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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付款管理制度
范文

付款管理制度(精选5篇)

付款管理制度 篇1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第一节请购

  第一条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

  (四)总务用品由行政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行政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为金额以下(x元以上者仍需开请购单),其列举如下:

  1.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金额为x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免开请购单。

  第四条请购核决权限

  (一)内购:

  1.原物料: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至xx万元者,由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以下者,由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至xx万元者,由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核决。

  3.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以下者,由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xx元至xx万元者,由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xx万元以上者,由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核决。

  第五条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由原请购部门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第二节采购一般规定

  第六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采购部下单,进口部门负责办理。

  (三)磁业公司管理层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磁业公司管理层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依据使用部门的使用计划制订年度和月度购买计划并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同时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二)由采购部牵头进行采购合同或是框架协议的谈判与签定,所有合同与框架协议必须报磁业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才能签定。

  1.采购合同的谈判应该由至少两个部门参加,除采购部外,物品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都可以参与合同的谈判,大额采购应由三个部门同时参与谈判。大额采购合同必须报法务部会签同意。

  2.大型设备的采购应该坚持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分离的原则,由使用部门牵头进行技术谈判,采购部门牵头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结果报磁业公司管理层决策。

  3.采购部根据签定的合同,要求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采购物品。

  第八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九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十条质量复核检验部门与质量部门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节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十一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如已与供应商签定框架协议的,按照框架协议办理,如需询价的,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第十二条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三条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传真或合同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或框架协议者,采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三)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订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四)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订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

  以资识别。

  第十四条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控制表"和“物料订购跟催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同时通知仓库收料日期以便办理收料。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编制进度异常反应报告,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第十五条退货或退换

  (一)内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质量部门应适时提出折让或退货建议,交磁业公司管理层审核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第十六条整理付款

  (一)一般情况下的付款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

  (二)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并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

  (三)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参照第三章“付款一般作业程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四节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七条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如已与供应商签定框架协议的,按照框架协议办理,如需询价的,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除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第十八条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填制"订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相关领导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九条订购与合同

  (一)"订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采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进口部门办理各项手续,递交财务中心办理信用证。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采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付款管理制度 篇2

  一、定义:

  1、应收款:公司销售产品向客户收取协议的款项,或者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而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收取的款项。

  2、应付款:公司采购产品向供应方支付协议的款项,或者公司为获得服务支持而签订合同(或协议)应支付的款项。

  二、现金收款管理

  1.送货人员在为客户送完货验收完成后,应要求客户方收货人员签回《送货单》。

  2.货款额低于5000元者,应尽量要求客户现金或支票支付。 3.对于第一次购买的客户要求其预付货款的30%才可以送货,多次购买且信用差的客户要求其预付货款的70%才可以送货;多次购买且信用好的客户可根据客户财务规定进行月结付款,客户财务信用由会计审核评定。

  4.原则上现金支付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办理,若送货人员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户现金货款后,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并填写《现金缴款单》,与公司出纳进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5.出纳应在收款后第一时间知会会计,便于应收帐务处理。

  6.会计应定期统计整理欠款客户名单、欠款金额、欠款时间、预处理方式等。

  三、月结收款管理

  1.对于月结付款客户或者欠款客户,由会计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帐,列出明细,按客户财务月结时间之前一周由前台向客户发出《请款单》传真,由会计向对方相应人员催欠。

  2.在对方明确表示货款清结时间后确定收款方式,为客户寄送货款发票,如需要进行现款回收时公司派出收款人员收款,以下为公司委托员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规定:

  ①有关人员进行收款业务时,须先到前台文员处办理客户回签白单的领出登记以及有关委托手续。对于未收到款项的白单在回到公司后及时返还给前台文员,并作出还单登记;对于已收到的款项,收款人要凭有出纳盖章确认的《现金缴款单》到前台文员处进行销单手续。 ②有关人员收到的货款,必须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上缴到财务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项属打折收取的,必须经得总经理签名认可,否则财务部将按单据的实际金额向收款人收缴。

  3.在公司发出《请款单》且对方无法明确货款清结时间时,会计将此项货款催欠工作移交给该项业务联系的业务员,进入欠款处理流程。

  四、采购付款管理

  1.采购部必须根据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提供报价单至少有三家可选择比较。

  2.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采购部应在每批原料收货后一周内及每月底与供应商核对帐务,防止出现差错。采购部和财务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资料、进销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时提交原物料的.市场行情、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外欠货款及资金需求计划给总经理(助理)。

  3.一批原物料验收完毕,采购部应及时整理各种单据,打印“付款申请单”一并送财会部做为付款凭证。原料的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原料收货报告、发票;物料的付款凭证有:采购申请单、合同、验收单、发票。

  4.采购部根据所订原料的到货期及付款条件,填报“采购用款计划”报财会部筹款,每周应提报“付款计划”报财会部和总经理。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在部分原物料紧张处于卖方市场时,供应商坚持要求先款后货,因而需要带款提货(带款提货必须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本款提货人如果是新进员工,款额不得超出当月工资),其所需货款须由采购部、财会部和总经理严格审查批准方能办理。

  5.必要的原物料预付货款应遵循以下几点:

  (1)必须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应商,对贸易公司性质的供应商不得采用预付货款的结算形式。

  (2)必须事先派专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购、品管人员一起去实地调查供应商的实物供应,质量保证情况和目前的经济状态等情况,并将调查报告提交总经理(助理)。 (3)必须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须经国家认可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限,质量标准,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内履约。

  (4)每一项预付款的额度控制,须由总经理决定,必要时作出相应对策既要保证生产的需要,又要保证货款安全。

  (5)原物料预付货款支付以后,采购部和财会部必须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原物料和货款的追踪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按天或周,或旬将记录提交给总经理(助理),直至该合同履行完毕。

  6.汇票特户和信用卡转帐,在具体付款之前,须经部门经理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由财会部授权办理。

  7.如发生付款后进货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应商欠款,财务部要责成具体经办人员尽快追回,必要时应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8.经办人员根据采购凭证、入库单或相关协议(合同)与财务部确定付款方式,由财务部填写《请款单》,按财务权限审核。

  9.要求供应商或请款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同会计审核请款手续。 10.所有手续合格后,出纳付款。

  11.对于频繁业务往来或超过5000元以上的应付款,公司原则上进行月结或分批付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五、其他付款管理

  1.公司人员工资、奖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月的工资、奖金由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发放表,经会计师、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审核发放。 2.需交纳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办理,经财务部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缴纳。

  3.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出培训费用由公司分管领导、会计师、总经理按管理预算费用标准严格控制批准。 4.收到贷款利息通知单,财务部会计签字认可后进行帐务处理。支付贷款利息时,由财务部会计签字,总经理批准。

  5.各项业务前期费用、项目开发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等不直接记入资产成本、需按规定分摊的其他费用开支,由经办部门按规定程序签字后由会计师、总经理审批。

  6.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才进行办理。

  7.应填写资金开支申请表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将资金申请表和付款单据一并交财务部,由财务人员办理具体的资金支付手续。无资金申请表,财务人员不予付款。

  8.经办部门持发票报销时,发票内容必须与资金申请表内容相同,且金额不得超出资金开支申请表金额。发票必须有效、填写齐全、规范,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时,必须更换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9.经办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付款凭证,由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未注明相应合同编号、订单编号以及不按合同规定办理预付款和结算款的,财务人员不予受理。

  10.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付款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进口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经过合同评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财务人员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应按照公司关于对账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对账并督促其履约。

  5. 对于分阶段付款的业务,定金支付后,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主题部分已交付的,一般不需对账。

  6.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对账。

  7. 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__年七月二十六日修订

付款管理制度 篇4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三、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具体如下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

  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四、注意事项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项制度。只有建立好相关的约束和规定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性,维护双方的权益。另外,付款人员一定要注意像单据是否齐全之类的小细节问题,防止因为疏忽造成大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铜川律师。

付款管理制度 篇5

  一、对外付款业务一般分为:

  “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

  二、付款业务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如下:

  1、付款业务的规定:公司日常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如:“资金业务付款”、“合同履约付款),均应按本条的相关规定办理付款(一切业务付款,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2、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银行并附相关资料交财务部备案(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验原件流复印件)。

  3、担保业务。

  4、提前终止业务合同,多收费用的退款业务,原则不予退款,如确需退款需附有对方退款申请书、相关退费补充协议《退款申请表》。

  5、客户多交费用的退款业务:退款需附有对方的退款申请书6、合同履约付款:需附发票、收据、采购计划、经济合同、协议书等交财务部备案。

  7、付款业务没有涉及合同或协议的,必须在付款申请单的备注栏注明:“无合同”字样。

  三、

  1、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得涂改。

  2、对金额超过-----万的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3、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4、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5、财务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申请单》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申请单》进行对照,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出纳办理付款。

  6、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人)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交财务会计作为会计凭证附件。

  四、权责:

  1、付款方式分为:预付,现付(货到付款)、月结(月结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与对方签订月结合同)月结的时间按合同付款。

  五、付款流程如下:

  发票或相关凭证黏贴好并填写《付款申请单》确认此款项属于本部门及与业务相关的事项部门负责人会计主要符合单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公司规定总经理审批出纳根据手续完整的会计凭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后通知经办人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收款人是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时,付款方式如下:原则上采用银行直接转账到对方账户上。

  2、收款人是自然人时,原则上将款项存入自然人的收款银行账户上。

  3、需要向对方支付支票时,应在付款申请单上注明:支票支付

  4、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对方要求变更“收款方”或变更“发票出具”应提供合理的证据及相关材料说明(对方需加盖印章)

  5、严格资金使用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却必须拒绝办理。

  6、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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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5: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