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
范文 |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发包方:_________省 _________市_________ 县(市、区) __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_村(社区) _________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户主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共 年。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单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块名称(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益林/商品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工林/天然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期为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 分期付款支付: 3. 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实用面积 亩,以现状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定)着物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 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的项目。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1、 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 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 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6、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1、 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续,附(定)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其他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范围土地的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村组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 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依法享有林地、林木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保护好森林、林木;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县(区)档案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并盖章):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4___________县(市、区)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__元/亩·年,承包_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 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 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5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情况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6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发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7发包方(甲方): 乡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乡 村 社 承包方代表: 为了明确责、权、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集体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体林地的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号小地名四址界限及相邻权利人名称面积(亩)林木资源现状树种/年龄(年)/株数(株)蓄积(立方米)承包方式(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起止时间(年、月、日) 东/相邻人名称南/相邻人名称西/相邻人名称北/相邻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资源的行为,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义务 (1)确认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务工作。 (5)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收益权,享有承包经营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与其他农户联户,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牛羊进林、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积极监测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包、出租、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三)共同遵守的职责: 1、甲乙双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双方必须坚持“六个禁止”,即:禁止林内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林内建房、起灶、用火、点火燎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非法种植;禁止狩猎、围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司法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乡(镇)政府调解。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8发包方(甲方):z县z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 甲方有坐落在本村统管山(山权记号Cz49 N03页),土名石赤上坑集体山一片计面积约280亩。本村根据森林法、山林承包政策、〈浙委办[20_]5号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经村党支部扩大会议及村民代表以上干部通过决议,决定对该集体山进行承包经营;经公示后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并根据拟定内容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四至范围: 承包山块地点为坐落本村土名石赤上坑,东:北洪至柘标火大路,南:棉花地切大路直至北洪至柘标火大路为界,西:棉花地切至流水至石赤上坑,北:石赤上坑直至螺丝坪北侧小坑至北洪到柘标火大路为界(具体可见山林权证)。 二、承包期限为伍拾年(自公历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甲方应按时将承包山块移交给乙方经营。 三、承包款:承包款由两部份组成,一是每10年一次的承包款,共计五个十年,二是一次性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 四、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付给甲方山林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72000元)及第一个十年承包款计人民币 元,以后承包款每十年付一次,每十年承包款比前十年递增 %,并各自提前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开发项目、种植品种,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义务做好承包山块现有道路的通行正常,乙方需要规划加宽道路的,甲方必须予以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政策性问题。 六、甲方有义务出面行政上的协助事宜,凡因承包地块在承包经营开发中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各项补贴、扶持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借故克扣、截留或拿用。 七、甲方针对本山块原上交林业局的造林押金贰万捌仟元,应由乙方先行垫付还甲方,乙方在开发验收后向林业部门领回,如乙方不开发或不合格而领不回押金,甲方概不负责。 八、对承包山块乙方只有泥面开发权利,如有地下矿藏的发现开采,应由甲方处置,若因矿藏开发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以落实。 九、甲方不得因干部的变更而擅自更改本合同。 十、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承包山块内的种植物,按政策可以处理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得益,不能处理的乙方不得故意毁坏。合同期届满后承包山块应如期移交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承包山块的应相应顺延承包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应返还已交的承包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而占用补贴的,应返还给乙方,并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时交款的,按应交未交额的1%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5、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包山块上的一切种植生长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合同附件: 1、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决议复印件, 2、林业部门空中投影图版复印件, 3、山林证复印件。该三份复印件均加盖甲方村委公章。 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翻悔。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z乡政府一份,县档案局一份。若要公证,其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实行公证的,各存为照。 甲方:z县z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9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 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____年不变,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1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就位于苏木林地承包 经营权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座落地点、林地面积、及四至 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证字第号《林权证》内所登记苏木嘎查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资产转给乙方。 转让林木、林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元。 2.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总转让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总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地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登记; 4、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使用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6、甲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8、乙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内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甲方总转让费的10%违约金。承包期间,乙方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有权在发现当日起任何时间内指定乙方限期恢复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内恢复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将无偿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时此林地地上林木归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所有。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科右前旗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嘎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2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 /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 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甲方法人代表: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3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林场经济效益和科学的管理林场,甲方承包_村委屯桑4153.8亩林地的生产和管理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亩50元的炼山费,共计207690元整(贰拾万柒仟陆佰玖拾元整)。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机耕每亩土地(运输道路除外),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修整运输道路。甲方支付乙方每亩400元的机耕平整费,共计166万元整(壹佰陆拾陆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50万元(伍拾万元),机耕平整至20__亩时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剩余的费用在机耕平整完以后支付。 三、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桉树苗(2号苗),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00元桉树苗购买费,共计415300元整(肆拾壹万伍仟叁佰元整)。考虑到运输道路占了一定数量的林地,购买的树苗在补苗过后还有剩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掉多余的树苗。 付款方式:甲方一次性乙方35万元,剩余的在种植后结算清楚再给予支付。按照甲方要求,每亩林地桉树苗的成活率必须达到每亩85至90株,如乙方达不到此要求的,每株扣除乙方20元。 四、甲方支付乙方每亩175元劳务费,共计726775元(柒拾贰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劳务包括桉树苗的种植、除草、给桉树苗施肥。所有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完工后结算该款项。 五、甲方给予乙方每年每亩40元的防火防虫害管理费,共计166120元整(壹拾陆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防火防虫包干给乙方,所有材料人工与甲方无关。如林场辖区发生火灾虫害的,经调查是乙方失职所造成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甲方支付乙方每年每亩肥料款350元(如当年肥料市场价波动太大,则双方再做商议,制定出当年肥料款数额),乙方必须连续施肥4年,乙方所购买的肥料的品种品牌产地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以确保桉树能茁壮成长。每年肥料款甲方在当年先支付乙方百分之五十,施肥完以后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 七、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亩10元的护林费,共计41530元(肆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乙方必须安排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巡视林场至少2次,防止林场辖区内甲方财产遭到损失,防止树木被伤害,以及盗砍盗伐。甲方会不定时去林区检查,如甲方检查到乙方没有尽职尽责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八、甲方只是把林区的生产和日常管理承包给乙方,林区的产权仍然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卖转让林权,如甲方变卖或转让了该林区,则该份合同当即无条件终止。 九、甲方有权派代表监督乙方在本合同中该履行的每项工作,乙方不能排斥和阻扰该代表的监督工作。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按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按期、按质完成,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标准 1、该塘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挖深_______米,总土方_______立方米,工程总招标价______________元。 2、该塘内底平、坡光、埂齐、线直。 3、塘内坡比1:2——1: 2.5,埂内坡1:2,外坡1: 1.5。 4、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占地清障等矛盾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施工中,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水利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负责无偿返工。 (3)施工期间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负。 三、工程验收 1、有甲方组织本组代表验收,然后写报告给村(社区),请市督查组并一起参加验收。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市建办、水利站、村(社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决定____________公司为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管理承包实施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项目规模 1. 3.1用地面积:____________ 1. 3.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 3.3绿化率:____________% 二、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名单见附件一),承担项目报批、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 2.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除二次装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以最后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3.工作内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项目立项、用地手续以外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3.2设计管理,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外部审查、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设计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3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负责施工、采购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 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3.6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进度控制:本项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拆迁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即:______个日历天,________年____月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三。 4.2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4.3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招标采购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创出____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品牌。具体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权利 (1)决策权:甲方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采购(含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甲方享有美术馆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数量和费用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甲方决定的本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2-3间现场办公用房和三路电话。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权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2)对本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3)按照甲方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6)乙方有权按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分包单位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 2.2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办理本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甲方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项目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分包队伍和供货商的招标工作,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分包队伍和供货商供甲方决策。 (5)承担乙方本身现场办公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6)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7)督促分包单位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义务。 (8)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本项目工程竣工图纸、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审计后的项目财务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项目管理费+质量进度考核奖励的取费形式,具体定义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项目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签订生效前,本项目中已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上述成本。 1.2项目管理费:指乙方实施项目管理的酬金。 1.3质量进度考核奖励:指双方根据商定的质量进度考核目标,根据最终结果予以奖惩。 2.价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费用总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各项费用按以下办法确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作为最终成本。 (2)所有政府规费外部评审费用等非合同开支,乙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2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成本的3%计取,暂定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3奖罚 2. 3.1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的罚金。 2. 3.2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________,则甲方给予乙方创杯奖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获得________,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价款支付 3.1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3.2根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乙方将根据分包合同及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直接拨款至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开具以乙方为台头的发票,乙方汇总所有发票并复印加盖财务章后供省财政厅和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开具上述相应发票至甲方。 3.3项目管理费: (1)合同签订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定金,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进度款,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3)大楼结顶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进度款,计 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核实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万元整)。 (5)乙方获得工程钱江杯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4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结算; (2)质量奖金在获奖通知甲方并报财政厅批准后____日内支付。 五、工作周期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__小时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书面意见(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办)。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 3.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日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等施工准备工作。 六、违约责任、索赔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项目建设时间顺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进度滞后致使工期延误的,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达标,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本合同重大变更问题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一般项目变更问题,由乙方项目部与甲方美术馆筹建办研究决定。施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决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停止施工超过______天,仍不支付进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图纸、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6甲方: 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号: ),系____村民小组村民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元,共计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____所属各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7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______)第______号《林权证》中______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_________%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______%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______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市林业局、__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乙方:______区域合作人:______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四至:东:西:南:北: 二、承包期限: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三、承包价格: 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小写:) 四、付款方式: 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 梨树、松树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的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19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篇20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 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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