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灾害应急预案 |
范文 | 2023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8篇)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2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__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 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3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4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地震对本镇造成影响的地震事件的应对处置。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抗震救灾先期处置工作结束。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 分管民政的镇领导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调查; (3)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镇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 镇长或党委副书记负责人员抢救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尹曙亮、刘殿如等赶赴灾区各村(居)。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上级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 分管医疗卫生的镇领导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孙刚、胡雪等赶赴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村(居)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 分管治安的镇领导负责治安维护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带领石成喜、郑标等,组织派出所公安民警和骨干民兵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3)做好党政机关、水电设施、银行等重点目标保护工作。 5、宣传报道 分管宣传的镇领导负责,孙明军、孙志宇等共同参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上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乡(镇)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 镇分管政工领导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李磊、邵坤等协助。 (1)做好全镇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上级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有感地震发生后,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 当本辖区内或邻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上级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镇地震应急结束。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5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村、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指导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XX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镇党政办、应急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国土所、民政所、农业农村办、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中心学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担任。 (二)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并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各部门开展响应工作; 5、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各部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完成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四)指挥部成员部门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党政办:参与镇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 2、应急办: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农村办: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工作。 4、民政所: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6、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7、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国土所:负责组织抢修被毁的道路交通设施;组织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负责协助各村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9、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0、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1、中心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2、林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受灾森林及林业设施进行评估和恢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系统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和服务系统,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灾害普查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信息共享 根据村、部门向指挥部提供有关水情、灾情、险情等监测信息。建立和完善气象灾情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气象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有关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 (二)预警级别、发布途径 1、预警级别 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上报气象部门,气象部门综合预报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2、发布规定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播传递”的原则,根据镇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照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发布途径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有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Ⅱ级、Ⅰ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电视台、电台、通信运营商,根据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电视台1小时内,电台1小时内,通信运营商30分钟内(全网或分区域)向公众用户发送预警信息。 加大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建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应急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种类、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分别对应4个气象灾害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后,或者气象灾害已经在本镇某区域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时,镇指挥部办公室将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判,对气象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启动响应应急级别响应的建议,报县政府同意后作出决定,根据处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响应级别的决定。启动、变更、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启动、变更、终止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或其授权人宣布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命令。 按照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响应级别,受影响的村以及有关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响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信息报告 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响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镇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分部门响应 灾害发生后,各村、各部门按镇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响应预案,按照本部门有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村、部门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办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关注气象部门更新的预报预警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当气象灾害造成严重损失,需进行紧急生活救助时,社会事务办公室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水旱灾害时,农业农村办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地质灾害时,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森林火灾时,林业站、消防部门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院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重大环境事件时,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洪涝时,农业农村办、国土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涉及农业生产事件时,农业农村办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当气象灾害造成供电保障工作出现重大突发问题时,供电所启动供电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通信、中心学校、文广等部门做好有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公安、消防、交警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五)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通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抢修和救援物质的接收与分配等。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村、各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部门以及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策群防群控队伍体系;必要时,向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寻求援助。 鼓励和引导自然人、法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捐赠和志愿援助服务等活动。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信息公布和报道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灾中或灾后的灾害评估,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灾害救援情况等。 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报道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八)应急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五、恢复与重建 (一)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各村、各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制订恢复重建计划上报镇政府,尽快组织修复被损毁的民居、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亦应上报。 (三)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四)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交通保障 通信部门应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国土和村乡(镇、街道)建设服务中心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派出所、交警负责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灾区治安。 (二)物资与装备保障 民政所一是要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和调运协调工作;二是要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农业、林业部门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林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和调运工作。 镇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照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 (三)技术储备与队伍保障 气象部门组织有关业务、科研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镇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队伍建设。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有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四)资金保障 镇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财政所对达到《XX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腾冲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安排响应救助资金。 七、预案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响应的补偿和抚恤。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镇指挥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村、本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四)发布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八、附则 (一)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Ⅰ级预警 暴雨:过去48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25毫米以上的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干旱:14个以上(含14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7个以上(含7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至零下5℃的霜冻天气。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乡(镇)处置能力,需要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2、Ⅱ级预警 暴雨:过去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将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12℃以上,且上述乡(镇)中大部分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 干旱:11个以上(含11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至少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全县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下降至零下3℃的霜冻天气。 冰冻: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已持续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3、Ⅲ级预警 暴雨:过去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持续出现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乡(镇)中部分乡(镇)有日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过去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10℃以上,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0℃。 干旱:7个以上(含7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其中至少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8级以上大风影响,未来可能持续。 低温:过去7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平均气温低于规定临界值(4℃),且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乡(镇)持续低温。 高温:过去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乡(镇)仍将持续出现37℃以上(含37℃)高温天气。 霜冻: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最低气温降至0℃的霜冻天气。 冰冻: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冰冻天气,或者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浓雾,并可能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并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机场、主要公路已经关闭,且未来可能持续。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乡(镇)的。 4、Ⅳ级预警 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7个以上(含7个)乡(镇)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5毫米以上的降雪。 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日平均气温将下降8℃以上(或24小时平均气温下降6℃以上),且上述乡(镇)最低气温降至5℃。 干旱:7个以上(含7个)乡(镇)达到气象干旱重旱及以上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雷电:预计未来1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发生较强的雷电活动或发生雷暴大风、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或雷电已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或加强。 大风: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6级以上大风影响,未来可能持续。 低温:过去72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出现平均气温低于规定临界值(6℃),且最低气温在0℃以下的低温,预计未来24小时低温持续。 高温:预计未来48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5℃及以上;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4个以上(含4个)乡(镇)将出现大雾,并可能导致交通运输受到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并导致交通运输受到影响,车辆限速,机场、主要公路准备关闭且未来可能持续。 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 (二)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分级表 灾种 分级 暴雨 暴雪 寒潮 干旱 雷电 大风 低温 高温 霜冻 冰冻 大雾 Ⅰ级 √ √ √ √ Ⅱ级 √ √ √ √ √ √ Ⅲ级 √ √ √ √ √ √ √ √ √ √ Ⅳ级 √ √ √ √ √ √ √ √ √ (三)多种灾害预警 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2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况进行预警。 (四)名词术语 暴雨:降雨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雨,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以上(含50毫米),或者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以上(含30毫米)。其中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为大暴雨,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的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强度和量均相当大的雪,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备等造成危害。其标准为24小时内纯雪累积量达10毫米以上(含10毫米),或12小时内纯雪累积降雨量达6毫米以上(含60毫米)的固态降雨。 寒潮:极地或寒带的冷空气大规模向中低纬度地区的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干旱: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大风: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造成危害。 低温: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电: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人身安全、室外设施等造成危害。 霜冻: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乃至死亡的气象灾害。 冰冻: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大雾:贴近地面的大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为浓雾;水平能见度小于50米的为强浓雾。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6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x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 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 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 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 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7一、自然灾害的预防。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政教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政教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训练、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职责。 1.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工作小组由各处室主任担任。 2.学校防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3.通讯联络组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4.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管会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5.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三、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若建筑物在自然灾害中发生倾斜、开裂,应该: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4)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路灯、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4.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5.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6.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7.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南亨中心小学 20xx年9月3日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8为提高我校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成员:各班主任 2、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9为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园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园的实况,制定本防雷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防御要求与重点 1、防御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其次是有效组织抢险救灾,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防御重点:幼儿园校舍和校园内。 三、措施与方法 1、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幼儿园的防雷电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防雷电工作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2、请上级部门对幼儿园防雷电设施进行鉴定,排查隐患,按要求安装避雷设施。 3、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防雷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派专人负责,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逃生能力。 4、各年级组自行负责对办公场所、教室的电源、插座、门窗、空调室外机等每天放学后进行排查,及时解决隐患。特别是在暑假离校前,务必关好所有门窗、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5、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汇报网络 一旦发生雷电袭击,及时报告灾情,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的成员手机24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发生雷电袭击时,园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小组认真开展工作。 防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防雷电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0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金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公司区域地震灾害事件。集团公司是处置本企业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金化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9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生产建设组。 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于伟 副指挥长: 成员:李进平、施增行、朱元德、李忠、韩韬、王继祥、杜德海、王虎、蔡文斌、庞洲、王铜山、李余广、秦永军、张新和、赵永生、曹久祥、陆江、张永春、徐宝年 职能部室、子公司成员为9个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收集信息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由曹久祥、陆江、张永春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金昌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曹久祥同志担任,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公司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收集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2、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保卫科科长张永春同志担任,成员为公司综合办和安环部全体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 (1)在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产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朱元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徐宝年担任。成员为卫生院主要医师、防疫人员及各子公司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交通运输组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物流公司总经理张新和同志担任,物流公司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铁路、公路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5、供电保障组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电力公司经理陈勉担任,办公室设在电力公司。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协调力量对集团公司生产系统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随时保证线路畅通。 (2)地震发生后,电力公司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生产用电线路及设施,确保生产区域、受灾区正常供电。 6、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务部部长蔡文斌担任,财务部、子公司综合部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公司统一部署,调动生产物资、生活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7、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奔马公司总经理杜德海、丰盛公司总经理王虎担任,生调部、机动部、安环部人员和各作业区经理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生产系统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集团公司事故状态下应急预案、生产系统由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迅速通知在岗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赶赴生产、生活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做好生产系统开停车工作。(3)严密监视生产区域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此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8、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物业公司总经理王铜山同志担任。 成员:各子公司、作业区、专业化公司、离退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家属区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9、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韩韬同志担任,成员为工程中心、总工办、物业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生产设施、家属区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县政府、市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子公司在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公司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公司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市政府及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集团公司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公司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家属区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要求位置。各子公司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职工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2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3为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我镇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我镇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步仙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镇党委书记高兴球任组长;镇长黄海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居)委会做好本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值守,加强对片区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片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负责协调道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我镇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 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 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告知校车司机在恶劣天气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保证校车安全。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4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济宁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时,适用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因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学校师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工作。 (二)发生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三)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四)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灾害,依法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济宁市教育局成立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见附件),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抢险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制定全市教育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3、指导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开展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4、指导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育教学设施日常维护、交通安全保障等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停止校车运行、师生转移等命令; 5、指导学校做好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领导小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接受济宁市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发展规划科:负责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舍、在建工程等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工作; 3、安全监督科:负责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做好校车安全、防火安全、预防媒体中毒等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工作; 4、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负责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职业教育科:负责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排好相关课程教学管理; 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艺术等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学校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 7、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做好应对工作。 (三)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1、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济宁市教育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各自预案,指导所属学校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学校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学校幼儿园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 (4)学校幼儿园主要职责: 1、学校幼儿园在上级教育部门指导下,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做好校舍、教育教学与校内生活设施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学校幼儿园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自学指导,提示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留校学生的校内生活。 四、预警级别与应急处置 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预警分三级,分为黄色、橙色、红色。 (一)黄色预警(III级):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警信息,具体实施应急预防、指挥处置工作。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加强对师生与家长的安全教育及风险提示。 (二)橙色预警(II级):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适当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加强对师生与家长的安全教育及风险提示,并将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红色预警(I级):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雨雪冰冻,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幼儿园应立即采取全天停课措施。当地教育部门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统一指挥,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应急预防与救灾善后工作。 1、学校幼儿园停课措施具体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第二种情形: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发生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学校应立即采取全天停课措施,并及时通知到学生及家长。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做好相应安排。 2.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应按规定落实紧急停运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3、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及时调整放学时间并告知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防范措施 (一)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极端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雨雪冰冻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判断,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情况下,学校可以自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二)学校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的特殊情况下,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天气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三)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如遇恶劣天气要立即停运接送学生车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雨雪冰冻过后,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减灾自救,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通道畅通。校园内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要及时处理因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五)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时间内逐级上报,为上级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5一、指导思想: 落实上级安全教育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安全第一”的原则,创建安全和谐校园。为确保学校万一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全体师生能迅速地、有秩序地撤离教学楼,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通过地震演练,让全校师生在发生地震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自救,能够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疏散,提高师生的安全应急意识。特制定本校发生地震演练计划。 二、防震应急 领导小组: 组长:邢学志 副组长:郭存胜 成员:张福顺、王建立各班班主任 三、演练要求: 1、演练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二上午。 2、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和师生务必要高度重视,根据布置和安排,落实每个老师的岗位、职责和学生疏散通道、顺序和集合地点(篮球场)。 3、地震灾害发生或演练,均以广播警报声或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呼喊为警报信号。 4、师生听到警报信号后,立即停止上课,关闭办公室、教室所有用电设备,随手关门。所有老师马上到达指定岗位,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教室。 5、演练过程必须注意安全,学生要听从负责老师的指挥,动作迅速而又不慌不乱,应该排成两路纵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能争先恐后、慌乱奔跑。出教室时必须走,在教室外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如果有同学跌倒,要尽快扶起来。 6、疏散过程中,可以用双手护头,以防被砸伤。 7、各负责指挥的老师疏散完所在年级的学生后,跟随所在年级的学生立即撤离,路上如有学生摔倒或受伤,马上把他们抬到指定的集合地点,各岗位的教师迅速按指定地点分年级集合。 8、集合地点:篮球场。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要立即原地蹲下,保护头部。集合时每班排二列纵队,学生全体坐下,安静,班主任在队伍前面,科任教师在队伍后面。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迅速清点人数,报告年级组长,组长统计完本年级各班人数及教师人数后,报告校长。 四、学生自救方法、疏散安排及次序: 极度地震发生时,一般伴有隆隆声、地光及地面抖动。从地震发生到房屋倒塌有几秒到十几秒的时间,此时要教育学生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恐惧慌乱,更不要无目的乱跑,须在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避险。 1、地震时室内、外避险听到地震警报后,处于教室内的师生立即停止教学活动,告诉学生不要慌乱,并指挥学生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课桌下,靠围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在操场上的师生应该到空旷场地或疏散区去躲避,就地不动蹲下,用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等)。 2、紧急疏散避险 等到地震结束后,为了防止较大的余震发生,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如家长来校接孩子,准许家长到各班班主任处签字接走学生。 有电时,郭存胜迅速准备话筒通过广播发布疏散信号,停电时用喊话器或哨声发布疏散信号,全体师生听到疏散的信号后,立即按预定的路线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要有顺序地疏散,每班成两路纵队,学生分前后门走,各排一队,教师可根据班级人数进行安排,离门最近的学生把门固定住,以免门被关上,影响逃生时间。等所有同学都撤离了,他们才跟在队伍最后。 五、岗位安排: 1、广播指挥:尚立月 2、操场指挥:张福顺 4、计时:齐国纯(计时从发出警报开始至全部师生到达集合地点结束) 5、安全地带秩序负责:王建立 6、各年级组长:自己年级的师生 7、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自己班级的学生 8、抢救队成员:刘凤祥、杜文云、马红玉 9、医疗人员:夏秀林 10、摄影:孟喜云 六、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救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教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门卫室等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对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各项物资准备。 七、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当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防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学校,其他在校防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震后5分钟内在本校操场集合待命。 2、各防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校长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24小时行政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向上级汇报。 八、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6一、成立防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为了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应急预案 (一)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之前 1、注意天气预报,时刻关注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的动向,随时向全校师生发布台风、雷暴雨等异常天气状况(负责)。 2、加强巡查排除安全隐患(负责)。 3、关紧门窗,将阳台、窗台、屋顶等高处易坠落物取下或加固 ①由监督, ②教师办公室由本周行政值周负责监督,③教学楼由负责监督。 4、班主任加强对学生防台风、暴雨、雷电等异常天气知识的`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二)防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具体措施 1、遇到下课,应延迟下课,由当时的课任教师联系班主任共同负责维持班级学生秩序,当确定天气好转时方可下课。 2、如果放学时,台风、雷暴雨仍旧不停,学校允许家长有秩序地进入班级接走孩子,班主任应在班级中并做好家长签字工作。(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负责督促) 3、学生在放学或放学途中遭遇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就近寻找避险处,等天气好转后再回家或上学,如有条件,可事先与家长或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提前提醒学生)。 4、在家未上学时,如遇台风、雷暴雨,学生可以推迟上学时间,直至天气好转,家长可与班主任联系具体事宜(班主任电话让每个学生知道),班主任并将学生到校情况报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 5、如果有学生在校,行政值周安排好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让学生进入房屋避险,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1)学生应遵照就近躲避的原则就近躲避。 (2)各班班主任负责维持在各自班级避险学生的秩序。 6、建筑物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中发生倾斜、开裂,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学校操场),负责食堂的工作人员。 7、遇节假日台风、雷暴雨,学校班子成员立即到位,做好校舍及周边的排查等工作。 8、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保安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疏通排水管道,若发现险情,立即向总指挥报告,进行应急处理。 9、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中有险情时,要立即切断校内一切电源(负责)。 10、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卫生院救治或打120送医院(负责)。 11、未安排任务的老师应在办公室待命,不得擅离学校。 (三)台风、雷暴雨等恶劣天气过后 1、进一步的巡查校园,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的排除(负责)。 2、统计损失情况(园长室负责)上报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全体师生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7为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后,使防火工作指挥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现场消防工作的指挥、并和消防、救护医疗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等取得联系。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分组: 1、现场指挥组。…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当地119消防队、公安派出所民警和部分教师,组织灭火工作。 2、后勤保障、救护组。…任组长,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所需的各种物质供应和对受伤人员生活用品的保障,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对受伤人员实行现场抢救、送医院等救护等工作。 3、思想工作组。…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并做好外围家长及相关人员的劝解工作。 4、联络汇报组。…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并及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二、应急措施 当发生火灾后,在第一时光即采取如下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及现场指挥组: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进行消防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 2、联络汇报组:立即向镇教育管理办公室、119消防队、镇派出所及有关医疗单位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 3、后勤保障组,根据灭火的需要,及时带给灭火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具、用品,带给受伤人员的生活必需品。 4、思想工作组,在第一时光到达灾区了解灾情,及时做好受伤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并做好受灾区域外围家长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三、充分重视,严格防范死灰复燃。 每一个开展工作的环节务必周密思考各种防范措施。 四、用心争取上级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依靠社区等各方的力争做好一切工作。 五、工作流程: 1、立即转移在险情内的师生。 2、及时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器材进行灭火。 3、第一时光及时求救119及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立即救治受伤人员: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者,做好登录、通知家长。 5、保护现场:保留造成火灾的现场。 6、配合调查:配合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带给有关材料。 7、控制事态:采取紧急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等) 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报告公安等部门。 2023灾害应急预案 篇18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太和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及所辖区域发生的暴风雪或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成立太和区防范暴雪寒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担任,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分管副职,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太和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区工业服务中心和太和供电分公司。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主任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兼任,副主任由应急局局长兼任。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局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协调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广播、电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恢复灾区广播、电台系统设施。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制定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除雪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救灾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和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负责协调区内各通信运营商,对通信系统进行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协调区内各通信运营商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稳定、社会治安发挥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及时收集并上报灾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市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监测和预防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以及抢险、救灾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对暴风雪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暴风雪应急提供服务。 区住建局负责会同市场部门负责组织对危房、险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气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因灾损毁的供热、供气等系统设施,及时进行救援。负责做好防空工程的防护工作。 区城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协调区内城区、各部门和单位灾后除雪责任区域的划分;督促、检查、上报各部门和单位除雪任务完成情况 区交通局负责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普通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区水利局负责已建、在建河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防止因暴风雪灾害带来的隐患;并及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森林、草原、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救助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组织因暴风雪灾害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 区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区卫健局负责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因灾致伤群众的紧急医疗救援和救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工商户、食品药品机构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相关工作。 太和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暴风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属地部队参加除雪救灾工作。 太和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 太和供电分公司负责太和区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区工业及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对所监管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相关工作。 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好属地责任,结合本预案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区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在接收到上级部门发布的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后,广播电视、高速公路、通信运营企业及住建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应急、住建、电力、卫健、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区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风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区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区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区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对暴风雪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区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区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区发改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区工信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区住建局要组织力量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区教育局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区公安分局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区应急局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区财政局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交通局要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国、省干线公路和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普通公路上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负责协助街道及有关部门实施普通公路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普通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市场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区卫健局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区城建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 太和交警大队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太和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力量,对在暴风雪灾害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进行应急救援。 太和供电分公司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驻锦部队在当地政府的请求下,由区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灾害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区政府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发改、工信、教育、公安、应急、民政、财政、住建、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暴风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7.2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7.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7.4发改、住建、交通、电力、广播电台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台设施的恢复工作。 7.5区工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7.6商务、发改、市场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7.7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7.8卫健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8.1.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1.2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8.3.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区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8.3.2汤河子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8.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屯应当制定暴风雪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8.3.4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 8.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