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厂管理制度 |
范文 | 工厂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工厂管理制度 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 篇2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工厂管理制度 篇3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罚5元。 二、严守工作岗位,上班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杂事、杂活。 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守纪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第一、不安全不工作,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停电。 四、严格按质量标准作业,把好质量关,对本职工作负责。 五、在工作场地中,要保持场内附近清洁卫生,下班时打扫所在场地,物料要摆放整齐。 六、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七、服从领导和听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班长交给的任务,要随叫随到。 八、上班期间不许打闹、斗殴,中午严禁喝酒。 九、在工作中使用工具、物品时,凡丢失者、损坏者均按原价赔偿。 十、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给各班班长或上级及时汇报。 十一、请广大劳动职工严格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如有违章者, 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工厂管理制度 篇4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4、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 篇5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工厂管理制度 篇6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工厂管理制度 篇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小型工厂规章制度。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厂管理制度 篇8一、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要以时间为敷衍,明确责任,谁出错谁负责,不得互相推托。 二、上班时间要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窜位闲谈,不玩耍推让,不打瞌睡,手机慎用! 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吸烟者罚款50元,在车位吃零食者罚款10元,注意卫生,烟头杂物等不要乱丢。 四、爱厂如爱家,要节约一针一线,节约用电用水,下班时间照明光管无关的罚款10元,电车无关的罚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车、滴油,注意生产工具的卫生清洁工作和保养,车货时应自检自查,返工产品及时处理完成。 六、上班时间不得请假,个别特殊者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领月工资的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如未经同意离开或无故旷工的,车工每天罚款50元,领月工资的按每天工资双倍罚款。 七、上班未满两个月而自行离开的不予计算工资,辞工须经办公室同意后一个月并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八、注意安全,夜间不要随意外出,外出超过十一点将不开门,端正品质,他人财物不可私用,未经许可,将厂方产品、用具、图片带出门外的,将以盗窃行为处置。 九、未经同意,不可私自带外人进厂,违者将予以严惩。 工厂管理制度 篇9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22、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符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情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必须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管理制度 篇10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管理制度 篇11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将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的罚款。如有: 1、迟到10分钟内按每分钟1元计算,如超过10分钟,视情节进行处理; 2、如早退5分钟内按每分钟5元计算,如超过5分钟,视情节论处。 (二)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五)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生手、半生手员工工资在三个月以后可获得晋升,晋升条件则根据其工作表现、技术水平等综合评定,由组长、主管、厂长评定后交总经理签名方可获得晋升工资; (七)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权利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4、工作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注:奖励审批权限,如一旦有人够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主管厂长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获得奖励。 工厂管理制度 篇1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管理制度 篇13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工厂管理制度 篇14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工厂管理制度 篇15一、生产组织 1、根据本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及员工素质的状况,生产部应为车间的生产班组配备最佳的生产工人组合,提高生产效率。选择最适当的人和最适当的工作顺序完成生产任务。要及时做好人员不足时的应急准备措施。 2、要考虑适当的管理幅度,每个班组的人员不宜超过10人。 3、车间管理层次为二级。生产部及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班组有一名责任人。每一个生产工人只对一个直接主管负责。生产任务由生产部下达到生产班组,并安排好生产程序。 二、生产管理 1、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车间工人的积极性,吸纳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程序,提高生产效率。 2、要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机器物料置放地点,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为保证生产组织系统在大部分时间内始终处于一个均衡生产状态,生产管理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阐明每一员工的职责及其中工作范围。 (2)生产任务的布置,必须清晰明确。 (3)要研究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应尽量画出流程图表明产品的生产操作步骤,比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项设备之能力状况。并编制多个可行的生产进度表。 (4)检查所需材料供应与储存的情形,竞争的供应来源,可替用的材料。 (5)确定维护,材料处理,事务工作,控制程序,运输等所需要的劳务。 4、生产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双方人员在交接班时共同对所有设备及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 (2)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3)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者,交班人员应报车间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直至有人顶班为止。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5)接班人员一经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之后,就表示对“记录”的认可。如交班时的实际情况与“记录”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权拒签。 (6)每班下班前必须认真地填写“交接班记录”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岗位职责 1、生产工人岗位职责: (1)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安排与调派。 (2)在生产车间、库房内严禁吸烟。 (3)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进行加班。 (4)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岗、串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车间工人既是生产操作工,又是设备维护、修理和装卸工,每次卸车、装车时,原则上大家都必须一同劳动。 (6)爱惜公司的一切财产,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财产带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须对整个车间工作场地进行清扫、整理。 2、生产车间班组长岗位职责 (1)按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组织安排本班的生产。 (2)在生产过程中全权负责本班组的人员调动,合理安排各员工从事生产及其它事务。 (3)负责整个车间设备的开、关机及其正常运转,严格按各机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修理各机器设备,并作好原始记录。 (5)负责有关设备易损件的申报。 (6)做好每班的“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和“成品入库”手续。 (7)带领本班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8)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按级汇报,并想方设法积极排除。 3、进料工岗位职责 (1)严格按技术部的配方备料,准确计量每种小料品种的重量。 工厂管理制度 篇16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管理制度 篇1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于20xx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 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 = 加班薪酬 (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工厂管理制度 篇18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能管理科室实施监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称“五到位”是: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 第四条 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安委会按照职责对各生产车间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厂属各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或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报告形式见附件1)。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生产车间或其它职能管理科室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单位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车间的职责 第七条 生产车间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组织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组织活动。 第八条 生产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同时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建立台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 炼钢厂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 厂安委会、职能管理科室和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附件2、附件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附件4),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附件5)治理(附件6)。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炼钢厂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 炼钢厂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炼钢厂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 生产车间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厂安全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车间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厂安委会,炼钢厂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安委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生产车间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生产车间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班组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炼钢厂安全科应当留存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坚持“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实“五到位”原则。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指令单》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厂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建档。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指导、监督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 职能管理科室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生产车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单(附件7),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厂安委会并对限时整改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负责人按照厂《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管理主体,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二、隐患排查未排查到位的; 三、隐患治理不执行“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实“五到位”的; 四、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负责人按照厂《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管理主体,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的罚款: 一、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对限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包括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 三、限时整改的事故隐患,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治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车间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工厂管理制度 篇19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党建工作总结辞职信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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