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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范文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21篇)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在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职责的基础上,与各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家长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负责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时间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应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家长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常规要求情况,做到家校结合,齐抓共管。

  三、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常规:

  1、教育学生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不与陌生人说话,按时回家。

  2、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爬篮球架、墙壁、楼梯扶手等。

  3、教育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监护下去游泳池或河沟内洗澡。

  4、教育学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秽书籍、图片、影视等。

  5、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放学。骑自行车的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载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不得乘坐“三无”车辆。

  6、教育学生不私自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到学校。

  7、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打架斗殴。

  8、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传染疾病等。

  9、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打游戏或网上聊天。

  10、请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离开学校,不允许提前,也不允许迟到。以避免因无监护而发生安全事故。教育学生在门口等候区不打闹,不做危险游戏,放学后,必须径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学生记住以下电话,发生事故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1)被盗、被抢劫:110(2)火灾: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学生对以上电话号码不要随便拨打,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四、上述要求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周恩来红军小学(西校区)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安全管理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和学习,我园在完善园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设备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也将努力做好幼儿保教工作。为使家园教育同步,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由本班教师与幼儿家长签定责任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幼儿的安全。以下各项分别由幼儿家长和当值教师共同履行、各负其责。

  一、对幼儿家长的要求:——家长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承当和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共同遵守幼儿园的收费和请假制度,严格执行本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时,须事前通知本班老师,以便做好幼儿的安置。

  2、新入园幼儿要持健康证明入园,有特殊病症或其它情况应向本园和教师如实说明否则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本园幼儿要每学期健康体检一次,如果发现幼儿有不合适在本幼儿园集体生活的情况,本园将予以退园。

  3、家长要凭接送卡(尽量是幼儿的父母亲自来接)。如有特殊情况委派别人来接时,须持家长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方可接幼儿离园,并提前通知本班老师。

  4、 幼儿来园前,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玩具、药品、针、刀、剪、叉、火柴、火机等任何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

  5、 送幼儿来园时,应把幼儿当面交给班上当班教师;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6、 为保障幼儿的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一般情况下不能带食品与保健品回园,确实需要者,要与班上老师沟通,做好书面交接,发生意外幼儿园一概不负责。

  7、 因生病要带药回园的幼儿,家长必须亲自/致电与班级教师做好孩子服药交接登记,将所服药量、次数和时间交代清楚。

  8、 幼儿被家长接离班级后,其安全由家长负责。

  9、幼儿在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意外,如果不是教师失职或教师过失造成,请家长理解。如需入院治疗,幼儿园已为孩子购买了意外保险,剩余费用家长自理。如是因教师过失或园方管理不善造成,园方将视情况经行赔偿。

  10、幼儿在园如发烧,或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症状,家长一定要及时带幼儿就医,并在医生证明没有传染性后,才可以入园上学。

  11、幼儿有先天性疾病的要将病情及相关注意事项如实告知园方,家长如有隐瞒,后果将由家长自负。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3

  一、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家长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时要靠右边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闯红灯;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在机动车道内左穿右插、逆向行驶、竞技行驶。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搭乘无证顺路车、超载车。

  五、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学生签名:____

  监护人签名:__x

  班主任签名:__x

  永安洲镇初级中学

  20__年9月19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4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动安全,如外出活动须家长亲自陪同,以防不测。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指导,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七、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车或已报废的车辆运载子女。

  十、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请假获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一、教育学生不在铁索桥上玩耍、嬉戏打闹,小心过桥。不在悬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树,不随意采食山果和蘑菇。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5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全体教师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根据《高台县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和《学校安全责任关照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语文或数学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要注意保护本班校产,尽量减少校产损坏。

  4.教职工发现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消除隐患。

  5.学生在校时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6.教师要按时到班上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全体学生到堂,课堂上要管理好教学设施,组织好学生,严防出现不安全事件。

  7.中午放学一律不许留学生,下午放学学生不能留得太晚(一般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家长联系或由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8.中午和下午放学,班主任要护送路队至出校门十米处,班主任因事请假则由科任教师护送。

  9.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内外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做出周密计划,有教师或负责人带队,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1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导致不良后果。

  13.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值日教师要巡视校园,在可预见的范围内对全体学生安全予以关照。

  14.各班要设立至少两名安全委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二、责任目标:

  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学生严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环节中,让本班学生切实做到如下几点:

  1.上学、放学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学生中午不能早于上课前半小时到校。

  2.不准骑自行车上学,严禁在路上扒车、拉车、追车。

  3.不准玩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打火机、火柴、鞭炮、烟花等,不准带危险玩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上学。

  4.课间不要做有危险的游戏,严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会做操各班要整队入场,严禁拥挤,严禁往下冲。

  6.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严禁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去玩耍。

  8.没有家长带领不准私自游泳。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目标,经年终考核对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并进行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学校安全检查责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责任人的政治和经济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制。

  2.本责任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班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签订本责任书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班级一份。

  六、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学校。  利沟小学(盖章)班级: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6

  贵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请假家长需亲自到校请假,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建议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__x小学

  20__ 年3月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7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8

  我校本班(一年级)于20xx年1月13日起为学生放寒假,为了切实做好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寒假期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特与学生、学生家长签定寒假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责任: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负全部责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教育及监护,把学生寒假期间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触电、防汛、防自然灾害以及网络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为教育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学生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寒假期间必须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嬉戏,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机动车;不随意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候车,文明乘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乘车主动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喧哗等。

  2.防溺水安全:严禁私自或与同学(朋友)结伴到水库、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险地带玩耍、洗澡、钓鱼、游泳(游玩)、戏水、划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帮助。

  3.用电安全: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家用电器;严禁乱动室内外电线、灯头、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严禁在标有禁止、禁行、危险等标志的用电设施设备处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携带火种,不在山上或林间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等。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不逞能上前扑火;要在家长的指导下小心、规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5.饮食安全: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卫生习惯;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不随便吃不认识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净后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电天气不使用铁杆雨伞,不在大

  树及高大建筑物变电设施下避雨,避免被雷电击中;大雨天气,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高温天气,长时间在野外要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等。

  7.自然灾害安全: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发地区游玩;要掌握野外防灾自救常识,不参加带有危险性的户外旅游活动,坚决杜绝到人迹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开放的区域旅游或探险。

  8.网络安全:要文明使用网络,不轻信陌生人的网上邀请,不和网友私自外出见面、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录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网络游戏及观看内容不健康的影视等。

  9.文明度假:要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要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摆阔气乱花钱,不打架斗殴。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识:要利用闲暇之余,学习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识,防患于未然。要熟识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孩子的美好未来,希望您密切配合学校的工作,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若寒假期间学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学校和学校教师不付任何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年级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1月12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9

  为深入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明确学校与班主任师生安全目标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对学生暑假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万宝镇红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目标责任:

  一、学校利用散学式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安全意识。

  二、组织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安排领导班子值班工作,及时排查校内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开业等活动。

  四 、落实“减负”规定,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班。

  班主任目标责任:

  一、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放假前,班主任老师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三、要了解本班学生假期中的表现,做到严格要求,及时指导。

  四、如学生发生危险事故,不论在校内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并迅速告知学校及学生家长协同解决。

  五、严禁私自为他人向学生作入口食物的宣传,严禁随意向社会推荐学生参加任何学习培训班,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六、班主任与学校要及时联系,协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签字人: 签字人: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0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1

  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乙方:辅导班负责人

  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2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3

  各位家长:

  元旦假期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孩子们能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校针对当前形势,结合本校实际,对今年元旦假期期间的学生日常生活和活动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

  1.放假时间:20xx年元月1日(星期三)一天,元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课。

  2.天气寒冷,不到水库、水塘等危险的地方去滑冰溜冰,防溺水事故发生;不攀高,不爬树。

  3.注意交通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或农用车,小学生不准骑摩托车、电动车等,12岁以下不准骑自行车。

  4.注意用火安全,尤其是放假期间,更要注意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防止火情火患、煤气中毒。

  5.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不进入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密闭场所,防止传染病发生。

  6.不沉溺游戏,不进入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防止不良思想对学生的影响。

  7.注意用电安全,禁止触摸裸露电线,插座等;禁止私自拆卸电器。

  8.加强防盗防抢意识,遇到危险应沉着,冷静、灵活、机智,想方设法及时报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9.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元旦假期。

  注:九年级周二(12月31)下午放学时间为16:40,晚自习不上,提请各位家长知悉!

  马沟渠初级中学20xx.12.30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4

  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

  班级:六年级(一)班 班主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X年6月6日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结束后除录考西藏班的学生外其他孩子有监护人领回家中休息。于在X年6月14日上午10:00召开毕业典礼,六年级全体学生正式毕业并发放《毕业证》,毕业典礼结束后学生由家长亲自带回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时时刻刻想着安全第一,特签定《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请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要务必做好各中学下发录取通知书为止这段时间的安全工作。

  1、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组织召开班级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向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2、家长对学生毕业离校至初中入学期间的安全要全面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4、预防溺水,不准游泳或到坑、塘、河、沟、渠边玩耍。遇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不在高大物体下避雨,以防雷击。

  5、教育您的孩子不准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等。

  6、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教育您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密集区或其它公共场所。

  7、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与此同时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高发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8、教育您的孩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赌博,不扰乱社会秩序。

  9、不听、不信、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宗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远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11、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2、节假日期间,家长、同学要安排好假期活动,学校也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请家长督促孩子适当复习功课,做好初中教材的预习。希望各位同学能严格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管,争取“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13、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5

  鉴于目前社会环境复杂,治安形势严峻,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要求学生统一在校食宿,但为了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暑假安全责任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方便学生,针对特殊情况准许附近学生走读,在家吃住,但需征得学生家长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读学生离开校门,在校外若出现意外事故,责任由其监护人(学生家长)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家长须知:

  作息时间送接时间

  1、上午8:00预备---11:45放学上午7:20以后----中午11:40前下午2:00预备---晚5:30放学下午1:30以后----晚5:20前

  2、家长须按时接送您的学生

  3、当班教师、门卫将于规定时间在校门口迎送您的学生

  4、请家长安排好您的学生在家午休,走读生既不得过早到校,也不准迟到,学生有事须请假。

  5、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结伴而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别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乱窜乱跑,不熬夜,不进网吧,注重学习。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走读生安全责任书5篇走读生安全责任书5篇走读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庙口镇实验学校

  年月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6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4、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果自负。

  6、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谨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7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年级 _______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8

  本学期我校共有8名学生在校外租房寄读,涉及6户房东。由于学生年龄小并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在行为养成、卫生习惯、安全意识方面都有待教育与监督。为增强学生自我保护、遵守纪律的意识以及房东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校领导组织班主任教师,对校外学生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与房东签订了《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小屯乡中心小学

  乙方:房东

  甲方责任:

  1.学校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返回住宿地点,会同家长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走访、检查学生住宿地点,排查饮食卫生、住宅安全等,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3.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周边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出现,严厉打击房租屋及周边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责任:

  1.加强管理,晚上按时关锁大门,非本住宿点学生或闲杂人等一律禁止进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当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条件,督促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宿舍卫生,防止各种疫情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3.确保学生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裸露电线,防止触电等事故出现。冬季提醒学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4.经常检查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

  5.发现学生违纪现象,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6.如遇可能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通知学校或报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尽职责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大方县教育局法规股一份,学校一份。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学校(盖章):

  小屯乡中心小学

  房东签字:

  xx年级xx班学生签字:

  20xx年3月xx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19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鲁甸县乐红中学20__年3月1日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0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任何同学不得滋事打架,如遇到突发问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带队老师,任何同学不得私自处理。

  12、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护送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21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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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