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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范文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通用20篇)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租房合同到期该怎样续租?遇到合同纠纷又有哪些常见的解决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三、出租人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出租人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或行动的)的处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以上设备出租给乙方在 范围内使用至 年月日止,暂订 收回。

  三、租金计算及支付方法:

  1、设备租赁每台每月租金按人民币(大写) 计算,(含司机工资及机械维修费用)乙方不得以下雨不开工等理由抵付租金计付款。

  2、本合同签字盖章时,乙方应先付足首期租金元,乙 方方能使用以上所租设备,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拥有使用权、管理权。

  3、合同签订一个月后,即 年 月日,乙方必须向甲方付足下月租金,以后依次顺延,直到租赁期满。

  四、设备的运输及使用: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组织运输自提,合同期满 后由乙方负责运回甲方原定仓库,其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 由于乙方债务关系,使设备不能按时退场,由乙方负责协商解决。

  2、设备使用每天工作 小时计算,由甲方派出 名驾驶员操作,工资由甲方负责,甲方驾驶员在本合同内必须服从乙方现场指定施工人员的工作安排。如遇司机请假或借款等情况,乙方必须通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机械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及抵押,也不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外使用,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4、乙方在租用机械期间,机械的燃油由乙方提供,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工作地给甲方驾驶员或维修人员提供食宿条件,同时提供必要的`联系电话。

  5、设备保养、维修由甲方负责,保养维修期间为每月共计 天,如维修超出天而影响乙方方进度,甲方可按实际天数顺延合同租期;甲方不承担损失。

  五、设备的安全:

  1、租赁期间,设备在工地停放安全由乙方负责。

  2、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必须以设备、司机“安全第一”为原则,出现周围环境恶劣或者不利于施工条件,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作业,乙方不得强迫驾驶员作非安全性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设备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债权债务、人事纠纷滋事影响甲方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及正常退场或被迫终止合同,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

  六、违约处理

  乙方未能按期付足租金,将被视为违约应按每天 %的台班费计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第五日计算)甲方除正常收取应收的租金外,随时有权停机或运走机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其它条款

  1、如合同期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一切按本协议条款进行。

  2、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总的诉讼。

  3、本合同款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该设备每月使用时间累计不能越过208小时,如有超时则按每小时 元交付额外费用给甲方。

  2、该设备甲方配备壹名机手,机手工资由甲方负责,食宿由乙方负责。

  3、月租金在甲方设备做满壹个月时,乙方需按时足额交付给甲方,如有违约则按第六项违约处理执行。

  4、如甲方设备在乙方工地施工作业不足个月,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 个月,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日 日 期: 年 月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4

  立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 (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 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东租赁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租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房屋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房屋的转租权致使本房东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房东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元人民币/月,租赁期内该房屋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房屋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房东租赁合同保证金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房东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二)租赁期满或房东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甲方应保存并向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房东租赁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房东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房屋。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房东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

  (一)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房东租赁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九条 房东租赁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房东租赁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房东租赁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东租赁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房东租赁合同,收回该房屋:

  1、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房屋,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房东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三)关于资金的退还,如有一方拖延归还资金,每日将收取应归还资金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房东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房东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本房东租赁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房东租赁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房东租赁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房东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现甲方将位于大连盛世立商贸有限公司,单位院内场地垛位叁个,厂房360m,出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用于仓储、粮食加工。

  2、年租金为叁万壹仟元整(31000元),厂房壹间租金27000元,垛位3个,每个垛位租金1000元,民房租金1000元。如需增加,价格另算,租期为壹年,20xx年10用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将一年租金31000交给甲方,一次性付清。

  4、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因故停业租赁场地、房屋,甲方不退余下租金。

  5、自来水及电由甲方提供,水价7元/吨,电价1.2元/度,安装水电表,每月收取水电费。

  6、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营国家禁止产品及违规违法活动。

  7、苫盖物资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其它苫盖物资。

  8、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安全、防火、防盗等相关事宜,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火灾、被盗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需拆除、改建、扩建和维修甲方原有房屋及设施,须向甲方提计划并征得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互相商定,如有变,属于政策性的,甲方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费用。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住楼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租期以实际入住时间为准。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两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甲方于当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发票正本,乙方于收到后的20天内向甲方缴纳下两个月的租金,以支票(现金)形式支付。

  汇款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在收到收据后的20天内,须交纳押金,相当于两个月租金合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合约租期最后两个月租金,由所交押金抵扣。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水电、煤气费,电话费等。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交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费用;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住客)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3.电话费:甲方向乙方(住客)提供壹条市内直拨的电话线路,每月由乙方(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交。

  4.维修费:租赁期间,非乙方(住客)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5.租赁期间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甲方不能无理拒绝。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权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3天后可按每月租金额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如拖欠两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没收租赁房屋按金。

  2.甲、乙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合同方能终止。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8

  1、如租赁双方在合同里面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合同只有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才能生效。但也有例外,就是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的,租赁合同仍然是生效的`。

  2、如果租赁合同本身没有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而合同一方只是以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则主张不能成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3、租赁合同如果已经备案登记,则在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可以对抗其他购买人。

  如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则承租人不能对抗已办理了买卖登记手续的购买人。

  因此租赁合同是否备案,对于租赁协议并没有多大意义。相关的司法判例也没有把租赁合同备案作为生效或执行的依据。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煤场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坐落在的煤场一处,煤场内的建筑物有 。在以下合同中简称煤场,煤场就包括建筑物和设备。煤场的主要用途是存煤、选美、销售煤炭等等,如果乙方想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变使用性质。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煤场作为经营煤炭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非法经营给煤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3 该煤场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不得改变该煤场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使用性质,乙方租赁期到,由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撤离。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煤场。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煤场的,则应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处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 3—2 租金按年分期付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应提前2个月付清,以此类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使用该煤场所发生的水、电、暖、通信、空调、有线电视、卫生费、安全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负责此煤场与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村民及其他政府执法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该煤场地磅检验校验费用第一年由甲方承担,其余两年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负责给乙方树立路牌,乙方可对外以甲方煤场的名义经营。

  第五条 煤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应及时发现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在租赁期间,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

  5—2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3 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统一,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及其维修责任乙方承担。

  5—4 甲方在此煤场的房屋、设备设施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煤场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煤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每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每日违约金500元支付甲方该煤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煤场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煤场部分转租给他人,必须实现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租。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煤场转让给他人承租会与他人承租的煤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转租或交换后,该煤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双方互不承认相关赔偿责任:

  (一) 该煤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前收回的;

  (二)该煤场因社会公益事业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煤场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四)该煤场由于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经营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

  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煤场,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煤场使用用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煤场内建筑物、设备、附属设备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煤场、转让该煤场承租权或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煤场的;

  (五)乙方擅自把甲方煤场设备专卖或转换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5天的;

  (七)乙方非法经营,执法部门追究责任的;

  (八)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4—2款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9—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改变建筑物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现状】或【赔偿损失】。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呼和浩特市所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力、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1、乙方在租赁煤场期间,如发生设备丢失,由乙方负责原价赔偿。

  2、乙方在租赁煤场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附件一、煤场设备及设施清单

  附件二、甲方土地手续复印件

  附件三、甲方煤场营业执照、工商、税务复印件

  (骑缝章盖章处)

  甲方(名称):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名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日期: 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 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 租赁物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及卖主和制造厂家,并与甲方一直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服务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 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定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给甲方。人民币计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单在到货港(目的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因不可抗及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赁物的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甲方不负责任。

  4.租赁物由乙方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进行商检,并将商检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告甲方。

  5.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的一切款项后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租赁物运抵到货港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和乙方交货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资手续费、风险费率及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后三项为不变量)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开立信用证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变,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____/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同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本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费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

  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二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万分之五罚息。

  第六条 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迁离《租金概算表》中所记载的设置场所或允许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更换租赁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只能用其原制造厂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缴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

  2.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①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办理。

  第九条 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①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①项或第②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②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补足。

  第十条 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甲方购买租赁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或收回租赁物自行处置,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迟延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和抵押

  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与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残值____元(人民币)后,由甲方向乙方出据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

  1.向____市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每套价值12000元的电动吊篮______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预计工期约为______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安装验收单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篮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赁单价:______元/日/台。单套吊篮最低租金1000元,即租赁期满租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结算,高于1000元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五、吊篮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套吊篮向甲方交押金______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每使用20天后续交押金。

  六、租金结算:工程结束两天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吊篮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七、租赁细节:

  1、吊篮抵达使用工地后,甲方派一名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安装、调试,具体安装事项由乙方提供辅助人员安装完成。吊篮乙方使用完毕后,须提供人力协助甲方拆卸。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装费。

  2、吊篮安装所用的吊篮配重甲方不负责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现停电、移机、上级检查、无工人施工干活等情况,吊篮日租金不变,但出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篮任何时候都甲方的财产,如出现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八、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问题

  1、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育与考核,执有安全上岗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2、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H—H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400公斤。

  4、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久晏: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6、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妤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它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7、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准将吊篮做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9、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10、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12、乙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吊篮配置规格

  电机台数配电箱电缆长度钢丝绳长度安全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2

  乙ZDHT20xx-city0x-name

  出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承租方(乙方):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用于开设agogo自助KTV经营娱乐餐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1.1租赁标的:甲方将其拥有租赁权的位于xx市广场层的部分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下称“租赁标的”或“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的具体建筑位置、租赁范围以附件1中的租赁平面图为准。

  1.2租赁面积:租赁面积为 建筑/使用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即租赁平面图中以粗红线加内虚线所标识租赁范围内的面积。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该租赁面积作为计算依据。

  1.3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仅供乙方用于agogo品牌下自助KTV与餐饮的经营,所提供的租赁标的须为商业性质的房产,即其建筑主体的土地规划须为不含住宅类,可用于开设上述经营项目。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营业证照所需的资料讯息,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证照,办理该等营业证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计租日:系指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

  2.2 进场日:系指乙方二次装修消防报审核准且本合同第五条的场地交付条件已满足的可装修日。现

  预定为20xx年xx月xx日。因甲方原因推迟乙方装修进场日、或装修免租期内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装修全部或部分中断的,则装修免租期相应顺延。

  2.3 租赁期: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以计租日即20xx年xx月 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4 装修期:甲方同意乙方自进场日起x个月(20xx年xx月 日至20xx年 xx月xx日)为乙方装修期。在上述装修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该装修期内因乙方装修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5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之日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提前60日提出续租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均系指包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综合管理费,起始标准为xx元/月/平方米。若租赁期间,甲方另行聘请物管企业管理物业的,则乙方无需另外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物业服务详见附件7《物业合同》。

  3.2 租金递增:每 3个租赁年度递增 5%。租金支付标准及递增,详见以下表格1:

  表格 1

  3.3租金支付 3.3.1本着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该房屋租金定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的时间为进场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期租金应于计租日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的25日前支付。甲方应于乙方租金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乙方有

  权延迟支付下期租金,直至甲方提供乙方发票为止.。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3.2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应汇入以下账号:

  乙方租金实际缴纳日以银行存款凭证日期为准。

  3.3.3 若甲乙双方对租金约定有所变更,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双方最新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3.4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票据,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交纳上月度的费用。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的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计壹或贰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包括租金支付保证金、设备设施保证金、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保证金。甲方另行雇请物业管理公司的,乙方不再向其支付任何保证金或押金。

  4.2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逾期缴纳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于甲方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足约定履约保证金。

  4.3 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物业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损害赔偿费用、违约金,乙方应于甲方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足约定履约保证金。

  4.4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此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按约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届时日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如乙方存在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损坏租赁物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缴未缴上述费用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损坏赔偿金、违约金。剩余部分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甲方自履约保证金中扣收上述款项后仍不足抵偿的,乙方应予以补足。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五条房屋交付与工程条件

  5.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甲方享有租赁房屋所有权和规划相关的证明资料。甲方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15日内,将租赁标的(层场地)清理完毕交付乙方进行装修和使用。交付房屋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屋移交情况,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双方应对当日水表、电表等度数予以确认。装修期以甲方按本条约定的交付条件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装修期乙方无需再交纳其他押金或费用。

  5.2 有关租赁边线分隔与场地平整度

  甲方须将租赁标的计租面积边线,除留出出入大门位置,其余应有砌墙分隔(24cm厚砌至天花板顶部),地面无显著凹凸不平(超过20mm须平整),通往租赁标的的通道无垃圾、无障碍、无占用。

  5.3 有关水、电、排水排污

  甲方须提供使用该房屋的基本用电、用水、排污设施给乙方使用,装修期提供临时水电接口,营业期所提供租赁房屋的总电表容量=建筑面积x0.138电容量KW(含空调),甲方将符合乙方用电的电缆接至房屋配电柜(电缆铺设具体方案见附件6),满足乙方独立使用需求,配电柜及电接入由甲方承担,配电柜电接出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给水管管径应不低于65DN的2根,排污管管径不低于 100DN的3根,排污化粪力不低于每天30吨,进场日房屋内设有乙方独立的水表、电表、气表,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均可单独计量。

  5.4 甲方同意乙方经过下一层吊顶以上部分向下设置排污水管线,并负责与下楼层商户协调,甲方协调未能使该施工正常进行而影响乙方工期的,甲方应相应增加乙方装修期。

  5.5 乙方于装修期的施工中,如因非乙方因素导致该房屋供水供电中断、电梯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主体施工、主体消防验收等原因使得乙方装修受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负责在24小时内解决,无法解决,则免租期相应顺延并按日租金赔偿乙方。如市政部门原因或因雪灾、水灾、地震、罢工等自然不可抗力原因的,甲方顺延乙方装修期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6 有关电梯

  甲方提供x部客梯x部货梯供乙方独立使用(或与其他商户共同使用),电梯的开放时间满足乙方经营时段(每日11时至次日凌晨4时)。乙方独立使用电梯的电费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非独立使用的客货电梯的维护保养及年检费包含于物业费中,使用电费包含于公共能耗费中)。提供乙方使用的客货电梯均须已通过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提供的上述客货电梯,在交付后的30日内可正常使用,乙方始确认为正式交付,施工期间货梯及通往货梯的通道均需24小时开放。装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货梯出现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7 有关店招位置

  根据乙方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免费使用位于外立面和免费使用大厦门头位置设立店招。具体

  位置详见附件2:

  5.7.1 租赁场所层的所有外立面(见附件);

  5.7.2 乙方使用电梯里外的全部(见附件);

  5.7.3 广场门头处设置店招(见附件);

  乙方以上店招作为租赁场所经营的重要条件不可于租赁期内随意更改,如甲方更改乙方店招位置大小 色彩等,则须补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店招的制作发布、宣传、拆除、协调 、可带来利益等)。以上各位置的店招及广告发布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店招相关市政的允许 工作由甲方负责。

  5.8 有关空调与供暖

  甲方应提供中央空调,其费用包含于物业费中。乙方租赁区域内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室内温度不低于摄氏16度,空调制冷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室内温度不高于摄氏25度(空调设备容量能力亦可叙述为冷负荷不低于每建筑平米350瓦,热负荷不低于每建筑平米250瓦)。空调开启制冷或制热期间为每日上午11时至次日凌晨4时。如因甲方空调不符合上述要求,在乙方营业时间内连续或每月累计达24小时的,乙方有权按日扣除其间的租金,并延缓向甲方支付租金,直至该障碍被排除为止;如遇突发性停电时间、供电部门检修电路、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但是遇供电部门检修线路,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甲方不提供中央空调的,则提供满足乙方要求的空调外机摆放位置,租金物业费作相应调整。

  5.9有关消防

  甲方保证房屋所在大厦主体消控中心的实施设备24小时正常工作,主体消控中心应能提供乙方的新增消防联动不少于200个点,提供乙方租赁区域报警器与甲方消防控制中心主机的免费对接。大厦主体一次消防与乙方装修二次消防交叉施工的,如甲方要求乙方工程暂停施工配合甲方的,甲方应顺延乙方装修免租金期。

  5.10有关停车位

  甲方提供乙方地上地下共计40个免费停车位,时间区间为每日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2时。

  5.11有关燃气及厨房排油烟

  甲方提供燃气管道至租赁区域的厨房位置,流量不小于每小时20立方米(时段6个小时),乙方提供有关参数。

  5.12有关通讯

  甲方提供的房屋需配有满足乙方营业需求的电话线8条,不低于100M的网络宽带主接口1条,甲方负

  篇五:量贩KTV场地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和交付

  1、乙方承租的经营房屋为甲方拥有合法 省市 号的 地上 层整层,总租赁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该租赁房屋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 。

  2、租赁房屋建筑结构为,装修情况为

  3、甲方保证此租赁房屋无建筑隐患。如果因为甲方出租房屋存

  在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对

  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须注意工程要点为: 4、租赁房屋交付时间为:年月

  租赁房屋以现状交付,双方签订书面移交清单,对交付事项予以

  确认。

  5、甲方保证具有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租给乙方的合法权利,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并保证在乙方租赁期间,没有其他人主张权利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因其他人主张权利而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无法继续租赁房屋的,甲方应当按租赁房屋未到期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并将双方确认的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租赁房屋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办理交付手续。甲方负责办理交付手续人员为 ,乙方负责租赁房屋接收的责任人为

  8、如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建筑隐患的,以国家相应机关鉴定为准,甲方不得以交付手续作为责任归属的依据。

  第二条 租赁用途和经营主体说明

  1、乙方承租本房屋作商业经营,经营项目为 量贩KTV ,经营的品牌为。乙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开展与经营主项目相关的其他附属业态项目。

  2、签约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并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乙方以本合同租赁房屋为注册地,注册新经营主体后,须将相应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3、乙方以本合同租赁房屋为注册地注册新经营主体并将相应证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备案后,双方签署法律文件,由新经营主体作为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义务的享受和履行主体。

  4、乙方自主招募员工、自主经营、自主缴纳税费、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5、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亮证经营。乙方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责任自负;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免租事项说明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 交付日 起满 年。

  2、租赁期限内免租期包括乙方装修期和乙方开业后 日,免租期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租赁期限内计租期自甲方开业第 日至租赁期限届满,计租期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为确保计租日期计算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计租期为年月日至租赁期限届满。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装修、开业事项受到影响被迫推延的,甲方须向乙方延长免租期,延长天数为乙方装修、开业事项因甲方原因影响而不能正常开展的实际天数。

  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装修、开业事项受到影响被迫推延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为乙方延长免租期。

  5、本合同租赁期届满的次日, 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

  如期交还,同时,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改造、添附、投资而形成的不动产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于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签,双方最迟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说明

  1、租金标准为元/㎡/月。本合同项下所称租金为包干价,包含房租、物业管理费用、电梯使用费。

  2、租金标准每隔年按照的标准递增。

  3、以先交租金后使用为基本原则,计租期内每个月为一个计租时段,乙方在签约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计租期内第一个计租时段的租金,以后每一个计租时段的租金在该计租时段开始前日内一次性付清。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 天,按欠缴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缴清欠缴租金及滞纳金外,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当年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5、租金具体计租时段、支付数额、支付时限详见附件 。

  6、涉及免租期延长的,以调整计租额为准,不调整租金支付时限和租金标准递增时间。因免租期延长而减少租金的,精确至天(自然日)计算,每月以30天计算;减少部分租金在第2个计租时段的租金内扣除。

  第五条 保证金及其他的费用承担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保证金自 后自动冲抵租金。

  2、租赁本房屋所需交纳的各类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租赁房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各自承担。

  3、本合同中乙方交纳的租金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电梯使用费,对租金已包括费用乙方不需另行交纳。

  4、对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一切未包括在租金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费、空调电费、煤气费、水电费、电视收视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免租期内产生本条所述费用的,由乙方支付。

  本条所述费用按月支付,每月 前交清上月费用。

  乙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纳款项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甲方满足乙方的相关事项

  1、为保证乙方项目顺利开展,为乙方提供的免租期,具体见本合同第 条的相关说明。

  2、加安装楼电梯专供乙方使用,所加装电梯要求为,电梯安装位置见本合同附件。

  3、在租赁房屋所在大楼个车位专供乙方使用。

  篇六:KTV租赁合同 3

  租 赁 合 同

  身份证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257号河西宾馆院内,面积400平方米(六角楼二楼)。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KTV经营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不得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为三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3-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详见附表。

  3-3 乙方应于每年9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全额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滞纳金100元。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使用现金支付房租。

  3-5 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承担。

  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千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采暖、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租赁期间,乙方需另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3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4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 乙方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乙方经营中雇佣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即20xx年8月30日)无条件返还该房屋及设施。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因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8-1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8-2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

  (五)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要求收回该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

  (七)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

  九、其他条款

  9-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

  9-2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保证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3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

  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承担因违法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9-4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违约方拒不理赔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损失。9-5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附件

  每 层 每 年 房 租 明 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七:KTV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李中青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马小玲

  证件号码(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商铺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洪湖市宏伟南路27号宝安商业广场三楼306号、307号、308号、309号商铺(以下简称“ 该商铺” ,详见该商铺产权证、土地证复印件),建筑面积共计:1911.28㎡,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该商铺经营KTV。

  二、 租赁期限、租金

  1、租赁期限自20xx年元月18日起,20xx年元月17号止。

  2、20xx年元月18日至20xx年7月17日,该商铺月度租金为:¥32400.00元。

  20xx年7月18日至20xx年元月17日,该商铺月度租金为:¥42020.00元。

  3、租赁期满前3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继续租赁该商铺而通知对方。

  三、 租赁押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自签订本合同起3日内,乙方将该商铺租金(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租赁首次租金后,以后商铺租金按月度支付,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

  3、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经营期间各项税费的缴纳(包含:水电费、经营税费、行政管理费等)。

  4、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自负,乙方不另外缴纳。

  四、 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他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十日内可将电器、灯饰、音响等可移动物品自行拆除搬走,否则视为放弃,甲方不予补偿。(注:水电等管线设施、隔墙、洗手间、吊顶、地板等装饰均不可拆除)。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不得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五、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合作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

  2、甲方对该房屋的产权实施销售、抵押的,在保证乙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权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3、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波及到甲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4、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合同权。

  5、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间,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 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

  3、房屋如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人月后搬出,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有关部门有赔偿的则按有关部门的赔偿标准赔偿乙方)。

  4、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行业保护,甲方不得在本商场再经营或者出租经营KTV包房的场所,否则,须赔偿乙方直接损失。

  七、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个人手印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含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开户名:李中青

  卡 号:4340 6228 7010 7689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八:KTV租赁合同20xx版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乙

  出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承租方(乙方):x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用于开设自助KTV经营娱乐餐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1.1租赁标的:甲方将其拥有租赁权的位于xx市广场层的部分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下称“租赁标的”或“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的具体建筑位置、租赁范围以附件1中的租赁平面图为准。

  1.2租赁面积:租赁面积为 建筑/使用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即租赁平面图中以粗红线加内虚线所标识租赁范围内的面积。本合同约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该租赁面积作为计算依据。

  1.3租赁用途:租赁标的仅供乙方用于 x品牌下自助KTV与餐饮的经营,所提供的租赁标的须为商业性质的房产,即其建筑主体的土地规划须为不含住宅类,可用于开设上述经营项目。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营业证照所需的资料讯息,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证照,办理该等营业证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计租日:系指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

  2.2 进场日:系指乙方二次装修消防报审核准且本合同第五条的场地交付条件已满足的可装修日。现

  预定为20xx年xx月xx日。因甲方原因推迟乙方装修进场日、或装修免租期内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装修全部或部分中断的,则装修免租期相应顺延。

  2.3 租赁期: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以计租日即20xx年xx月 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4 装修期:甲方同意乙方自进场日起x个月(20xx年xx月 日至20xx年 xx月xx日)为乙方装修期。在上述装修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该装修期内因乙方装修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5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之日前6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提前60日提出续租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均系指包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综合管理费,起始标准为xx元/月/平方米。若租赁期间,甲方另行聘请物管企业管理物业的,则乙方无需另外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物业服务详见附件7《物业合同》。

  3.2 租金递增:每 3个租赁年度递增 5%。租金支付标准及递增,详见以下表格1:

  表格 1

  3.3租金支付 3.3.1本着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该房屋租金定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的时间为进场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期租金应于计租日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的25日前支付。甲方应于乙方租金支付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乙方有

  权延迟支付下期租金,直至甲方提供乙方发票为止.。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3.3.2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应汇入以下账号:

  乙方租金实际缴纳日以银行存款凭证日期为准。

  3.3.3 若甲乙双方对租金约定有所变更,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双方最新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3.4 乙方经营实际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度数和政府规定标准计算。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票据,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交纳上月度的费用。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的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计壹或贰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包括租金支付保证金、设备设施保证金、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保证金。甲方另行雇请物业管理公司的,乙方不再向其支付任何保证金或押金。

  4.2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逾期缴纳水、电、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于甲方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足约定履约保证金。

  4.3 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物业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费用、损害赔偿费用、违约金,乙方应于甲方扣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足约定履约保证金。

  4.4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此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按约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届时日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如乙方存在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等费用、损坏租赁物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且10个工作日乙方未作回复,甲方视同乙方确认书面通知内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缴未缴上述费用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损坏赔偿金、违约金。剩余部分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甲方自履约保证金中扣收上述款项后仍不足抵偿的,乙方应予以补足。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五条房屋交付与工程条件

  5.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甲方享有租赁房屋所有权和规划相关的证明资料。甲方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15日内,将租赁标的(层场地)清理完毕交付乙方进行装修和使用。交付房屋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屋移交情况,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双方应对当日水表、电表等度数予以确认。装修期以甲方按本条约定的交付条件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装修期乙方无需再交纳其他押金或费用。

  5.2 有关租赁边线分隔与场地平整度

  甲方须将租赁标的计租面积边线,除留出出入大门位置,其余应有砌墙分隔(24cm厚砌至天花板顶部),地面无显著凹凸不平(超过20mm须平整),通往租赁标的的通道无垃圾、无障碍、无占用。

  5.3 有关水、电、排水排污

  甲方须提供使用该房屋的基本用电、用水、排污设施给乙方使用,装修期提供临时水电接口,营业期所提供租赁房屋的总电表容量=建筑面积x0.138电容量KW(含空调),甲方将符合乙方用电的电缆接至房屋配电柜(电缆铺设具体方案见附件6),满足乙方独立使用需求,配电柜及电接入由甲方承担,配电柜电接出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给水管管径应不低于65DN的2根,排污管管径不低于 100DN的3根,排污化粪力不低于每天30吨,进场日房屋内设有乙方独立的水表、电表、气表,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均可单独计量。

  5.4 甲方同意乙方经过下一层吊顶以上部分向下设置排污水管线,并负责与下楼层商户协调,甲方协调未能使该施工正常进行而影响乙方工期的,甲方应相应增加乙方装修期。

  5.5 乙方于装修期的施工中,如因非乙方因素导致该房屋供水供电中断、电梯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主体施工、主体消防验收等原因使得乙方装修受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负责在24小时内解决,无法解决,则免租期相应顺延并按日租金赔偿乙方。如市政部门原因或因雪灾、水灾、地震、罢工等自然不可抗力原因的,甲方顺延乙方装修期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6 有关电梯

  甲方提供x部客梯x部货梯供乙方独立使用(或与其他商户共同使用),电梯的开放时间满足乙方经营时段(每日11时至次日凌晨4时)。乙方独立使用电梯的电费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非独立使用的客货电梯的维护保养及年检费包含于物业费中,使用电费包含于公共能耗费中)。提供乙方使用的客货电梯均须已通过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提供的上述客货电梯,在交付后的30日内可正常使用,乙方始确认为正式交付,施工期间货梯及通往货梯的通道均需24小时开放。装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货梯出现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7 有关店招位置

  根据乙方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免费使用位于外立面和免费使用大厦门头位置设立店招。具体

  位置详见附件2:

  5.7.1 租赁场所层的所有外立面(见附件);

  5.7.2 乙方使用电梯里外的'全部(见附件);

  5.7.3 广场门头处设置店招(见附件);

  乙方以上店招作为租赁场所经营的重要条件不可于租赁期内随意更改,如甲方更改乙方店招位置大小 色彩等,则须补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店招的制作发布、宣传、拆除、协调 、可带来利益等)。以上各位置的店招及广告发布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店招相关市政的允许 工作由甲方负责。

  5.8 有关空调与供暖

  甲方应提供中央空调,其费用包含于物业费中。乙方租赁区域内供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室内温度不低于摄氏16度,空调制冷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室内温度不高于摄氏25度(空调设备容量能力亦可叙述为冷负荷不低于每建筑平米350瓦,热负荷不低于每建筑平米250瓦)。空调开启制冷或制热期间为每日上午11时至次日凌晨4时。如因甲方空调不符合上述要求,在乙方营业时间内连续或每月累计达24小时的,乙方有权按日扣除其间的租金,并延缓向甲方支付租金,直至该障碍被排除为止;如遇突发性停电时间、供电部门检修电路、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但是遇供电部门检修线路,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

  甲方不提供中央空调的,则提供满足乙方要求的空调外机摆放位置,租金物业费作相应调整。

  5.9有关消防

  甲方保证房屋所在大厦主体消控中心的实施设备24小时正常工作,主体消控中心应能提供乙方的新增消防联动不少于200个点,提供乙方租赁区域报警器与甲方消防控制中心主机的免费对接。大厦主体一次消防与乙方装修二次消防交叉施工的,如甲方要求乙方工程暂停施工配合甲方的,甲方应顺延乙方装修免租金期。

  5.10有关停车位

  甲方提供乙方地上地下共计40个免费停车位,时间区间为每日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2时。

  5.11有关燃气及厨房排油烟

  甲方提供燃气管道至租赁区域的厨房位置,流量不小于每小时20立方米(时段6个小时),乙方提供有关参数。

  5.12有关通讯

  甲方提供的房屋需配有满足乙方营业需求的电话线8条,不低于100M的网络宽带主接口1条,甲方负

  篇九:KTV租赁合同

  ktv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ktv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ktv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ktv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ktv仅作为营业性歌厅使用,不得进行非法营业,如出现违法经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ktv,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ktv每日租金为400元(大写:肆佰元整),于每日18:00以前付清。

  2、 ktv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现金。

  第四条 ktv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ktv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ktv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 ktv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ktv,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ktv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ktv。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ktv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ktv;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ktv。

  (2)损坏承租ktv,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ktv租赁用途。

  第七条 ktv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ktv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ktv租赁期满后,将承租ktv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ktv应当保持ktv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ktv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篇十:KTV商业租赁合同(对出租方有利)

  合同号: 商铺号: 品 牌:

  4010 上海歌城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1、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XX省XX市XX区路以南民主路以西的甲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购物中心“)4010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平面图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可出租面积(GLA)约为 1729 平方米,以该房屋所在地房屋测绘机构的测绘结果为准。

  1.2 1.3

  2、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2.1

  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销售/经营 上海歌城KTV 之用途,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2.2

  在该房屋对外开业前,乙方应取得其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或证照。如因乙方的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3

  乙方同意全年每日持续营业,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时间。但甲方有配合协助乙方正常营业的义务。

  2.4

  乙方同意每年自费在购物中心举办不少于次的大型促销/推广活动,上述活动举办前应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5 2.6

  若甲方发行之各种VIP贵宾卡、会员卡,乙方应全力配合接受使用。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日至本合同终止日期间不在以购物中心为圆心的半径米的范围内(包括购物中心沃尔玛内)新设经营相同品牌之分店、加盟店,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在乙方纠正违约行为之前,应按每日人民币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之内仍未纠正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还需承担相当于三个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3、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

  本合同租赁期(不包括装修免租期)为 乙方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至少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日期,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前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若乙方延迟办理该房屋验收交付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装修免租期相应扣减一日。

  4、装修免租期 4.1

  自该房屋交付日起,乙方可享有,90日的免租试营业期。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书面通知的20xx年9月10日购物中心开业日开业,但甲方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10月31日开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保底租金的两(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

  5、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设定新的抵押时,应提供银行同意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该房屋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交房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甲、乙双方同意以该交房标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因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燃气、通讯费、超时空调费(指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间以外的空调费)、垃圾清运费及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第一年至第十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平方米/月(“保底租金”)或该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以较高者为当月适用租金。

  第一年至第五年期间如果乙方月营业额超过80万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8%加收租金; 第六年至第十年期间如果乙方月营业额超过80万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11%加收租金;

  5.2

  上述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均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乙方应于计租日开始前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后均按照三个月支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当月提成租金较保底租金为高,乙方须于次历月五(5)日内向甲方缴交该差额。如起租日不是该历月首日,则乙方应在起租日以前按比例向甲方支付当月的保底租金、物业管理费。

  5.3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乙方收银或采用其他方式掌握乙方实际经营业绩。

  乙方须于每历月五(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历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及每日POS机收银单,以及该上一历月的提成租金计算单。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每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每日POS机收银单等资料作不定时的审查,同时乙方须于每个日历年度终了后六十(60)日内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乙方在该房屋的全年营业总额(含每月营业额明细)的审计报告。

  乙方在交易提交上有虚报、隐瞒交易货款或与甲方派驻的收银、核查人员串通等作弊行为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3)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若乙方再次违约,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仍须支付相当于六(6)个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5.4

  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租金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同时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按人民币/平方米/月支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可出租面积计算。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支出调整物业管理费,但上述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物价法规的规定。

  5.5

  物业管理费包括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务的费用:中央空调(购物中心正常营业时间内)、公共区域的照明、绿化、一般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6

  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历月1日前按人民币/平方米/月(按该房屋可出租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当月的宣传推广费,由甲方统一支配使用于整个购物中心的宣传推广。

  5.7

  乙方应按月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或其他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逾期支付欠缴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应与欠缴费用一并支付。

  5.8

  乙方同意自行承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燃气、额外空调费及其他全部费用,乙方应于收到帐单后7日内支付该等费用。

  5.9

  6、 保证金 6.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之金额作为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包括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其他费用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所欠款项及相应的滞纳金;若乙方欠缴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达1个月,甲方还有权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期间,不影响甲方在此期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权利。若甲方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减、抵销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后尚存在未付之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5)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合同。

  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并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付清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滞纳金、违约金等)。

  6.3

  7、房屋维修保养责任 7.1

  甲方承诺按管理规则对该房屋及甲方所有的附属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维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对有关的损坏或故障代为维修。但紧急情况下,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修。

  7.2

  乙方同意负责租赁期内对该房屋的内部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使该房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正常的折旧磨损除外),若由于乙方或其雇员、承包商或供应商之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或购物中心其它部位的损坏,乙方应聘用甲方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维修商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否则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7.4 8、装修 8.1

  乙方在该房屋交付后若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乙方及其承包商应按照甲方公布的租户装修守则进行。具体实施双方可另行签订进场装修协议。

  8.2

  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甲方、管理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和质检报批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消防工程,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指定的承包商进行。

  8.3

  乙方的店面和任何面对公共区域的布置标示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制作和设置;除甲方统一制作的标识外,乙方任何设置在公共区域的标识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8.4 8.5

  9、 管理规则 9.1

  管理规则是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向购物中心的租户发出的管理规则、规定、守则、指引等购物中心规章制度。

  9.2

  乙方在该房屋内进行的业务经营或一切其它行为、活动和事项须遵守、服从及符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公布的上述管理规则,并同意该管理规则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9.3

  乙方对购物中心顾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具备该商品或服务所应具有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任何购物中心顾客对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负责在合理时间内妥善处理。若因乙方在该房屋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致使甲方向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全额补偿。

  10、保险 10.1

  甲、乙双方应向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和盗窃险及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乙方财产险保单上须明确包含“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乙方应购买的公众责任险其单项责任限额应不少于甲方指定金额。

  10.2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负责。若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

  租赁关系终止后,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在乙方按原样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发生的全部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在九十(90)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乙方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装修期间,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损坏该房屋或购物中心的任何部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应自费办理该房屋装修期间所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因施工所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险的赔偿金不足以(或不能)赔偿受损方的损失,致使甲方或其雇员为乙方的行为向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则乙方须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或其雇员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0.3

  乙方须按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有效保险单或其他凭证。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前述保单或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乙方购买相应的公众责任险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保险金额由甲方确定,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费。

  11、房屋的返还 11.1

  在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在五日内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后(乙方在不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前提下将可移动设施、设备移走,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需要恢复原状,如果必须恢复原状的,恢复费用由双方确认各自承担一半)交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占用该房屋的(包括以人或物品占用):

  1)乙方应按日保底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使用费和逾期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且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甲方有权就此作出处理,乙

  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清除上述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的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11.2

  12、 转租和转让12.1 12.2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交换或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转租或交换于第三方。

  甲方在租赁期内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而转让、抵押该房屋或将本合同转让給第三方,但前述转让或抵押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且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乙方在此放弃其拥有的任何购买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无论是法定的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优先购买权或购买选择权)。

  12.3

  乙方同意本合同受限于并从属于为向该房屋之建设提供融资的贷款人(“抵押权人”)的利益而在该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抵押”)及其条款与条件。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获得该房屋产权的情况下,根据其书面要求,乙方承认抵押权人或任何购买人权利, 并且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当继续有效并且可以为抵押权人或购买人对乙方执行,就如同本合同是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业主与乙方签订的一样。

  12.4

  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均次于及从属于现在或将来在该房屋上设立的抵押和与之相关的续展、变更、替换、合并和延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签署并提交甲方抵押权人所要求的各项文件以保证使前述从属安排生效。

  13、不可抗力、合同的解除 13.1

  如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无法控制、非因无法履行义务一方的过错或疏忽所致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乙方无法继续其正常经营活动),则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立即将该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其义务,也无须对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不便、麻烦或不适进行赔偿。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该事件所影响的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不可抗力”应被定义为: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洪水、台风、地震、战争或军事行动、内乱或民众动乱、恐怖主义行动、火灾、爆炸、罢工(甲、乙双方内部员工的罢工除外)等情况及类似的天灾;以及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更改。

  13.2

  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之保证金或

  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必须足数赔偿甲方。

  篇十一:KTV租赁合同

  金城KTV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金城KTV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金城KTV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金城KTV租赁期共12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金城KTV仅作为营业性歌厅使用,不得进行非法营业,如出现违法经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金城KTV,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优先租赁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金城KTV月租金为 元(大写:),于每季度第一月1日以前付清。

  2、 金城KTV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现金。

  第四条 金城KTV修缮与使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金城KTV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金城KTV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 金城KTV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无权转让该出租的金城KTV。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金城KTV。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金城KTV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金城KTV;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金城KTV。

  (2)损坏承租金城KTV,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金城KTV租赁用途。

  第七条 金城KTV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金城KTV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金城KTV租赁期满后,将承租金城KTV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金城KTV应当保持金城KTV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金城KTV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租赁合同未满时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季度交纳租金的双倍给予赔偿。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3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路名、幢号、门牌号) 。 间数 ,使用面积 平方米。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注: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失效。)

  承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出租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大写): 元。

  交纳期限 。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讯、 等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交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方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 )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各一份。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4

  出租人 :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承租人 :

  法定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电话 :

  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租人为下述该物业认可的合法出租人,现双方达成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同意出租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 区第 层第 号单位及号单位 (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附件二所列的该单元用途。

  该单元的面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该单元的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为位置示意图,以粉红色标记其位置,此图仅作为参考表示位置用)。

  第二款: 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

  1. 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向承租人移交该单元,承租人应签署有关的《验收交接表》;

  2. 对于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提供的仅供承租人使用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承租人可选择使用或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对上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承租人使用该等设备设施(若承租人未正式书面通知出租人表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则视为承租人使用),则在承租人选择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原供应厂家或原安装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承租人应负责其选择使用的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缮。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或期满终止时,承租人应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部分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恢复至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出租人亦可以按当时之现状收回而无须向承租人另作补偿,若承租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处于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若承租人未获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拆建、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出租人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亦可限期要求承租人将其恢复原状。

  第三款: 承租人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人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

  该单元的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单元的租金与相关费用及缴付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款: 本合同租赁期中第一个月的租金于签署本合同前缴付。

  第三款: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及设施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费、水费、煤气费(如有)、该单元内的清洁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款: 承租人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承租人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每月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包括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但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调整该等费用,以维护该物业的管理素质。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如调整承租人应付之管理费及空调费,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物业商场之其他用户所付之增减幅度相同。

  第二款: 出租人有权限据气候因素决定空调供应的起止日期,冷风供应期内冷风供应时间为:商场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含节假日),出租人有权根据商场的营业时间和气候因素对冷风供应时间进行调整。如承租人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需提前向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缴纳额外之空调费用。

  第三款: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应付税款。如双方发生争议,由税务部门裁定,所需费用由应纳税方支付。

  第四款: 每期所应缴付的停车场费、设施费用(定义见合同附件三)及缴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五款: 为增加及保持该物业的人流量和整体社会形象,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优良之经营环境,出租人将保留在适当时机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推广宣传费(以下简称“推广宣传费”)的权利。唯此等费用应向该物业内全体承租人(含产权拥有人)统一收取,不针对个别承租人(个别承租人的赞助活动除外)。

  第五条 保证金

  第一款: 承租人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需向出租人缴纳保证金(其数额在附件三中列出),作为承租人忠实履行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二款: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出租人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人仍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出租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任何承租人欠缴之款项及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以下统称为“应付款项”)。在出租人按本合同规定用保证金充抵承租人应付款项后,所持保证金少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时,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五天内立即将保证金补足。

  第三款: 在承租人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十二条的规定交还该单元后三十天内,或承租人因其违反本合同相应条款而向出租人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后三十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出租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四款: 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销其任何应付款项。

  第五款: 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发生变更,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或出租人根据本合同行使扣除权后剩余的保证金,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的出租人继承。

  第六款: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二个月的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如有)之和。如推广宣传费(如有)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赁期内有所递增,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第七款: 如承租人未按本条规定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出租人有权收取滞纳金及/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出租人因此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装修与改建

  第一款: 承租人应按照《MALL装修手册》之规定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人

  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 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 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 承租人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第二款: 出租人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承租人,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第三款: 承租人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出租人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出租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出租人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第四款: 在进行装修工程前,承租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建安工程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出租人为该物业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险条款必须指定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五款: 承租人事先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该单元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该单元建筑结构所作出之任何改动;

  2、在该单元外墙或该物业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等;

  3、穿凿、切断、或连接该物业的任何管道。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LED显示屏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乙方承租甲方LED显示屏:长 米;宽 米;规格型号: ;分辨率: ,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主要经营商业广告发布。 第二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 租金

  本合同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总计人民币 元/年;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应对乙方所租赁的LED显示屏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负责LED显示屏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并负责LED显示屏的公共安全;承担LED显示屏所产生的用电,用水,人员操作和维护维修费用;配合乙方进行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其他区域增加广告媒介进行招商,或委托其他第三方公司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招商,否则甲方应以本合同租金的双倍数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广告发布。

  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范围亮证照经营。

  4、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6、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将LED显示屏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租金。

  1、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的。

  2、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3、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数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LED显示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的。

  6、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合同。因甲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以当时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而定。

  第七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形式: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协议书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派遣人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派遣至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租赁费”,系指乙方因聘用每名甲方派遣人员每月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1、管理费

  2、派遣人员工资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

  4、本协议《租赁约定》(附件)中规定的派遣人员福利费用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推荐用工人选;

  2、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教育派遣人员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4、按照《租赁约定》中的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及政府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福利待遇费用;

  5、在派遣人员人事代理期内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包括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调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转正定级、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因个人原因人事不能调入者,部分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除外)。

  6、业务需要搬迁新办公地址或变更开户银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如更改联系电话、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7、提供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劳动、人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法规咨询。

  第四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依法进行交涉,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否则可立即终止此协议。

  2、当派遣人员应征入伍或考入各类全日制院校学习时,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职责、劳动纪律与本单位人员一体管理;

  2、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及条件;

  3、以货币形式按月将派遣人员的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费和福利费用按时支付给甲方;

  4、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核定派遣人员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5、租赁期间确保派遣人员享有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并承担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义务或责任。

  6、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暂时垫付。医疗终结后,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处理,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工死亡的,按规定乙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甲方尽可能配合乙方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7、不得中止或终止租赁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派遣人员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派遣人员,以及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人员;

  8、督促派遣人员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派遣人员遵纪守法;

  9、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传真,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六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对甲方推荐的派遣人员进行选择;

  2、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自行选定派遣人员,经甲方办理租赁手续;

  3、乙方对于首次租赁的甲方派遣人员,可约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所派遣人员自动转为正式租赁,其租赁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乙方可以解除租赁,但应支付试用期的租赁费、管理费;

  4、有解除租赁和中止与甲方合作的权利,同时应按下列标准向派遣人员支付离职费;

  1)已过试用期且租赁不超过一年的派遣人员,离职费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2)租赁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派遣人员,离职费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

  3)以后每增加一年租赁期,即递增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费,离职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乙方解除租赁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人员,否则除离职费外,还应分别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赁费和向派遣人员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上工资以解除派遣人员的上月工资为准。

  派遣人员属于第三章第五条第六款、第七款情形的,不得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协议;

  5、如果派遣人员因违法法律、法规被乙方解除租赁或派遣人员提出解除租赁,乙方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条第四款所规定的离职费;

  6、派遣人员严重违反乙方的合法规章制度(此规定对派遣人员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有确凿证据的,乙方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确认后乙方可中止租赁且可不支付本章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离职费;

  7、可与派遣人员另签协议,但该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协议条款,且应向甲方公开该协议;

  8、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 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机构颁布新规定需调整住房公积金比例和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险种或基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按其规定进行调整,租赁费第二条中第3、4项金额自调整之月起按新缴费金额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自甲方调整之月起按调整后的金额付费。

  第八条 在租赁期内,派遣人员的租赁费以及因乙方解除租赁而需支付的离职费等,乙方须当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对于经甲方认可的具有正当理由的延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租赁协议终止,乙方即不再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甲方调解解决。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因派遣人员与乙方争议事宜引起的人事或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并使甲方成为争议或诉讼当事人的,甲方可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行制定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四条 本协议条款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政策的变更而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人员姓名、岗位、租赁期、租赁费等均在双方签订的《租赁约定》(附件)中体现,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应届生自与甲方签定三方协议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截止期。

  第十七条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合法注册地点:_________ 合法注册地点:_________

  人民币开户银行: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7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度假村东区内的农家乐餐饮场地,占地面积约 1000 平方米,转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场地租赁期为三年,租金为壹拾万元整/年(小写¥:100000元),租金以年付为准,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将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度假村内的农家乐餐饮场地自愿转租给乙方经营,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干涉及打扰乙方正常经营。

  2、该农家乐餐饮场地的`房屋及硬件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进场经营时自行添置的设备除外。

  3、甲方在乙方进场经营时,有权利和义务维护乙方安全经营及配套设施修缮事宜(注:如原屋顶大面积损毁及漏水)。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工商、税务、城管等行政部门干涉,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出面协商解决,以维护乙方正常经营及权利。

  5、甲方与乙方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权转让与第三方人,不得恶意涨租金,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若出现人力无可抗拒的条件下除外(例如:本集团及政府征用该地的)。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现乙方自愿转租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度假村内东区的农家乐餐饮场地经营,租赁期间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甲方配套设施,不得恶意拖欠甲方租金,如在场所内干违法乱纪之事,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甲方与第三方责任人之间的债务及纠纷与乙方无关。反之,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方人产生的债务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经营期间,场地设施出现小的损毁及问题,乙方自行维护,另行添置设备需与甲方协商解决。

  5、如乙方在租赁合约内经营不善,需转租他人或退出经营时,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以备甲方另行安排。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8

  一、合同形式:

  二、合同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2.租赁期限;

  3.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4.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1.出租人和承租人;

  2.供货人:

  a.供货人是否列为第三人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b.供货合同有仲裁条款的不列为第三人。

  3.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2.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3.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承租人法律关系:

  1.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

  (1)确定标准:

  a.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b.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3)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

  a.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b.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4)租赁物从境外购买的,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用外币支付租金,应认定为有效。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

  (1)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的除外情形:

  a.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

  b.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

  4.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5.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6.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7.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8.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1)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只能收回欠付租金部分的租赁物;承租人享有部分价值返还请求权。

  a.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

  b.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

  c.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2)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a.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

  b.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六、融资租赁合同管辖:

  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a.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b.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2.涉外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承租人所在地的法律。

  七、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

  1.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2.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a.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b.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c.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d.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3.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

  (1)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的:

  a.租赁物可以不予返还;

  b.但承租人应赔偿因其过错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2)因出租人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承租人要求退还租赁物的:

  a.可以退还租赁物;

  b.如有损失,出租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3)因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

  a.可以返还租赁物;

  b.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4)租赁物正在继续使用且发挥效益的,对租赁物是否返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八、融资租赁合同法律责任:

  1.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转租或投资入股:

  a.其行为无效;

  b.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c.因承租人的无效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2.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出租人非法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19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把雷公塘70号一楼第二、第三间和一楼住房一套、厕所一间租给乙方使用,其中一楼第二、第三间面积为108平方米供网吧使用,一楼住房只供休息使用;

  二、租赁合同从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赁费用为每月1200元;

  三、乙方一次性付清半年房租,并减甲方损失20xx元,乙方在装修时不得影响整个楼房安全,合同期满恢复原状;

  四、乙方在经营时要遵纪守法,若有违法乱纪行为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经营时,甲方不行变更合同,影响乙方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必须无条件地供应乙方水、电,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表的'数量合理收费;

  七、若政策有变或天灾人祸对双方造成影响,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不遵守合同,可经法院调解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关于租赁合同锦集 篇20

  承租方:江苏水乡庄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房:昆山海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昆山市周庄古镇 签订日期:20xx年7月23日

  甲方承接 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的 周庄镇水乡庄园旅游配套用房 工程(以下简称目标工程),为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板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确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执行。 一、 各项收费标准

  二、 以上价格(固定单价)含租赁税,乙方同意提供租赁发票(如昆山税务政策要求变动而变动以后不另行加价)。以上价格含运费、装卸费。

  三、 结算办法:

  算,总额不超出万元,甲、乙方按出入库单每月核对清帐,对账单(结算单)必须以项目部签字、甲方盖章确认后认可,否则甲方均不认可。20xx年7月23日起到20xx年按天计算。

  四、乙方钢板送至周庄镇水乡庄园旅游配套用房 工程现场甲方指定地点,送货单必须要鼎森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清点确认签字有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甲方提前10天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需用材料,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钢板使用,归还时乙方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到甲方拖运。

  五、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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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