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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督导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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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工作制度(精选34篇)

督导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意见》精神,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副校长担任督导工作联络员,配合开展督导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条 接受督导评估前,学校以自评为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 接受督导评估时,校长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信息,共同查摆问题。

  第六条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在督导评估结束后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督导工作制度 篇2

  一、督导的岗位类型

  (一)按级别分

  1、正式督导

  1)督导

  2)助理督导

  2、实习督导

  3、临时督导

  (二)按工作性质分

  1、招聘督导(专员)

  2、卖进督导(专员)

  3、巡点督导

  二、督导的工作任务

  1、任务类型

  1)招聘

  A、根据项目的要求,为公司招聘或推举促销员(使用表格SV001)B、确保促销员的素质和数量均符合要求。女促销员一般的外貌要求:

  年龄18-26岁皮肤光洁。

  身高1.58米以上身材姣好说话清晰。

  2)办入场

  A、了解商场办理促销员入场的手续(使用表格SV006);

  B、带领和指导促销员到商场办好促销进场手续和获得有关证件;

  C、在项目开始时到促销现场指导促销员完成第一次促销场地的布置并在要求时拍回照片。

  3)查点

  A、按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的评分标准从侧面观察(不被促销员发现)促销员的工作;

  B、若发现促销员缺岗、旷工等严重事件则立即电话上报城市主管,协助解决问题并在相应的巡点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和简明卖进表上做好记录;

  C、根据观察的结果对促销员进行奖罚,并做好登记(使用表格SV004);

  D、发现有促销技巧不好,产品知识掌握不够或工作热情不高的促销员立即进行现场教育和培训,直至消除上述现象为止;

  E、对于销售量不能达到标准的商场要重点考察并实行盯点制,确保促销员已尽到最大的努力,或者将销量提升到目标销量以上;

  F、对于形象太差或者屡教不改或者处罚多次仍不改进的促销员坚决予以替换;

  G、发现一些影响促销效果的问题,如缺少促销用品、促销场地未能按预先规定布置、货架缺货等要及时联系公司、客户及商场的有关人员并设法立即予以解决;

  H、确保在正常情况下每隔1天至少要巡视每个促销点1次,以及至少每天奖励和处罚1个促销员;I、确保每天到达第一个点的时间,不迟于促销员上班时间;离开最后一个点的时间不早于促销员下班时间;

  J、巡点时同时注意商场内的.其他情况,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4)回收报表

  A、在巡点同时,负责回收日报表,并仔细检查日报表的填写是否清楚、完整、真实,以及赠品统计数据是否准确,需要回收的小票和其他附件是否够数(注意登记表格PR002);

  B、在项目结束时,负责从促销员处收回其他需要回收的表格原件或复印件(例如:PR001、PR002、PR003和PR004的复印件)。

  5)应急补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促销点补充促销用品(使用表格SV003和通用送货单)。

  6)卖进

  A、了解每一个项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需要在商场租用的面积和需要使用的促销用具及促销员数量等因素,并及时与客户的销售代表联系,协调双方卖进的步骤;

  B、从客户销售代表处获取商场联络函。

  C、按约定时间到商场签定有关合约;

  D、根据卖进情况填写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7)培训

  一般情况下,促销员应由城市主管做统一培训,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督导要对促销员进行个别培训。个别培训的内容与统一培训一样,既要包括项目培训,也要包括基础培训。

  A、基础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做好促销五原则

  (一)形象好

  a)按规定穿着

  b)化职业妆

  c)面带笑容

  (二)积极主动

  a)喊口号/打招呼

  b)热情介绍,耐心回答

  (三)遵守纪律

  a)不偷拿商场东西

  b)不迟到、早退、缺岗

  c)不与顾客顶嘴

  (四)维护好各方面关系

  a)维护好与商场工作人员的关系

  b)维护好与客户销售人员的关系

  (五)掌握相关知识

  a)掌握促销信息

  b)掌握相关产品的优点

  二标准工作表格的填写(PR001-004)

  三促销员奖罚管理条例(PRS001)

  四商场办证

  五通过Internet汇报当天数据

  (注:基础培训时要向促销员发放一份基础培训提纲)

  B、项目培训要确保下列几点:

  1)促销员手里一定要有一份项目培训资料。

  2)督导至少要向促销员当面解说一遍项目培训资料(注意日报表的填写)。

  3)促销员至少当着督导的面读诵一遍项目培训资料。

  4)督导回答促销员的相关问题。

  C、每次现场培训不得少于45分钟。

  8)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表。

  A、促销员的所有请假都必须经过督导(虽然不由督导最后审批),因此督导要详细记录促销员的请假情况(同时注意通知卖进专员更新卖进表),使其及时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得到反映。

  B、促销员的缺岗、旷工,以及奖罚情况也必须出现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上。

  C、督导的促销员工资统计表每周至少制作三次并上交报表文员(自己可留一份复印件)。

  2、各岗位职责

  1)招聘督导(专员)

  招聘协助主管、人事文员做基础培训和为促销员安排商场。

  2)巡点督导

  办入场查点回收报表应急补货,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单现场培训推举促销员。

  3)卖进督导(专员)

  卖进办证培训,按时更新各项目卖进表并及时上报项目主管(及时了解项目卖进和执行情况,发现项目卖进情况有变化,必须于当天之内上报公司项目主管,以便尽快通知客户)。

  三、查点工作流程示意图

  侧面观察表扬、奖励或批询问促销员销售情况以及检查促销对促销员进行指促销员评、处罚促销员员促销技能和促销知识掌握情况导或强化培训检查和回收日报表观察促销现场,了解卖进情况的变化,登记巡点表(SV004)。

  (注意登记PR002)更新各项目卖进表(SV007)和完成其他事项。

  四、处罚和奖励

  1、处罚

  1)日常性处罚

  督导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职责完成有问题,则在一周之内,第一次发现每项处罚20元,第二次发现每项处罚40元,第三次发现每项处罚60元,超过三次停薪停职反省。

  2)事件性处罚

  督导不听上级指挥或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影响项目执行效果的事故或被客户投诉,则每次处罚20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3)特殊处罚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处罚措施。这些处罚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违反,则按通知的措施处罚。

  2、奖励

  1)业绩优秀奖

  公司每月评审一次督导的业绩,表现优秀的,奖励200-500元。

  2)客户表扬奖

  督导受客户书面表扬,每次奖励200元。

  3)特殊贡献奖

  督导因自己的行为或建议,给公司带来了某种特殊利益,则可以申请“特殊贡献奖”。奖金根据“特殊利益”的大小来定,但一般不低于200元。

  4)特殊奖励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奖励措施。这些奖励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获得,则按通知的措施奖励。

  五、汇报和作息制度

  A、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包括督导)每周休息1天。

  B、助理督导、实习督导至少每2天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一次;职位更高的督导每天均要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

  C、汇报时要尤其注意下列事项:上交日报表(使用表格SV002)上交巡点表(使用表格SV005)上交工资统计表(使用表格SV008)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

  D、督导违反汇报制度,按未能完成工作职责处理;若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缺岗和旷工,则按公司办公制度处理。

  E、请假制度。督导请假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得到同意后才能实施,并且:督导请假1天以下由城市主管审批督导请假2-3天由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批督导请假4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工作用表(附表)

  1)促销员报名登记表(SV001)

  2)项目督导日报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2)

  3)项目督导物资平衡表(SV003)

  4)督导工作历程表(SV004)

  5)督导巡点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5)

  6)商场档案表(SV006)

  7)项目简明卖进表(SV007)

  8)项目促销员工资统计表(SV008)

督导工作制度 篇3

  督导制度:每月一次组织督导队员上街开展督导工作,检查我区新开工建设和改造的市政道路、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中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了解原有建筑设施中欠缺的无障碍设施情况。

  交流制度:每季度一次组织督导队员进行交流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及商讨解决的方法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反馈制度:每季度一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查单位进行情况反馈。

  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督导队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和设计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做好本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养护的各项宣传工作。

  3、做好本社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养护、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推进办、督导大队和城管大队反映,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4、了解本社区内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做好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的工作。

  5、做好本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工作。

督导工作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建立学校督导制度。

  第二条 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引导教师撰写论文、研究课题,并对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深入跟踪研究,推动课改,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三条 督导室接受学校委托,进行专项督导并完成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应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条 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为工作定位。以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把握现状,控制过程,反馈结果,咨询参谋为工作目的。

  第五条 勤沟通多交流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督导室积极配合教务处、教科室、教育处、年级组,围绕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室的检查、督促、帮助、指导的职能。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督导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督导室成员有以下职责

  1.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随堂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和综合评价。

  3.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是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期中、期末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

  5.监督和检查各年级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计划落实,师生的日常管理,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6.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7.反映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管理及教学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与完善和推动学校教学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督导落实学生成绩跟踪管理教学评价方案在各年级的实施。

  9.负责开展落实学校的课题研究计划。

  10.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

  第四章 制度

  第八条 督导室的工作制度

  1.督导工作要做到学年有规划、学期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学期有总结。

  2.注重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和资料。努力完成各项督导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撰写督导报告,并定期发布。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经常积极主动地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召开有关人员的座谈会,进行调查、测试和个别专访。

  5.建立督导工作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教学督导相关信息。

  6.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即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专题汇报与经常汇报相结合、检查督促与参谋指导相结合。

  第九条 督导室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服务教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教学决策按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2.有权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履行教学工作规范、遵守教学纪律、教书育人、落实各个教学环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直至对教师任用、考核、晋升等向学校行政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对干扰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

  4.有权对不认真教学的教师、不认真学习的学生、违反教学纪律的学生和教职工向各年级部和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行使督导室的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总结督导情况和资料,提出建议,供学校党委和行政表彰先进或督促有关责任人整改。

督导工作制度 篇5

  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分析,按时上报。

  2、做好门诊散居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

  3、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工作。

  4、做好辖区内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5、认真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7、定期对辖区内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做好新筛工作,按时上报辖区内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督导工作制度 篇6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督导工作制度 篇7

  20xx年,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局面,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完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住建系统“五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另外,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我委在以往出台施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对行政执法内容、范围、责任、评价和奖惩作了更完备更科学的规定,从而较好地促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抓,委属各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委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建设执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紧紧围绕建设年度中心工作,我委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广大干部职工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都认真的进行总结,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20xx年我委按照县法制办的要求,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市政局就加强我县十个乡镇24个瓶装液化气经营门点和县高安工贸有限公司的管理,举办了一期经营液化气和储存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二是根据20xx年上半年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了xx名干部参加了第二期的培训;三是年初以来组织系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举办了xx期(xx人次)关于《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四是在—xx月份组织开展以“平安旌德和法治旌德”建设为主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主办的3.15 “消费和民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发放宣传单xx余份,并集中受理各类投诉xx余件。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制定了《县住建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委行政审批股,并由住建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住建委办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审议,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杜绝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所有行政执法实行程序化管理,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结合文明行业创建,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决克服行政执法过程中耍特权、抖威风、粗暴执法的"冷、横、硬、推"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文明行为的产生。

  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反馈制度,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产生。

  六是进一步完善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努力做到日常检查突出重点,做出处罚程序合法、实体得当。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建的进程,不断提高建设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职能,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今年为规范规划方案的审查程序,杜绝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现象发生,成立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和“旌德县城乡规划技术审查小组”作为我县城乡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审查机制,并制定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切实加强规划的管理,预防在规划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同时制定出台了“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通告”,加强县城规划范围内个人零星建房。并在今年完善了规划管理机制,成立了“规划局”,强化规划管理。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岗位责任,进行了一系列的建筑市场安全检查和房屋质量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作出了严肃的处理,确保建设系统“零死亡”的目标及建筑市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件的发生。

  (三)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我委房地产开发市场主管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建立了我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我县所有新建商品房的预售、销售情况全部进入公开网站管理。

  二是及时成立由房管、规划、建管、市政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执法专项检查组,对全县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项目规划执行、项目计划投资、开发合同执行情况及建设时序、商品房的明码标价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委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执法检查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要求专项检查组:一是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企业整改到位。特别是对违规开发、经营、销售等问题和有不诚信经营现象的企业进行了“开发项目资本金”补交处理,并对个别开发企业进行了延长开发资质的处罚,确保了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及时调处了“旌湖苑”小区烂尾楼群众信访事件和“豪庭丽景”小区停工事件,确保项目正常建设,为我县商品房开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督导工作制度 篇8

  一、警务室是校园安全的操作平台,通过宣传、调查、调解、上报为主要操作方式,每位警员按时到岗。

  二、警务室每天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并将事件记录在日志上,交由学校尽快办理。

  三、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安全宣传深入到校园中的师生。注意收集掌握校园相关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处理和上报。

  四、警员在警务室接待来访人员,必须保持警容严整,佩带好证件,要做到热情服务,认真做好记录。

  五、警务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六、警务室警员除定时接待之外,在班级内走访时,应将了解掌握的情况,第一时间办结,不得无故推脱,调动全班同学共同搞好班级治安管理和反暴力工作。

  七、每周五中午进行一周工作小结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八、警务室应加强内部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督导工作制度 篇9

  1、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年度教学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社区教育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3、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

  5、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会,听取工作情况及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6、学校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工作。

  工作汇报制度

  1、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向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要为本社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1—2件实事。

  社区与学校双向服务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参与支持本社区的.教育。

  2、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将社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挂钩,签订内容具体的双向服务协议书,并每半年检查一次。

  3、逐步完善本社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军民和社区文明共建活动,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签订共建协议书,每年检查修订一次。

  5、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市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教研活动制度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

  3、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有存放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考核奖励制度

  1、镇政府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讲课。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听取学员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一、本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各类教育基地的设施、设备、设施、资料等教育资源,均建立向社会开放制度,为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村、企业和驻镇单位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师生组织参观学习、开殿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实现社区教育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活动室等可用于有组织的社区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的操场、球场节假日对社区开放,促进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

  三、各级各类图书馆(室)均建立社区居民借阅制度,并合理收取借阅费用。文化中心的阅览室常年对外开放。如造成损失的,加培赔偿。

  四、使用社区内其它单位的教育设施、设备、资料等教育资源,使用者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如造成损坏的,使用者要给予赔偿。

  五、发挥好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社区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的师资,应先在社区教育志愿者中选择。本社区不能满足的,可与镇社区教育中心联系,由社区教育中心在全镇社区教育志愿者中帮助解决,也可直接向外聘请。

督导工作制度 篇10

  一、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参观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进行产房必须按要求更换产房专用口罩、帽子、衣、裤和鞋。

  三、检查产妇前、后应洗手,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四、值班人员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师,立即处理。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监测胎心、血压、产程进展、对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接生人员应及时绘制产程图、做好待产、分娩及婴儿出生等记录,遇有抢救情况,在抢救结束后及时记录。

  七、接生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接生常规进行正常或难产接生,并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

  八、严格执行母婴皮肤接触、早吸吮制度。

  九、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家属辨认性别,并作全面检查,监测足印、手结、胸牌、母亲拇指印,并与家属一起核对签字。

  十、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2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如无异常送回母婴室,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十一、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十二、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保持产房清洁,定期消毒。

  十三、凡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产房待产、接产。分娩后按隔离产房消毒制度处理。

  十四、产房用过的巾单和污物由污物路线,装袋封口运出。做好一次性物品用后的无害化处理和产房终末消毒。

督导工作制度 篇11

  为加强安全社区创建,预防和减少事故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营造社区“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事业单位、居委会负责人兼任组长,配备安全员,由该安全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各企事业、居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督促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居民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促进项目计划,并组织落实。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并考虑下列内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

  (三)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

  (四)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不少于一次的防范事故安全工作会议。

  (五)生产事故发生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上级有关部门

  报告。对发生事故单位的设备和场所,进行现场保护,并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社区安全员要负责社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安全社区监督管理工作,社区消防员要负责社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社区治安联防员要负责社区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应当设置安全宣传栏,张贴安全标语、标牌,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第七条、各企事业、居委会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宣传治安防范,安全用电、用气、出行等安全知识,增强居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与事故发生后自救能力等。

  第八条、各企事业、居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安全防范、防控网络及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基本的防灾救援装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防范救援演练。

  第九条、各企事业、居委会应当建立安全工作各项台帐,安全工作应当作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对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督导工作制度 篇12

  考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财政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财政机关的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或在公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考核。考勤登记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假都要请示所长,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班;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考勤由考勤员(副所长兼任)负责,实行每天上下班签名制。

  四、违反考勤、请销假制度规定者,按以下处理: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次记过处分,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2、全年旷工超过3次,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3、请假结束后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督导工作制度 篇13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

督导工作制度 篇14

  一、人员管理

  1、 凡进入分娩室的工作人员须更换衣裤和鞋,戴好口罩、帽子。

  2、 接触病人前后,医务人员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

  3、 工作人员离开产房因事外出时要更换衣或穿外出衣。

  4、 产妇进入分娩室除更换全部衣物外也须换鞋,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二、环境管理

  1、 产房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与母婴室和亲儿室相邻近。

  2、 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和清洁区、污染区。

  3、 每日用消毒液擦拭待产室、分娩室的门面、桌椅等,每班用消毒液擦拭地面1-2次。

  4、 分娩室每日通风,每日紫外线照射60分钟消毒,每月空气细菌培养一次。分娩室和待产室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室内空气及家具物表彻底消毒一次。

  三、消毒隔离制度

  1、 接生前按洗手常规刷手,刷手用物一人一用一消毒。

  2、 接生按规定操作,处理新生儿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3、 接生后,所有物品送洗,更换产床被服及产垫。

  4、 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擦拭后再使用。

  5、 须在更换待产床上的全部被服后,才能接受新的待产者。

  6、 凡隔离者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用过的布类和物品均应在待产室和分娩室先经消毒处理后,再送出清洗灭菌。待产室和分娩室内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

  7、 无菌持物钳(镊)、泡镊筒、无菌容器、碘酒、酒精瓶应每周更换二次。

  8、 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分类按消毒日期顺序排放,无菌包上注明科室、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6天,霉季为4天。专人负责,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

  9、 保持工作拖鞋清洁,每天清洗一次。

  10、 待产室和分娩室等的卫生用具(拖把、抹布等)分室专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1、 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装袋,封闭运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进行消毒毁形送固定地点无害化处理。

督导工作制度 篇15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督导工作制度 篇16

  工作职权:

  1、据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指示,负责公司厨政系统日常工作调节,部门沟通,做到“上传下达”。

  2、师队伍技术培训规划和指导。

  3、负责公司厨政系统菜品、原料研究开发、厨政管理研究工作。

  4、组织酒店对关键原料品质的鉴定工作。

  5、对酒店厨师系统的考察和考核评级作总体把关和控制。

  6、与酒店总经理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7、负责组织对菜品的设计和审计工作,不断了解菜品动态和动向。

  工作职责:

  1、进行厨政作业管理的巡察、解决各种疑难技术问题。

  2、进行厨师脱产培训、在岗培训指导。

  3、调节各厨房厨师的人员配置,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4、组织制定酒店原料的采购,供应与存储规划,并对其作业管理流程进行密切监控。

  5、对酒店菜品烹饪作业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酒店菜品数量与品质的正常供应。

  6、根据总公司规划,定期组织菜品研究与开发,并负责完成各个时期菜品研发职责指标。

  7、根据公司总经理指示,参与和组织国家级和国际大型餐饮,食品学术研讨交流会议与活动。

  8、对酒店重大烹饪作业任务亲自指挥指导。

  9、负责对厨政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督导工作制度 篇17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日、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省综治委统一印制了《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按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填写后,于下月的`日前报局(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

督导工作制度 篇18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 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督导工作制度 篇19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和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二、督查的内容

  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着重突出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落实上级局及县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

  2、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情况。

  5、其它重点工作情况。

  三、督查的方式

  督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行“六个结合”:即围绕中心督查与阶段推进督查相结合,点上督查和面上推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查反馈与督查督办相结合,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纪检监察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

  四、督查的基本要求

  1、组织实施。根据督查计划或工作安排,由牵头领导负责,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

  2、督查程序。督查时,督查人员要按照督查内容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督查领导和督查人员签字后生效。

  3、督查纪律。督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有一说一,不夸大其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督查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对督查的情况及结果必须进行督查通报。

督导工作制度 篇20

  1、 备齐规定的抢救器械、药品、物品、敷料等,保持效能良好,定点放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 每日检查、核对一次抢救药品、器材及药品并记录,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3、 参加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

  4、 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护士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5、 保持抢救室清洁、整齐。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要彻底清扫、消毒。每周应大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 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估和抢救登记,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督导工作制度 篇21

  1.1医院膳食是为住院病人设置的。其种类必须包括基本膳食、治疗膳食及必要的辅助诊断膳食。

  1.2住院病人采用的膳食种类由经治医生下达饮食医嘱,由值班护士准确、完整填写膳食通知单,交给本病区配餐员,在开饭前半小时送交营养科,当餐即执行饮食医嘱。

  1.3餐后新入院未进餐的病人,由值班护士通知营养科(厨房),值班营养厨师按照饮食医嘱的原则,暂提供普食或软食或半流或全流,并保证卫生、保温。下一餐执行饮食医嘱。

  1.4基本膳食食谱在营养师的主持下,由营养师、管理人员(或营养厨师)、采购员共同制定。

  1.5治疗膳食要有专门制作间(或灶)和专职营养厨师,要严格按照治疗饮食操作规范制作,经营养师检查合格后,由配餐员准确、及时发放。

  1.6各类病人膳食必须保证质量、卫生、温度和发放准确。

  1.7病房和营养科均建立住院病人膳食一览表牌,要及时更换更改膳食医嘱。

  1.8食谱制定要有季节性,要照顾特殊饮食习惯、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要照顾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

  1.9开饭时间提前或后延不得超过半小时。

  1.10匀浆膳、配方膳按有关营养配方要求和配置方法严格执行,半流和全流加餐必须当餐做,当餐用。

  1.11做好成本核算

  2营养科/厨房值班制度

  2.1营养科/厨房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报医院相关部门。

  2.2值班人员包括营养厨师和病区配餐员。节假日营养师参加白天值班。

  2.3值班厨师负责新入院病人膳食、半流加餐、全流加餐的制作,病区配餐员负责发送。要保证质量、温度和发放准确。

  2.4值班人员负责营养厨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警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有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2.5对值班人员要有调休制度。

  3食品采购、保管、供应和采样留检制度食品采购

  3.1各类食品的供货单位,须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3.2采购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发票。

  3.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及保质期。

  3.4按需、有计划地采购,以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5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冷藏、冷冻食品要注意保温。

  3.6根据需要进行采样留检。

  4食品库房

  4.1由专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4.2入库食品须建登记卡(包括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选择适当条件进行保管(常温、低温、保鲜、隔离等)。

  4.4常温库房要做到清洁、通风,并有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内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摆放分类,食品间留有一定空隙,保证冷藏效果。

  4.5从原料到成品,应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生活用品等隔离。

  4.6凭收货/领用单做帐。注意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

  4.7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私人用品。

  5烹调加工

  5.1加工前,由专人验收原料,确保质量。冷冻食品要在室温下缓慢地彻底解冻,已解冻食品不得再冷冻。

  5.2各种食品原料加工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要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禽蛋应冲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3生熟要分开。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桶、盒、筐、抹布等)应标识明显,严防交叉使用,并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4食品加热要彻底,防止外熟内生。

  5.5应严格按照各类膳食常规及营养师的膳食配方进行加工烹调,不得随意更改。

  5.6尽量缩短加工至食用的间隔时间。热菜贮存尽量避免使用过大容器。若加工好的食物2小时内暂不食用,应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5.7加工好的熟食,一般应当日用完,做到尽量不剩或少剩。不再食用已烧熟的隔日蔬菜;剩余食物若要继续食用(蔬菜除外),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冷藏保存,不可暴露存放在室温下。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6膳食供应

  6.1加工后的食品应妥善盛装在统一、清洁消毒的餐具内,采取一定的保温、保洁运输方式,保证患者吃到热菜热饭。

  7采样留检

  7.1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菜肴烹调完毕后,凡批量供应的菜肴,须采留样品一份(不少于100克),置清洁用具内,存放入冰箱,保留48小时,并作好留检的有关记录。

  8备餐间

  8.1应专用、封闭,并配有紫外线消毒灯和专用的冷藏设施、洗手设施、熟食加工专用工具等。室内应有降温措施,室温不高于25°C,工作人员进出须两次更衣。

督导工作制度 篇22

  一、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录入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

  2、录入医嘱者与查对者均必须签全名或盖章。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应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时,要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姓名、血型、库血号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上有无凝集。

  3、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库血号及血量。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确、及时地进行。

  2、 每班必须按时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 值班必须在交班前完成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

  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交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白班须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用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4、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 白班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内容

  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 交接班的形式通常采用以下三种:

  (1) 病房医护人员集体交班。首先有夜班护士作夜间护理交班报告,

  实习医生作主要病情及各种处理的'交班,然后由住院医生补充,最后由主治医师(或主任)和护士长提出要求。这种形式可使病房全体人员对工作有一个整体概念,医护相互理解。其缺点为所用时间较长,交班后医护人员仍需分别进行细节的交代或讨论。而且护士长也不便在交班会上提问护理人员。

  (2) 医护人员各自交班。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听取各级值班医生交

  班后,从医疗的角度布置或讨论问题(例如手术安排等)。护士长在听取夜班护士报告后,着重从护理方面对危重病人、新入院及特殊治疗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进行提问或作简要的讲解,这样有利于护理人员的业务提高,又可节省时间。其缺点是医护人员彼此不能听到对方的交班内容,由于不了解全面情况而不能更好得配合工作。

  (3) 医护人员交班有分有合,医护人员每周1-2次在一起开短时间

  的晨会,共同听取护士和医生的交班报告,主治医师或护士长传达院周会的内容或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要求。

  目前不少医院采取这种方法。认可既取得上述两方法的长远,又能弥补其不足。

  7、 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1) 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应认真严肃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

  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交代清楚后方可下班。

  (2) 中午班、小夜班在大夜班下班前均应进行床头、口头及书面交

  班。

  8、 交班内容

  (1) 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以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

  (2) 交清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 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褥疮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4) 交待常备、贵重、毒、麻、限剧药品、器械、仪器等数量与效能,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6) 十二不交不接

督导工作制度 篇23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出租人应督促居住的流动人口及时申领暂住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承租人;

  五、依法纳税。出租人或承租人须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出租房屋税等相关税款;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__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督导工作制度 篇24

  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

  (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

  (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督导工作制度 篇25

  1、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群从的法制观念。

  2、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登记、发证、巡查、函查等管理工作。搞好私房出租户日常管理,做到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落实。

  3、开展治安巡逻、守候伏击,搞好辖区内防范工作,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4、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热情为民排忧解难,及时处置各类治安案件。

  5、受理和调解民事纠纷,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6、对辖区内企业、行业、场所、要害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7、收集各类治安信息,为侦察破案提供有效线索,努力为现实斗争服务。

  8、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

  9、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10、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控制、转化工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

督导工作制度 篇26

  l、执行医嘱要正确、及时。执行医嘱后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3、手术或分娩后停止执行手术前、产前医嘱。

  4、须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医疗文件上注明。

  5、一般情况下,医生无医嘱时护士不得给病人做对症处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汇报。

  6、除抢救或手术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

督导工作制度 篇27

  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细、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

督导工作制度 篇28

  第一条水文仪器设备、测报设施属防汛物资,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毁、偷盗。

  第二条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技术安全制度,明确专人专帐管理。

  第三条仪器设备按其性质,用途分类存放;定期维护、检定、保养。仪器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应做到防火、防潮、防腐、防损坏、防盗窃,保管有序。

  第四条严格仪器设备的领用审批制度,使用完后按时交归器材管理人员检查,违规使用造成损坏时,查明情况,及时上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仪器设备要定期养护,清洗打油,测报设施如缆道、测船、自记井、水位台、过河索及锚锭、气象园、辐射杆等,要定期检查,打锈、打油、刷漆和维护。

  第六条器材管理人员要及时上报器材年度计划,采购、申领、报废器材按相关制度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仪器设备使用,事先应熟悉使用说明及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范规程使用,禁止违规操作。

  第八条积极负责或协助市中心对本单位仪器设备的调试、比测、验收、推广使用。

  第九条加强对水文遥测设备的检查维护,定期组织检查养护,做好故障登记及检查维护登记,遥测设备故障原则上要求必须在24小时维护到位,特殊情况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确保“测得到、报得出”。

督导工作制度 篇29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市工商局负责本市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县(区)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第六条 工商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应当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主要有:

  (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三)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广告行为;

  (六)商标使用;

  (七)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九)格式合同使用;

  (十)直销行为;

  (十一)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

  (十二)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市场主体范围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规模、行业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执法主体分为跨部门联合抽查、系统内综合抽查、业务条线专项抽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是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行政许可类别或行业特点,工商部门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抽查任务,联合开展抽查。

  系统内综合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基于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综合企业登记事项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事项开展抽查。

  业务条线专项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根据特定任务和要求就单一事项进行快捷、高效的抽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方式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涵盖本部门全部监管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存续状态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机关、管辖单位等。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分级管理,并确定一名管理员,负责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性别、单位、部门、执法证编号、业务专长等。

  第十二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执法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及时调整,经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统筹各业务部门的监管任务和需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主要包括:抽查项目、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等。

  年度抽查计划应当及时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抽查项目名称、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

  第十七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公正、合理,即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不超过两次。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第十八条 县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任务和本地实际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工商、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工商所)随机、若干工商所内随机、单一工商所内随机等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可以探索随机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

  第十九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参加。

  市、县工商部门完成随机抽取工作后,应当及时将随机抽取情况报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备查。

  第二十条 为保证监管效果,工商部门可以将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按照企业类型、行业特点等细分为若干子任务,而后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对检查事项专业性强的,可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做好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查询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确定的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四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当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抽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应当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发现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时,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包括:“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市场主体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当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模块录入,工商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公示。

  第三十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表、证据材料等。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有下列不予配合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将企业名称和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拒绝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向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者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二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上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抽查工作的考核,可以在每次抽查工作开展中或结束后对已抽查市场主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依据。

  第三十五条 工商部门应当在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分析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督导工作制度 篇30

  1、负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监视及停、送电操作保证安全供电。

  2、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3、严格贯彻执行电气规章制度。

  4、必须了解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和运行情况。

  5、及时发现一切危及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将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处理突然发生的停电事故。

  7、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并负责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确进行用电记录和电量计算,了解负荷情况。

督导工作制度 篇31

  20xx年我中心在市、区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及云龙区社区卫生服务慢病管理方案,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工作。我中心通过开展对门诊35岁以上人群实施首诊测血压及为我中心辖区内居民免费体检等工作,利用各种机会进行筛选,一旦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就及时纳入规范化管理,并建立慢病患者电子信息健康档案,定期随访,现将本年度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我中心组成3个慢病管理团队,坚持“科学服务流程,多方联动,重在策划,宣传先行”的工作理念,常年工作在服务中心和居民家中,今年加大经费投入,使社区慢病管理在人员、经费上有保障,使慢病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为了让居民都能及时参与慢病管理,我中心采用以电话或上门预先通知等最有效的手段,有效的保证了高血压病和糖尿病的管理数量和质量。至20xx年底,本中心累计随访高血压患者600人,高危人群400人,糖尿病患者350人,糖尿病高危人群50人,高血压正常高值400人,均已建立健康档案,并针对不同情况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指导,包括非药物治疗及药物治疗,使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了大致的了解并积极配合医师指导,对病情较重合并危险因素的病人建议并协助双向专诊,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使我社区范围内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了继续加强慢性病人的科学管理,有效地防止和延缓了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改善症状,提高其生活质量,强化慢性病预防控制,提升高血压、糖尿病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中心以“高血压俱乐部”的形式,开展社区高血压综合防治工作,共组织专题讲座12期,参加人员累计1213人;为糖尿病人进行健康促进指导干预,下社区不定期为高血压、糖尿病人免费测血压、测血糖,受到居民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在我们社区范围内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后,我中心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的知晓率、服药率、控制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并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及精神压力,为我社区居民的健康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取得了患者对我们社区的进一步认同,也证实了上级领导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路线的正确性。

督导工作制度 篇32

  一、初次来门诊的医师,应到门诊办公室签名留样。

  二、应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三、诊病时,要求病人持有病历,并在病历上作好记录。诊断后,将病历交给病人保存。

  四、开处方及填写各种检查单时,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

  五、出具病假证明时必须按下列要求:

  1、按病情需要开病假,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一月。

  2、病假证明上要写明诊断,应是医师本人亲自诊治的病人,不能开人情假。

  3、病假证明日期应写证明当日的日期,不能填写已过期或未来日期。

  4、对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要持有单位或有关部门介绍信,经过会诊,由主治医师出具证明。

  5、当天在门诊上班的医师才有权出具病假证明。

  六、如果医师因病、事假或休假不能上门诊,应提前一天通知所在科室有关人员,提前通知挂号室。

  七、实习医师所开处方及病假证明必须经过带教医师检查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八、不开外购处方。如确属病情需要,向病人说明由其单位解决。外购处方门诊办公室一律不予盖章。

督导工作制度 篇33

  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在值班时要自觉遵守保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门卫职责。

  2、门卫要严格遵守上班时间。

  3、门卫值班时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值班,坚守岗位、礼貌待人,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记录。

  4、每班次上岗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交接内容以本班次发生的重要事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需要向下一班次交接的任务和工作为主。

  5、门卫值班时,严禁离岗、睡觉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外出巡察时,岗位应有人代班或锁好大门。严禁无关人员在校园内逗留。

  6、夜班值班时,要加强对校园内的物品、水电设施的巡察,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校园财物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因工作失职,给校园造成损失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督导工作制度 篇34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

  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

  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

  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

  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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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