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
范文 |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通用9篇)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1一、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证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四、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由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监督。 五、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内外消防通讯畅通,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六、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八、违反以上各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警告、扣分、除名处理。 九、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2家居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内容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4.1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4.2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4.3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物业,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4.4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4.5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4.6值班人员按商场物业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5.引用文件(无) 6.记录 6.1监控中心查看录像记录 6.2监控中心人员进出登记 6.3钥匙借用登记表 6.4钥匙接管表 6.5钥匙管理登记表 6.6钥匙启用登记表 6.7钥匙交接记录表 6.8总控室值班记录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31 目的:通过对消防控制中心运行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4 内容: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情,指挥灭火的`重要部位,维护和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此特订如下制度: -控制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负责制并填写值班记录存档。 -值班人员需做好人员进出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中心。 -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商场安全部,遇重大问题要迅速上报消防总负责制人。 -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属误报应消除信号记录。 -维修人员要掌握商场消防设施知识及具备三熟(熟悉图纸,熟悉操作,熟悉维护),要求负责商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修理。 -值班人员按商场要求及时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记录、表格。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4小区安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适用消防控制中心) 1.安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由弱电工程人员负责日常维保,监控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2.保持机房内5℃-40℃环境温度,并设置温度计量装置进行监测。 3.除有关领导检查工作以及与本部门日常活动有关事宜的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中心,若因各种原因进入控制中心,应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重点部位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来访人员在控制中心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宠物.使用后的雨具或身体外部附有水渍/源以及灰尘或其它可能损坏防静电设施.污染控制中心环境的`物质以及未成年.精神病.酒后人员不得进入控制中心。 5.进入控制中心前应关闭大功率无线电器和有关设备。 6.除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控制中心进行参观.摄录像等活动。 7.控制中心及保安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控制中心,并遵守上述有关制度。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5商业中心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火灾、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控制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4、消防专职值班员及维修组负责对管理消防设施巡查、保养、维修、管理。 5、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控制中心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6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7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9.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8上墙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中心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中心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三、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消防系统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取得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中心备查。 五、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中心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中心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八)消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中心的设施,保持消防控制中心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中心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一)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篇9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 控制中心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控制中心的工作内容,明确控制中心的职责。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没有控制中心的管理处,由部门经理指定人员或岗位执行控制中心的功能)。 3.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控制中心工作的指导、检查。 3.2 控制中心负责人负责对控制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对控制中心内部管理 4.1.1 对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本管理处消防设备操作的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处理紧急事件能力,大厦控制中心人员须持有深圳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上岗证》。 4.1.2 对在控制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担任,代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并在中心交接班记录的备注栏填写代班人姓名、代班时间及代班期间的重要事项。控制中心(大厦)须保存经部门经理确认的可在控制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名单。 4.1.3 控制中心是整个管理服务区域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及时调度、安排相关人员执行。 4.1.4 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保持通讯联系,传递信息,重大事件及时向经理报告。 4.1.5 协助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向管理处汇报,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4.1.6负责顾客邮件的签收并落实完整送交到顾客. 4.1.7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及特长,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环境、楼宇结构、设施、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1.8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了解管理服务区域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协调安全管理员、保洁员的管理工作。 4.1.9 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 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4.1.10 监督安全管理员严格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手续。 4.1.11 大厦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1.12 消防主机报火警必须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4.1.13 控制中心必须至少有一种有效方式与宿舍安全员及时联系,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得到支援。 4.1.14指挥处理各种紧急情况,下达处理方案,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4.1.15 中心值班人员每天7:00以前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按规定时间向各部门发送当天天气预报。 4.1.16中心每天22:00-7:00每隔半小时对各管理处呼叫一次,各管理处在收到呼叫后应马上答复,若某管理处没有答复,中心应通过电话或其它管理处转呼的方式直到与其联系上。 4.1.17各管理处在中心呼叫之后15分钟对管理处所有岗位呼叫一次。 如中心与某部门经各种渠道无法联系上,应于次日将此信息通知该部门经理及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和治专会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4.1.18任何时间,控制中心值班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在控制中心逗留。作好顾客资料及公司质量记录的保密工作。 4.2 控制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资料和消防设备 4.2.1 控制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管理处顾客的联系电话(注意保密、禁止外泄)、供水、供电、供气、辖区派出所、三防指挥部、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电话,管理处重要设备厂家或保养单位的联系电话,公司内部联系电话,常用紧急电话。 4.2.2 控制中心须保存的有关资料:《深圳市家居装饰管理规定》、《深圳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停车场收费标准,有线电视、水、电、煤气、电话收费标准,市有关出租屋管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资料。 4.2.3 控制中心须配备的防火器材:控制中心应配有防火服两套、灭火器三瓶、应急灯、三节电池手电筒各一、消防工具箱一个(内有:市政消火栓专用工具、消防板手、斧头、铁撬、铁钩、管钳、铁锤、铁錾各一、防毒面具两个)等消防设备,大厦须备有两个或以上的消防工具箱,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保存完好并不得挪做它用。 4.3 对钥匙的'管理(没有控制中心的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4.4 录像带的管理 4.4.1 管理处经理必须对录象带所录内容进行控制,录制重点部位(车场、出入口等)的内容。 4.4.2 各部门需确保录像带的录象效果良好,部门经理根据录像机、录像带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更换,每月应对录像机磁头清洗一次。 4.4.3 各管理处应根据正常使用录像机的台数按每台录像机配32盒录像带的比例配置录像带。录像带上须有明确的录制时间标识,32盒录像带中一盒标识为'备用',其它每盒标识为'1--31',与每月31天对应,每天使用一盒,每日凌晨零时更换。部门如有多台录像机使用,录像带应有与录像机对应的标识。录像带录制内容保存期限为一个月,录像带必须保存在防潮,防阳光直晒的地方。 4.4.4 非公司人员观看、借用录象带须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借用录象带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在一周内予以归还。 4.5 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 任何员工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管理处无人值班时交给控制中心值班人员。 4.5.2 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拾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并交管理处经理确认是一般物品还是贵重物品。 4.5.3 一般物品交控制中心保管,贵重物品交管理处出纳保管。 4.5.4 管理处及时张贴拾遗物品启事通知顾客。 4.5.5 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6 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它有效证明后方能签字认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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