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
范文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通用20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 教代会每3至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2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0—3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工会法》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 第**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3、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3、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4、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大黄堡朝阳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年9月1日起生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3为了更好地完成双重任务,树立正气,明辨是非,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以促进改革,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被考核评为年度优秀者。 2、努力钻研业务,改革创新,在有关幼儿杂志投稿或发表论文者。 3、服从领导安排、调动,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超额完成工作量,不计较者。 4、提出合理建议,并对改进工作起重大作用者。 5、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产假、丧假不休,坚持工作,婚假利用假期者。 7、全年全勤者。 二、奖励办法: 全园大会表扬,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惩罚范围: 1、工作人员违反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制度、要求、常规及园里的规章制度,造成工作质量低及事故者。 2、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制造事端影响工作者。 3、对园里领导有意见,或同志间发生矛盾不能正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牢骚、说闲话、漫骂等不文明行为及背后议论他人,传闲话,制造矛盾事端,影响团结者。 4、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后果者。 5、给幼儿不按时吃药、拿错药、吃错药者。 6、接到家长投诉,并符合事实者。 7、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缝针、丢失等。 8、与家长争吵,有失教师尊严者。 四、惩罚办法: 凡发生以上条例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全园大会批评,口头检讨或书面检查。其次,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并扣年终奖及结构工资(结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新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当选须获选举工会小组会员的过半数同意。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行政干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工会小组,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分别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学部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小组。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4、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5、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6、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5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5天以内须持区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向负责考勤的校领导请假;因病请假5天以上的,须向学校校长请假,并由校长会议研究。因事请假2天向分管校长请假;因事请假2天以上的须向学校校长请假,并由校长会议研究。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情不能到校请假,可用电话请假或请人代为请假。 三、教职工请假,须先到教务处调整好课务,再待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批准请假时间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应及时续假,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凡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结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旷工处理。 四、请病假一天扣6元,请事假一天扣10元。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龄的职工可请婚假3天,实行晚婚的可请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职工法定产假为3个月,剖腹产者产假增加15天。产前可请假15天,按产假计算;凡产前超前请假或产假结束后继续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产假如逢节假日,不再延长假期。请产假必须出具医院关于小孩的出生证明,按小孩出生时间计算产假。 七、怀孕流产的要出具区医院证明。三个月内流产的给假15天,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给假一个月,六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期一个半月。 八、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给假4天,奔丧去外地的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非直系亲属病故,原则上不给假。 九、凡因公出差、开会、培训等人员,同样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6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队伍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7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教职工住房的分配、调整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7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 管理与考核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8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教育局《阳浏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间 (一)事假 教职工个人或家庭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请事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二)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须凭县级公立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的病历、检验报告及加盖医院专用章的病休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一个学期以上的,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集中体检。 (三)婚假 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县的旅途时间除外)。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同时具备)的,增加婚假12天。 (四)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积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男满25周岁,女满24周岁,同时具备),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产假计算时间原则上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如产前休假未达15天的,从产前开始休假时间计算。产假如在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顺延。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办理病假手续,非因身体原因要求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办理。 2、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四)丧假 教职工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时间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丧家超过3天的,需办理事假手续。 (五)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父母和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双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教职工探亲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内。 (六)公假 公假指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外出公务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参加短期的提高学历培训可视为公假。 二、假期待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内不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发本人当月日均工资(含结构工资、出勤奖)。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事假时间扣发当年的目标管理奖和教学质量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在事假期间停发学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准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3、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和保底结构工资,除不享受生产性奖金外,其他福利与在岗人员一视同仁。 4、丧假待遇:丧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5、探亲假待遇:国内探亲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销往返差旅费。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指财政统发部分,下同)照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癌症、精神病及其他重症患者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因公致伤除外),当年不予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 (5)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留荣誉的,其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6)病假期间,不享受学校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7)病假期间,在校外从事其它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按照事假处理。 7、经批准参加提高学历培训,每期培训时间(正常上课时间)超过5天的,培训期间不享受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经批准且在规定的期限内请假,代课金由学校负责。 三、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应事先填写《阳浏一中教职工请假申请表》,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请假申请审批程序:填写请假申请表→年级部主任审批→主管处室主任审批→主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送办公室存档备案→将请假审批表复印件送相关主管处室。(任课教师归口教学处和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主管处室审批;请假5天(含5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终审,请假10天以内(含10天)的由常务副校长终审,请假超过10天的必须由校长终审,请假一个学期或以上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休产假的,需同时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审核。 2、处室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报主管副校长审批,超过2天的报常务副校长审批,超过5天的报校长审批;副校长请假直接报校长审批。 3、副处级校级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4、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除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外,同时执行浏教发[20__]2号文件精神。 5、教职工请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当场与直接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保证请假期间不出现工作失误。 6、非特殊情况,请假人应协助主管处室一起做好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四、旷工的界定与处罚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旷工; (1)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 (2)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 (3)以弄虚作假形式骗取休假。 2、旷工处罚 (1)每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两天日平均工资(含结构工资)。 (2)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报市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附则: 1、如遇国家休假政策规定调整,本制度的相关条款以调整后的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9一、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因病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请假。请假一般手续由个人申请,学校校长室审批。 (二)凡需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和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及病休证明。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全年累计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含国标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二)病假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不打折,下同)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三)病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四)教职工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五)教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内的,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即国标工资、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下同)的三十分之一。 (二)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超过天数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二十分之一。 (三)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其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或减发。 四、带薪休假 (一)年休假、探亲假: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按规定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 (二)婚假:男22周岁、女20周岁1-3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的,可延长婚假10天。 (三)产假:法定婚育90天(含产假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女满24周岁结婚的可增加1-30天,丈夫护理假3-7天。 (四)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公婆、岳父母死亡均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五、有关事宜 (一)病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办法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处理。 (二)教职工病事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 (三)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职论处。旷职6天及以下的,每天扣薪标准为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十分之一;旷职7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职连续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的作自动离职论处,并按规定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或辞退手续。 (四)本规定自实施绩效工资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出台,则以新规定为准。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0一、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特订本制度。 二、严格执行紫教体发(20xx)119号文件之规定。 三、实行“请假报告单”制,杜绝招呼假、命令假和先走后请假的请假行为发生(因突发疾病、突发急事者可电话请假,上班后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特殊情况,必须本人处理者,方可请假,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学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半个月,凡超过者按“119”号文件之规定从下月工资中兑现经济处罚。 五、病假必须出示县医院或以上级的医生诊断证明,销假时出示医药发票。 六、不论什么假都实行销假制度。 七、关于教职工请假顶课金扣与补的规定。 1、教职工因公出差、公派外出学习或享受政策规定假期时,学校安排教师顶课,其顶课金5元由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 2、教职工非公派学习期间,自已协商顶课者,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者,既要履行请假手续,又要承担顶课金费用(暂定每节5元)。 3、教职工请事假期间,自已协商顶课者,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者,既要计算事假,又要承担顶课金费用(暂定每节课5元)。 教职工请病假期间: (1)长病假按上级文件规定办; (2)短期病假,自己协商顶课者只计假不扣钱,由学校安排顶课后,既记病假,又要承担顶课费用(暂定每节课3元)。 凡未任课的教职工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执行上述规定。 八、本制度从教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1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审批权限 (一)教师请假。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级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职员工人请假。请假一在,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处室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请假程序 (一)教师请假。教师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 (二)职员工人请假。职员工人请假一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 (三)请假条归档。在每月月底,教师的请假条由各年级的教务员统一上交行政办公室,职员工人的请假条由各处室上交行政办公室。 三、请假期间工作量的计算 (一)公假,不扣课时津贴。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以学月为单位,请假一天到两天,不扣课时津贴;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扣课时津贴。 四、补充说明 本补充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3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育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4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病须持挂钩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于当日向校办请假。患急病来不及开具证明的须电话或托人口头通知校办,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吝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到校办填写有关请假安排通知书,经批准后请假通知书送达有关处室,备案调整工作。 4、教职工结婚、产假、探亲、丧事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但必须向学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以上假期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5、教职工因公外出访问、学习,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要请公假的,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经分管领导批准方能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且一切费用自负。 6、请假期满要及时到校办销假,否则继续计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员及职员考勤工作由校办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2、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作休时间表,课程表上课,不得迟到或提早下课,随意调课。如有急事调课须经教务主任同意,同教务虽安排调课并作好记录。未经同意擅自调课代课的,一经查实作旷课处理。 3、职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部分职员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行政领导与全体职员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中途不得随意离校。有关处室人员按规定时间外出采购办事,有急事,临时外出必须经处室主任同意才能离岗。未经同意擅自离岗、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 4、教工大会(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缺席、迟到、早退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行政人员及职员签到考勤每月结算一次,每迟到一次扣结构工资分1分,无故不签到作旷工处理。每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每学期无故不签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级下,降一等。 6、上述请假考勤制度的处理依据参照校内结构工资方案中有关条例。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5一、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必须请假。 二、请假手续的履行程序和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临时性请假,当事人向本处室或年级主任口头请假即可。2天及以上的请假必须写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 2、2——3天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签字后分管副校长审批。 3、4天以上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职工大会或学校要求必须参加的其他活动,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作好相应考勤记载。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坚持上课(上班),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而未按相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表模及发放全勤奖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6一、考勤 (一)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2年内不予晋升工资、不予晋升职称;对连续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请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县直学校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回到。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工资;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学校当月考勤结果和工资花名册在下月1日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三)禁止中小学教师不经过批准在外兼课。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进修。教师脱产进修须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脱产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回原单位上岗,否则以擅自离岗和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并偿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培养、管理费用。 (二)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擅自离岗论处,给予除名处理,其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转档案材料,须偿还培养费及管理费。 三、教师流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教师。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须调配解决的,在县政府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教学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群众备课相结合,允许不一样意见的争论和不一样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课,每节课都要写出礁。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取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礁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要统一教材,统一资料,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礁,一般状况下,每学期组织每月检查。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礁。 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的总要求培养潜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做到:加强基础,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推理、决定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透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十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要求学生务必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务必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好处,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状况。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资料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务必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从双基、潜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一样程度的学生,用不一样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忙和教育。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忙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如:提问、板演、小测验、单元练习等。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光进行的两次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潜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每门学科应根据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状况。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覆盖面要,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馈考试状况。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7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8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二级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热情,增强教师责任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工作量分为三部分:教学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与教学有关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第三条 教师工作量采用积分方式计算,工作量合格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为60分,科研工作量为30分,其他工作量为10分。教学和科研两项工作量在达到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互补,其他工作量单独计算。 第四条 教师年度授课积分必须达到50分,科研积分必须达到15分,教授、副教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56课时,讲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43课时,助教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28课时,参加教研室和院组织的活动积分必须达到10分。 第五条 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标准为110分(含),其中科研积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含),课时积分必须达到60分。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与院年终奖挂钩。积分以100分为基础,每超过10分,奖金系数增加0.1;低于100分的,每减少5分,系数降低0.05,不足5分,按5分计。 第七条 本办法工作量计算只适用于我院,教师参加职称评定等事宜,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第八条 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授课工作量计算(50分)。 (一)必修课以一个自然班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0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二)选修课以15人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5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三)新课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四)重复课每课时按0.8课时计算。 (五)双语教学课时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六)课时与积分核算 1、教授、副教授每课时折合0.35分。 2、讲师每课时折合0.47分。 3、助教每课时折合0.70分。 4、教师授课积分满50分后,每课时折合0.5分计入。 二、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计算(10分)。 (一)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学时,每学时折合0.2分。 (二)命题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1学时,折合0.2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5学时,折合0.1分。 2、教研室集体命题,每人1学时,每人折合0.2分,命题组不能超过5人。 3、研究生命题,每份1学时,折合0.2分。 (三)监考每次0.5学时,折合0.1分。 (四)阅卷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0.04学时,折合0.008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02学时,折合0.004分。 2、研究生试卷,每份0.1学时,折合0.02分。 (五)学生论文指导学时计算 1、本科生毕业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实习论文,每篇0.2学时,折合0.04分。 2、硕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22学时,折合4.4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3、博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44学时,折合8.8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六)论文答辩学时计算 1、本科生论文答辩,每生1学时,折合0.2分。 2、参加非本人指导的硕士生论文答辩,每生3学时,折合0.6分。 3、参加非本人指导的博士生论文答辩,每生6学时,折合1.2分。 (七)经院级领导批准的学术讲座,每小时为3学时,折合0.6分。 (八)参加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每次4学时,折合0.8分。 (九)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带队每天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带队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每天按2学时计算,折合0.4分。 (十一)按院计划编写教材,每千字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二)为我院各种自考辅导班、研修班授课,每小时按0.3学时计算,折合积分0.06 (十三)担任本科生导师,每班每学年按10分计算。 (十四)教学工作量减免,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成果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科研评价、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为准。 二、每完成1项科研成果,积分为15。每学年完成两项获积分30. 三、超过两项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论文。每增加1篇论文: 1、特类期刊,每篇计30分; 2、权威期刊每篇计20分; 3、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 4、普通期刊每篇计5分。 (二)著作。每增加1部著作: 1、主编计20分; 2、副主编计10分 3、参与者,每10万字计10分; 4、不足10万字计5分; 5、独著计30分。 (三)教材。 1、教育部全国统编教材,每部主编计3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20分,不足10万字计10分; 2、八所以上重点院校共用教材,每部主编计2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计10分; 3、院组织编写的教材,每部主编计1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5分,不足10万字计3分。 第十条 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他工作量是指,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校、院指定参加的活动。以及校、院批准参加的校、院以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兼职等。经济活动不在此限。 二、院组织的学术沙龙、论坛,每次计0.5分。 三、教研室活动,每次计0.4分。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次计1分。 五、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作主题发言、评论者,国际性会议每次计4分;全国性会议每次计1。5分;行业性会议每次计1分,区域性会议每次计0.5分; 六、参加立法活动,每次计2分。 七、担任校外专家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每项计1分。 八、就业指导。教师在法学院就业办公室值班1次,计0.5分; 九、成功指导就业1人(以签订就业协议为准),计2分。 十、就业培训,每自然班每小时计1分,每增加10人,增加0.1分。 十一、成功建立一个教学实践基地,计1分。 十二、成功联系一个集体实习点(10人以上),计2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确定的教师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办负责核算,每学期末核算一次。获得校以上科研、教学奖励的,按照国家级30分,省部级20分,校级10分标准计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法学院全体教师大会参会者半数以上通过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院务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19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篇20为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学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教研处安排并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提前调好课并带调课单向教务处汇报,以便于教务处常规检查。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并上交一篇心得体会、一张图片等资料(上交对口处室)。学校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或讲座等形式传达学习精神,使全体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新动态。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回校后,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交流汇报、材料上交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学校总务处报销有关费用。 8.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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