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
范文 |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精选7篇)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1甲方: 乙方: 一、 总则 1. 代言彩铃业务是由中国移动通信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为甲方用户开放的免费视频彩铃服务。 2. 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乙方所有。 3. 本条款内容包括条款正文及所有乙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与条款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协议内容及签署 1. 甲方应当在使用代言彩铃业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条款内容。如甲方对条款有任何疑问的,应向乙方咨询。但无论甲方事实上是否认真阅读了本条款内容,只要甲方使用了代言彩铃业务,则本条款即对甲方产生约束,届时甲方不应以未阅读本条款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乙方对甲方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条款无效,或要求撤销本条款。 2. 甲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本条款的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本条款的约定,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代言彩铃业务。 3.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条款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甲方。变更后的条款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果甲方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甲方接受经修订的条款。 三、 代言彩铃业务开通及注销 1. 资费说明 代言彩铃业务需开通视频彩铃功能,资费0元,业务生效期为12个月。 2. 开通及注销方式说明 通过乙方线上线下渠道开通、注销业务 四、 代言彩铃业务权益 1. 开通了代言彩铃业务的用户作为被叫时,可能会向主叫推送视频彩铃广告内容。 2. 开通了代言彩铃业务的用户,将获得参加广西公司特定回馈活动的权益,即开通开通当月即赠送1G通用流量(流量不可结转,优先级最低);次月起按代言彩铃有效播放次数给予通话时长奖励,有效播放一次奖励1分钟通话时长,每月120分钟封,(赠送通话时长为优先级最低,需登录和掌桂App领取,1个月内领取有效。 五、 用户守则 1. 用户要确保所有注册资料真实有效,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乙方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2)只有透露甲方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4)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5)为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3. 用户使用其他乙方产品或服务、访问乙方网页、参加促销和有奖游戏时,乙方会收集甲方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并会将这些资料用于改进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网页内容。 4. 用户需遵守乙方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5. 不得盗用他人用户手机号码使用本服务,一旦发现,乙方有权取消本服务。 六、 协议终止 1.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不经事先通知的中止、终止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乙方网站服务,且无须为此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2. 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a) 甲方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b) 本条款(含规则)变更时,甲方明示并通知乙方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c) 其它乙方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 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注销本服务,届时,甲方与基于本条款的合同关系即终止。 4. 甲方同意,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终止后,乙方仍享有下列权利: a) 继续保存甲方的注册信息及甲方使用乙方网站服务期间的所有信息。 b) 甲方在使用乙方网站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乙方仍可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主张权利。 七、争议解决 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特别提示 1.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其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 2. 为使甲方及时全面了解乙方的优惠活动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过APP、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关营销活动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活动介绍、营销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该类信息,可通过10086、营业厅等方式取消。 3.甲方或其受托人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甲方或其受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九、其他 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乙方关联公司是指乙方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3. 双方的联系方式位于签章处,一方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发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即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通过纸质协议方式签订,则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业务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如本协议通过乙方的无纸化签约系统进行签订的,则甲方在电子屏上签名并经乙方确认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受托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2甲方姓名: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魔百和”业务通用条款 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是以宽带网络为载体,以视音频多媒体为形式,以电视机作为显示终端,为宽带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有偿服务的业务。 (一)业务资费 魔百和资费:选择方案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二)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魔百和”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三)关于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 “魔百和”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魔百和”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魔百和”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与宽带业务同址、同户名,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电视机、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魔百和”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魔百和”业务和宽带业务获的话费不能同时享受,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时享受了话费优惠,在办理乙方“魔百和”业务时不能同时享受“魔百和”业务获的话费优惠。 (6)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1)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2)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7)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魔百和初装费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元/台)、机顶盒(价值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话费及优惠总额。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网络情况,在网络资源具备“魔百和”开通能力的地区提供本业务。如业务开通地(或移机地)不具备网络资源能力,乙方应尽快告知甲方,自双方签订业务终止协议之日起停止收取甲方相应费用。 (2)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并退还机顶盒终端,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届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3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和家固话”业务开通及智能音箱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和家固话”业务通用条款 “和家固话”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固话业务,是一套多形态智能终端IMS固话解决方案,通过内嵌和家固话能力SDK,使不同形态智能终端具有语音通话能力。 (一)业务资费生效规则 1.和家固话业务标准资费 和家固话业务内容包括“和家固话”套餐以及“智能音箱终端”。 (1) 全国统一新和家固话业务套餐:9元/月,含长市合一通话120分钟(不含港澳台地区及国际长途),包含来电显示功能,超套餐后通话0.1元/分钟。 (2) 智能音箱方案使用和家固话业务套餐:9元/月,含网内通话1000分钟;15元/月,含网内通话20__分钟。 (3) 智能音箱终端:和家固话业务需要与智能音箱终端关联使用,实现语音拨打电话。智能音箱终端需另行购买。 2.和家固话业务(智能音箱)方案 根据甲方意愿,根据以下资费方案办理和家固话业务 (1) 订购和家固话业务 元/月,含(长市合一或网内)通话 分钟/月,合约期内每月资费套餐月租最低 元,可优惠套餐月租合计 元,每月优惠套餐月租 元。合约到期后,和家固话业务将按正常标准计费,若甲方不再使用,可通过营业厅或10086申请取消。 (二)智能音箱终端终端使用规则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和家固话”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和家固话”业务与手机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将影响和家固话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 “和家固话”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和家固话”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办理 “和家固话”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未办理传统固话业务,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和家固话”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6)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 例:甲方承诺在网24个月及每月订购和家固话业务(月租9元/月),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6.25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甲方一次向乙方赔付的赔偿金为(11个月*6.25元/月)=68.75元。 违约金: 甲方未履行月份数*业务功能费*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数10个月*业务功能费(9元/月)*30%=27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68.75元+违约金27元=95.7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和家固话”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和家固话”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智能音箱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智能音箱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4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魔百和”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魔百和”业务通用条款 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是以宽带网络为载体,以视音频多媒体为形式,以电视机作为显示终端,为宽带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有偿服务的业务。 (一)业务资费 魔百和资费:选择方案____办理: 方案1:收取180元合约费,赠送168元话费(分两年赠送,第一年每月赠送9元,第二年每月赠送5元),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 方案2:预存50元话费(50元话费第24个月返还),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 方案3:预存50元话费(50元话费第24个月返还),免费使用机顶盒。收视费2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 (二)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魔百和”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三)关于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免费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通过“赠送促销积分兑换机顶盒”的方式实现为甲方免费提供机顶盒: (1)甲方办理该合约方案获得赠送促销积分额度为15833分,获赠促销积分将在业务办理当下实时全额兑换为乙方的机顶盒,甲方获得机顶盒在活动办理期间的免费使用权。 (2)甲方同意乙方系统操作专用于本次机顶盒兑换的促销积分(含积分赠送及指定兑换动作)。 (3)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协议到期或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在协议期内解除合约且无法退回设备的,则按终端设备价格的100%进行赔偿。 第二条 “魔百和”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魔百和”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魔百和”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与宽带业务同址、同户名,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电视机、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魔百和”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魔百和”业务和宽带业务赠送的话费不能同时享受,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时享受了话费优惠,在办理乙方“魔百和”业务 时不能同时享受“魔百和”业务赠送的话费优惠。 (6)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1)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2)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7)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赠送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魔百和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乙方已赠送话费总额。 例:甲方办理魔百和合约,合约期24个月,业务功能费15元/月,乙方每月赠送10元,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机顶盒价值180元+赠送话费110元(11个月*10元/月)=390元。 违约金: 甲方未履行月份数*业务功能费*30% 例:即未履行月份数13个月*业务功能费(15元/月)*30%=58.5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390元+违约金58.5元=448.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网络情况,在网络资源具备“魔百和”开通能力的地区提供本业务。如业务开通地(或移机地)不具备网络资源能力,乙方应尽快告知甲方,自双方签订业务终止协议之日起停止收取甲方相应费用。 (2)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并退还机顶盒终端,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届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5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上网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擅自接入其他地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过户、分户等业务,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或填写的信息不准确,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如甲方安装地址已具备安装宽带上网线路所必须的入户线缆,且已不具备重新布放新的入户线缆的条件,为保障甲方自由选择乙方宽带上网业务的权利,甲方知晓一条入户线缆仅能用于接入一家运营商的宽带上网业务,并同意乙方可利旧使用甲方原有入户线缆为甲方开通宽带上网业务。 (八)甲方办理以下家庭共享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_________家庭共享合约方案,可______至______个号码一起组建群组,合约期24个月,合约期内可获得____G共享流量以及享受全国亲情网10元优惠。其中副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宽带,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元,带宽_____,上行速率_____,下行速率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元,每月话费消费标准_____元,合约期_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______。 甲方办理第二条宽带权益,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办理宽带,预存话费/交付调测费_____元,带宽_____,上行速率_____,下行速率_______,每月宽带费用_____元,每月话费消费标准______元,合约期______年,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模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时办理魔百和业务,选择下述方案____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15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0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原合约方案自动续约,合约期24个月。/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宽带续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根据客户办理选择的到期规则展示在协议上)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消费标准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包含宽带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消费标准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消费标准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终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九)关于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智能网关(或光猫):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____元(普通光猫调测费100元、10GPON光猫调测费200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则按乙方终端采购价的100%收取赔偿金。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2.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调测费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3.终端自购: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一)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二)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三)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第五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消费标准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消费标准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上、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在实际测速中,上、下行速率达到协议约定带宽速率的90%即视为达标。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如遇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等相关内容的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将根据相关要求,对原资费方案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方案的具体执行时间以乙方公示为准。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六)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八)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十)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宽带业务初装费100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150元/台)、机顶盒(价值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总额。例:甲方办理指定的家庭共享合约88元档200M宽带合约,合约期24个月,甲方从乙方已获的话费及优惠0元/月,甲方已履行10个月后,于第11个月违约,需赔付初装费100元+光猫/智能网关150元+已获的话费及优惠0元(11个月*0元/月)=250元。 违约金: (1)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每月话费消费标准*30%。例:甲方办理融合套餐88元档200M宽带合约,承诺在网24个月,若在第10个月提前终止,则应交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14个月)*每月话费消费标准(88元)*30%=369.6元。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例:赔偿金250元+违约金369.6元=619.6元。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市 ________路________ 号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6为保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____________省电信公司___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用户在本次业务申请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用户提供___________方式宽带新装接入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本次宽带新装业务上达成协议如下: 1.本公司以免费租贷方式向用户提供宽带接入终端设备,设备产权归公司所有。 2.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使用宽带业务期间,设备非因用户原因损坏的,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属用户原因损坏的,终端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支付;如因用户原因造成终端无法修复或灭失的,用户须按设备原价赔偿终端设备费。 3.用户申请暂停使用业务期间,本公司将向用户收取端口暂停使用费,且用户暂停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将根据同时期标准资费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4.本公司今后推出的其他宽带优惠活动用户是否享受详见本公司业务公告。 5.用户逾期不交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终止服务的,不退回手续费和工料费,月租费不计,继续计算用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6.用户申请拆机业务,需将宽带接入终端设备归还本公司,否则不予办理拆机并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7.双方对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8.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用户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看并愿意接受及遵守以上《个人住宅用户新装宽带业务终端租借协议》之各项条款及选定服务的各项费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言彩铃业务用户协议 篇7为保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用户在本次业务申请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用户提供________________方式宽带新装接入的服务,用户同意一次性付清________元,本公司承诺用户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间使用宽带接入业务不需缴纳其它费用。 双方本着自原、平等的原则,在本次新装宽带业务的包年优惠上达成协议如下: 1.协议有效期间允许办理移机业务,原则上不允许用户中途办理拆机、暂停业务,有特殊原因除外,但本公司将不退回剩余的预付费用。 4.本公司今后推出的其他宽带优惠活动用户是否享受详见本公司业务公告。 5.用户使用宽带业务到期后,本协议终止。用户可通过续费包年、以同时期资费标准转为按月计收等方式继续使用宽带业务,也可申请取消业务,但宽带接入终端设备需归还本公司,否则不予办理拆机业务。用户使用期满未办理续费、拆机业务期间或拒绝归还设备将以同时期资费标准转为按月计收方式进行计费。 6.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7.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发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用户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看并愿意接受及遵守以上《个人住宅用户新装宽带业务包年优惠协议》之各项条款及选定服务的各项费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受理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