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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委托租赁合同
范文

委托租赁合同(通用15篇)

委托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委托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车费用。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缴纳50%的定金,并在出车前三天内付清全部车款。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和司机,乙方应按照此车限载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限载人数。

  3、双方商定此次租车所行驶之行程后,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程;乙方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由此增加之费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所收费用恕不退还;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则退还部分费用乙方若需延长租车,需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确认,并支付相应的增加费用。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误半小时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之终止时间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由驾驶员或车辆故障造成的时间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之行程继续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提供相应的备用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并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注意检修车辆和注意车辆安全,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在行驶过程中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联系甲方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政府、军队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或其所在单位协调处理。

  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拥有本合同解释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有关法规执行。

  12、附则:

  甲方:

  时间:年月日

  乙方:

  时间:年月日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委托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地址: 电报:(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乙方(签章):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安徽省徽商钢材市场部分物业委托给乙方租赁和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务办公

  座落位臵: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阜阳北路1019号)

  面积与编号:详见具体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与客户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即客户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出租方即乙方,并依法取得房屋租赁费发票。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须 给客户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护卫、卫生、保洁及交通停车等方面服务。

  四、乙方收取的房屋租赁在扣除12%税金后直接抵减甲方每年应付乙方的市场物业服务费,(详见双方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全年费用总额920000元),结余或不足部分双方再行开票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六、甲乙双方如一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免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 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满,双方满意 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本合同委托期限: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1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第二条 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__个月支付_________次,共支付_________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_________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第四条 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__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_________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第五条 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第六条 租金

  1.乙方应依照附表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租金;

  2.前款租金根据附表规定的概算成本计算。但自甲、乙双方与乙方选定的租赁物的供货人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若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租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重新计算。该实际成本包括甲方为购买及向乙方交付租赁物所支付的全部外币及人民币费用及其利息(利息自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起至租赁物完成交付之日止,以外币_________%的年利率和人民币_________%的年利率分别计算);

  3.当租赁物的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告知乙方租赁物的实际成本及。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自《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送达至乙方时,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即无条件承认该调整,以《实际租金表》中规定的日期、金额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4.租金币种为_________,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有关租金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5.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_________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_________个月利息;

  6.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_________%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的_________%罚息。

  第七条 保险

  1.租赁物到达_________时,乙方应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租赁物投保甲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险费用的支付及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情况不影响其租金的按期支付。(本款可根据实际交易安排变更。)

  2.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所领取的保险金可用作下列用途:

  (1)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所须支付费用;

  (2)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3)赔偿因发生保险事故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害。

  3.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因租赁物发生事故而引起的对甲方赔偿的义务时,如甲方已获租赁物的保险金赔偿,则乙方可以免除相当于该部分保险金赔偿的赔偿义务;但当租赁物的保险赔偿不足以弥补租赁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租赁物超出保险金的损害金额。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的一种或几种,但甲方采取该措施并不等于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1)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3)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若甲方选择第(2)项措施,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乙方所有,且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高于乙方未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乙方可要求甲方部分返还超出部分的权利。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所述措施外,还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按_________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在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扣除,直至乙方向甲方偿付完毕全部逾期款项及其利息为止。

  4.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及租赁物造成损失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5.因甲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乙方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还租赁物,如有损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6.因乙方和甲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客观条件变化

  1.乙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3.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租赁物不属于乙方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

  5.在乙方破产时,甲方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6.甲方在参加乙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7.甲方决定不参加乙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适用_________法律裁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6

  编号: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________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_______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_______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_______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______________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_______%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_______%,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_______%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______________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_______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租赁合同 篇7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商铺委托租赁合同。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 乙方(签章):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人在外地,特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出租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2.房龄:年;房间数量:;卫生间数量:;总建筑面积: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装修情况:;房屋用途:。

  三、委托权限

  1.该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该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该委托授权书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个人所属的自驾非营运车辆 1台,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车辆实际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 的百分之二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按车辆实际的出车天数的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当月结束后进行结算。

  三、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

  (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并保持车辆整洁。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由公司统一管理。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五、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自动解除届时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地址: 电报:(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 )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 元/㎡,总计为 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12

  委托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号楼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全权代表甲方对其拥有的上述房屋提供租赁管理服务

  第二条、代理房屋租金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甲方应根据一年租期支付相等于一个月房租全款的代理服务佣金给乙方。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因房屋代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如有其它费用支出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甲方应在该房屋出租7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则本合同在甲方与新买受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结束但如房屋已出租的甲方应保证新买受人继续履行就该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2、甲方将协助乙方出具关于每个出租单位的有关收房、出租、交税、办理产权、租户办公注册等事项的委托书和相关文件、证明并委托乙方代替其签署在租赁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如需上述文件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需要公证的甲方应进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理甲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后及时将所收取的押金退还给乙方再由乙方返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代理寻找租客并作为甲方代表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代收代缴押金房租公共事业费等各项费用。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承租人各执一份。

  2、乙方受托甲方收取房租的乙方应在收到承租方支付房屋押金及房租三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的租金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乙方指定一名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代表乙方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及代收押金及租金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4.1、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房屋钥匙托管服务钥匙托管委托书见附件

  2)提供杂志、网站、邮件等多媒体平台的全面广告推广

  3)安排租客看房服务。

  4.2、甲方上述物业出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代表甲方做好房间入住前准备工作

  2)代为办理租客入住的相关手续和相关事宜

  3)入住检查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入住交接清单及报告

  4)准时向甲方转付押金及房租。

  4.3、甲方上述物业退租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物业退租及搬出检查

  2)协助甲方和租客结清各种费用

  3)积极为甲方寻找下一个租客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支付所有包括律师费在内的相关法律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委托租赁合同 篇13

  开发商: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上海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

  2、面积:

  3、权属:

  4、预售总金额:¥万元 (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委托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众鑫汽车租赁公司 合同编号: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租人的基本情况

  1、承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或地址: 联系电话:

  2、驾驶员姓名: 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 单位或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车辆租赁期限及租费标准

  1、甲方将车型 车牌号为贵D 颜色 按起租价 元/时,日租价 元/天,租给乙方使用并交押金 元。

  2、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退车。共租用 天。

  3、每天24小时限行驶300公里,每超出50公里加收30元,超过6小时按一天租金收费,超出半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小时按 元收费。

  第三条 租用期间车辆的费用

  1、租赁期间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隧道、停车交通费和租用期间车辆的清洗、保养、维修以及交通事故赔偿费和违章超速处罚等费用均为乙方自行负责。

  2、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应依法保护现场,立即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甲方将派专人协助处理。因事故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辆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乙方还需在三日内向甲方预交5000元修理保证金和租金,同时乙方必须承担因事故所延误天数的租金和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的经济损失,并按保险公司理赔总额的10%向甲方交付车辆保值费。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验收与交接

  1、乙方租用前应对租用车辆进行验收,在接车时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完好,证照是否齐全,车身外表是否脱漆、伤痕、轮胎、前后车灯是否完好,发动机运转是否正常,车辆制动,离合器、方向、变速机件操作可靠,随车配置工具,备胎齐全有效。

  2、乙方必须按时归还车辆。若需续租应提前六小时通知甲方,并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将按乙方租用时间的2倍租金收费。超过24小时甲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用期满需将车辆清洗整洁。经甲方验收人员在“租赁车辆交接清单”上签字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所签合同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该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租用期不得将该车辆进行转让、转卖、抵押、典当或者采取其它任何侵权行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从事营运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将该车交给本合同注明驾驶以外的任何人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租用期间乙方必须妥善保管车辆(提醒乙方该车未投保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抢,由乙方负责追回,如果未追回车辆,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该车全款支付给甲方,并加收10%的损失费和承担车辆被盗抢期间的经济损失。

  4、租用期间如乙方将证照遗失,由乙方负责补办,补办期间乙方应承担车辆停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停驶期间每天按该车日租金的80%计算收费。

  5、乙方在租用期间如车辆出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如果乙方强行“带病”行驶引发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6、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拆卸里程表和车上零件,不得将租用车辆当作教练车,否则乙方将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款。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故

  1、乙方租用车辆需提供户口本、驾驶证、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原件,供审核留查。

  2、乙方租用车辆需本市户口作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丙方)均对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发生纠纷或向铜仁市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玉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众鑫汽车租赁公司 乙方(承租人): 丙方(担保人或单位):

  法人代表: 代表人: 担保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馆驿道班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 话: 电 话:

委托租赁合同 篇15

  开发商: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上海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购买由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广场(以下简称本商场)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号,鉴于政府对本商场商业形态、经营内容的整体要求,以及商场自身市场培育和规范有序经营的要求,乙方将该商铺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甲方接受此项委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全权委托物业经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物业状况

  1、地址及物业编号(详见产权证或店铺划分示意图):

  2、面积:

  3、权属:

  4、预售总金额:¥万元 (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独家代理本物业经租活动。

  2、本合同所称的“委托经营”系指乙方将所购商铺在一定期限内委托甲方经营,并授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招商和订立租赁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商铺进行商业性利用,合同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广场”之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汇报。在期满时由乙方收回自行经营或作其他处置的运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负责本物业的对外宣传和签署相关的租赁协议并付之实施具体的市场运作。

  4、首期委托期限议定为5年,即本市场开张之日起5年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委托甲方经营该商铺,则期限为3年,本合同条款继续延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将该商铺交由甲方统一经营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该商铺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间进行招商装修等额准备工作,不向乙方偿付所约定的回报。

  5、合同期间,乙方对该商铺如需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的行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受让人或承典人或他项权利人出具书面文件确认由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义务。

  6、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转租。未获甲方书面准许不得自行经营。

  7、委托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对甲方的委托(但甲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经营期满,乙方以该商铺的届时状态收回该商铺,商铺内外固定附着的装饰物等无偿归乙方所有,但专属于前经营者的字号、专用商业内容的固定装饰物除外。

  9、鉴于甲方在本商场经营初期需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考虑到市场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向乙方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固定回报。从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经营期间,因使用该商铺的人员对房屋的不当使用造成房屋的损坏或因其不当使用影响房屋结构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修复责任。

  11、委托经营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统一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不破坏建筑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本商场商铺进行分割布局调整,及对该商铺进行符合经营风格的装饰装修。经营期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该商铺初始分割状态或保持原状,装修装饰按本条第8款执行。

  12、为便于市场的规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驻,均须与市场管理签署统一的租赁协议或其它约定。

  三、委托与收益费用的结算

  1、本物业收益金议定为本单元商铺总金额(以最终实测面积计算之总金额为准)的6%(含税)/每年作为回报。

  2、本市场开张之日,核定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结算用期为12个月/次。结算方式为:划款或现金,甲方收款后应及时出具发票或有效凭据。

  4、甲方属市场经租管理部门,受托是为了市场的规范经营。除收益金以上的溢价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费。

  5、收益金的设定是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的结果。溢价部分为甲方市场运作的正当受益,乙方对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业在经租过程中,不能单独达到设定的收益金价值。甲方仍应按正常地结算方式,将收益金结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经营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回报损失,赔偿金额=提前月数6个月回报额。

  2、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商铺使用人在委托经营期间损坏房屋的,承担修复责任,经修复仍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按时偿付经营回报的以每延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对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间对商铺进行转让、出典、抵押或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经营期内因不履行与该商铺有关的抵押贷款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权利受到限制,因而导致甲方经济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同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提前终止月数6个月回报额,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以上各项条款为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以阐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根据有关条款,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责任,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九、备注

  1、乙方附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复印件壹份。

  2、进户证明等。(复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证明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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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9: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