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品规章制度 |
范文 | 食品规章制度(精选10篇) 食品规章制度 篇1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 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 b活动性肺结核, 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规章制度 篇2一、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学校食堂、企业职工食堂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要立即密封、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七、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八、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品规章制度 篇3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食品规章制度 篇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5、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食品贮存制度 7、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8、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9、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0、食品投拆处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直接接触食品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食品规章制度 篇5一、总则: 制定目的: 使各类物料之供应到达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超多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管理单位: 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资料: 仓库管理职责: 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仓管原则 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 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仓储安全管理 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掉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人员管制 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物料管制 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带给正确的库存信息。 对于常用物料务必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B、C分类管理 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状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能够由PMC单位透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透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盘点容差值﹕A类﹕%﹔B类﹕%﹔C类﹕1%。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来源理。 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用心追踪处理。 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能够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价格协议 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临时议价等。 程序 正常状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存取频率低者 数量极少者 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物料卡设置 每种物料都务必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物料卡摆放 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就近﹕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近处。 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物料卡记帐、存盘 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务必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来源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物料卡用完之后,务必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循环盘点 物料管理员每日务必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务必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盘盈、盘亏之处理 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务必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职责。 定期盘点 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带给计算机协助。 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仓管发放作业时: 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对剩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依“退料单”登帐。 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依“销售出库单”(送货单)登帐。 仓管务必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状况,以“库存表”体现。 食品规章制度 篇6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食品的质量。 5、保证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公司报告。 6、对公司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7、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食品规章制度 篇7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3、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4、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5、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6、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全额赔偿。 食品规章制度 篇8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贴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资料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贴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务必检验或者检疫的,务必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资料。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务必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贴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检验(检疫)证明; 销售票据;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务必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理解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状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一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持续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持续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贴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一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持续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一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务必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务必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职责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职责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务必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职责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群众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贴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状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来源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职责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状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食品规章制度 篇9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原辅料存放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专库管理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标签标识 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索证索票 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现场记录 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是否佩戴首饰。 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食品规章制度 篇10一、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五、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六、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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