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融资服务合同 |
范文 | 融资服务合同(精选15篇) 融资服务合同 篇1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融资服务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 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______%(百分之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___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二)乙方的义务:___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资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4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融资服务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6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融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为甲方提供融资渠道,促成甲方与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 融资服务事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促成甲方与若干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 2、 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上述出借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包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的融资服务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融资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或者权属证书,并保证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列为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资金到位。 2、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出借人单方 面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同意延期的,视为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乙方应亲自履行上述受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在委托他人办理。 3、一方违约,应按融资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消失。 六、协议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所收费用不退换,造成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八、送达条款 1、一方名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子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协议载明为准。 2、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各方确认的联系地址,因故无法联系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联系地址送达文件,邮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视为送达。 3、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文件送达试用本条第二款约定。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融资服务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9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雨花台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出借款人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及担保事宜商定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担保及服务费用;费用计算:月担保及服务费为所借款项的百分之贰即2 %,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甲方于借款期限内每月的 日向乙方支付担保及服务费,乙方所得的担保及服务费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义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出借款人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出借款人,甲方与出借款人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担保及服务费的权利。 4.2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出借款人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担保及服务费。 5.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因诉讼发生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6、为确保甲方到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于收到所借款项之日将所借款项的 %即 元整交由乙方保管,作为甲方履行合同的担保;但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该笔款项的利息等费用,因该笔款项产生的利息等费用仍由甲方向出借款人承担。甲方偿还全部所借款项及利息等费用后,由乙方归还给甲方。 7、因甲方未到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等费用的,因乙方向甲方催还所借款项及利息等而产生的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10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_________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__________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____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________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11委托方(甲方): 受托中介方(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就运作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业务委托乙方作居间服务,及由于融资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二、甲方责权 (一)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乙方在该项目融资居间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各项真实有效的手续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 (二)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能否接受予以明确回复。 (三)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投资方(通过确认函,甲乙双方确认)签订融资合同后,甲方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日期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费用。 三、乙方责权 (一)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过程中甲方与投资方的居间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将项目融资的资料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甲方与投资方。 四、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一)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资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融资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运作的融资利率不超过18%/每年,其中包含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该项目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计算标准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为每年度16%时甲方按与投资方所签订协议中投资总金额的_2_%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服务费;经过乙方努力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在16%的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则乙方的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投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上增加。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中介及咨询费用,届时由乙方或其委托的受款单位接受。 (五)投资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若因项目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的60%退还给甲方。 (六)若因乙方或投资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 对于本合同之内容,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均不得外传。 六、争议解决 (一)如甲方未按时、按额度支付乙方中介及咨询费用,每延期一日,则甲方按中介及咨询 费用应付额度的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超出该期限则视为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除应按额度支付乙方应得中介及咨询费用外,另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居间及咨询费的200%作为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各项条款执行要约内容。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如追缴不成的可向守约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确认函 发函人: 发函时间: 收函人: 收函时间: 融资服务合同 篇12融资服务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 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 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 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 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 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 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 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 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 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 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 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 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 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 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 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 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 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 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 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 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 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 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 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 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 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 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 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 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 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 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13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融资服务合同 篇14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电 话: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内容: 1.融资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2.融资用途: 。 3.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融资服务费:融资金额的_____%(每月)。 5.融资服务费支付方式为: 5.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定金。 5.2.甲方从 年 月 日起每月 日前将当月的融资服务费全额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如甲方不能及时、全部支付当月融资服务费用,上述保证金将作为罚金一次性扣除,并按本合同“二、甲方权利义务”中的第4条执行。如甲方能够按本合同条款及时、全部履行每月的融资费用,上述保证金在本合同完全履行结束时,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 5.3.乙方指定账户为: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融资项目相关的证件、材料的全部原件(核对后返还)及盖有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备案),甲方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甲方自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全程配合乙方的工作并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如因甲方的过失,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担本融资项目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评估费、登记抵押费、车旅费、餐费、住宿费)。 4.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10%付违约金给乙方。 5.甲方承诺并保证用自己名下的资产对本次融资做抵押。(详见抵押物清单。)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包含甲方的控股公司、机构以及其它与甲方有关联的公司、机构)自愿承诺:甲方通过乙方融资的资金,必须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违约或违法使用融资资金,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融资期间为甲方的唯一融资服务人,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银行、信用社、投资担保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不仅限于上述范围)融资,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融资总金额的30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尽职尽责为甲方办理该融资事宜,并保证在甲方提供及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融资材料并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后 日内为甲方办妥融资数额。 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乙方按照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4.乙方协助甲方制订相关项目计划书。 5.乙方向金融机构递交融资申请。 6.乙方协助甲方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手续。 四、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甲方履行完支付融资服务费等全部义务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 篇15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2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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