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
范文 |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5篇)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办好学校的物质基础。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三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够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处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不论是通过何种经费购得设备(包括自筹、捐赠、自制等);均属于学校财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以下分类进行管理。 1、土地。指学校所有的经营场地。 2、房屋及建筑物类。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供水设施道等; 3、交通运输设备。主要指学校的车辆。 4、教学仪器设备类。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实训室的设备。 5、办公电子设备类。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电子设备; 6、家具及其他类。指学生桌椅、床、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 7、图书文物类。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8、文艺体育设备。 9、公共设施。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归口管理。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职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建档建卡。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调出、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理;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需到后勤处备案,必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备专职和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物,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相符,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或离职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物清点无误后,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或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1、购入、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等计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入账; 第十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并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三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及学科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避免重复购置,积压浪费。 第十四条购入、调入和自制的固定资产,不分单位、不分经费来源,统一由资后勤处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协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后勤处根据验收单等凭证入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接收和交接。并开具固定资产交接单、捐增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资产管理处根据凭证,办理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新增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等相关证件(须有单位负责人、经办员、领用人签字)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固定资产编号、入固定资产账;经验收人员及主管负责人签字之后,财务室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上述手续的,财务室一律不能办理其它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全校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处置权归后勤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报废、变卖、串换或私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处置或授权归后勤处处置。 第十八条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处置或调剂。拒绝处置、调剂的,资产管理处可建议学校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及处置等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后勤处建立全校统一的固定资产一级账。各部门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资产明细账,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各处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将所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报给后勤处。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要妥善维护和保养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对使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学校固定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校资产的收入,后勤处有权代表学校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2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3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四、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六、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七、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八、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九、奖惩办法 (1)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4为了加强中心财产管理,保障中心财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产的购置 1、设备(含软件)的购置采用预算制度,并在学校预算制定前,各科室对将购置的设备,配件和工具等提出书面预算申请,报中心办公室,并经中心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购置项目,原则上不能进行采购。 2、资产的购置必须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申领支票和办理报销等事宜。 二,资产的登记及申领 1、资产购置后,必须到中心办公室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增手续。 3、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由科室负责人领取并签字。 4、涉及公用设备,配件,器材,耗材等由物管员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需要填写出库单领取。 三,自查的日常管理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按所属科室进行管理,科室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由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2、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对资产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4、资产因工作需要带出校外的,应填写相关单据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带出。 四,资产的报修 1、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时,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要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并对故障或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办法及结果进行登记。 3、各科室对出现的故障或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报中心主管领导,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请有关单位进行维修后处理。 4、维修后,由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进行登记备案。五,资产的核查中心办公室每学期进行一次资产核对工作,以确保资产合理,有效的使用。在核查过程中,有关科室负责人应密切配合。 六,资产的报废凡是报废的资产,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中心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批准后,由中心办公室与有关科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5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办私事。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必须明 确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觉按时进行考勤登记,并按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填好个人岗位手册。年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凡全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称职;旷工1个月以上的',建议组织做自动离岗处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 1、凡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者,须经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同意批准;凡副职请假一天以上经局长同意,3天以上报告区分管领导;局长外出,请假必须报告区分管领导。凡需请事假5天以上者,一律须经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凡不请假,又未到岗着,视同无故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的工伤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女职工的生育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所有经批准的请假条(请病假,须出示定点医疗单位证明)都需报办公室备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严肃查处。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6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按照省局、大队《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实。 4、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措)施的.论证、立项、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规范定期修理和检验,不断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7、制订并监督落实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投产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验收。 8、按照省局、大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9、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的安全储运、保管、发放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负责。 10、参与安全生产综治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11、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7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__元以上(含20__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下(不含20__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8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9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20__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图书资料; ㈤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单价5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五条 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列为固定资产: ㈠临时简易房屋、临时建筑物,如工棚、临时厕所、岗亭、简易人行道、刺丝围墙等; ㈡替换性资产。如轮胎、投影机灯泡等(该项中属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为固定资产完整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计入成套设备价值之内,替换时可分别不同情况按维修或消耗对待)。 第六条 新添固定资产的安装费,应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基本建设投资或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新添固定资产运杂费,计入新添固定资产总值内,其它则不计入。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增减固定资产原值: ㈠原有固定资产因改制而提高质量或扩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实际开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设备因损坏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改建或部分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第八条 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记帐手续,以保证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职责及队伍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条 校产设备管理处为全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户帐、明细帐和财产卡片;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工作,受理固定资产的调剂、报损、报失、报废、改装、拆除等工作;检查、评估固定资产日常维护情况和使用效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帐、卡、物的核对并及时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增减异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帐帐、帐卡及帐物相符。 财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每月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提供上月固定资产入帐金额与财务处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对出现的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调帐。 院、系(部)、机关处室负责本单位设备、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都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帐帐、帐卡、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产设备管理处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 逐步建立一支数量恰当、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的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 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含兼职),对所管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督促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维修 第十四条 校内所属各单位所添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财产,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登记、建帐手续,凭校产设备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验收单报帐联,到财务部门报帐,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财务人员责任。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也必须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入产手续,其验收单报帐联送交学校财务处,以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㈠房屋、建筑物的验收,由基建部门填写验收移交单,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图、管道电气图等,会同校产设备管理处及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后,按标的加待摊费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价入帐单入帐,待办理决算后,按决算数正式办理房屋建筑入产手续。 ㈡仪器设备验收,由采购订货单位(人员)对照实物填写验收单,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 [20__] 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如发现损坏或质量和数量有问题,应由采购订货部门与厂商联系解决,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等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㈢图书、家俱等由使用单位根据其特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产手续。 第十五条 利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外服务及创收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事先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经营性固定资产必须提交报告,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对金额大且投入企业的资产,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作为学校对校办产业的投资。 第十六条 大型专用设备在校内要实行资源共享。设备由主要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学校拨一定的运行费,教学使用不收费,科研使用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行费用的不足。 第十七条 学校逐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修资金,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入专用基金帐,作为更新、改造、维修专用。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变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应作报废处理;由于人为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应作报损处理。申请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必须是:经技术鉴定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使用已超过一定的年限的;修复费用超过重新购置费用 5 0%的;技术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由于使用人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调拨,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保管人和负责人及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做帐依据,固定资产调出学校须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征得校产设备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金额大的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冲减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在校内借用,由保管、使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校外单位借用,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超过1万元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在校产设备管理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学校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0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帐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季候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别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1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应立即归还,到期如不归还的,出借部门应催促其归还。物品归还时应注意清点数量,检查有无损坏,发现缺数或损坏,应请借方给予赔偿。 5、幼儿园教职工借用物品,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出借手续参照上面规定执行,用后立即归还。发现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幼儿园的贵重物品、设备,私人不准借用。 7、每学期结束时,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确需续借的,办理好续借手续。 8、教职工调离本单位前,应主动还清借用和某些领用的物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三、财产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财产维修与保养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实施、设备;贵重实施、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3、教室内财产实行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管理。 4、幼儿园购置的贵重物品(投影仪、复印机、电脑、一体机等)必须按相关规定给予保养。 5、使用部门要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如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由总务部门帮助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填好维修申请单,由总务部门按损坏的程度及时维修好。 四、财产报失报废与赔偿制度 财产的报失、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并按下列原则办理: 1、超过使用年限,确属不能使用、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财产主管部门报经园长批准后作报废注销。 2、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根据数额大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 3、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缺少、损失,要查明原因,属正常工作情况造成,可由园长批准销帐;属于过失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4、报失、报废应办理符合规范的手续,由财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失报废单,财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鉴定,报园长,方可在帐册上注销。 5、如属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6、赔偿者应填写赔偿单,财务室开具赔偿收据。 五、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规定 1、幼儿园基建立项、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2、幼儿园基建项目的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大型设备和物品的采购需填写申购单,经集体讨论和园长审批后方能进行。 4、坚持秉公办事、质量第一为原则,对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和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如有对质量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解决后方能完成基建审核或物品的采购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行家论证予以解决。 6、基建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7、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21.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过帐登记,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管理处财务室对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器具工具等)必须建立台帐,管理处财务室则是固定资产的实物主管部门。 3.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统一编码,管理处应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依据不同类别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人是当然的保管人,对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处各使用部门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5.对固定资产代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毁损或损失,有关负责人应负担赔偿责任,按情节应赔偿原价的10-50%。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3设备动力部经理岗位职责 设备动力部高级经理 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欣奕华 全面负责主持设备动力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员工内部管理、团队建设、会议组织等) 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生产、采购、制造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计划的'推进和落实; 负责制定设备动力技改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及目标实施监控; 负责组织和实施动力设备日常保养、报修及更新及系统运营管理; 负责部门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成本控制; 负责组织制定部门管理费用和项目投资预算费用; 负责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技术培训、员工提升及绩效考核和评定; 参与公司组织相关的日程会议及长远技术发展规划、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等一系列组织工作;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2、单位价值不足20xx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第六条不纳入本制度资产管理范围的物品 一、用于促销、接待所购置的物品,虽不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但使用部门应做好物品明细登记,以备检查;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3)负责建立公司资产台账(格式见附表一),并监督指导各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业务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岗位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部门资产管理员,人员名单需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4)建立部门资产台账,粘贴资产实物卡,并根据资产购置、验收、调拨、闲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5)本部门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并报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四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第十条资产购置验收事宜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资产盘点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资产报废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1、《公司资产台账》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篇15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