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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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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通用21篇)

奖罚制度 篇1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 篇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奖罚制度 篇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 篇4

  1、设备点检制包括日常点检制和定期点检制。

  2、日常点检制是为了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状况。以便进行必要的维护,由设备的操作人员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规定的部位、点检标准、点检部位进行检查,并将点检结果原本本地填写在点检记录上。

  3、设备定期点检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零件磨损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进行修理,主要是由操作工协助,由专职维修工和车间设备管理员进行定期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并填写好专业点检记录。

  4、设备点检制是为了引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打下基础,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填好设备的点检记录,该记录本月月底有车间连同运行记录报机动部。

  5、机动部有专职点检人员负责全面安排点检工作,并定期抽检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使用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测试,进行定量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呈报。

奖罚制度 篇5

  1.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2. 在工作中未能使用礼貌用语。

  3. 当值期间睡觉者,或传菜闲聊,致使顾客投诉上菜慢者。

  4. 上错菜、点错菜(造成后果,还需赔偿损失)。

  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跑单。

  6. 餐具不卫生,引起客人投诉,对上级,对客人不礼貌者,或向客人索要小费者。

  7. 欺骗上司,拾得他人财物不及时上交者(不上交者开除)。

  8.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上下班要签到、签退)。

  9. 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每次罚款5元,直至开除。

  10.摆弄事非、诽谤他人,搞小圈子,及未按饭店节能规定,关闭各类能源,造成损失。

  11.不按值日表及值日要求者。

  12.不爱护公物者(花、餐具、桌椅、地面、墙面等)。

  13.工服不勤换洗,指甲、头发不按要求修理者。

  以上各条自觉遵守,有过失者,每次罚款5元—100元不等,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奖罚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小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维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关键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定点

  科学地分析设备可能发生故障的点,合理确定设备的维护点,明确点检部位、项目和内容。

  (二)定标准

  按照设备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和检修经验,确定点检、检修的技术标准,包括间隙、温度、压力、振动、绝缘等等。

  (三)定人

  按区域、按设备、按人员素质,明确专业点检员。即每一个设备都有一个专职负责人――专业点检员。

  (四)定周期

  制定设备的点检周期,按分工进行日常巡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

  (五)定方法

  根据不同设备和不同的点检要求,明确点检的具体方法,如用“五感”(视、听、触、味、嗅),或用仪器、工具进行。

  (六)定量

  采用技术诊断和劣化倾向管理方法,进行设备劣化的量化管理。

  (七)定业务流程

  明确点检作业的程序,包括点检结果的处理程序。

  (八)定点检要求

  做到定点记录、定标处理、定期分析、定项设计、定人改进、系统总结。

  第四条点检专业的划分

  公司按机械、电气、仪控、锅炉、等专业划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机动分厂

  (一)负责设备点检的归口管理,编制、保存设备点检原始记录。

  (二)主要工作职责

  1、确定公司范围内需要进行点检的设备。

  2、审核颁布重点设备的点检标准《点检表》。

  3、批准设备点检计划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4、组织对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进行检查和指导。

  5、对分厂、车间点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对专业点检人员、点检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点检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培训。

  第六条各分厂设备分管技术人员及分厂、车间设备负责人

  (一)负责对《点检表》的制定、抽查、收集和汇总,负责设备的定期点检、及日常点检业务指导。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表》。

  2、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点检计划。

  3、对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

  4、对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的行为及时书面通知各单位或人员。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点工作,填写《点检表》,进行简单设备故障的排除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正确使用设备。

  2、按日常《点检表》,用五官或简单仪器对设备的规定部位进行短时间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如噪声、发热、松动、泄漏、异味、腐蚀等。

  3、按润滑作业卡,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如手动干油泵、油枪、油杯、油壶润滑及油池润滑补油换油等。

  4、简单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即生产工人力所能及的螺栓紧固,皮带、制动器、弹簧调整等。

  5、设备及环境的卫生。

  6、对当班进行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专业点人员复核和确认(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室等)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

  第八条设备维修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填写关键设备《点检表》,进行设备异状的排除和修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和专业点检计划认真进行点检。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每天查看日常《点检表》和有关记录,有问题时应查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并必要的处理,不需或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报告车间列入检修计划安排处理。

  4、对进行日常巡检作业发现及处理问题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设备点检工作流程及内容

  第九条点检的实施

  (一)日常点检由设备使用车间组织实施。

  (二)专业点检由各生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维修单位组织实施。

  (三)精密点检由公司机动分厂组织实施。

  第十条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

  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是:压力、温度、流量、泄漏、给脂状况、异音、振动、龟裂(折损)、磨损、松弛。

  第十一条点检的的工作程序

  (一)设备点检的实体是:操作方、检修方和点检方。其中,点检方出于三方的核心地位,使设备点检的主体。

  (二)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表。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写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但不管何人、何时处理的,都要填写处理记录表。

  (三)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要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修点”即故障率高或损失过大环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安排改善性维修。

  (四)对任何一项改善性维修项目,点检方应在半年内对其经济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分厂、车间应对设备点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人员对日常点检的检查为每天至少一次,分厂、车间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点检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机动分厂对点检工作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设备点检工作的考核

  (一)对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处罚20―50元。

  1、设备操作人员未按《点检表》要求进行点检作业者。

  2、设备维修人员未坚持每天查进行巡回检查,没在《点检表》签名者。

  3、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者。

  (二)对设备点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员工,特别是通过点检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事例,公司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奖罚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

  安全管理

  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的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

  记录表格

奖罚制度 篇8

  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

  一、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二、及时的原则: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三公的原则: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重奖轻罚的原则:以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为主、激励向上的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

  第四条奖励

  一、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

  ⒉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每增加1年工龄,则工龄奖增加50元,并依此类推,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当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月度明星奖者,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其中,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在特定条件下,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金,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对具有管理能力,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向厂经营管理、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厂实行年度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均张榜公告,并在当月体现,同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奖金的审批与发放:

  ⒈全勤奖: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报部,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由车间、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年度优秀员工奖:由车间、部门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由车间、部门提议,并报厂部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

  ⒎晋职并加薪: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⒐年终奖:与加薪方法相同。

  第五条惩戒

  一、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罚款条件的,

  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11-20分钟者,罚款10/次;

  上班迟到、早退21-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31-60分钟者,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小时者,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随身携带、乱写乱画、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代别人打卡、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寒冷冬天、管理人员周六、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不戴厂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嬉戏、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气瓶阀门、灯制、风扇(工作需要除外)、空调、电视、电脑等行为之一者,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造成厂重大浪费、损失者罚款100元/次;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通过瞒报、冒领、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手段,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罚款100元/次,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画者,罚款10元/次,并要求恢复原状;擅自擦(撕)去厂、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罚款20元/次;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及活动者,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罚款5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者,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仿冒他人签名的,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手伸进模具内(扶板、清理铝屎、调模具等之一)的,罚款10元/次;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罚款10元/次,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检查,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元/次;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材料、设备、工具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的,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开电炉之一者,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罚款300元,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或违章指挥,罚款400元/次;

  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之一

  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剩饭、剩菜丢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司机除外),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罚款1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30元/次;

  用饭菜、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烟头、杂物者,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罚款20元/次;

  将危险品带进宿舍者,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杂物的,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含夫妻)的,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吸毒、贩毒、盗窃之一的,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奖罚制度 篇9

  为确保酒店正常经营运作,完善保安管理制度,加强保安队伍自身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做到奖优罚劣,以权、责、利相结合为原则,对全体保安员实行奖分、扣分制度。

  奖分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5元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队长填写申请,写清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办公室审核。

  奖励细则:

  1、发现并设法抓获酒店内各违法犯罪分子者(奖20分)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奖30分)

  3、在酒店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奖20分)

  4、遇突发灾害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公司人员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奖40分)

  5、为搞好酒店内的安全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者(奖20分)

  6、每月满勤并未范任何规章制度且工作态度良好者(奖10分)

  7、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分)

  8、组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每月

  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所有工作任务且未范任何错误者

  (奖10分)

  惩罚细则:

  一、处罚(轻微过失)

  1、上白班时间看书、报、玩游戏机、抽烟或进行与其他执勤

  无关的事情(罚1分)

  2、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工号牌者(罚1分),对留长

  发、怪发、染发、长指甲,经教育不改者(罚2分)

  3、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交接班不清楚(罚1分);互相

  推卸责任者(罚2分)

  4、值班室和后门卫生不干净,值班人员罚(罚1分)

  5、禁止停车的位臵而有人停放车辆或执行不到位的(罚2分)

  6、站岗值勤时蹲坐、串岗、脱岗,影响公司形象者(罚1分);

  因串岗、脱岗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将视为重大过失

  7、上班时间早退、迟到者(罚1分)

  8、员工餐超过半小时者(罚1分)

  9、上厕所或其他事情需离开岗位的,没有与组长打招呼的每

  次(罚1分)

  10、上白班禁止在保安室躺靠或斜靠沙发,违者(罚1分)

  二、处罚(一般过失)

  1、上白班睡觉者(罚2分)因睡觉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将视为重大过失。

  2、上夜班在岗人员,若发现在一岗位全体睡觉致使岗位无人

  看守(罚2分),若发现全班人员睡觉全体受惩(罚4分)因睡觉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将视为重大过失。另对睡觉者组长有权开罚单。

  3、对保安部下达任务未能如期完成,没正当理由者(罚2分)

  4、无故损坏酒店设施、丢失保安装备或其它执勤设备的按原

  价赔偿,并(罚2分)。

  5、领班或组长安排工作不到位,致使员工工作未正确及时完

  成(罚2分)

  6、对领导安排工作未清楚、明白的,不主动询问清楚,致使

  工作未能正确及时完成(罚2分)

  7、无故旷工者(罚3分)

  8、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经(来自:小龙文档网:保安部奖罚制度)理、领班、组长的管

  理,否则按旷工处分,屡教不改者开除

  9、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拖延、拒绝的,按旷工处分。

  三、处罚(重大过失)

  1、酒后执勤者(罚10分),酒后闹事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2、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

  被撬,发生案件和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处罚(罚10分至40分)。

  3、突发事件在接到通知后五分钟之内未赶到者(罚20分)

  4、因上班时间睡觉或无故脱岗导致公司财务损失者,视情节

  轻重处罚(罚10分至40分)或直接开除。

  5、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理者,视情

  节轻重处罚(罚6分至18分)或直接开除。

  对以上条例中同一错误屡教不改者可翻倍处罚。

  任何由酒店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奖惩条例中的一部分。

奖罚制度 篇10

  全体员工年终红利奖励办法:

  一、年终红利分配方案:年终红利总额=全年实际回款利润xx5%(该百分比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在年终扎账前作上浮调整);

  二、个人年终红利=上班月数的平均百分比xx年终红利总额上班月数;

  三、未回款部分的利润在次年回款后,按回款当月的百分比按同样的办法进行红利分配;

  四、在红利分配之前辞职或被公司辞退者不参与红利分配;

  设计部、财务部和行管部奖励办法:

  一、按公司月营业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二、每月月底三个部门所有员工采用无记名交叉投票方式确定个人表现分

  三、个人表现分÷表现分总额=个人表现百分比

  四、个人表现百分比表现奖总金额=个人表现奖;

  五、新员工试用期不参与表现奖分配;

  六、本部门不参与本部门的投票,除这三个部门之外参与投票的成员:总经理和工程部负责人;

  七、节假日公司安排加班且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日工资的双倍发放奖金;

  工程部奖励办法

  一、公司每月拿出工程部业绩总额的4%作为工程部的业绩奖金;

  二、业绩奖金分配方法: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分配业绩奖金,每个人每月的业绩奖金=业绩奖金xx个人当月业绩百分比:

  三、个人当月业绩百分比=个人当月业绩÷工程部业绩总额;

  四、工程部工作范围:输出范围以外的所有制作和安装都属于工程部工作范围,含油漆喷涂、雕刻、刻字、包绳子、打扣眼(需要拼接的画面)、写真裱板、焊接、制作、安装等;

  制作部奖励办法

  一、喷绘每平方米奖励0、2元,写真每平方米奖励0、5元,条幅每米奖励0、5元;

  二、制作部工作范围:负责完成公司安排的所有写真、喷绘、条幅输出;写真裱膜;条幅缝涵洞;

  奖励制度管理规定

  一、个人当月业绩计算方法:每笔业务发生时,业务流程单跟着业务进度走,每一个环节完成后参与作业者签字后转交给下一个环节的负责人,业务完成后请客户在业务流程单上签字并将签字后的业务流程单上交财务部;因客户经办人或主管不在或其它原因未能签字的,业务流程单亦应及时上交财务部,向财务部说明情况,事后在月底前完成客户签字后重新上交财务部,客户未签字的`业务流程单不能记入当月业绩;

  二、工程部参与制作或安装的人员在技术水平、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都大致相同时,按人平均分配业绩;特殊情况由负责人与参与作业者自行协商业绩分配比例;

  三、月底由财务统一核算工程部和制作部每个人当月的业绩和业绩百分比,个人

  每天可自行记录和核算自己的业绩,次月12日前与财务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可向负责人或公司申请核实;

  四、工程部暂设两个负责人,业务量大或公司规模扩大后负责人可另行增加,但工程部负责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工程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负责人的确定方式:竞争上岗;民主选举;公司指定;

  六、工程部负责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负责人有权决定参与作业的人数和人选;

  3、因输出、制作或安装产生质量事故导致业务款无法收回时,该笔业绩不参与分配,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办法详见《惩罚制度》),在分配业绩次月后才发现质量事故的在次月的业绩中扣除;

  4、业务完成后48小时内不上交签字的业务流程单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业务的业绩分配权利;当月未完成的业务自动转入下个月业绩;

  5、公司采用公平合理的方式分派工作任务,不得对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挑肥拣瘦,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取消加班费和工作餐补助、水费、高空作业补助费等;

  八、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每个人的技术和能力进行核定;

  九、工程部负责人和制作部责任人无法承接或没有时间承接的业务,公司有权对外发包;

  十、所有公司正式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十一、个人承接业务按毛利润的30%进行奖励;

  十二、在本制度试运行阶段,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保留修改业绩奖励提成比例的权利;保留修改和补充该制度相关条款的权利,但修改和增补条款之前须先征求相关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议后在次月生效执行。

奖罚制度 篇11

  一、指导思想:

  落实教学常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也是教师本身教育教学能力提高的基础。只有牢固树立“常规”意识,才能确保质量的不断提高!为了全面履行州颁教学常规细则、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常规奖罚制度。

  二、奖罚细则:

  教师必须按照州颁新教学常规细则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履行《细则》中的要求。

  1、教案要求

  (1)、教师必须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撰写教案。(教案分简案和详案)每两周交教研组检查一次,每月上交教导处检查一次。每缺一次罚20元;教案撰写不跟进度、滞后一课时罚5元。

  (2)、每周撰写一篇教后反思(教学札记)缺一篇罚5元。

  (4)、简案要求各环节完整,能指导教学。(任两门课或以上的教师必须撰写一科详案一科简案。)

  2、作业批改:作业次数要达到新《常规》中的要求,批改要及时要细致,要及时纠错。作文每期不少于8次,详批详改(有眉批和评语,)每期不少于4次。(少一次罚5元)

  3、听课笔记:每月不少于2篇。记载要详细,填写要完整,要有听课评价(少一篇罚5元)

  4、学生辅导:要做到“四落实”(落实时间、落实学生、落实内容、落实方法)

  5、考试考查:

  每个单元的测试要有学生成绩册,学校统一考试科目必须要有学生成绩册和质量分析报告,缺一次罚10元。(成绩不得排名)。

  6、凡学校各部门要求教师上交的各种材料(分配的临时工作),没按时完成或质量差,一次罚2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50-200元的.罚款。

  7、课堂教学常规:严格执行新《常规》中对课堂教学的要求,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推迟或提前上、下课,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动课节。发现一次罚款10元

  8、兼职工作:

  学校电教仪器、电脑室、图书室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项兼职工作,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影响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一次罚50元。

  三、奖励

  1、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落实教学常规、完成工作良好的教师每月给予50元的奖励。(教案书写认真、各环节齐全,教学设计指导性强,教学札记紧扣教学实际,内容生动的教案或迎接上级常规检查受表彰的教师另外每次给予(10-20)元的奖励。)

  2、“优秀班主任”奖励:

  在班级管理中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有独特的管理方法、班风班纪良好,学生团结向上,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经学校校委会评议授予“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100元奖励。

  3、“优秀教师”奖励: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在教育教学研究中业绩突出(个人论文、专著)所任教的学科排名前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教学常规;所兼职的各项工作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的教师。授予“优秀教师”的称号,奖励100元。

奖罚制度 篇12

  1、目的

  为强化细化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点检,提高设备完好率,充分贯彻“操作者是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的理念,特制定本本制度。

  2、设备的分类

  每个车间要根据所属设备的重要性、对高炉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成档次不同的等级,依次为a类设备、b类设备、c类设备。对一些关键a类设备,做为厂控设备(该设备损坏,必定造成高炉休风),重点加以维护。厂控设备一定是车间a类设备,也包括备用厂控设备。

  2.1 高炉主风机

  2.2 8#、9#高炉循环水泵

  2.3 炉顶设备(包括加料)

  2.4 开口机

  2.5 泥炮

  2.6 中速磨煤机

  3、点检项目

  操作人员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充分运用五觉(听、视、触、嗅、味)和一般点检工具(测量仪器、一般工具等),对所属设备规定部位及运行状况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并按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原则,对所属设备进行润滑。

  3.1 对厂控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两次,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每旬对厂控设备点检一次;

  3.2 对于车间a类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一次;

  3.3 对于b类设备和厂控备用设备,每天点检一次;

  3.4 对于c类设备,每周点检2一3次。

  4、点检结果处理

  4.1 每日的点检结果要如实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上;

  4.2 在点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如非旋转部位螺栓松动),点检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详细记录于小组《设备点检台帐》中;

  4.3 需要维修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设备点检台帐》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列入周检计划,予以解决;

  4.4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在休风处理的问题,要列入检修计划,并记录在小组《设备点检台帐》和《设备隐患、故障和事故台帐》中;

  4.5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立即休风处理的问题,马上通知维修单位、设备科、调度及相关人员(设备科技术人员、专家),经确认后,要立即处理,并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

  4.6 在点检中,发现车间a类设备和厂控设备有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设备科和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5、考核

  5.1 《设备点检台帐》要及时填写,不准回忆填写;

  5.2 《设备点检台帐》记录要求齐全、认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记录的,扣除区域组长20元;

  5.3 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高炉慢风的,每小时扣除所属区域小组100元,造成休风的,每小时扣除200元;

  5.4 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的,每小时300元,(与第3项不累计);

  5.5 “点检不到位”是以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会判定结果为依据。

  6、其它

  6.1各车间对所属设备的分类更改,要通知设备科。

奖罚制度 篇13

  为了加强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确保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总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和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一般安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50~100元罚款:

  一、未规范着装,或穿短袖、背心或赤背、脚进入施工现场的。

  二、施工人员饮酒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作中开玩笑、打闹、吵架。

  四、交叉施工作业安全监护人,擅离职守,脱离工作岗位。

  五、夜间施工作业没有设置充足的照明。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安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100~200元罚款:

  一、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破损安全帽(帽壳破裂,内衬掉落、断裂,帽带脱落或使用铅丝、胶线做帽带)进入施工现场,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二、操作旋转机械佩戴手套或不佩戴安全防护帽(安全及未将长发盘入帽内(如:操作钻床、台钻等)。

  三、电火焊作业和有飞溅物的作业(角磨机、砂轮机、刨木机、砼震动棒等)不佩戴防护眼镜或使用防护面罩。

  四、粉尘(毒)作业(砼拌合、油漆、打磨作业等)未佩戴防尘(毒)眼镜、口罩。

  五、有刺伤、划伤、烫伤手的作业(钢筋、木工、电工、电火焊等)未佩戴防护手套。

  六、电工、电焊工,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角磨机、手提切割机等)及其它易触电的施工机械(磨石机、公路切割机等),不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

  七、高处作业无良好施工作业平台(如操作脚手架、高处施工通道跳板铺设不齐、开关场构架吊装、电气安装等高处作业)未使用双背双绳安全带。

  八、上下垂直高度超过10米及以上无安全防护网和休息平台的作业,未使用速差控制器或攀登自锁器。

  九、进入施工现场穿裙子、裙裤、短裤,拖鞋、高跟鞋、漏指凉鞋或从事高处作业穿塑料鞋、硬底鞋。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反安全设施使用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

  一、地面沟、坑、洞未设置安全围栏或盖板,因工作需要进入围护区域拆除安全围栏、盖板,未设置安全监护人等其它安全防护,或离开时未予以恢复。

  二、建筑室内层间孔洞未设置盖板,或采用安全围栏时,未使用安全网等隔离设施。

  三、施工平台周边、未装正式栏杆的阳台和走廊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台的外侧边、跑道或斜面的两侧边(即:“五临边”)未设置安全围栏或栏杆,以及设置不牢固。

  四、楼梯口、通道口、升降口、预留口(简称“四口”等未设置安全围护栏杆。

  五、施工作业危险区域(脚手架搭设、拆除区,起重吊装区、安装带电区等)未设置安全警戒或围栏。

  六、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而未及时更换。

  七、脚手架在3米以上高度,外侧未使用安全平网或安全立网进行封闭或隔离。

  八、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距电源盘柜5米以上未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拖线盘或流动开关箱。

  九、施工区域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不当(内容与实际不相符、位置不妥等),管理不善(散落于地面或损坏)。

  十、施工机械、工器具修理工作完毕后,未将安全护罩、壳、帽等安全配套设备恢复就使用。

  十一、立体交叉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有安全隔离措施的安全施工通道,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标识的安全施工通道进出,严禁任何人员随意穿行于交叉作业区。十二、凭借防护栏杆或脚手架起吊重物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违反施工用电安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

  一、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由没有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

  二、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三、不执行一机一闸的安全用电规定,采取施工电源一闸多用。

  四、刀闸保险丝以大代小或采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五、除接地线端子外,电源盘内外、机械、电动工器具接线端有线头裸露未包扎处理。

  六、电源线未使用绝缘子分开布置或直接缠绕在钢管脚手架上使用。

  七、电源盘、施工机械未作就地接地,或施工机械就地无法接地时未作盘内接地,以及接地不良(接地线两端子未采取压接、铰接等,或机械接线端未按说明的接线端子连接接地线,或多台机械接地线串联接地,或接地极埋入深度不够、横截面积不够等)接地电阻大于4Ω以及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八、电源线进出盘柜和机械接线端口处,未使用保护胶圈或套管。

  九、施工机械规定的.电源线或插座与实际使用的电源线或插座不相符,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十、架设跨越公路和施工场所有车辆出入区域的施工电源线路,其对地高度低于6米;其它场所的施工电源线及灯具的架设高度低于2·5米。

  十一、带电移动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潜水泵、切割机等等),在需移动时未切断电源。

  十二、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器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线或使用胶质线或电缆已破损、漏电;使用电缆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器具。

  十三、布置施工电源线和机械安装接线时,未对电源线机械进行绝缘检查,未确保绝缘良好和未做好测试记录。

  十四、高处施工场所,电源线横跨施工通道时,架高低于2·5米,或不从施工通道下方穿绕。

  十五、工作结束或夜间施工完毕,未及时回收电源线、灯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拖线盘等,将其散置于现场。

  十六、临电人员未对施工电源线和刀闸、开关、插座及其它电气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未做好日安全检查记录。

  十七、临电作业人员接线、安装电气设备时,未对线路、开关、机械及工器具绝缘状况进行检测就进行作业。

  十八、施工电源盘的安装不牢固,底部未垫有木板或其它绝缘设施;盘内刀闸、插座等未标明电压等级。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违反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使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

  一、机械操作人员未经安全考试合格就操作施工机械,或非机械持证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二、特种施工机械操作使用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或持有过期的特种机械操作证(车辆驾驶员,电、油吊操作员,小四轮机动车驾驶人员等)。

  三、持有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但未经公司许可就驾驶机动车辆。

  四、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重量限制器、方向制动器、漏电保护器,保护罩、帽、网、保险勾等)不齐不全,或动作不灵敏状态下就投入使用。

  五、特殊机械、设备(如:系换代设备厂家不生产而无法配齐)无安全保护装置,未编制防事故措施,且未上报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办理准许使用手续就擅自投入使用的。

  六、机动车辆(小四轮机动车)运行时,驾驶室超座或车斗、车门外站人。

  七、超铭牌使用起重机械或同时使用两台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且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总工审批和未经交底签字就组织施工。

  八、施工机械、设备,未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护、保养和做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九、电动工器具未保持外壳、手柄、电源线、安全护罩完好,使用有破损的电动工器具。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反脚手架、跳板使用规定,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

  一、使用未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未办理搭设许可手续的,或未按要求挂置搭设许可证的。

  二、脚手架搭设至施工作业层高处,未按要求搭设操作平台(跳板未满铺、四周无双层栏杆、18厘米高挡脚板等)。

  三、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2米、1·2米、1·5米的(设计脚手架除外)。

  四、脚手架相邻两根立杆、大横杆接头未错开,搭界长度小于20厘米。

  五、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纵向每延长10米未设斜支撑;竖向7米以上或无法设斜支撑时,每增加4米高度,未与建构筑物相连接的;或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大于或小于45~60°,埋入地面深度小于30厘米。

奖罚制度 篇14

  1、营业前台现场管理制度:①工作区域的卫生环境整洁干净。②受理业务时全面落实“四无”要求,即无忌语、无责难、无顶撞、无推诿情况。③“暂停服务”需要明显标示。④首问负责制要求。

  2、营业厅安全制度:有价卡、备用金不能置于桌面,应立即将百元面值人民币投入投币式保险柜或放置抽屉中,面值百元以下零星钞票可临时放抽屉中,但总额不得超过500元。

  3、信息保密制度①各种统计数据、客户资料、业务资料、统计资料等由专人负责保管。②各类密码必须分类,按职责划分,严格保密,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坚守各自职责,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工号与密码,不得相互探听、偷窥他人的权限密码。定期更改操作密码。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客户信息、系统信息和操作密码等公司机密,泄露给第三方或与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④营业受理等工作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若有参观学习者,须报请营业主管部门同意。若有维修等需求须报请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前台。

  4、交接班制度:①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写好交班日志及各项文字记录单,点清卡品和现金,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②接班服务人员提前15分钟到班,值班主任提前30分钟到达营业厅,做好当天营业的各项准备工作。③若接班人未能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需向值班长请示同意后方能离岗,严禁出现无故脱岗现象。④各岗位交接完毕,分别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和签注交接时间。(全天班需在>中标注.)

  5、晨会制度:每天上班前

  6、统计分析制度:①每日填报营业日报表,当天账、款、票据存根三者相符,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②营业厅卡品、终端、票据等的出入库帐务管理、核对库存保证帐务无误。③每日的工单进行分类排序、装订,每月汇总整理存放。

  7、工号权限管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服务人员使用自己的'工号进入营业操作系统工作,并注意密码保管,严禁将工号、密码告知他人。②长时间离柜时,应将工号退出营业操作系统。③营业员离职后由营业厅值班经理及时按照流程注销工号。

  8、营业厅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营业厅保持清洁、无杂物、灰尘和污垢(含键盘、鼠标、电脑等),卫生清理不留死角死面。②厅内各种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营业员需随时整理台面,保证台面整洁,不凌乱。③不准在厅内外摆放个人物品。

  9、营业厅考勤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营业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当班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换班不能超过三次。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区。经批准后离开的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10、营业厅劳动纪律:①工作区域内严禁打游戏,看VCD、打扑克、看书报,睡觉、化妆、抽烟及吃东西、随意开关工作微机等,禁止拷贝与工作无关的文件。②不得聊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和用户闲聊

  11、宣传物品、公示管理制度:①各种宣传海报、单页、资料、碟片等实物由专人做好接收登记。②宣传品应摆放时应整齐、有序,不可乱堆乱放。③禁止在厅内外墙面张贴,每日查看宣传单页、资料数量,及时补充。④过期宣传物品及时撤换。

  12、培训制度:①制订营业厅当月培训计划,定期上报,并按时执行,装订成册。②建立培训档案,将每次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效果及考试成绩记录在案,列入每月考核。

  13、营业厅应急排班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综合受理台等候的客户数超过5人并且时间持续10分钟以上,应合理引导、缓解排队现象。②月初、月末业务受理高峰期,应立即引导用户绑定易付通等其它方式缴费,并提醒用户缴费应尽可能避开高峰期。

  14、营业设备设施维护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实行“营业厅经理例行巡检,使用人员交接班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设备设施维护负责人维修。②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查维护,填写检查记录。③出现故障后,以温馨提示明示用户,并在营业设施检查记录中备注送修时间。

  15、营业厅客户挽留制度:作为加分项①用户离网时,营业员是否有主动挽留意识(询问原因、主动推荐新套餐、通知维系挽留人员和营业厅经理)。②中高端用户是否能主动通知“一对一”客户经理。③采集上报月度离网数据是否留档记录。

  6、客户意见及建议征集制度:作为加分项①营业前台是否采用意见卡、客户意见簿、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客户反馈意见;②客户意见是否在24小时内回复。③是否定期汇总客户意见上报。

  17、营业厅紧急事件处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营业员、保安、营业厅经理是否了解火警、抢劫、盗窃、斗殴、强行闯入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及各自岗位重要职责。②是否制定有培训计划和预演方案。③突发事件信息传递流程是否通畅。

  18、常客档案”资料收集制度是否有以下规定内容① “常客档案”记录,小型营业厅不得少于20个,标准营业厅不得少于50个,示范营业厅不得少于100个。②按期填写常客表格并及时进行汇总。③对常客到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营业员能够直接体现常客服务细节。

  19、营业厅团队建设制度

奖罚制度 篇1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

  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 篇16

  根据保安工作的特殊性,结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

  一、奖励

  A、奖励类别、标准

  1、表现奖:奖金20元。

  2、成绩奖:奖金50元。

  3、嘉奖:颁发证书、寄喜报、奖金100元。

  4、记功:颁发证书、寄喜报、奖金300元。

  5、记大功:颁发证书、寄喜报、晋级、晋薪、奖金500元以上。

  B、奖励范围

  表现奖:

  1、工作认真,方法灵活,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

  2、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会议、团体学习及训练等促进团队建设的集体活动。

  3、拾金、物不昧,上交或归还失主,价值在500元以下。为公司取得荣誉的。

  4、文明值班,主动为业主及他人排忧解难,影响较好的。

  5、保安军事、理论考核总成绩取得第三名的。

  成绩奖:

  1、工作认真负责,抓获小偷或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2、拾金、物不昧,上交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元以上的。

  3、大胆管理,坚持原则,受辱或委屈、威胁后仍维护公司声誉及集体利益,避免事态扩大的。

  4、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经公司调查情况属实的。

  5、保安军事、理论考核总成绩取得第二名的。

  6、被评为优秀保安员的

  嘉奖:

  1、文明上岗,维护公司及住户利益,成绩显著,深得住户、同事赞扬的。

  2、积极参加各类比赛等活动,取得名次,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保安军事、理论考核总成绩取得第一名的。

  4、见义勇为,为公司取得荣誉的

  记功:

  1、及时发现、制止、排除、治安消防隐患,为公司挽回巨大损失的。

  2、受到有关方面送锦旗或联名要求奖励,为公司取得一定荣誉的。

  3、拾金不昧,价值影响较大被新闻媒体等表扬的。

  4、工作任劳任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保安员的。

  记大功:

  1、为维护业主及公司财产安全,保护他(她)人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成绩显著的。

  2、见义勇为或其他先进事迹被政府有关部门表彰,为公司取得较高荣誉的。

  二、处罚

  A、处罚类别、标准

  1、轻微警告:批评、罚款10元。

  2、警告:批评、写检讨、罚款30元。

  3、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写检讨、罚款100元。

  4、记过:通报批评、写检讨、降职(级)、降薪、罚款200元。

  5、开除(辞退):通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罚款500元、赔偿相应损失。

  B、处罚范围

  轻微警告:

  1、未按巡逻时间、路线、要求巡逻或巡逻时滞留某处达10分钟的。

  2、撕毁、乱涂乱画各项记录薄;不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不真实等尚未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之一的。

  3、遇贵宾参观、外来领导检查时不站岗、不敬礼等不礼貌行为的。

  4、开会或组织集体活动时迟到、早退5―10分钟的。

  5、上班迟到、早退;私自调班未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6、值班时有未按要求着装与他人闲聊、打闹等行为之一的。

  警告:

  1、值班时间内打扑克、下棋、饮酒等与值班无关的事。

  2、在“禁止烟火”区内吸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值班保安不及时制止而发生交通堵塞达5分钟的。

  4、值班时私扣(拆)信件、邮票;住户反映问题不及时记录、上报;任由闲杂人员逗留小区(大厦);未及时配合监控室处警;关闭对讲机或遇呼叫不予答复;值班过失导致贴海报、利用物业做广告宣传人员混入小区(大厦)等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之一的。

  5、因值班态度不好与他(她)人发生纠纷,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和后果的。

  6、值班岗亭留有闲杂人员,带外来人员留宿保安宿舍的。

  7、犯有其他轻微过失的。

  严重警告:

  1、工作中故意顶撞上级,影响工作落实,尚未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2、脱岗、睡岗等行为,尚未造成损失及严重后果的。

  3、值班时因态度不好与他(她)人发生纠纷,影响较大,公司调查并证实的。

  4、无故不参加会议、学习、军事训练、业务培训等集体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因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及造成小区(大厦)内失窃,价值在1000-3000元或发生其他后果轻微的刑事案件的。

  6、接受贿赂,情节轻微经教育及时改正的。

  7、未经批准将保安消防设备或其他设备挪做他用。

  8、参与社会赌博,使用粗言秽语侮辱住户、同事及上级。

  9、犯有其他严重过失行为的。

  记过:

  1、值班时打、骂他(她)人(正当防卫除外)或私自罚款、没收财物、搜身等侵犯他(她)人人身权利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工作中故意顶撞上级,不服从上级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年终军事、理论考核不达标的。

  4、因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失价值达1500元以上的,及造成小区(大厦)内失窃,价值在3000-10000元或发生其他后果轻微但影响较坏的刑事案件的。

  5、工作松散,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不落实,对下级反映的问题不解决,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

  6、收受贿赂,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7、造谣中伤,无事生非,破坏其他员工名誉的。

  8、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

  9、犯有其他重大后果行为的。

  开除(辞退):

  1、监守自盗,影响较坏的。

  2、值班时打、骂他(她)人(正当防卫除外)或其他私自罚款、没收财物、搜身等侵犯他(她)人人身权利,情节、后果严重的。

  3、威胁、辱骂上级的。

  4、保安内部打架的。

  5、因工作过失,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造成小区(大厦)失窃价值达10000元以上或发生其他情节、后果较严重的刑事案件的。

  6、连续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

  7、收受贿赂,影响较坏,后果严重的。

  8、与他(她)人合伙侵占、损害公司、业主利益,情节严重的。

  9、年终军事、理论考核不达标,经补考仍不达标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予以辞退,但不作经济处罚。

  10、参与社会非法组织。

  11、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拘审。

  12、用非法手段窃取或涂改单据,从中谋利;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利益受损。

  13、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以上奖罚制度为安全保卫部部门管理制度,本制度应遵循先上报经理室审批,后奖罚的原则。安全保卫部在每月5日前将奖罚情况汇总后报送办公室。保安奖罚细则如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或有不完善的,应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奖罚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1)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2)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奖罚制度 篇18

  奖励制度:

  部门成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20元—50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

  (1)服务态度好,常受到客户表扬;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处罚制度: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奖罚制度 篇19

  一、备课每月检查一次,没有按时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资20元。没有按照幼儿教材正规备课标准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资10元。完成优秀者每月奖20元。优秀的标准:园长抽查上课,内容符合者,且备课和上课的程序标准并详细者。

  二、游戏标准:游戏活跃带体育性质。教材音乐歌舞有舞蹈动作四个。未完成者扣20元。完成优秀者奖20元,优秀的标准:游戏:幼儿能够独立完成者。歌舞:以个人抽查能独立完成为主。大班每月3个,中小班每月4个。不定期抽查。

  三、每月中旬15号集中学习。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缺席请假迟到,违规者:迟到5分钟扣除10元,迟到二十分钟扣20元。当晚未来者扣50元。

  四、每月每个老师上一次公开课(不通知老师,临时指定)标准:1、课堂纪律是否好;2、课堂气氛是否活跃;3、老师情绪是否活跃起;4、教学程序是否循序渐进(包括游戏、肢体语言、表情)语言是否精练。以上都达标者为优秀,奖30元。全部未达者扣30元。评比老师和园长参与,少数服从多数。

  五、各科教学检查,采取老师叉开检查,园长督促抽查的方式,检查者要认真仔细的对待,并有详细的笔录,检查标准根据教学抽查标准进行。(详见教学检查表),其中发现抽查者包庇,不仔细者根据详情进行一定的'处罚。

  六、优秀员工考核标准:(十分制)

  1、每月教学的评比情况3分(备课共0.5分,检查5次,每次0.1,各科教学共1分,检查5次每次0.2,游戏共1分,检查5次,每次0.2,公开课第一名共0.5分检查5次,每次0.1)

  2、家长联系的情况3分。(包括电话家访1分,家园联系册1分,园长抽查家长反映情况1分共3分)

  3、活动参与情况2分(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

  4、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1分(包括幼儿的行为及口述能力1分,本班没有出现幼儿安全情况1分)幼儿行为规范1分(根据幼儿行为准则来评分)

奖罚制度 篇2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5、最新酒家员工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

  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

  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另行扣罚75元。

  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为有效。当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罚10元

  6.旷工:基层员工旷工1天扣罚1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天扣罚300元,连续旷工3 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连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5天以上由门店总经理审批。

  8.病假:员工请假须有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收费单,员工所获得的病假天数与扣薪金天数相等。

  9.事假:扣除所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且事假不享受当月请假期内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奖励补贴,事假全年累计10天和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间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许跨年度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违规违纪处罚的,当年年假取消。

  11.请假必须要填《员工请假卡》,需要提前24小时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生效,不接受电话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12.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计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规定给予补休处理

  13.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奖罚制度 篇21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技能经验:

  正门情况:

  1与业务有关的知识,经验很丰富。对自己从事的业务及相关也业务十分精通。有很强的研究精神,对改善业务有积极态度。对促进担负工作的技术进步,成绩显著。具有能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技能。很少发生事故,工作很少失败。顾客对其评价很高。具体领导部下或晚辈的组织能力。

  工作态度:

  1自始至终尽职尽责。

  2能够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能够坚决服从上级领导。

  4能够和好的协调同事之间的关系。

  5爱护公司物品、机械设备,劳动工具。

  6出勤率高且很少迟到、早退、为私事外出等情况。

  7在执勤工作态度良好。

  8对顾客守信承诺,并认真地进行接待。

  9对公司内的秩序和气氛能带来好的影响。

  反面情况:

  1在进行业务活动时,总是不负责任或者逃避责任。

  2对自己工作草率了事。对抗领导或不服从领导命令。在工作场内外,经常抱怨,发牢骚,名声不好。不能很好的整理工作场所,管理好工作场所物品。工作态度表里不一。

  业务成绩:

  1提出很好的软件设计方案,突破技术难点。 2按照时,按量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

  3经常对项目管理,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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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3: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