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经销商股权激励计划书(管理层) |
范文 | 经销商股权激励计划书(管理层)(精选3篇) 经销商股权激励计划书(管理层)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通过股权激励把股东和经营管理层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逐步达到从利益驱动到利益联合的转变,促使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行动、决策与公司股东意志、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平衡稳健发展,避免员工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确保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2、通过建立与完善长效激励模式补充公司现有的激励机制,确保在国内人才市场上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整体薪酬包,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 3、通过采用股权激励代替激励对象的部分现金薪酬,进一步优化管理层薪酬结构,加强管理层凝聚力与归属感,既有利于稳定核心管理人才队伍,又能有效降低长期的委托代理成本。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以长效激励补充短期激励的原则。 2、绩效导向的原则。 3、与员工携手发展、共同创富的原则。 4、规范股权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总股本 1、为促使公司快速发展,保持现金流、商铺购置、物业租赁等优势,对门店进行必要的增资,使年实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万元,以每股1元计价,总股本为万股。 2、公司大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计划于年起逐步增资扩股至万股。 3、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将保证与本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期权获授人持有的期权与待授予的期权保持同比例增加。 第五条 未来股权结构 1、公司年月日股权关系为:有限公司董事长先生/女士持股 %。 2、在推进本计划过程中,根据公司董事长先生/女士的意愿,按本计划将其个人持有的股份逐步授出。 但未正式授出前,均由董事长先生/女士持有。 3、除董事长先生/女士之外,管理层持股比率控制在%以内。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受股东会委托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对本计划具有审批权,在本激励计划中的责权主要包括: 1、批准公司长效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则。 2、可依据维护公司未来利益关系原则中止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 3、批准绩效薪酬委员会拟定的各激励计划的实施方案。 4、决定绩效薪酬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决定绩效薪酬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决定中止与恢复绩薪酬委员会的工作。 5、制定每年分红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6、制定公司增资扩股及其相关事项的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7、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纳入期权激励的人员名单及按本计划书规定授予数量。 8、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行使监督权,包括: 1、对长效激励计划及其分配、行权方案有知情权。 2、监督长效激励计划执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监督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 4、监督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5、当董事、管理者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立即停止并予以纠正。 6、列席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 7、在董事会决策期权、行权、置换、转换方案时提出独立意见。 8、执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绩效薪酬委员会 绩效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责薪酬与绩效考核激励的常设规划与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及相关职能的专门人员组成,设经理一名,主要工作职责即: 1、拟定长效激励计划书与修改方案。 2、拟定与保管期权协议书与期股证明。 3、执行长效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实施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5、对长效激励计划书的条款做出解释与说明。 6、在必要时,提议中途中止或终止长效激励计划。 7、拟定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开发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并跟踪与监督实施情况。 8、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与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管理层ESO 第九条 期权授予对象及条件 授予对象: 1、获得转正的公司经理级别及以上管理人员。 2、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 3、董事会确定的特殊岗位人员。 授予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期权获授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愿意长期为公司服务。 2、同意遵守本计划书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并与公司签订期权协议。 3、经公司考核达到职位的任职条件与工作标准。 4、在授予期权之日前的在职期间一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C、D类过失处罚。 第十条 期权授予数量的确定原则 1、职位等级。 2、任职时间,按年度内实际符合授予时间计算,但原则上年度内的授予时间不得少于个月。 3、公司利润目标达成情况。 4、个人年度或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期权来源与授予数量 1、公司自年起实行ESO期权计划,年公司总股本为 万元。 计划于年增资扩股至万股。 年-年分期授出约%的期权份额为万股。 2、原股东先生/女士为期权出让方,即公司授予的期权份额来自董事长先生/女士的股权出让。 4、授予数量标准与测算 职位: 年授予 万股; 年授予 万股; 年授予 万股; 年授予 万股。 5、每位期权获授人实际被授予的期权数量由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但任何个人所获得的期权授予数量不得超过本计划书当期可授予总数量的%。 6、除董事长之外,任何单个期权获授人、实股持有人持有公司期权与实股总额的份额不得超过%。 第十二条 期权授予价格 1、年基期每股面值为元,自年第一次行权起至年完成全部行权,每份行权价在年面值的基础上每股匀速递增5分钱。 即: 年,股价元/份; 年,股价元/份; 年,股价元/份。 2、自年起新成为期权获授人的,按上年年末公司经审计和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及每年匀速递增每股分钱的办法确定第一次每股认购价。 即: 行权价=上年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 – 每股分红 + 分/份(股) 第十三条 期权授予操作方式 1、年月,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根据本计划确认授予对象、五年授予的期权数量,并与各期权获授人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 为保障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利益,在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的同时,应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回购协议书》,即: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的,应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期权出让方(原股东)。 2、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授予对象,按本计划确定的时间( 年- 年),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于符合授予时间之日与新授予对象确认每年授予数量,并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书》。 第十四条 期权行权原则 1、期权获授人行权的首要原则是公司利润目标达成原则。 根据公司当年利润目标的达成率决定总行权比例。 2、与个人年度或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 各期权获授人,如上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低于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权授予份额按%计算,其相关权益也相应减半;低于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权授予份额按%计算,其相关权益也按相应按比率减少。 超出分(百分制)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适当增加期权授予份额。 3、职务管理原则。 各期权获授人在本计划实施期限内职位层级发生调整的,按年度内的职务变动与分段任职时间调整期权授予数量。 如降职为经理以下职位的(不含经理),所有未行权的期权即时全部失效。 4、股份期权采用自愿认购的原则。 超过规定认购期限的,视为放弃行权,该期权即时失效。 第十五条 认购行权与分红 1、期权获授人应将期权分红、年终奖励、工资收入等所得优先用于认购期权份额,即行权。 如当年上述所得不足于完成当期期权认购的,应在年与年分两次自筹资金进行期权认购。 其中,年月日前完成对年、年期权的认购。 逾期未完成认购的部分自截止认购之日起自动丧失。 2、期权获授人在与期权出让方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之日起,当年即开始享有与其他合法股东同等的分红权。 但期权获授人原则上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完成上年的期权行权。 期权获授人无力完成该年度全部期权行权的,未能行权的该年度期权部分将不享有分红权。 员工在年或年对仍然有效的未行权的期权完成行权后,该期权方可具有行权以后年度的分红权。 3、公司董事会原则上于每年 月 日前公布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状况,原则上将不低于 %的上一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用于分配红利。 原则上于每年月日前完成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期权与股权的区别 1、股份期权仅享有条件的分红权,但没有资产所有权与决策权。 期权获授人在未完成第一次期权行权前不具有股东身份,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2、期权获授人在完成当期期权行权认购后,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统一安排在个月内完成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期权获授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股东,具有完全的股东权利和承担完全的股东义务。 如果因为公司上市计划的需要,需要提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应配合公司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期权不得转让、出售、继承,不得用作质押物,不得作为资产参与任何金融衍生协议或者套期保值安排。 4、期权获授人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公司给予解聘的,其离职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即时作废,当年度起不再享有分红权。 自离职之日起的个月内,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按《股权回购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减去上一会计年度每股分红计算。 5、期权获授人(含已转换为实股的股东)由于死亡、残疾、退休、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尚未认购的期权将自动返还给期权出让方(原股东),但可按当年实际工作时间获得期权分红。 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期权受让方(原股东)按《股权回购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减去上一会计年度每股分红计算。 6、期权获授人行权后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取得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年后需要转让的应在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同时必须遵守本计划书第十二条第6款规定。 第十七条 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审定期权计划与期权获授人。 2、有权决定增资扩股、业务并购、资产重组。 3、有权根据期权获授人的工作表现与考核结果调整期权授予数量或中止(终止)期权授予。 4、保障期权计划实施,不得无故中止(终止)期权激励计划书、期权授让协议的执行。 5、在规定的行权日必须依照本计划书、《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和《股权回购协议书》的 约定履行转让与回购等义务,不得无故推迟转让/回购,不得无故损害期权获授人的正当权益。 6、必须促使公司定期向期权获授人披露财务信息与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八条 期权获授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依照本计划书、《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获得期权分红权与行权。 2、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监事会、董事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从知道或应 当知道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 日内向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威胁或迫使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提前行权、违规行权,或获得不正当收益。 4、应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股东权益与公司形象,保守和保护期权出让方(原股东)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5、应妥善保管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资料。 不得将《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书》泄露给公司无关人员或公司外任何人。 6、保证承担因分红、行权和转让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7、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兼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 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论是否与公司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制定、执行 1、 本计划书由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拟定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然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经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签署后即可生效执行。 2、 本计划书由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计划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期权出让方(原股东),委托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修改权 本计划书的重大修改或增补正式文件须经监事会审核,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方有效。 但对非主要条款的修改,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直接批准后即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施时间 本计划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编制: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核准: 日期: 年 月 日 经销商股权激励计划书(管理层) 篇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通过股权激励把股东和经营管理层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逐步达到从利益驱动到利益联合的转变,促使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行动、决策与公司股东意志、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平衡稳健发展,避免员工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确保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2、通过建立与完善长效激励模式补充公司现有的激励机制,确保在国内人才市场上能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整体薪酬包,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 3、通过采用股权激励代替激励对象的部分现金薪酬,进一步优化管理层薪酬结构,加强管理层凝聚力与归属感,既有利于稳定核心管理人才队伍,又能有效降低长期的委托代理成本。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以长效激励补充短期激励的原则。 2、绩效导向的原则。 3、与员工携手发展、共同创富的原则。 4、规范股权关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总股本 1、为促使公司快速发展,保持现金流、商铺购置、物业租赁等优势,对门店进行必要的增资,使______年实收注册资本总额达到______万元,以每股1元计价,总股本为______万股。 2、公司大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计划于______年起逐步增资扩股至______万股。 3、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将保证与本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期权获授人持有的期权与待授予的期权保持同比例增加。 第五条 未来股权结构 1、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股权关系为: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长______先生/女士持股___%。 2、在推进本计划过程中,根据公司董事长_______先生/女士的意愿,按本计划将其个人持有的股份逐步授出。但未正式授出前,均由董事长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持有。 3、除董事长______先生/女士之外,管理层持股比率控制在______%以内。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受股东会委托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对本计划具有审批权,在本激励计划中的责权主要包括: 1、批准公司长效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则; 2、可依据维护公司未来利益关系原则中止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 3、批准绩效薪酬委员会拟定的各激励计划的实施方案; 4、决定绩效薪酬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决定绩效薪酬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决定中止与恢复绩薪酬委员会的工作; 5、制定每年分红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6、制定公司增资扩股及其相关事项的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7、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纳入期权激励的人员名单及按本计划书规定授予数量; 8、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行使监督权,包括: 1、对长效激励计划及其分配、行权方案有知情权; 2、监督长效激励计划执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监督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 4、监督财务信息的披露情况; 5、当董事、管理者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立即停止并予以纠正; 6、列席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 7、在董事会决策期权、行权、置换、转换方案时提出独立意见; 8、执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绩效薪酬委员会 绩效薪酬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责薪酬与绩效考核激励的常设规划与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及相关职能的专门人员组成,设经理一名,主要工作职责即: 1、拟定长效激励计划书与修改方案; 2、拟定与保管期权协议书与期股证明; 3、执行长效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长效激励计划的执行实施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5、对长效激励计划书的条款做出解释与说明; 6、在必要时,提议中途中止或终止长效激励计划; 7、拟定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开发考核激励管理办法,并跟踪与监督实施情况; 8、执行公司董事会授权与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管理层ESO 第九条 期权授予对象及条件 授予对象: 1、获得转正的公司经理级别及以上管理人员; 2、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突出的业务人员; 3、董事会确定的特殊岗位人员。 授予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期权获授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愿意长期为公司服务; 2、同意遵守本计划书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并与公司签订期权协议; 3、经公司考核达到职位的任职条件与工作标准; 4、在授予期权之日前的在职期间一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C、D类过失处罚。 第十条 期权授予数量的确定原则 1、职位等级。 2、任职时间。按年度内实际符合授予时间计算,但原则上年度内的授予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月。 3、公司利润目标达成情况。 4、个人年度或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期权来源与授予数量 1、公司自______年起实行ESO期权计划,______年公司总股本为_____万元。计划于20__年增资扩股至_____万股。______年-______年分______期授出约_____%的期权份额为_____万股。 2、原股东__________先生/女士为期权出让方,即公司授予的期权份额来自董事长_________先生/女士的股权出让。 4、授予数量标准与测算 职位: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 职位: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 职位: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_______年授予_____万股;…… …… 5、每位期权获授人实际被授予的期权数量由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但任何个人所获得的期权授予数量不得超过本计划书当期可授予总数量的20%。 6、除董事长之外,任何单个期权获授人、实股持有人持有公司期权与实股总额的份额不得超过3%。 第十二条 期权授予价格 1、_______年基期每股面值为_____元,自_______年第一次行权起至_______年完成全部行权,每份行权价在_______年面值的基础上每股匀速递增5分钱。即: ______年,股价_____元/份; ______年,股价_____元/份; ______年,股价_____元/份; …… 2、自_______年起新成为期权获授人的,按上年年末公司经审计和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及每年匀速递增每股5分钱的办法确定第一次每股认购价。即: 行权价=上年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 – 每股分红 + 5分/份(股) 第十三条 期权授予操作方式 1、_______年_____月,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根据本计划确认授予对象、五年授予的期权数量,并与各期权获授人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为保障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利益,在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的同时,应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回购协议书》,即:管理层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的,应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期权出让方(原股东)。 2、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新授予对象,按本计划确定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年),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于符合授予时间之日与新授予对象确认每年授予数量,并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书》。 第十四条 期权行权原则 1、期权获授人行权的首要原则是公司利润目标达成原则。根据公司当年利润目标的达成率决定总行权比例。 2、与个人年度或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各期权获授人,如上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权授予份额按50%计算,其相关权益也相应减半;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权授予份额按70%计算,其相关权益也按相应按比率减少。超出95分(百分制)的,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适当增加期权授予份额。 3、职务管理原则。各期权获授人在本计划实施期限内职位层级发生调整的,按年度内的职务变动与分段任职时间调整期权授予数量。如降职为经理以下职位的(不含经理),所有未行权的期权即时全部失效。 4、股份期权采用自愿认购的原则。超过规定认购期限的,视为放弃行权,该期权即时失效。 第十五条 认购行权与分红 1、期权获授人应将期权分红、年终奖励、工资收入等所得优先用于认购期权份额,即行权。如当年上述所得不足于完成当期期权认购的,应在_______年与_______年分两次自筹资金进行期权认购。其中,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对______年、______年期权的认购。 逾期未完成认购的部分自截止认购之日起自动丧失。 2、期权获授人在与期权出让方签订《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之日起,当年即开始享有与其他合法股东同等的分红权。但期权获授人原则上应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上年的期权行权。期权获授人无力完成该年度全部期权行权的,未能行权的该年度期权部分将不享有分红权。员工在______年或______年对仍然有效的未行权的期权完成行权后,该期权方可具有行权以后年度的分红权。 3、公司董事会原则上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公布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经营状况,原则上将不低于_____%的上一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用于分配红利。原则上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期权与股权的区别 1、股份期权仅享有条件的分红权,但没有资产所有权与决策权。期权获授人在未完成第一次期权行权前不具有股东身份,不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2、期权获授人在完成当期期权行权认购后,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统一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期权获授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股东,具有完全的股东权利和承担完全的股东义务。如果因为公司上市计划的需要,需要提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应配合公司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期权不得转让、出售、继承,不得用作质押物,不得作为资产参与任何金融衍生协议或者套期保值安排。 4、期权获授人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公司给予解聘的,其离职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即时作废,当年度起不再享有分红权。自离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由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按《股权回购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减去上一会计年度每股分红计算。 5、期权获授人(含已转换为实股的股东)由于死亡、残疾、退休、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尚未认购的期权将自动返还给期权出让方(原股东),但可按当年实际工作时间获得期权分红。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期权受让方(原股东)按《股权回购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回购价格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减去上一会计年度每股分红计算。 6、期权获授人行权后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转让,二年后需要转让的应在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同时必须遵守本计划书第十二条第6款规定。 第十七条 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审定期权计划与期权获授人。 2、有权决定增资扩股、业务并购、资产重组。 3、有权根据期权获授人的工作表现与考核结果调整期权授予数量或中止(终止)期权授予。 4、保障期权计划实施,不得无故中止(终止)期权激励计划书、期权授让协议的执行。 5、在规定的行权日必须依照本计划书、《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和《股权回购协议书》的 约定履行转让与回购等义务,不得无故推迟转让/回购,不得无故损害期权获授人的正当权益。 6、必须促使公司定期向期权获授人披露财务信息与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八条 期权获授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依照本计划书、《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获得期权分红权与行权; 2、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监事会、董事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从知道或应 当知道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威胁或迫使期权出让方(原股东)提前行权、违规行权,或获得不正当收益。 4、应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的股东权益与公司形象,保守和保护期权出让方(原股东)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5、应妥善保管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资料。不得将《股份期权授予协议书》、《股权回购协议书》泄露给公司无关人员或公司外任何人。 6、保证承担因分红、行权和转让所产生的纳税义务。 7、不得在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单位工作、兼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无论是否与公司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均不得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制定、执行 1、 本计划书由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拟定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然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经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签署后即可生效执行。 2、 本计划书由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计划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期权出让方(原股东),委托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修改权 本计划书的重大修改或增补正式文件须经监事会审核,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方有效。但对非主要条款的修改,期权出让方(原股东)直接批准后即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施时间 本计划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制: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核: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准: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股权激励计划书(管理层) 篇3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万股;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干股的_____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_____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_____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三、_____形式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乙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乙方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上市公司在授予乙方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_____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_____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乙方授予股票期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乙方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_____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_____的_____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_____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乙方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乙方的一种权利,乙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乙方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_____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_____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 是指公司授予乙方一种虚拟的股票,_____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 根据乙方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_____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_____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乙方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_____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_____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_____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_____对象支付现金。 四、乙方不再适用股权_____计划情形: 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_____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_____及期权授予为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_____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公司股权_____方案有关规定。 4、其他条件: 五、基于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的性质,乙方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参与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也无在第三方公司_____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4、本人保证在干股_____期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承诺的时间前主动离职,本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_____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6、如果在在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按照离职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_____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_____、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处罚甚至开除处理;若本人离职后3年内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本人愿意承担万元的违约金。 9、本人保证所持干股_____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10、本人保证不会发生第三人要求分割干股_____及期权_____的股权; 11、本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配偶)透露公司对本人_____的任何情况。、 六、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本人签字: 目标公司股东: 签署地: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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