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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范文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通用15篇)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时间: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

  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书 年 月 日

  投诉人填写基本信息 名 称展位号委托人联系方式

  投诉人

  被投诉人

  投诉内容□专利侵权 专利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机构填写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 □知识产权证明 □侵权证明

  被投诉人情况调查□ 展品涉嫌侵权 □展板涉嫌侵权 □展台涉嫌侵权 □条幅涉嫌侵权

  □ 具体侵权状况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叙述□ 处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依据□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结果□ 撤展 □遮盖 □调解结案 □不予受理

  □终止处理 □公证取证 □出具事实证明 □转由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确认签章投诉人签字被投诉人签字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人员

  签字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身份证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愿意受聘;

  鉴于乙方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一) 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

  3、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及开发结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 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客户资源、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纸、模型及样品等;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的信息;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 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业务的说明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条 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第七条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 管辖的约定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4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应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执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愿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聘请,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知识产权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服务,受甲方委托办理知识产权有关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发展。

  第二条:乙方接受聘请,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顾问,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双方再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作为知识产权顾问,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 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和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二) 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知识产权类纠纷,出具律师函;

  (三) 就甲方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四) 指导培训甲方的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及专职法务人员,协助甲方的知识产权宣传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培训工作;

  (五) 应甲方要求提供与甲方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关资料;

  (六) 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

  (七) 参与甲方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尽职调查、业务谈判、文本制订和签约见证活动;

  (八)办理甲方涉及商标注册、商标监测、商标异议、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情报检索、版权登记及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中国名牌、出口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等非诉讼业务,办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业务;

  (九)办理甲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架及建设(包括依照甲方企业特点制定完善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域名、版权等管理制度),办理甲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安排及提供相应项目的辅助;

  第四条: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纳常年法律顾问费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整)。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五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所发生的食宿、差旅、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为处理甲方的相关法律事务所需的支付给其他

  第三方单位、行政机关或服务机构的必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为便于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担任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知识产权事务的联络处理;

  (二) 有权依法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三) 有权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 有权询问甲方人员,甲方人员应对被询问的的事项作如实的陈述;

  (五) 获得履行甲方知识产权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第七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应当负有以下义务:

  (一) 对工作接触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机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责任;

  (二) 在诉讼、仲裁或调解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担任知识产权顾问的律师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或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甲方有权提请乙方予以调换或商请其他律师担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或不支付工作报酬的,乙方有权指令律师停止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九条:双方均有权在自己的宣传册、网站或其他宣传资料上表明双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顾问关系,并可以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标志来说明这种关系。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本精选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5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各方为:甲方(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乙方(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丙方(新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鉴于:【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XX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_____万元,经______会计师事务所________年________验字第______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届______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乙方,出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识产权方式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需要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时,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引进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需要老股东作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如果没有,现有股东提出异议,该协议将被认定无效。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风险提示】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验资的目的是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一条、增资扩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知识产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以出资的知识产权具体信息如下:

  (4)以出资的知识产权作价须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如评估价格低于认购的出资额,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______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风险提示】XX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有可能出现的募股不足情况。解决的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当然,前提条件是股东大会就此做出决议),这不但可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变更过户到公司名下。

  (2)新增股东自知识产权变更至公司名下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的基本程序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______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在其公司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3)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公司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本协议经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四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1)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3)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公司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丙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公司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8、丙方保证用于增资的知识产权,丙方独立拥有完整的权利,该知识产权未设置任何担保、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

  第三方的所有权纠纷等影响知识产权的价值及使用的情形。

  9、丙方保证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状态稳定并适用公司的生产经营,如该知识产权价值受损,丙方保证另行出资补足该受损部分,保证其出资额稳定在元。

  第五条、公司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

  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公司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公司及其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成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使公司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公司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第六条、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在出资日之前,公司已经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已列于评估报告,就该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继,并负责清偿债务以及享有债权。

  2、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后,将优先清偿已经实际发生的本协议约定的公司的到期债务。

  3、公司未披露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收、清偿,并且归其享有债权,承担债务的清偿义务。就此类债权债务应由甲方与相应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调,公司协助办理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手续。

  4、各方特别约定:出资之日后发生针对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经发生或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及未披露债权债务纠纷,应由甲、乙方出面了结,所涉全部费用由甲、乙方承担,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若由于出资日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及未披露债权债务给公司和丙方带来损失或由此产生债务,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赔偿给丙方。

  5、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之后,公司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其享有和承担。【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进行增资扩股的,应当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由银行负责代收。

  第八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__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保密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前和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资料和专有资料,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每一方在收到该等资料后,须对这些资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这些资料,但向为履行其职责而需要知道这些资料的人员透露除外。

  2、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下列资料:

  (1)在透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而是公开的资料。

  (3)接受方从对这些资料并无保密义务的

  第三方获得的资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为履行其职责而需要知道这些资料的人员或机构透露。

  4、每一方应通知其收到上述资料的董事、高级职员、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对于上述保密义务的存在和遵守该等义务的重要性。

  5、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条规定将在合资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年内均持续有效,不论公司是否已终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违反本条的任何规定而遭受任何损失,另一方公司应为该损失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本协议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诉讼: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____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其他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______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以下无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双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

  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

  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7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知识产权协议书范本二

  ______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经友好协商,对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测试技术指标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_____天内将芯片资料,测试码提供给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封装好的芯片后_____天内,将测试分析结果提交给乙方。

  三、具体测试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测试时将pa4、pa5、pa6、pa7端经3.3k电阻上拉至5伏。

  甲方在测试分析时,应让______芯片工作在5v。

  乙方提供____功能测试码文件(t______t格式)两份。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功能测试码文件,在1mhz下对样品进行测试分析。

  乙方认为正常情况下,样品的功能测试应全部通过,参数测试结果应在下表给定的范围内。

  测试参数(常温)测试条件最大值典型值最大值单位

  静态工作电流vdd=5vua

  动态工作电流vdd=5vua

  输入高电平电压vdd=5vv

  输入低电平电压vdd=5vv

  输入高电平电流vdd=5v,vih=5vua

  输入低电平电流vdd=5v,vil=0vua

  输出高电平电压vdd=5vv

  输出低电平电压vdd=5vv

  输出高电平电流vdd=5v,voh=4.2vma

  输出低电平电流vdd=5v,vol=0.4vma

  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中有____%满足以上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测试分析报告,并以附件形式(磁盘文件,t______t格式)提供详细的测试数据。

  乙方若对甲方出具的测试分析报告及测试数据有任何疑问,必须在甲方测试分析工作完成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

  乙方若须增加测试分析内容,必须与甲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8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独家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行使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签订本合同。

  一、许可的知识产权种类

  1、甲方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证号码:第号);

  2、甲方商号、商业口号、商业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务表、技术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识产权;

  4、经营方式、商业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权地区向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6、其他与乙方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许可使用范围

  1、乙方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标注、商品提供、服务提供、产品标注、合同签署、商业谈判、侵权诉讼、再许可等。

  2、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仅许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关权利,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识产权权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许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时间,甲乙双方另行续订许可合同

  四、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许可使用费

  (1)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一家实体店,应当支付甲方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二家实体店起,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的下一年度开始前的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许可使用费;

  (2)第二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乙方决定开张第二家实体店前,应当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家店的许可使用费,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许可使用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许可使用费。

  (3)乙方以后开张的实体店按照第二家实体店的方式支付许可费。

  五、知识产权保证

  1、甲方保证其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无瑕疵的使用权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积极参与、协助乙方打击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识产权行为,维权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质量监督及保证

  1、甲方可对乙方生产或者销售的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标后作价处理或者作销毁处理。

  甲方检查或者抽检的质量标准:按照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进行。

  2、乙方应当保证其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合同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商标的声誉,保证产品质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商号标牌等样品制作文字、______86.图形商标、包装袋、吊牌、产品宣传书、防伪贴、合格证等辅料以及其他用于产品销售必须具备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对第三方再授权使用。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及其他标识,剩余的商标标识应该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乙方已经附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合格产品应当在半年内销售或者处理完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或者未足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迟延交付技术秘密、配方等,并有权禁止乙方在相关实体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识产权,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产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支付有关许可使用费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发现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独家许可使用权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诉讼,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许可使用费,直至甲方配合为止。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者权利有瑕疵,导致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有关知识产权如被有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最终宣布无效的,还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许可使用费并承担乙方为实现权利的合理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部门一份,备用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9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0

  软件知识产权合同sh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1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设立,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鉴于甲方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

  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甲方(

  b)。

  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秘鲁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九十(90)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a)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秘鲁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b).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和或规格,但应依从于由供应商对于图纸用的限制条件。

  .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

  .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c)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d)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

  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a)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c)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除依

  c.

  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由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

  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

  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不正当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违约责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争议的解决

  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3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4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同企业即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乙方在为企业工作期间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原材料供应商名单等)、产销策略(市场销售方面的研究情报,折扣或回扣计算表等)、财务数据(价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种明细表等)、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经营秘密信息。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加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

  (一) 加盖保密标识;

  (二) 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企业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

  (三) 保密义务人能理解的其他确认方式。

  二、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即除了得到企业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内其他职工或企业的外部业务者如供应商、销售商进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企业或企业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三、企业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证明该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对其保管、经手的有关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档、磁盘、实物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得遗失、毁坏、磨损、污染。

  五、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企业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与企业工作有关的软件(含代码、技术文档)属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之后________年内所做的与其在甲方任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本条不影响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对其所做的非职务发明的权利。

  六、乙方同意为企业利益尽最佳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不引诱其他职工离职,离职之前不抢夺企业客户。

  七、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企业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企业。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受雇于这样的企业。

  八、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验收通过并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离职。

  九、乙方同意如违背上述条款内容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

  十一. 本协议书系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5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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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