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盟合同书 |
范文 | 加盟合同书(精选17篇) 加盟合同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 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 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 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 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加盟合同书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_________________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_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_________________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 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 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加盟合同书 篇3肯加盟合同书 甲方:肯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 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 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 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 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 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 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 4、 前款加盟管理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 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 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 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 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 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 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 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 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 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 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 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 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 推荐进货渠道。 (2) 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 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 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 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 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 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 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 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 加盟管理 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 第十五条:保证 1、 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 2、 以用此保证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补充保证。 3、 保证 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 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作其他任何处理。 5、 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充抵违约。 6、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加盟保证、广告宣传分担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 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 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 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 票据和表单。 (2) 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 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 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 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 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 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决算文本 1、 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 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 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六条:专心营业义务 1、 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 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 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七条:守密义务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 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 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 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 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八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报告义务 1、 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 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本合同的保证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 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和预付及其他债务。 (4) 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 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 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 受到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 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 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 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 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 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其他违约行为。 4、 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 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二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 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广告宣传分担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 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三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 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 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 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四条:禁止竞争 1、 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 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五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 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 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 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六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 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 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 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 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七条:名义责任 1、 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 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 第三十八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九条:保证 1、 加盟店为开业而从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 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损害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3、 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两倍的损失赔偿。 4、 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月平均数计。 5、 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三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四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投保。 第四十五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六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七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 甲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 法人: (盖章) (盖章) 加盟合同书 篇4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上海______公司旗下品牌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章 立协议方 授权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t公司 □个人)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公司 t个人)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 第二章授权及经营约定 1.[经营期限]: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永久(除不抗力情况外)。 2.[保 证 金]: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诚信保证金 _________ 人民币,以后不须再交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经甲方确认乙方未违约,达到约定订单数量 ________ 个, 甲方在二天内将该款无息退还给乙方或以赠品形式退完给乙方。 3.[授权]:_________A.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授予乙方在互联网上销售本公司旗下代理品牌的经营权,乙方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将永久享有甲方公司所有产品的代理权限。 第三章 供货、订货、换货、指标及货款支付形式 1.[供货折扣]:_________会员开通后可以以会员进货价格(不含税)供货给乙方。 2.[货款支付]:_________每次订货乙方必须通过支付宝方式付款给甲方,每天在下午3点以前应支付的,甲方在当天发货,如果超过下午3点的,第2天发货。 3.缺货处理:_________因每天出货量较大,会造成订单缺货,如订单缺货,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下架商品,到货后通知乙方上架该商品。 4.退换货管理:_________具体请参照网站售后条例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a.如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顾客退货,乙方可无条件换货; b.如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换货。 C.签收后所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换货,退回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建议买家在拍下商品时购买运费险,一般是0.5元或0.8元,购买运费险后,退货风险可由保险公司理赔),换货再寄出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D.签收前发现质量问题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请提醒客户验货签收,签收前有任何质量问题或缺少配件等原因,可以直接拒收,客户不承担运费),产品所有权和风险在产品交付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时转移给买方。 ______.退换货时乙方应在注明退换货原因,退回商品须三标齐全、内包装袋、购物袋原样退回,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另下架、特价、促销、过季商品除外不可退换。 ______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一袋中以免混淆,三件以上商品,请写清单,注明商品款号、数量及问题。 第四章 出租、转让、出售 本协议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在甲方网站注册用户名转移给第三者使用。当甲方同意乙方提出之出售、转让或其它申请要求时,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五章 代理商奖罚 A.奖励 我们对会员进行业绩奖励(以会员价为准) 1.每月会员进货在2800-3999元的,给予返现1%的奖励。 2.每月会员进货在4000-7999元的,给予返现1.5%的奖励 3.每月会员进货在8000-9999元的,给予返现2%的奖励 4.每月会员进货在1万-1.999万元的,给予返现2.5%的奖励 5.每月会员进货在2万-2.999万元的,给予返现3%的奖励 6.每月会员进货在3万-4.999万元的, 给予返现4%的奖励 7.每月会员进货在5万以上的, 给予返现5%的奖励. 注:_________返现金额,按照签订合同店铺进行返现,代销商不可与其他店铺合并业绩。 B.处罚 1. 签订合同后如店铺签订合同三个月后,没有业绩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退加盟押金的20%. 2. 连续五个月后每月销售没有达到2个订单的会员,给予取消会员资格,退加盟押金的10%. 3. 我司为正规的品牌公司,利润一般在20%--500%之间,我们的价格体系为:_________会员价,零售价,最低零售价。本公司不希望看到会员与会员之间存在恶性竞争,卖出的商品必须遵守我公司遵守规定的最低零售价,任何会员不的销售低与最低零售价。发现有恶性竞争故意压低价格出售的会员第一次给予警告---3天内停止供货,第二次给予记过----7天停止供货,第三次立刻取消代销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第六章 附则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延续性:_________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上海______公司。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5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 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 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 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1.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2.特价货促销产品结算价另行书面通知。(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3.配送方式: 4.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5.调拨方式: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6.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7.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8.装修要求: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1.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2.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第九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 第十一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五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1.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2.乙方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6.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权之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7.乙方破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回款额计算)。 10.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或与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加盟合同书 篇6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拓展甲方产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_________”品牌形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有偿、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加盟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特许经营加油站,编号为“省市简称+字母(同当地汽车牌照)+特许______号”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交纳税费和承担民事责任。乙方不得依据此合同,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为维护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健康发展,乙方必须在加油站特许经营“五统一”,即统一标识名称、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的原则下,按照“中国*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经营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为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发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全预案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加盟金、信誉保证金,以及使用商标、名称、经营技术资产等的特许金。 3.乙方如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 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中国*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和加油站经营管理规范,并负责必要的人员培训工作。 2.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成品油,并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保证乙方稳定的货源供给。 3.向乙方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当地其他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成品油批发单位的供货价格。 4.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促销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油手续。 5.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成品油信息,包括价格政策、经营思路及相关政策信息。 6.确认乙方为中国*油特许经营零售点。 7.审核乙方制定的加油站安全预案。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享受甲方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优惠政策。 2.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3.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经营指导。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遵守中国*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自觉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加盟金、信誉保证金和特许金。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定期如实上报各种经营报表。 4.除甲方提供的成品油外,不销售第三方资源。 5.在经营活动中不在油品中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不实施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除非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再就本合同所指的加油站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如果必须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应首先考虑与甲方合作。 7.按照甲方提供的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__进行加油站包装、改造和编号。 8.将甲方资源在当地进行宣传。 9.按中国*油《加油站管理规范》安全管理方面规定制定加油站安全预案并报中国*油当地销售分公司备案。 10.保守特许者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 经营指导及培训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为使乙方能持续经营,甲方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乙方在开业前必须派遣经营者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获得经营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乙方开业前后三天,作为特许经营加油站营运入轨期,甲方须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乙方开业后,应按甲 方培训计划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此类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特许经营工作会和临时经营工作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地点及参加人员。 6.甲方不定期向乙方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甲方派遣人员有权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管理情况,有权检查乙方的进、销、存原始票据和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根据现场情况,就地培训乙方经营者和员工。 第九条 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相关事项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中国*油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及gb50156-20__规定完成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形象及安全改造工作。 2.甲方负责组织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乙方为甲方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工作提供方便,并承担费用。 3.加油站的包装和改造工作完成后,乙方应积极维护加油站形象。如果根据经营情况需对加油站进行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组织设计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促销有关事宜 1.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特许经营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要单独或与其他特许经营加油站进行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1.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体系。 2.乙方应执行甲方下达的零售价格。当价格背离市场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建议甲方更新价格,甲方应快速响应,尽快调整。 3.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不得以价格不合理为由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费用及货款支付方式 1.本着先款后货的原则,乙方与甲方在指定的批发单位:_________进行货款结算。 2.加盟金:作为乙方取得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费用,乙方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主要用于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指导和培训费用。加盟金一经交付,不再退还。 3.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甲方预交______元的保证金 加盟合同书 篇7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技术上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1─3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合作级别及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乙方签订本协议当,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3─1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如果乙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8000元的服装销量。 7-2在合作中甲方必须提供保质量,在款式上面也有新潮,不能太落后,档次低,中,高,的服装,或有乙方提供服装样品给甲方加工。 7-3如果乙方需甲免费供货在合作中甲方有权利宗制乙方和其它服装厂家供货,但甲方要满足乙方所有的服装产品。 7-4如果乙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应在甲方的原批发价加百分之零点三的利息。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8000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80000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8000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给乙方。 7-7头次合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的当天首付当天收到服装货款百分之三十做为定金。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代表签字: 加盟合同书 篇8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孕婴项目孕婴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两方孕婴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孕婴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水、电、工商税务、卫生费及部分硬件设施,相关技术、销售支持。 乙方:负责孕婴营业用设备及孕婴各项产品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孕婴加盟经营期间,孕婴部产生的所有收益甲方占20%,乙方占80%; 2、所有收入均由______方暂保管; 3、会员卡充值所得收入按__________比例分配; 4、本店所招收孕婴学徒所得收入,由______方所有; 5、产品售卖所得收入,由_______方所有;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书 篇9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月乙方有权限经营甲方所有产品的权限。乙方自开店一星期内将网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4小时内将元汇入甲方帐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产品经营权限与服务)。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 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甲方承诺提供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服务的质量。 3、乙方加盟甲方支付完加盟费用之后,甲方有义务在24小时之内提供相关的服务与产品授权经营(节假日除外),并且有义务指导乙方相关操作与售后等常见问题。 第三条 细节说明 1、乙方在与甲方交易的过程中,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少发或者质量问题),应在收到产品48小时之内联系甲方(节假日除外),甲方承诺协助乙方解决问题,48小时之内产品可退换,如果证实是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损失。超过48小时,甲方视乙方接受发货清单上的商品。若甲方有多发的情况,则甲方有追回多余产品的权利。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单件发货的物流服务,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指定地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图片以及描述信息等数据包,并且做到及时更新上架最新产品,乙方在产品方面无需任何库存压力跟与风险。 4、乙方加盟后,甲方如果没有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没有任何的指导与售后。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而导致乙方收益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合同书 篇10合同编号: 甲方(许可人): 乙方(被许可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的“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在甲方授权下,开展职业培训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是甲方投资建设和管理的职业培训服务组织。该组织及其成员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商号、注册商标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加盟成员,在--------------------_________ 省_________ 市/区,统一使用“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分部”(以下称教育机构)的商号及甲方之注册商标,开展职业培训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教育机构按“青岛莱西昆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确立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提供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建立一家培训中心,乙方根据需要并报总部备案后可在该城市设立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的连锁分部或培训点,甲方不再另外收取授权金,同时,甲方将制作和发放统一的授权牌,并由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乙方如需在其它城市或城镇开设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同等申请条件下,乙方享有获得授权的优先权。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培训与服务模式,本着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培训服务的宗旨,提高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以及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和信誉,促进培训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 加盟费 授权乙方加盟“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准许乙方在指定城市或城镇开设“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一次性交纳,签约即付。 2.品牌使用费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品牌(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运营规范、商业技巧、管理模式)的使用许可费、维护费,按年收取。 3、管理费 按年度向加盟方收取管理费用,作为该年度总部对加盟方提供教学管理、广告宣传等 开支的补贴。 4、证书费 由加盟方将实际考试合格的学员人数上报总部,核实无误后为其办理证书,证书认证及工本费实收。 5. 收费办法 1)加盟费的支付:签约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乙方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后,本协议书开始生效。 2)品牌使用费的支付:乙方每年须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甲方;当年 月 日前交纳第二年(这里的年度指自然年度)的品牌使用费,甲方收到乙方的品牌使用费后将换发新年度的授权牌和授权证书。第一年度(即签约当年)的品牌使用费按签约月份至当年年底的月数折算,签约当日即付。 3)管理费的支付:根据加盟方的实际经营总额,按比例合作双方进行分成,总部收取本项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或按实际招生人数计算,每人_____元。 4)证书费的支付:证书认证及工本费,由加盟方在办证前向总部付清,此费用加盟方可另行向学员收取。 4.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时(乙方教育机构与甲方六个月以上没有实际的业务联系),则乙方所交纳的授权金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等商号、注册商标及其制定的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享有法定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单位均不得侵犯。 2)甲方对加盟单位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加盟中心的财务数据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信息。 4)甲方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当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运营规范、管理制度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教育机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详见《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应及时通知乙方。)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加盟中心经营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章程》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2、甲方的义务 1)全面负责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企业形象建设,为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支持,向教育机构提供不断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技巧,对教育机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指导、支持和管理。 2)提供注册商标、商号,指导乙方做好开业筹备工作。 3)向教育机构提供标准、规范的教案、教学大纲,组织师资培训和运营管理培训。 4)通过全国性媒体统一进行广告宣传,统一组织各种形式的市场促销和公关活动。 5)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通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6)向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7)直接授权或协助乙方申请成为专项授权培训中心。 8)供应教材给乙方,指导乙方设置培训课程。 9)组织年会或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促进各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沟通、交流。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获得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市场、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和经营指导。 4)乙方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5)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服务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活动。 4、乙方的义务 1)独立完成教育机构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2)遵守甲方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行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负责承担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当地税务部门交纳。 5)维护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的名誉及统一形象,保护甲方所有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须及时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追究。 6)妥善保管与甲方特许业务相关的一切资料,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注册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与甲方特许经营业务无关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 7)向甲方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教材资料费、证书工本费)。 8)保证培训质量,及时处理学员和客户投诉。 9)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财务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研工作。 10) 合作期限内,加盟方不得与其他办学机构再签订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协议、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未付品牌使用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均须向甲方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若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约时,还须赔偿甲方品牌、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损失。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 年 月 日正式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续签协议确定。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双方中任何一方的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有权依照民法典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 5)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4、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丧失实际经营能力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所欠甲方的债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再拥有甲方注册商标、商号以及教育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应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按规定交纳授权金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章程》 《青岛莱西音响灯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连锁培训组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加盟合同书 篇11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 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 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3、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4、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5、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6、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计划随时培训,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5、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6、甲方每年提供证照年检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并支付其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 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总部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十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加盟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二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四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加盟合同书 篇1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镇)开设数字电影项目连锁店,专门经营甲方统一提供的数字电影项目。 (2)甲方将其所有的数字电影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数字电影放映点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2、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加盟费用_________元;一套设备购置费_________元;乙方加盟的第一年,为支持乙方的运营,甲方特许乙方可以先期只支付设备费,加盟费用延至当年的年末支付;从第二年起,乙方应付给甲方的加盟费,合同续签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凡甲方提供设备及影片的放映点,由乙方经营,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但乙方保证该放映点每月票房收入不低于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三七分账,甲方得票房的70%,乙方得票房的30%,由当地代理机构负责每月结算一次。 3、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数字电影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数字电影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2)连锁店内的投影机、幕布等专业相关器材,乙方须从甲方或甲方在当地的代理方处购置。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数字电影项目,和后续的音像连锁、市场调查等项目;不能经营其它任何形式的非甲方许可业务或产品。 (5)乙方在经营连锁店时,由乙方提议的电影票价及增减幅度,必须经甲方认可。 4、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对乙方播放的电影类型进行适当的调配; B、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营业状况、财务情况、电影放映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C、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D、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或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义务: A、负责数字电影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片源等,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上述产品及售后服务; B、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C、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向乙方提供经营数字电影项目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运营管理、店务管理、陈列推广、设备操作等; D、负责向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设计; E、负责制定和修改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5、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许可其经营的设备,并在合同约定之地点经营业务; B、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C、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经营; D、由于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造成影片不能及时传送而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相应赔偿; E、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影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F、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2)乙方义务 A、及时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B、按数字电影统一形象的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装修连锁店,并负责装修费用;按技术要求购买统一的设备及其辅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更换耗材;(有关要求详见《产品服务手册》); C、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开展; D、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划及指导,其中包括节目引进计划、排片计划、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 E、数字影院的片源由甲方免费提供。影院的户内外广告、贴片广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参与经营,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广告收益,具体分成办法另议。 F、在连锁店内只能经营甲方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项目和产品; G、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统一看电影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营的相关数据;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_________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H、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数字电影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数字电影项目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I、甲方对数字电影连锁店的商标、商号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做任何处置; J、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K、认真如实填写甲方颁发的各种表格; L、不得再参加与甲方类似的其它放映组织(经甲方同意除外); M、凡甲方投入设备的放映点,乙方将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当地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经营。在经营中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一旦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告知甲方在当地的代理商进行即时处理。 6、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所规定的费用等。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区的代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一个工作日内后,应依约向乙方传送电影。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3)样板放映点不能履约的将收回设备,设备损坏的,乙方将按设备原价2倍予以赔偿。 7、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24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中国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______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________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14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1.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2.特价货促销产品结算价另行书面通知。(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3.配送方式: 4.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5.调拨方式: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6.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7.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8.装修要求: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第十九条:条乙方权利义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2.乙方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6.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权之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7.乙方破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回款额计算)。 10.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或与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加盟合同书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各方本着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个性数码印像的合作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宗旨 1.甲方授予乙方_____个性数码印像特许加盟店加盟商权利。自授权之日起,乙方即正式成为_____个性数码印像特许加盟店的加盟商。 2.甲方不得在乙方经营地发展超过三家(含乙方)经营业务相同的加盟店。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成套开业设备及相应的文件,尽可能为乙方开展市场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成套开业设备及首期市场启动耗材,包括:_______。 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操作手册》及_____个性数码印像有关技术的专业培训。同时提供市场的长期宣传及经营方案。 4.甲方为乙方提供连锁经营的统一店面设计装修效果图,并长期为乙方有偿供应各种经营耗材。 5.甲方负责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不断的推陈出新。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元及设备费用款项_____元,合计_____元。 2.为_____个性数码印像特许加盟店在当地筹备经营场所和开业相关事宜。自主办理营业执照,按甲方的要求选好店址,并负责装修,费用自理。 3.按照甲方提供的事业管理资料及市场经营方案,经营管理加盟连锁店,维护发展_____个性数码印像品牌,保护事业品牌形象。 4.不得擅自变动甲方的商标颜色、字体及风格。 5.开业之日_____个月内,将连锁店和商家合同,店面照片报甲方备案。 6.乙方应参与总部安排的专业培训,配合总部发展,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7.为统一市场行情乙方不得擅自调动产品价格,乙方如有价格体系调动应向甲方说明。 第四条 货物运输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需货物由甲方代办托运,有关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乙方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由乙方独立承担后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 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损失,视损失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个性数码印像特许加盟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条款的完整性、补充与变更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加盟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 2.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内容协商一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由此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 3.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 篇16a公司(以下称"本部")与(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a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a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a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a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a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a公司形象,损害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a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 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a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a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a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a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300万日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a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a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a公司商标为a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a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a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a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a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250万日元。 2、加盟金中,50万日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200万日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250万日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a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a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a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a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a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a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a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a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a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a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a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a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a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a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a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a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a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a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盟合同书 篇17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为有志于美容行业的创业人士。 2. 乙方必须为现有或即将开办美容院,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加盟店基础美容床位不低于五张,营业面积不少于六十平方米。 4. 乙方代表必须为当地户口或提供当地户口人的担保书。 第二条:加盟店的受权及设立 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设立_________机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 乙方应持甲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加盟经营产品配置 1. 本合同规定经营产品只限于加盟店内服务及销售。 2. 甲方拥有美容护肤系列产品,以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资料等文件复印件(详见附表) 3. 形象加盟首次进货产品均由甲方统一配置(见附表) 第四条:产品价格 1. 乙方享有加盟店全国统一加盟价,以甲方提供市场零售价标准参考销售。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约产品规定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产品供应(换,退货)及结算方式 1. 本合约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约规定之经营产品。 2. 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化渠道进货或订购本合约规定之产品。 3. 乙方向甲方购货,在统一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确认,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两天内发货。 4. 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货,由甲方承担退货费用;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坏,变质等问题,除第三者外,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除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换货则按以下规定,购进本草丽人产品在完好无缺的前题下(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因产品滞销问题,每次调换产品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次购进产品金额的30%且按以下规定调换: 1)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9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金额调换; 2)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18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八折调换; 3)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27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五折调换; 4)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三折调换; 5)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上的,甲方不进行调换; 6)所调换产品的时间以工厂的出库清单,产品本身的喷码及托运单核查为准; 7)所调换产品将在下次进货中冲抵货款,不在当次的进货款扣减。 第六条:经营规范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CI形象;营业场所及设备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 2. 乙方应严格贯彻实施甲方指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开展业务,以确保共同利益。 3. 乙方服务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乙方应遵循“十个统一”的原则接受甲方的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价,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统一规范管理) 5.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及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若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来开展业务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早向甲方提交报告拟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营业,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7. 乙方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机构后,不得经营与甲方企业有雷同的其它产品品牌,如原有其它品牌产品,则甲方给予___月有期限消化,此期限到后,如乙方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需保留与甲方品牌有雷同的产品,则需与甲方另订须完成甲方产品的月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区域独家保护权。如乙方的经营不正常,且有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 乙方在符合经营规范下,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区域有独家的保护权。 第七条:经营保证 1. 在加盟期限内,乙方首批购产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以后乙方每月计划订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2. 加盟期限内,乙方年度计划进货总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财务管理 1. 乙方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 乙方购货可使用现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的经营须在当地依法纳税。 3. 乙方需甲方到该店举行美容讲习会,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需要开会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双方具体安排的时间开会。 4. 乙方要求甲方派驻美容导师或市场营销人员协助工作,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人员须提前10天申请、且按甲方的具体时间安排)。 5.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营连锁事业,各种报表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假报、压单不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 乙方取得加盟权,甲方提供美容院管理体系,加盟授权牌等促销物品(详见附表); 2. 甲方负责乙方所需产品的及时供应; 3. 甲方对________产品提供相关资料及质量保证,但若以下不承担责任: 1)客户误用; 2)客户不按标识或说明书使用; 3)产品超过保质期。 5.甲方有维护乙方市场的义务,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销售本合约规定产品,如有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如乙方市场遭到其他方恶性串货,甲方接到投诉后需在三日内赶到乙方处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6.乙方秉承共同严格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不得在规定外区域销售本合约产品,如发现串货行为,查证属实将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约定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有损对方企业品牌形象、利益的行为。 2. 甲方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者使用或参考。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关系,若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正当经营或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保留对乙方追 诉的权利 3. 甲、乙双方如一方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整改措施,并具有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或违约金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涉及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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