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屋借款合同 |
范文 | 房屋借款合同(精选20篇) 房屋借款合同 篇1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2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__。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3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房屋借款合同 篇4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______‰,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______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______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______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 号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 写小写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来源《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 写抵 押 房屋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 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 写小写抵押人身份证号保证人抵押权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抵押率(%)本 次:______累计: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______年____月___日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____________(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______种处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______种处理方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5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 (2) 帐号 : (3) 帐号 :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6出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有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一年(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借款期内不计利息。一年期满,乙方应一次性将借款归还甲方。 二、其它事项: 为了该协议更充分的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住房抵押给甲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 ,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共__层,建筑面积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 ,座落于 ________ 号,土地使用面积____㎡,甲乙双双方借款协议,通过公证处公证。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归还甲方 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有一份,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下签字生效,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借 据 今借到 __________ 人民币 ________ 万元整,期限壹年,是实。本借据连同协议一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 月__ 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7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土地来源《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房屋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1。2。3。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人身份证号保证人抵押权人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贷款金额(元)贷款用途抵押率(%)本次: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盖章) 共有人:(签字)(盖章) 第五十六条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8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9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借款合同 篇10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1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房屋借款合同 篇12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编号: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人及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人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 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并由借款人赔偿出借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借款人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月/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交付 出借人于 年 月 日将借款以 形式交付借款人。 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 ﹪。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二、计息: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三、 结息和付息: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 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2、按季付息,每三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 期,每期 元。 4、一次性付息,每期 元。 5、其他: 。 四、违约金 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第六条 还款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存入出借人账户。 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抵押条款 为确保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向出借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 出借人经审查,同意抵押人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有使用权的土地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为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保证人三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以下条款。 一、抵押人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 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栋 单_____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 。 二、抵押财产价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方协商确认市值为人民币(大写) ,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抵押人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抵押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抵押人负责赔偿。 五、出借人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出借人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屋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且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监督。 七、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抵押权人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八、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卖、租赁抵押物,不得对抵押物重复设定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若因抵押人行为造成房屋权属变更等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及保证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须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借款的保证 本次借贷行为 (身份证号: )自愿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详见附件一) 第九条 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 一、担保人自愿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抵押物、质物贬值、损毁、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7、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8、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9、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 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 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人及担保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5、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 6、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将抵押物(质押物)依法变现归还借款; 7、出借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税费 因借款人、抵押人的违约导致本合同在订立、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而增加的有关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收、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二条 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借、贷及保证人三方约定同意直接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借、贷及保证人三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借款条款自出借人将所出借的款项交付借款人之日起生效,保证条款自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土地等的抵押条款自在房屋或土地等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执有情况为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借人(抵押人): 借款人(抵押权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3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房屋借款合同 篇1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清江路160号 2、居室规格:房型 :三室两厅 总计施工面积 150 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 20xx年 2月 15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 15 日 工程总天数: 9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陆拾 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 18万元,开工后付 24万元,验收合格后付18 万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5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贷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 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 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6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止。共计: 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证号为),房屋建筑面积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担保范围:本金、利息及违约金) 第四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九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十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三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 第十五条 签章生效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7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房屋借款合同 篇18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__。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年月日 房屋借款合同 篇19借 款 人: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 贷 款 人: 地 址: 电 话: 抵 押 人: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缔约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相应顺延。 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当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贷款利率、计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 ,即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总额为 元整(大写: )。 利息支付(任选一种方式): 1、第一期还息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还息于本合同实际还款日连本偿清。 2、每月的 日之前支付本月利息 元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5天通知贷款人,并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5日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 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缴付根据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其他款项; 3、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4、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3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融资顾问;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他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对借款人按时发放贷款。 4、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规定之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并同时已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贷款人应约定立即解除抵押物的抵押。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贷款利息,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独立所有并拥有处分权的位于 市 区 路 号 单元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抵押物为共同共有的,已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根据房屋现状结合市场价值,抵押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定上述房屋价值为人民币 元整(大 写:),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十三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抵押登记完成后,他项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第十五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安全、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或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 抵押权实现:如借款人不能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实现抵押权;如双方未就上述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直接实现抵押权。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或者变更,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特 别 约 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缔约人签字、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并办理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超过15日借款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贷款人款项的,应向贷款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利息额。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按上列约定处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个月或1个月内的,应支付1个月利息,不再承担违约金;借款期限3个月内的,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0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实际履行期限不足1个月,应按1个月计息。借款期限3个月以上,除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外,应承担15天利息的违约金,但在最后一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到本合同期满为止,不再承担违约金。 5、在本合同期满(指实际还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贷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6、本合同期满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应向贷款人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抵押人责任承担:抵押人与借款人对本合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以及为实现债权所可能产生的抵押物的估价费、鉴定费、过户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贷款人的律师费、拍卖费等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 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共页,借款人、贷款人、房地产抵押登记机构、咨询服务商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与抵押人不属同一人时,抵押人与借款人同意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三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三十一条 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抵押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订立 房屋借款合同 篇20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八条 贷款的展期申请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_____年。 第九条 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条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甲方有权从乙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条 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