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
范文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精选7篇)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1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_年_月_日通过账户转账人民币___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__;账号:__;开户银行:__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_元;利率为__;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第十八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约地点: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3贷款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4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协议书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5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承诺人: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就承诺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借款壹拾陆万元一事。向________________承诺如下: 一、本人尚欠借款本金壹拾陆万元整,本人承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归还全部欠款。 二、以上借款利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并在本金支付完毕后两个月内还清。 三、莒县胜达石材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四、如果本人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支付欠款本金,希望放弃第二条的全部利息及第三条的连带责任,双方的权利义务清结;如果本人没有严格按照第一条约定的期限付款,则全部付款义务自动提前到期。 五、因本协议或本协议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6保证人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债权人名称: 住所: 行长: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的履行,保证人应_______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_________,期限为_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三方协议 篇7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 市 区 。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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