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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范文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精选17篇)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贷款企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担保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租赁方) 某贸易公司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1、本协议作为甲方对乙方债权关系的一种还款保证,自甲方对乙方存在债权关系开始,直至甲、乙双方债务债权关系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基于甲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赁收益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转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应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3、甲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除甲方将其位于 (房权证字第 )的房屋租赁收益权转让予乙方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合同项下的其它条款不变,对丙方仍具有约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严重危害到乙方债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本协议所有条款及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及有权知情的人员以外的第三方知晓其内容。

  6、甲方特别承诺

  6.1 甲方承诺:甲方与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

  6.2 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6.3 甲方应就本次债务转移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6.4 甲方承诺本协议的签署不违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2

  甲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质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 向贷款方 借款人民币 万元,出具了编号为 《 合同》承担了担保责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自愿以其有处分权的租金收益权出质,用作向乙方为其贷款担保的反保证,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权质押作为反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担保的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拟已签订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本合同。

  三、债务系指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及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一切款项。

  四、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五、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时,应当包括经过修改、补充、变更的《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称严重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转移抵押物、伪造、变造财产凭证,资信材料、隐瞒涉及重大或有债务、未决诉讼、企业破产、抵押物、质权存在权利瑕疵等事实的行为。

  第二条 《借款合同》设立的借款种类、金额及期限

  一、 借款种类:

  二、 借款金额:为 币 万元。

  三、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 天。

  第三条 甲方以其拥有的预期租金收益权设定质押。甲方质押的租金收益权具体内容包括:

  第四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的租金收入权为依法享有。 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共计(大写) 元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大写) 元整。

  第六条 本合同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开始之

  ____日起至届满之日延续两年止。

  第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乙方为履行原《担保合同》所履行的债务责任及应

  支付的费用,乙方提供担保应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违约金等。

  第八条 甲方须将本合同

  第三条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内,按以下指定的专户存放:账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对此账户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甲方不得随意动用,待乙方对原《担保合同》的担保义务确定后,依本合同优先受偿,实现质权。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须另行签订《补充租赁合同》对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进行明确或修改,作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九条 原借款合同期满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专户的存款不足偿还债务,甲方须调用其他账户的资金到该专户。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第十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赠予、免除、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租金收益权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3

  致______________分行:

  一、质押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________________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书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__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4

  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主债权概况

  1. 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 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条 质押标的物

  1. 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 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1. 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 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质物标的物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 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 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第六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5

  股权出质注销协议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20__年10月字合同的履行,甲方将――――有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双方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将――――股权进行股权出质注销,其协议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订立后15日内就股权出质注销协议事宜到工商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延期或拒绝办理。

  第二条本股权出质注销协议项下的相关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协议,使其与该协议规定相一致。

  第三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协议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所承担的责任,以及不影响或侵犯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权益。

  第四条若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个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上文中股权出质注销协议即为解除股权质押协议范文,股权质押和股权出质是一样的,两种说法是一个意思。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6

  第一条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应当与融入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所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的,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名称及相关信息。乙方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相关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承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比照执行。

  第二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订立业务协议的目的和依据。

  第三条业务协议应当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回购期限、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终止购回、违约处置、履约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语进行解释或定义,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主体资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双方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质押的标的证券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权利瑕疵;

  (三)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对信息进行合法验证,同意乙方应监管部门、上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的要求报送甲方相关信息;

  (四)甲方承诺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和损失;

  (五)甲方承诺遵守股票质押回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规则等规定;

  (六)甲方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且以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七)甲方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则承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要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甲方承诺已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了相应手续,否则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股票质押回购,承诺已经获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已经获得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权,相关资产管理合同已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并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在上交所开通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并且该交易权限并未被暂停或终止;

  (十一)乙方承诺具备开展股票质押回购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服务;

  (十二)乙方承诺按照业务协议约定,基于甲方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已达成的交易结果不得改变;

  (十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在协议有效期间维持上述签署声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第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已充分知悉并同意,融出方为乙方时,乙方是甲方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对手方,同时乙方又根据甲方委托办理有关申报事宜;融出方为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乙方作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与甲方的委托,负责有关交易申报等事宜。

  第六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第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乙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开立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第八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股票质押回购的要素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初始交易日、购回交易日、标的证券、股份类别、标的证券数量、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等;

  (二)利息计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购回交易金额计算公式;

  (四)履约保障比例的计算公式及相关阀值;

  (五)融入方应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六)标的证券停牌期间市值计算公式。

  第九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股票质押回购中的交易委托、申报、成交、结算、盯市、权益处理、违约处置等事宜,约定内容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融出方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权人登记为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由乙方负责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事宜。

  第十二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对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及相应的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进行合并管理。

  第十三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获得相应资金;

  2.向乙方查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情况;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已质押的相应证券及孳息解除质押。

  (二)甲方义务包括:

  1.初始交易时,保证其证券账户内有足够的标的证券,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质押结果。因其证券账户标的证券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质押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3.购回交易时,保证其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其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开立的上海证券账户应当指定在乙方,待购回期间,甲方不得撤销、变更指定交易关系;

  5.按照上交所、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后取得相应标的证券及孳息的质权;

  2.待购回期间,依据业务协议的约定收取利息;

  3.购回交易交收完成后按照约定取得返还资金;

  4.甲方违约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处置相应质押标的证券并优先受偿。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甲方欠款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5.甲方违约时,对于处置相应质押证券所得价款,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扣划。

  (二)乙方义务包括:

  1.融出方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向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时,在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中向集合计划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

  2.进行初始交易委托时,保证其相关资金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余额,交易指令申报成功后接受相应的清算与资金交收结果。因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无法申报、申报失败或资金交收失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甲方委托申报交易指令;

  5.负责盯市管理,在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按照协议约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适用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等内容。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涉及跨市场吸收合并的,甲方应当提前购回。

  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应当符合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相关权益处理事项加以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三)待购回期间,甲方基于股东身份享有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权利。

  第十八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甲方将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股票质押回购的,解除限售日应当早于回购到期日。

  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在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应当及时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第十九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违约事件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种违约事件,以及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质押标的证券为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质押标的证券为个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业务协议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处置时税费的处理。

  第二十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的担保范围、处置流程及方式、处置所得的偿还顺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一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终止购回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及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异常情况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法律后果。异常情况包括:

  (一)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

  (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

  (四)乙方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

  (五)乙方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

  (六)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过错导致异常情况发生的,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通知与送达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甲乙双方的详细联络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指定联络人、固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业务协议还应当约定一方联络方式变更时,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时间;

  (二)乙方履行各项通知义务的方式,如自行签领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短信通知、邮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公告通知等,并应当约定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后视为送达的期限。

  第二十四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因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技术系统异常事故,法律、法规、政策修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责情形等因素,导致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协议,免除其相应责任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适用的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并明确约定因股票质押回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协议各方协商或通过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和资金交收等业务。

  第二十六条业务协议应当载明甲方为个人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本人签字;甲方为机构的,业务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业务协议应当约定协议成立与生效条件、协议期限、协议终止条件、协议份数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业务协议应当在签章前明确载明“甲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全面接受业务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知悉、理解业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愿参与股票质押回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7

  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

  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为借款协议(编号)的从合同。

  2、本补充协议与《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让、划拨。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9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

  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1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2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3

  一、质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4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5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如果你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您的好友,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加小编扣扣87254598一起交流!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6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其他出质人):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丁方(股权所在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权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同时,其他出质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权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通知其他出质人或经其他出质人同意,各方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

  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质押标的

  第五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各出质人的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股权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质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各出质人负责办理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各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质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各出质人连带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出质人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质押股权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变卖、托管、赠与、抵偿债务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各出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在该股权上另行设定质押或其他担保及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股权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借款人、出质人、共有人的保证与承诺

  1、各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股权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签署、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认可。质押设定前,相关方向甲方提供的丁方资产负债表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已向甲方披露了丁方的所有债权及债务情况(含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债务)。

  2、各出质人保证:股权出质前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争议,未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权利,与该股权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实缴。

  3、质押权存续期间,股权所在公司(丁方)处分大额资产,或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前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述“大额”指单笔达到当金金额10%及以上。

  4、质押权存续期间,如丁方出现大额(标准同上款)诉讼、仲裁或执行的,相关方应于前述情形发生当日书面通知甲方。

  5、如质押股权价值明显减少,或有明显减少可能的(明显减少指质押股权价值贬损累计达到本合同签订时价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质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质押股权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权设定质押(附共有人声明)。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乙方应当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质押权行使的条件成就,甲方有权行使质押权。

  2、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股权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借款人与出质人、丁方连带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各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各出质人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各出质人与乙方、丁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与各出质人、丁方连带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上述合

  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各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质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质押权为前提条件。

  5、甲方有权同时就借款人出质股权和其他出质人的出质股权实现债权。

  6、如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各出质股权、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 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若乙方、丙方、丁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乙方、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丙方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印)

  2、丁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丙方

  (1): 授权代表:

  (2): 授权代表:

  丁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关于借款股权质押热门合同 篇17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保证人):

  丁方(出质人):

  鉴于:

  1、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

  2、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3、丁方自愿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 %股权为乙方提供担保。为此,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主债务

  1、金额: 元

  2、期限:

  3、利息的计算

  4、借款交付的时间

  5、违约责任

  二、丙方的`保证责任

  1、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2、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

  3、保证范围: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丁方的权利质押

  1、丁方以其合法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 %股权出质给甲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丁方保证未在该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有其他权利限制。

  2、担保的范围: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3、本合同签订当日,丙方和甲方到 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

  四、特别约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甲方有权选择以质权的担保实现债权。行使质权后仍不足以实现债权的,丙方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署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四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用。

  3、各方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另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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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10: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