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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甲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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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店规章制度十篇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1

  一、美甲师的仪容仪表

  1、店里肯定有统一的制服,只要是上班时间,美甲师就必须穿着干净统一的制服工作!高端的美甲店可能还会有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名称,这主要是方便顾客,所以工作牌也要戴好。

  2、美甲师的妆容也会影响到店铺整体销售,你从事的是与美相关的工作,如果你的妆容都说不过去,那就太不应该了!在上班工作之前美甲师一般都会补好妆容,这样才工作的时候才能面带微笑的为顾客服务。

  3、如果有饰品方面的需求,美甲店可以统一定制,多数美甲店都禁止佩戴自己的饰品,这当然是为了统一美甲店的形象。

  4、关于手部的美化,美甲师一定要给顾客一个良好的手部印象,身为美甲师你的美甲款式要定时更换,而且还要定时对手部进行护理,这是一种非常好的营销方法,顾客只要看到了你的手,就会非常任何美甲店了。

  5、关于吃的东西,美甲店禁止吃东西,有很多有味道的食物会和甲油产生化学反应,到时候美甲店会很难闻,所以吃饭一定要去食堂,而且身为美甲师也不建议吃像韭菜或者臭豆腐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东西。

  二、美甲店的卫生制度

  1、安排的值日生每天要打扫包括墙壁、窗户、工作台、地面等等的卫生,要及时清理掉工作中产生的一些垃圾,避免味道在空气中挥发。

  2、美甲店要完全禁烟,一为防火考虑,二室内不吸烟也是一种美德,考虑到顾客有可能会吸烟,建议大家前期开店选址要注意店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3、工作中用到的工具和设备要重点清洁。

  4、美甲以及其他美容工具一定要严格消毒。

  三、美甲师言行的管理

  1、美甲师服务过程要全程使用普通话,就算顾客讲方言,美甲师也不能讲。

  2、美甲师和顾客聊天时,要掌握好态度,尽量照顾顾客的情绪,顾客就是上帝,一定要给顾客最好的服务。

  3、客服在接听顾客电话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流美甲店的处理流程来进行,不得与顾客吵架和说一些对美甲店形象有损的话。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2

  一:本店员工必须遵守我店章程。遵守我店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本店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人做有损我店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我店发展的事情。

  三:本店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我店的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壮大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四: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我店的决策和管理。充分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建立完整的客户资料,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及市场信息。为开展业务做好辅助工作。

  六:我店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实行考勤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集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我店纪律,对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3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有供货商盖章及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食品购入之日不少于2年。

  3、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管专用,并设立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确保功能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应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采用勤进勤出、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该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如要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的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5、进口食品,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七、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商品的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则追究当事人及该店法人的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便利店食品安全检测的规定

  食品安全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引入和运用化工单元操作,并发展形成食品工程单元操作,从而促进食品工业向大规模、连续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进入繁发期,食品安全检测的需求正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均保持着15%以上的年增速。然而,在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民营检测企业却略显乏力。

  据《中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前瞻》的数据的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中,国有检测企业占据5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行业最主要的群体,而民营检测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每年保持着10%以上的发展速度,市场份额却始终未能突破10%。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4

  第一条、处罚原则:

  处罚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以帮助下属员工为出发点,给予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主要以通过教育、提醒、批评的方式为主,处罚形式为辅的管理原则,使公司与员工获得共同提升。

  第二条、纪律执行程序: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工作,反之员工如有犯规行为,将视情轻重以纪律处分。

  第三条、员工纪律规定:

  一、甲类过失:(10~50元)

  1、上班不打卡(签到)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3、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卡者;

  4、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5、当班时不注意个人仪表、仪容;

  6、不在指定区域、时间内用工作餐者;

  7、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8、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9、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及其他卫生和行为;

  10、当班时吃零食、看书、追逐嬉戏,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11、工作间隙时间内喝酒,在禁止吸烟处(营业场所)吸烟;

  12、上班时未经批准接待来访亲友;

  13、上班时未经批准接打私人电话;

  14、上班期间在店内大声喧哗者;

  15、上班期间聊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16、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17、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18、一个月内两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9、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0、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1、卫生包干区域打扫不认真、不达要求;

  22、下班或非工作日无故逗留在店里;

  23、未经允许让已离职人员进入门店工作区域者;

  2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二、乙类过失:(50~100元)

  1、不按工作程序执行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2、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4、因疏忽造成物料遗失,情节轻微者;

  5、对下属督导不严致使工作失误,情节较重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工作任务,情节较轻者;

  7、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8、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9、下班后未将食材收拾整理而造成损失者;

  10、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物料、食料者;

  11、指定上课或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12、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3、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4、未做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

  15、因过失导致门店正常经营工作停止2小时以下者;

  16、无故矿工半日以上3日以下者;

  17、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8、偷吃门店或客人的食物及饮品。

  1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0、在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21、擅自撕毁,涂改门店通告及张贴栏。

  22、恶意中伤同事及上司。

  23、伪造骗取病假单,欺骗上司隐瞒事假理由。

  24、故意损坏公司,客人及同事的财物。

  25、向客人索取小费。

  26、在紧急情况下不服从主管指派、不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不良后果。

  27、因疏忽大意或操作不当导致自身或其他同事受伤者;

  28、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及声讯电话者;

  29、在当班时睡觉。

  30、三次触犯甲类过失。

  3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5

  1、通知服务顾问准备交车

  (1)将车钥匙、《任务委托书》、《接车登记表》等物品移交车间主管,并通知服务顾问车辆已修完。

  (2)通知服务顾问停车位置。

  2、服务顾问内部交车

  (1)检查《任务委托书》以确保顾客委托的所有维修保养项目的书面记录都已完成,并有质检员签字。

  (2)实车核对《任务委托书》以确保顾客委托的所有维修保养项目在车辆上都已完成。

  (3)确认故障已消除,必要时试车。

  (4)确认从车辆上更换下来的旧件。

  (5)确认车辆内外清洁度(包括无灰尘、油污、油脂)。

  (6)其它检查:除车辆外观外,不遗留抹布、工具、螺母、螺栓等。

  3、通知顾客,约定交车

  (1)检查完成后,立即与顾客取得联系,告知车已修好。

  (2)与顾客约定交车时间。

  (3)大修车、事故车等不要在高峰时间交车。

  4、陪同顾客验车

  (1)服务顾问陪同顾客查看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依据任务委托书及接车登记表,实车向顾客说明。

  (2)向顾客展示更换下来的旧件。

  (3)说明车辆维修建议及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4)提醒顾客下次保养的时间和里程。

  (5)说明备胎、随车工具已检查及说明检查结果。

  (6)向顾客说明、展示车辆内外已清洁干净。

  (7)告知顾客3日内销售服务中心将对顾客进行服务质量跟踪电话回访,询问顾客方便接听电话的时间。

  (8)当顾客的面取下三件套,放于回收装置中。

  5、制作结算单

  (1)引导顾客到服务接待前台,请顾客坐下。

  (2)打印出车辆维修结算单及出门证。

  6、向顾客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任务委托书上的"建议维修项目"向顾客说明这些工作是被推荐的,并记录在车辆维修结算单上。特别是有关安全的建议维修项目,要向顾客说明必须维修的原因及不修复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若顾客不同意修复,要请顾客注明并签字。

  (2)对保养手册上的记录进行说明(如果有)。

  (3)对于首保顾客,说明首次保养是免费的保养项目,并简要介绍质量担保规定和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性。

  (4)将下次保养的时间和里程记录在车辆维修结算单上,并提醒顾客留意。

  (5)告知顾客会在下次保养到期前提醒、预约顾客来店保养。

  (6)与顾客确认方便接听服务质量跟踪电话的时间并记录在车辆维修结算单上。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三)售后服务工作规定(汽车4S店售后服务|4S店售后管理制度)

  1、售后服务工作由业务部主管指定专门业务人员——跟踪业务员负责完成。

  2、跟踪业务员在客户车辆送修进场手续办完后,或客户到公司访谈咨询业务完后,两日内建立相应的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内容见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3、跟踪业务员在建立客户档案的同时,研究客户的潜在需求,设计拟定"下一次"服务的针对性通话内容、通信时间。

  4、跟踪业务员在客户接车出厂或业务访谈、咨询后三天至一周内,应主动电话联系客户,作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并就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与之交流。电话交谈时、业务员要主动询问曾到我公司保养维修的客户车辆运用情况,并征求客户对本公司服务的意见,以示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与在服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的态度。对客户谈话要点要作记录,特别是对客户的要求,或希望或投诉,一定要记录清楚,并及时予以处理。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应尽量答复;不能当面或当时答复的,通话后要尽快加以研究,找出办法;仍不能解决的,要在两日内报告业务主管,请示解决办法。并在得到解决办法的当日告知客户,一定要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5、在"销售"后第一次跟踪服务的一周后的7天以内,业务跟踪员应对客户进行第二次跟踪服务的电话联系。电话内容仍要以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为准,内容避免重复,要有针对性,仍要体现本公司对客户的真诚关心。

  6、在公司决定开展客户联谊活动、优惠服务活动、免费服务活动后,业务跟踪员应提前两周把通知先以电话方式告之客户,然后于两日内视情况需要把通知信函向客户寄出。

  7、每一次跟踪服务电话,包括客户打入本公司的咨询电话或投诉电话、经办业务员都要做好电话记录,登记入表(附后),并将电话记录存于档案,将电话登记表归档保存。

  8、每次发出的跟踪服务信函,包括通知、邀请函、答复函都要登记入表(附后),并归档保存。

  (四)指定跟踪业务员不在岗时,由业务主管临时指派本部其他人员暂时代理工作。

  (五)业务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并于每月对本部售后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末进行一次总结;小结、总结均以本部工作会形式进行,由业务主管提出小结或总结书面报告;并存档保存。

  (六)本制度使用以下四张表格:"客户档案基本资料表"、"跟踪服务电话记录表"、"跟踪服务电话登记表"、"跟踪服务信函登记表"。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6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入侵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淘洗拖布。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7

  一、员工进出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进出卖场时必须走员工通道,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进出员工通道时必须佩带工号牌,凡无证的需经过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证实后方可进入,否则防损员有权拒绝进出。

  (2)、外出时不允许携带本公司商品,进入时不准携带本公司顾客入口处禁止携带的各种物品。

  (3)、员工上、下班时必须做到集体进出,防损课对员工进出的路线要派员监空,严禁任何人员单独私自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停留。

  (4)、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或登记,原则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下班打卡后不得转身进入卖场。

  (5)、所有人员进入时必须禁烟。

  (6)、员工上、下班时,防损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在员工离开卖场时对随身携带的衣物及小件物品、手提袋等实施严格的检查。

  (7)、员工上班时间内临时外出,必须填写《临时外出单》交防损员查验后方可外出。

  二、更衣室的管理

  为加强更衣室的管理,公司决定对更衣实行定时开放,由专人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更衣室的开放时间,依据店面的实际情况而定。除中午交接班开放时间为40分钟以外,其他开放时间每次20分钟。除店面规定的时间外,其他时间更衣室不予开放。

  (2)、更衣柜原则上只允许存放衣物,严禁存放商品及赠品(经批准在本单位购买的商品必须持收银条,经登记(《更衣室存放物品登记表》)后方可存放)。如有违反,按内盗嫌疑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进入更衣室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并经防损部值班员检查、登记(见《员工进出更衣室登记表》)后方可进入,且在更衣室不得无故逗留,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元/次的罚款。

  (4)、更衣室的钥匙由防损部持有保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更衣室。否则对当班防损员处以10元/次的罚款。

  (5)、门店防损部必须不定时对更衣室进行检查,发现有未经登记的物品,一律予以没收,并按偷盗嫌疑进行处罚。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8

  1.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一分钟罚一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好工牌。(10元)

  3.技师上钟前必须化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带戒指,男技师必须保持形象整洁。违者罚款10-20元

  4.技师上钟之前必须按正规程序操作,如有不报钟造成走单的,该技师要负责买单。如有报错项目.偷钟.上钟看电视、上钟时私自串房.逗留.接听私人电话﹑带电话等。(20-100元)

  5.技师上钟前不准挑选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换技师.不得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

  6.服务员忙时技师必须跟单送客,如没有及时跟单送客造成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

  7.不得在营业区或楼面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等钟或休息。(10-50元)

  8.如有偷窃。贪污等行为的,去赔偿一切损失外并罚款三百元并当场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拾遗不报,占为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

  9.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20元)

  10.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50-100元)

  11.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取消留牌并打后牌处理。

  12.技师上钟时所用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水不准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元)

  13.技师碰到客人及上司必须主动打招呼。(10元)

  14.技师在上钟时其他技师不得向房内张望,上钟即使不得看电视,不得与其他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10元)

  15.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16.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别原因以外,旷工一天200元,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17.如若有客人投诉其服务态度不好者。(50-100元)

  18.不得跟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的话。(50-100元)

  19.前四排的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10元)

  20.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元)

  21.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20元)

  22.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处处维护本店利益。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遵守企业经营活动纪律。(20元)

  23.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保持足疗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做到一客一清。(10元)

  24.迎宾时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靠墙下蹲或玩弄手机之类。(20元)

  25.员工上班时一律不得沐浴,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主管级人员申请方可批准。员工沐浴时不得使用公司的沐浴产品及毛巾等。(30元)

  26.所有员工不得使用店内的公共财物,必须自备餐具。(10-30元)

  27.休息室不得让非本公司人员进入。(50-100元)

  2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经发现罚款300元,重者开除!

  29.不得顶撞、辱骂、诽谤领导!如有违者罚款(100-500元)

  罚款不是目的做好才是决心

  一.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为旷工。技师下班时必须询问技师部管理人员,如生意忙时可要求技师延时下班,技师必须服从。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每次罚款100元;

  二.技师下班后请即离开公司,不得在公司逗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在公司消费除外);

  三.技师上下钟时必须做好登记。如有插钟者则将上钟分成退给应上钟之人,并每次罚款50元;

  四.点钟不翻牌,并给予补钟;

  五.技师按排钟表上钟,不得挑拣客人,无故不上钟者每次罚款100元(可累计计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钟者,征得技师管理人员同意可过钟;

  六.技师受到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并承担公司相应损失(如为第七条情况则不再此例);

  七.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可拒绝客人无理要求,直至拒绝为其服务。并报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处理;

  八.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如有国家明令禁止行为或擅自收取客人小费,一经查实,罚款5000元,并立即辞退。工资押金不退;

  九.晚间值班技师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在得到上钟通知五分钟内上钟,超过时限每次罚款100元,由楼层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监督;

  十.技师当月累计旷工三次,立即辞退并扣发所有工资押金。技师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经公司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一律不发工资并扣除押金;

  十一、技师上班时要化淡妆,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要求。衣装不整或不符规定的责令改正,拒改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二、技师上班时不得在技师休息房外接听电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营业现场或休息房讲粗话、脏话,不得擅自离开休息房,技师间如有纠纷报技师管理人员处理,技师上钟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除工作需要之外的物品,违反者,每次处以罚款50元;

  十三、技师请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征得同意,当天请假不被允许,未经同意不来上班以旷工论,并处以100元罚款;

  十四、技师服务程序:按排钟顺序收到上钟通知后,五分钟内到服务现场,按照一长二短敲门,进门后首先做自我介绍,项目介绍,所需时间,价格等,并明确告知客人超过15分钟不得退钟。如客人换技师达三个以上,则可拒绝为其服务,使用语言为:对不起,先生,所有的技师已经上钟。做完项目后有礼貌的同客人告别,“再见先生,很高兴为你服务,祝你在海之崴过得愉快”或“再见,欢迎下次光临”等,并主动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十五、技师捡到失物必须立即上交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领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否则以盗窃论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处以失物两倍罚款;

  十六、技师必须交押金1000元,进场时交400元,其余可分二次从工资中扣除;技师每月需交就餐费200元;

  十七、技师所需各种证件由本人自行办理或公司协助办理,费用自付。技师服装由公司统一办理,按成本价提供给技师;

  十八、技师原则上每月休息两天,特殊情况可自行调班休息但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未经同意擅自调班做为旷工论,按每次100元罚款;

  十九、技师开单如有差错,按单据赔偿。因为客人投诉造成公司损失由技师赔偿;

  二十、技师对公司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通过总经理信箱表达!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9

  (一)职员个人卫生标准

  1、职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好胸牌及工作帽。

  2、工作服要保持清洁、无明显油污,衣扣不得有脱落。

  3、职员上岗时不得赤脚穿鞋。

  4、职员头发要保持清洁、卫生、梳理整齐。

  5、职员上岗时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

  6、职员上岗前要将手洗干净。

  (二)容器模具、工具的卫生标准

  容器是指生产所须的桶、盆、瓶、称盘,前厅货盘、购物盘等物品。模具是指面包、西点、蛋糕的各种生产模型和烤盘等物品。

  工具是指分发给个人或集体共用的刀、夹子、转台花嘴、挤花袋、刮板、擀面棍等物品。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三)设备保养与清洗

  设备是指生产中的合面机、压面机、打蛋机、醒发柜、冰柜、烤炉、案台和前厅的蛋糕柜,面包柜、玻璃、冰柜等。

  1、生产设备应由专人养护、定期定时加油润滑。

  2、每日下班后须将设备停电后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水珠、面粉、尘土、污物等。

  3、机械设备要用专用白布盖好,要保持白布的清洁卫生。

  (四)每周必须大扫除

  1、将饼屋内外灯箱上的尘土擦干净;

  2、将面包醒发箱内的脏水倒干净,并更换新水,烤炉内油污要清理;

  3、冰柜要除霜清洗擦净;

  4、清理卫生死角,喷洒消毒药水,投放鼠药、蟑螂药,须有专人负责;

  5、整理原辅料做到码放整齐,领取方便,无粉尘;

  6、定期清理空调及冰箱、散热片面性等设备。

美甲店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员工准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

  1.所有员工应树立全员服务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客户和同事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2.员工应忠实于公司,珍视公司提供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尽职尽责,勤勉努力,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对承担的工作负责到底,不敷衍,不推诿。

  3.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操守,在经营中不得损公肥私,侵占公司财产。

  4.员工应厉行节约,爱护门店财物,不化公为私,不做任何有损门店信誉的行为。 5.员工不得从事或经营与门店业务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务或兼任门店以外的职务。

  6.公司欢迎员工以个人署名方式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和意见。要求不捕风捉影,不道听途说。公司不接受任何以联名信等方式进行的投诉和举报。

  7.员工应自觉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于事后解释说明或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 8.注意不慎品德修养,待人待物要态度谦和,切戒不良嗜好。

  第二条个人仪容仪表

  1.员工应着装整洁,男士不得留胡须,留长指甲,染发,不得留怪异发型;女士头发梳理整齐,发型端庄,不能遮面,不得披头散发;男女均不得穿拖鞋上班;

  2.顾客进门,接待人员必须说:“您好,欢迎光临”。顾客购完物出门,必须说“慢走,谢谢光临”

  第二章薪酬福利

  第一条薪酬

  1、公司每月的15日发放前一个月的薪金。

  2、正式员工在转正后的下个季度可享受门店20%季度利润分成。

  3、工作累计满12个月,且表现优秀至少累计3个月被评比为门店优秀员工者可向公司人事部提交调薪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调薪幅度为当前工资10%-20%。

  第二条奖励及福利

  1、员工工作累计超过12个月,拥有6天带薪休假,申请时间必须提前一周,休息时间:3月—11月。

  2、员工可以在下班后购买本公司商品,部分商品可按照内部员工价格购买。

  3、直营店每月评比优秀员工1-2名,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4、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并通过公司考核转正,奖励100元/名,介绍优秀员工/储备干部奖励200元/名。

  5、直营店当月超额完成业绩指标,店长奖励500元且超额的20%作为门店奖金,用于门店聚餐、奖励等用途。

  6、全勤奖:根据门店考勤记录,当月未请假、未迟到早退、未填写忘打卡申请单、外出有详细外出记录的为全勤,奖励100元。

  第三章考勤和休假

  第一条工作时间

  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公司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6:00(7:00)─17:00晚班:13:00─23:00(24:00)。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门店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每周休息一天,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休息。

  4、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迟到(早退)1-15分钟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的,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内扣除1.5倍日工资;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次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于计发当月薪资。

  6、员工因公需外出不能打卡的,应上级领导批准并《因公外出单》,否则做缺勤处理。

  第二条请休假

  1、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门店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2)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

  1)请病假的员工,应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休假证明”。病假扣除当日基本工资的50%;病假当月累计3天及以上的,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2)因公受伤的员工,凭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适当的病假,重大伤害者视情况另行决定。

  3、丧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员工1-3天丧假,丧假扣除50%当日基本工资资。

  4、婚假、产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婚假期间员工只享受80%当月基本工资,公司会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额外补助,但总额不得高于改员工基本工资。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离职手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手册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劳动纪律,被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离职员工,

  公司只发一半试用期薪资。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除未到职时间视为旷工外,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离职手续包括:

  1)如员工提出辞职,填写《辞职申请表》;

  2)按照直接领导的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者交接工作完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结算当月的薪资。

  4)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或协议,按其它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九章其他

  1、本手册未涉及的事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本手册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解释。员工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

  3、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在必要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公布。更新及修改将不再另行通知,生效日期公布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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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3: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