标题 | 业务委托合同 |
范文 | 业务委托合同(精选20篇) 业务委托合同 篇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防雷公共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委托乙方对甲方 - 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双方就上述委托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 工程范围与内容:对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出具气象局认可的《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二、 评估工作内容:项目资料收集;项目防雷安全要求分析;制定雷电风险评估方案;现场勘察;采集数据;计算、分析数据;雷击概率模拟;雷电风险分析评价;雷电风险识别;雷电防护对策措施;编制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书;评估依据技术规范:《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62305-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QX/T85-20__)。 三、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的技术依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按双方约定期限支付评估费用。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增加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即开始评估工作; 2、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评估事项的,应付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遵守雷电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 4、保证评估工作公正、科学、准确、高效; 5、承诺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6、在甲方将开展雷电风险评估有关资料提供齐全(经双方确认)之日起,在 二十 个工作日内出具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7、出具数据及报告客观、公正。 六、评估时间: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七、雷电风险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1、雷电风险评估费用为:¥: 元 (大写 : 整); 2、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费用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在乙方交付报告前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评估费余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税号: 十、甲方税务登记证号: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包含的附件: 附件1、《申请建设工程明细表》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2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托从事担炭沟煤业有*公司地面建筑的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担炭沟煤业有*公司矿区扩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先期资金500万元,后根据工程进度和决算付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应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矿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银行开户证明 第五条 甲方义务 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设计图纸、按时、保质施工,竣工后按相关预算结算工程款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其它事项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同时解除委托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109号 联系电话: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业务委托合同 篇3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业务委托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定以下协议书: 一、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确定,费用为_________元,以本协议为准。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如果乙方是为公司或商标起名,甲方将协助乙方通过工商局名称查询或商标局名称检索这一关,如有重名现象,甲方将为乙方在三天后提供新的名称方案。 2.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个名称方案,标识每次______个方案。取名设计师定出方案后,乙方如有其他考虑、要求及希望,可双方商议,另取新的名称方案。 3.如乙方自行提出新的名称方案,则不限个数与次数,由取名设计师负责判断或推荐理想的名称。 4.个别客户如有其它特殊目的,经五次反复后仍举棋不定,建议客户另请高明,费用不退。 5.如乙方收到名称方案后一周内无反馈,甲方即视为已经满意且已通过名称查询或名称标识检索,甲方对乙方业务承诺履行完毕。 6.如果乙方业务为个人起名或改名,则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_________个名称方案,如果乙方不满意,C类还可以给付一套方案,B类和A类直至乙方满意为止。 7.甲方采取一次性预先收费方式。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过对甲方公司业务整体了解后,填写相应登记表格,办理交费手续。取名设计师开始正式工作后,中途不退费。 2.为达到最佳效果,建议具有决定权人能够亲自前来,并清楚表达希望和要求,以便双方有效沟通。 3.如时间允许,建议乙方留出足够时间,以便甲方能够更好地构思与创作。领取方案时,请带来全额交费收据证明。 4.乙方收到方案后如有问题,应于一周内及时反馈信息,过期甲方则按新业务对待。 5.凡老客户,如再与本公司有业务接触时,本公司将优先予以安排。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5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就业务委托与*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7委托人: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 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8甲方(即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即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将位 封闭库 ㎡,罩棚 ㎡,露天场地 ㎡租给甲方存储化肥使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到站及收货人 1、(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暂定价: (5)质量:完好、无破损、无污染。 第二条 双方义务 2、(1)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并按照甲方提供的发货信息,办理接货手续:做好 2、(2)乙方保证甲方货物的存储,乙方应负责提供经甲方认可且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 2、(3)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出入库物流畅通,汽运车辆出入库最大吨位不超过100吨。 第三条 货物验收入库手续 3、(1)甲方或其承运商向乙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货物外包装标明的品 3、(2)交付不符的货物,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及时处理。 3、(3)乙方未尽验收职责或交接手续不齐,造成货物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4、(1)乙方保证其仓库符合甲方产品存储的要求对仓库进行管理。 4、(2)入库商品管理需要规范化(码放“五五垛”),要求堆码整齐,堆码高度统一标准,数量准确。甲方存放的商品要与乙方做好交接手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存储区域的安全保卫。 4、(3)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露天货物的苫垫物资。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乙方须凭甲方开具的经甲方签字的流向表并核对提货人合法身份、检查运输工具是否适合运载,确认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反馈给甲方,经甲方主管部门回复后,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完成与提货人的各种单证和货物交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5、(1)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扣留以及变卖、转让、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变更甲方货物所在权。否则,乙方须按侵犯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3)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仓库储存甲方货物,乙方未能提供的,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5、(4)产品入库时,因乙方未尽职验收职责,交接手续不全或处理不及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存储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实际经济损失向甲方赔偿。 5、(6)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发货时,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货物错发、漏发或多发,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仓库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二次倒运,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个人利益或好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8)乙方负责租赁业务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财产租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印花税等相关税金。 第七条 其他 6、(1)吉林金土地肥业公司业务人员为本合同第一监管人,如出现货物出库后货款无法按公司规定时间返回公司的,乙方和业务人员将履行赔偿责任。 6、(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并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6、(2)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确保甲方的优先承租权。 6、(3)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月 ________年 月日。有效期一年。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经双方协议解除或不再续签合同,甲方仍有货物存储于乙方仓库,则该合同延续至甲方货物出库完毕为止,甲方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交付仓储费,直至货物配送完毕或转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9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0*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就业务委托与*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范文篇三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防雷公共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兹委托乙方对甲方 - 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双方就上述委托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 工程范围与内容:对项目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出具气象局认可的《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二、 评估工作内容:项目资料收集;项目防雷安全要求分析;制定雷电风险评估方案;现场勘察;采集数据;计算、分析数据;雷击概率模拟;雷电风险分析评价;雷电风险识别;雷电防护对策措施;编制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书;评估依据技术规范:《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62305-2)、《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QX/T85-20xx)。 三、雷电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的技术依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按双方约定期限支付评估费用。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相关款项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增加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即开始评估工作; 2、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评估事项的,应付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遵守雷电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 4、保证评估工作公正、科学、准确、高效; 5、承诺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6、在甲方将开展雷电风险评估有关资料提供齐全(经双方确认)之日起,在 二十 个工作日内出具雷电风险评估报告; 7、出具数据及报告客观、公正。 六、评估时间: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七、雷电风险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1、雷电风险评估费用为:¥: 元 (大写 : 整); 2、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费用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甲方在乙方交付报告前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评估费余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税号: 十、甲方税务登记证号: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包含的附件: 附件1、《申请建设工程明细表》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1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甲方因经营活动财务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 会计业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范围 时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 年 月到 年 月经济业务代理会计业务。 2.业务范围: ①代理会计核算与指导参与财务管理(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及账薄)。 ②代理纳税申报相关事项(按税法规定按期做好纳税申报业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③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及税务登记证年检。 ④指导甲方各业务部门按财务要求正确编制和提供内外原始凭证。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原始凭证、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帐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业务费用,如未及时支付,则本合同自动失效,且乙方有向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为乙方派出的会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配合其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各项财政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会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要求其补充、更换、完善直到符合相应的规定,否则可以拒收,乙方对其审核后入帐的原始凭证负责。乙方根据其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报送相关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相关会计报表表样及规定由甲方总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提供)。 6.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财务事项,配合甲方年度财务审计。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应的会计资料,并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带来了税务风险,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9.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10.根据甲方的经济业务需要,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四、结算方式 代理记账服务费无收入暂定为每月 元,(收入增加后根据具体业务量代理记账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方式 支付一次。 五、有效期限在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未按期履行纳税义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业务委托合同 篇12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3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托从事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的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先期资金500万元,后根据工程进度和决算付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应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矿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银行开户证明 第五条 甲方义务 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设计图纸、按时、保质施工,竣工后按相关预算结算工程款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其它事项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同时解除委托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4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法律顾问,办理有关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就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本合同项目的经办律师。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 1.参与公司重组方案的制订、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意见书; 6.参与讨论招股说明书; 7.参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 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甲方债转股与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万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万元;在a股募股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账号: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其他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业务委托合同 篇15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受委人: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___万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____________批准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6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条______年。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 巡视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 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业务委托合同 篇17增资发行内资股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18甲方:________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业务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各型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管、配送等业务的操作(以下合称“委托业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业务委托内容: 双方约定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务内容等 1.1 仓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仓储场地,并对存放的设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保管。(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2 运输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保存相关单据。(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3 仓储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仓储及配送业务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据该制度开展工作。(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其它业务:双方于附件中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2. 保密协议: 双方依据商业道德规范,(详见:《保密条款》) 3. 费用结算: 3.1 仓储物流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定依据不同型号的设备,由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组成,以下简称:服务费。(详见:附件1-设备型号-上海地区配送价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务费用支付:每月月末为清单结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关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单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上。 4. 乙方责任: 4.1 乙方在为甲方处理甲方指定的各项委托业务,应做到安全、准确、及时,对甲方指定时限的委托业务,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应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时完成业务委托的合理理由的书面事故报告,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2 乙方有责任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关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约定,同时,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约定的业务规范亦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设施资源要求: 4.2.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委托量配备足够的相关设施及资源为甲方服务。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设施及资源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要求,做到清洁、防静电、防潮、防雨、无异味、无污染、无损坏、无任何明显可造成甲方产品灭失或损坏的瑕疵。 4.2.2 服务人员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仓储管理人员应对甲方设备进行专业保管,并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业务执行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于明显处佩带乙方公司清晰的标志。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任何的不当或不作为导致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发生的任何投诉或诉讼,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的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权利。 4.2.2.6 对于任何与甲方设备有关的服务状态,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查询。 设备赔偿责任: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的设备时,发生破损、污损、潮损、遗失、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依据双方约定的投保价值全额赔偿。 4.2.3 信息反馈责任:如有下述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设备在服务进行中发生损坏事故。无法确认收货地址或收货人。 收货人拒绝收货,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收货时。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间中断服务时。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 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 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 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 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 权利义务的转让 6.1 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 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密 条 款 1. 保密资料的定义 1.1. 甲方依据主合同向乙方披露的甲方收货人的所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甲方披露给乙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以下资料和信息: 2. 双方责任 2.2. 乙方作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对甲方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乙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为乙方所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乙方也须促使其代表或雇员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开展合作项目工作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必须的。 2.3. 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控制在因履行主合同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乙方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2.4. 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复印、复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 2.5. 如果合作项目终止或任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应甲方要求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和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因资料存档和财务核查的需要而保存部分保密资料。 2.6. 乙方将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注意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注意义务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意味着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其代表转让或授权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益。 4.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4.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4.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有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 业务原则 1.1. 乙方的运输及配送人员根据《公司驾驶员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 1.2. 乙方的操作员工根据本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主合同及各附件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业务。 1.3. 乙方的管理部门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缔结的主合同,各其他附件及本细则以及乙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其它业务。 2. 仓储及装卸 2.1. 甲方设备将由九州电子的物流供应商运输至乙方仓库,如遇乙方非工作时间,乙方需安排送货车辆停车位,待乙方恢复工作后进行卸货入库工作。 2.2. 明确卸货方,以及设备保管责任移交点 2.3. 如何界定外包装变形和受潮问题,取证的方法方式。 2.4. 如何处理外包装变形和受潮的设备问题,问题包装设备是否入库,或者交由送货车辆带回。 2.5. 入库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依据不同型号分别存放至规定区域内必须与仓库外墙、立柱及分区(隔)铁网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分类明确,统计便捷。 2.6. 乙方在完成入库工作后,必须立即将入库设备数量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至甲方相关人员邮箱。 2.7. 乙方需指定专属工作人员针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管工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2.8.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属仓储场地严禁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该区域。 2.9. 乙方工作人员在对待每次装卸动作时,一定要确保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3. 运输及配送 3.1. 每订单均有2分单据,分别为:1.东方有线采购单;2.上海全景出货单,均为一式五联单,均需收货方签字。 3.2. 收货方留存东方有线采购单(白联),乙方留存上海全景出货单(蓝联),其余单据全部交于甲方处理。 3.3. 甲方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下达订单,乙方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需在1小时内对订单中的要求予以回复,回复内容包括:订单号 + 能否按时完成 3.4.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甲方所下订单,制作相应的发货单据,每份订单共计2套单据。 3.5. 为顺利完成配送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在出货配送之前,要与收货人事先沟通,确认送货事宜,待确认后,展开后续工作。 3.6. 设备出库需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实施 3.7.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订单中所需设备数量,点数出库。 3.8. 扫描KEY号 3.9. 装货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装入车中。 3.10. 乙方工作人员驾驶装载设备的车辆时应避免急转弯、急刹车或因震动对设备造成的损伤。 3.11. 配送时根据《驾驶员守则》进行配送业务,并在递交设备时要求顾客签收(签字)。 3.12. 配送的原则是配送到运单指定收货地点或是收货人要求的地方。 3.13. 配送的过程中收货人要求变更地址或是有其它要求时通过乙方的负责人通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 3.14. 到达配送目的地后,轻拿轻放将设备卸下,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数量。 3.15. 签收包括收件人全名以及收货日期,签字必须清晰。 4. 库存、签收信息及签收单据反馈 4.1. 乙方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10点前向甲方提供当日库存报表。 4.2. 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每次配送工作次日中午11点前需将签收单据扫描件,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 4.3. 乙方工作人员需每周一次将相关签收单据移交至甲方。 5. 其它相关业务要求 5.1. 合同附件中的其他业务或操作要求与主合同拥有同等效用和约束力。 5.2.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的信息: 5.2.1. 与设备数量有关的信息 5.2.2. 与设备配送有关的状态信息。 5.2.3. 与服务费用有关的相关信息 5.2.4. 与客户投诉有关的相关信息 5.3.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信息传递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信息反馈的准时,准确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考核及能力评判的重要依据。 5.4. “签收单”的处理 5.4.1. 乙方有责任在设备送达后要求收货人签字。 5.4.2. 乙方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签收单,并每周一次移交至甲方。 5.5. 事故,投诉及责任 5.5.1. 自乙方对设备确认入库至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止,乙方承担所有设备的灭失,破损,污损等责任。 5.5.2. 设备发生灭失,破损或污损时,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赔偿方法。 5.5.3.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事故或相关投诉时,乙方有责任立即汇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并对事故或投诉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报告和处理方法,并给出建议对策及改进计划。 甲方:乙方:日期: 业务委托合同 篇19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解除合同;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纠正:_________________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处理。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其他特别约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其所代理事务的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项目验收完成或本合同解除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业务委托合同 篇20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存在隐瞒、不真实或有误导;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分期支付。其中________元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________元于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第七条有效期间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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