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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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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名著读后感(精选5篇)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篇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篇2

  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

  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 ,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嘲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篇3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篇4

  或许刚开始还在摇摆不定是否选这本书,最后还是决定阅读。《一座城池》承袭了韩寒以往黑色幽默的写作风格,可似乎,这部作品与他其他作品还是略有不同的。这部作品以其幽默、嘲讽、夸张、荒诞的修辞手法,揭示了社会百态、人们当“看客”成为当时的主流。

  本部作品的作者是八零后代表作家韩寒,他不仅是作家这个身份,他同时是赛车手和歌手。其代表作品有《三重门》、《毒》、《零下一度》等。《一座城池》这部作品是他迄今最为满意的作品,一部代表他文学创作最高水准的里程碑式的著作。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描写“我”、“健叔”和“王超”等一群不羁青年在大学时光里的光辉岁月。“我”和健叔因一次打架事件从上海逃到一个小城镇,我们住在旅馆里,整日在这座城镇晃荡。后来认识了一个大学生王超。从此,王超和他的桑塔纳就和我们混在一起了。“我”和健叔跟着王超去他的学校看姑娘,无意中参与一次行为艺术,这让“我”回忆起以前的点滴。我们仍然整日在这座小城镇闲晃,这中间也遇到过许多奇怪迷离的事情。“我”不时做着“我”的奇特的梦,想着“我”曾经的女朋友。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中,看上去诙谐幽默的语言,其中却蕴含着引人深思的大道理。行文一开头就写“我”刚踏入小镇就遇到电话亭的黑心老板;然后“我”与健叔在路上遇到几百人骑车冲向火灾现场围观;接着“我”和健叔、王超从销赃者那里买来的电器被警察查收,他们需要扣留或罚款,然而,扣留的费用竟然可以打折,其中包括要交食宿费、管理费和教育费等在内的费用;接着因雪天路滑看不到桥前方塌陷,车冲过桥顶掉进一大块为铺设不知名管道而挖开的壕沟。然而,许多人欢呼雀跃的数着掉进壕沟的车辆有多少;最后,这座小镇因爆炸而发生抢劫的恐慌。人们抢劫婚纱店、超市、银行,连昏迷中年人身上的东西也全部被扒光了。从以上的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座小城镇交通秩序的混乱和人们的疯狂。在这样的一座城池里,赤裸裸的表现了社会的现实与无奈。“我”和朋友在这座小镇里经历了人生百态,看到这座城池的黑暗。“美的反面不是丑恶是冷漠,信仰的反面不是异端而是冷漠,生命的反面不是死亡是冷漠。”当一辆一辆车辆掉进壕沟,人们所作出的不是及时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而是萌生邪恶的念头,进行疯狂的抢劫。作者用夸张、荒诞的手法表现出现实社会的扭曲。

  《一座城池》这部作品与其他作品相比,小说没有华丽的外表修饰,而是用最简单最通俗的语言叙写了这座城池里的百态人生。现实社会的扭曲,人们盲目从众的心理,社会财产的不均衡和官僚的腐败、司法的不公正。文章的结局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文章的最后会写“我”离开小城镇。然而,文章最后似乎有点小温馨。或许,每个人的理想会有所差异,从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座城池。

有关于名著读后感 篇5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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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5: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