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融资服务合同书 |
范文 | 融资服务合同书(通用19篇)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委托方(甲方): 受托中介方(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就运作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业务委托乙方作居间服务,及由于融资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二、甲方责权 (一)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乙方在该项目融资居间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各项真实有效的手续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 (二)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能否接受予以明确回复。 (三)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投资方(通过确认函,甲乙双方确认)签订融资合同后,甲方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日期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费用。 三、乙方责权 (一)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过程中甲方与投资方的居间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将项目融资的资料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甲方与投资方。 四、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一)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资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融资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运作的融资利率不超过18%/每年,其中包含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该项目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计算标准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为每年度16%时甲方按与投资方所签订协议中投资总金额的_2_%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服务费;经过乙方努力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在16%的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则乙方的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投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上增加。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中介及咨询费用,届时由乙方或其委托的受款单位接受。 (五)投资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若因项目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的60%退还给甲方。 (六)若因乙方或投资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 对于本合同之内容,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均不得外传。 六、争议解决 (一)如甲方未按时、按额度支付乙方中介及咨询费用,每延期一日,则甲方按中介及咨询 费用应付额度的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超出该期限则视为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除应按额度支付乙方应得中介及咨询费用外,另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居间及咨询费的200%作为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各项条款执行要约内容。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如追缴不成的可向守约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确认函 发函人: 发函时间: 收函人: 收函时间: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2甲方: 乙方:__经纪人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凭借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平台,为甲方推荐投资商等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二,成交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成交手续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手续费支付给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具体比例如下: 融资额1亿以上成交手续费为3‰; 融资额1000万~1亿成交手续费为4‰ ; 融资额1000万以下成交手续费为5‰ 如甲方逾期支付成交手续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尽职调查程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项目融资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手续费等。 2,乙方的义务: 1) 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 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并负责项目前期接洽的谈判事宜。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30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______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______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______%)。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机密。 四、融资服务费用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4甲方(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_________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__________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____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________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5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顾问,寻找融资途径,为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 二、服务期限: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费: (一)融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服务费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收款账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 (二)依照甲方与出借方 (身份证号 : )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约定,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向出借方偿还所有债务,导致乙方需要从中斡旋、协调的,甲方同意按每日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直至甲方向出借方完全清偿债务为止。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 2、为保障乙方工作的正常推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接受乙方的财务指导,并告知乙方资金流向,以便乙方正确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服务。 3、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在服务期内,安排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融资服务工作,亲自或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跟进具体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出借方要求甲方配合的.抵押、质押等相关行政部门登记手续的工作。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甲方应真实反映。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服务期届满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不接受乙方的资金监督,隐瞒事实、向乙方提供伪造或虚假文件资料,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6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7甲方: 乙方: 为促进甲方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融资,并提供期间内的相关融资顾问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合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名词解释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资顾问的含义是指:乙方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属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就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安排融资商,即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在上述各情况下,由于乙方的顾问行为,致使相应资金进入甲方的帐户,乙方的代理行为即为完成,甲方就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融资顾问费。 2、本合同中融资商是指资金出借人、投资合作建设方、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受让方、直接出让该项目资产的受让方等。 二、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公司建设的项目筹划、组织、协调、操作、办理、安排融资,以满足甲方建设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需求;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实际融资金额根据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三、甲方所确认的初步贷款条款 1、合作期限为壹拾伍年; 2、融资担保品:新建项目及项目经营收费权(或银行红利单); 3、资金使用方式:固定回报;三年建设期不回报,第四年开始回报,年回报率13%,合计回报20xx年,到期不还本。 4、融资条件最后以甲方与出资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项目融资所需的全套项目文件资料,甲方对上述项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代理期满时,若乙方未安排融资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不能达成合作意向,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和甲方就上述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过的融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3、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与乙方安排的融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 4、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应及时与乙方就融资事宜进行沟通,否则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承担乙方陪同甲方与出资人洽谈融资业务所合理支付的工杂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为上述项目融资安排融资商,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3个月为委托代理期。在委托代理顾问期间,甲方自行寻找的融资商,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但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与实现融资相关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审批手续,均由甲方递交乙方,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初审、分析、报批,需要由甲方补充提供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供。 3、融资前期乙方代理顾问行为(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包装、审查、分析、申报、协调、差旅费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参与上述项目融资的全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沟通、签署项目意见书、项目考察、项目谈判、签订融资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为是辅助性的。项目融资的成功全赖于甲方项目团队的素质及与融资商的诚信协商和项目本身。 5、乙方对知悉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有保密的责任。 6、乙方在整个融资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融资顾问费的支付 甲方在资金到达甲方帐户当日,即应通过银行划帐(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融资顾问费金额为实际融资额的2%。若资金是分期到帐的,则融资顾问费也相应分期支付。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若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并依照国家法律和合同规定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北京市法院提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撤消的融资顾问费支付承诺书》等作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随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签署的所有合同相应终止。 十一、签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8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_________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3、融资条件:有效期________年以上的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中国四大商业、或、中等;国际知名。 5、借款年限:3--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__________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f 1 1、操作方式:对 1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 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开出正本存款单,并将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a给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开出的正本存款单扫描件e-a后,通过f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____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开出第________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存款单在________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cc500(________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9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人,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人,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1委托方(甲方): 受托中介方(乙方):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就运作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业务委托乙方作居间服务,及由于融资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 二、甲方责权 (一)甲方负责及时提供乙方在该项目融资居间及咨询服务期间所需的各项真实有效的手续及相关资料、各项数据。 (二)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融资条件能否接受予以明确回复。 (三)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投资方(通过确认函,甲乙双方确认)签订融资合同后,甲方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及日期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费用。 三、乙方责权 (一)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过程中甲方与投资方的居间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将项目融资的.资料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给甲方与投资方。 四、中介及咨询服务费及支付 (一)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投资协议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融资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运作的融资利率不超过18%/每年,其中包含乙方的中介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该项目中介服务费及咨询服务计算标准为,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为每年度16%时甲方按与投资方所签订协议中投资总金额的_2_%向乙方支付居间及咨询服务费;经过乙方努力甲方与投资方签订协议的融资利率在16%的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百分点,则乙方的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投资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上增加。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中介及咨询费用,届时由乙方或其委托的受款单位接受。 (五)投资协议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若因项目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服务费的60%退还给甲方。 (六)若因乙方或投资方原因导致投资协议提前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的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 对于本合同之内容,甲乙双方应予以保密均不得外传。 六、争议解决 (一)如甲方未按时、按额度支付乙方中介及咨询费用,每延期一日,则甲方按中介及咨询 费用应付额度的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如超出该期限则视为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除应按额度支付乙方应得中介及咨询费用外,另应向乙方支付全额居间及咨询费的200%作为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各项条款执行要约内容。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缴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如追缴不成的可向守约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确认函 发函人: 发函时间: 收函人: 收函时间: 内容: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2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乙方委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甲方指派专门人员或小组负责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二、服务约定 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通过中债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甲方融资人民币10亿元整,年化率控制在6.5%以内,年限5年以上。 三、服务费用 1、本融资服务项目融资顾问费不单项计费; 2、甲方应在在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 元人 3、乙方为甲方融资的资金全额到达甲方账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顾问服务费 元人民币。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尽答复;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合法、真实、准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4.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费用; 2. 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3. 乙方应当就本协议约定融资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 4. 因本项目顾问服务费实行全额收费,乙方应当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融资过程中相关费用,不得向甲方再收取除本协议第三条服务费用的其他费用。 五、保密约定及不可跨越约定 (一)双方一致确认对于本协议涉及的客户或项目信息,非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及其代表、成员、代理人、合作者、雇员、咨询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二)甲方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方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视为乙方为甲方成功提供了服务,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亦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介绍或安排甲方公司其他股东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该合作亦视为乙方提供,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二)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另一方利益,或利用另一方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方应承担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及时、如实、准确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完整信息、资料的,乙方可向甲方进行催要,甲方应当按乙方要求进行补充、更改。甲方不作补充、更改的`,乙方可单方解除 (四)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催要,甲方应当自乙方催要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经乙方催要,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原约定的顾问服务费外,仍需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年化率、资本使用年限、规定期限规定,为甲方融入本协议约定的足额融资金额,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无条件退回甲方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所支付的定金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或者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罢工等。 (二)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任何义务,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的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时间应予延长,延长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延误时间。 (三)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四) 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 (五)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期间,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的方面外,双方应在其他各个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3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百分之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二)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企业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融资 (具体金额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该笔融资以甲方拥有的 抵押,并负责办理他项权证。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他项权证无法办理,则甲方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融资贷款的年利率不超过30%。 第二条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融资渠道,能够为甲方的融资提供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甲方同意给乙方出具融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融资活动成功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中介费。 无论融资款是否分期到账或一次性到账,甲方收到首笔融资款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具体贷款额度以融资计划为准) 中介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中介费用=贷款总额×百分之三 第四条甲方与资金方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或其他性质融资合同),视同乙方的义务已经完成,融资活动获得成功。甲方有义务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融资合同复印件给乙方。作为中介人,乙方有权要求参与整个融资活动全部过程,甲方不得回避﹑阻扰﹑或拒绝;否则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甲方与资金方进行接触,乙方必须在场,甲方不得与资金方私下接触;否则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基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融资服务,甲方承诺并同意若甲方的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密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与乙方所提供的资金方(包括资金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相关借款合同,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内容如约支付乙方中介费。 第五条甲方应在获得借款的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中介费。逾期付款,每日按照中介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甲方支付给乙方中介费而产生的'税费,乙方概不承担。乙方不提供发票。如甲方坚持要发票,则自行承担占发票金额8%的税费。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约定各项义务履行完毕始失效。 第八条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融资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否则,泄露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乙方承诺融资贷款的年综合成本为33%;借款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或不再实际使用借款,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甲方法定代表人对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条款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5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6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包买行:(以下简称“包买行”) 地址: 鉴于申请人申请由包买行对以其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为保证该业务的顺利开展,申请人与包买行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福费廷业务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指包买行向申请人购买有关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一经付款,包买行即丧失对申请人的追索权,除非该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 经包买行审查,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包买行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融资: 1、申请人须向包买行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1); 2、申请人已经向包买行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3、申请人已按包买行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包买行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 4、申请人已办妥本合同及业务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包买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提交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7、包买行将单据提交开证行后,收到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的承兑电或承诺付款电文; 7、包买行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未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交易的申请与确认 申请人与包买行签署本合同后,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下称“交易”)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在第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包买行向申请人出具买入通知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相互独立,每一笔交易均应该遵守本合同、相关信用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包买行出具的买入通知书之约定。 第四条 付款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落实的条件下,包买行将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及/或保兑行承兑/承诺付款的金额在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有关规定见本合同第五条)后的净值贷记客户在包买行的账户。 第五条 价格 为确定购买相关债权及/或单据的价格,双方同意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中扣除: 1、融资利息:自包买行向客户提供融资付款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或开证行承兑到期日为止。融资利息=融资金额X融资利息率X融资期/360,其中:融资利率以%.表示; 2、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扣费、电报费、快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3、福费廷业务手续费。 包买行提供了单据和报文等的审核、传送等服务,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手续费。 4、风险承担费。 包买行承担了开证行/保兑行等银行支付风险,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风险承担费。 如果由于银行扣费等原因使开证行/保兑行最终付款额少于包买行向申请人融资金额时,申请人保证在接到包买行书面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将差额及相关利息补还给买方。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申请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1、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之授权; 3、申请人在每一份要求申请人签字的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真实签署; 申请人向包买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在包买行处开立了结算账户; 5、每张单据的面值代表着信用证的付款方由于申请人向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而应在到期日无条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消或反索偿; 6、申请人在单据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抵押、质押、权益转让或其他担保,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与单据有关权利的行动; 7、基础交易真实、合法。对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申请人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缴付应交税款、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8、申请人所进行的该项贸易没有抵触国家法律,并且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须缴付任何税项或任何扣缴的证明; 9、据申请人所知,不存在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法律止付令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问题; 10、在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时,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包买行,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包买行之前,申请人完全为包买行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包买行的指示; 11、如开证行在到期日未能全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申请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包买行从开证行取得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应包买行要求,代表包买行进行追索或起诉,或以申请人的名义追索或起诉,或根据信用证采取的其他任何为追讨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所必须的行动; 12、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的原因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返还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的款项,并赔偿包买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同利率计算的从到期日到包买行收到该款项日期间的利息)、电报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返还该款项,包买行有权随时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上扣除上述款项。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申请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第六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与承诺; 3、申请人在与包买行总行或任何分支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终止营业或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在本合同签定后发生了包买行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包买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申请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包买行返还单据面值并结清所有未付利息。如延期返还,自延期之日起,包买行有权向申请人加收双方约定融资利率 %的迟付利息。如包买行未终止合同,则任何一笔交易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解除的交易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终止合同; 4、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任一机构的账户中或从其他收款账户中主动扣划申请人应付的款项,包括申请人应支付给包买行的任何费用。 如因政府命令、法律或法规的实施使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成为非法或信用证的任何一方被禁止付款,包买行将被免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申请人支付或偿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包买行给予申请人任何宽限、豁免、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之规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包买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所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上述申请书和通知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申请书和通知书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包买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申请人与包买行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签定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或修改协议经申请人和包买行签章后生效。 申请人(公章) 包买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7-1: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 致:中国光大银行 分行 我司现提供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如下: 信用证号: 发票号: 单据金额: 期限: 到期日: 根据贵行票据包买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我司与贵行签订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国内福费廷业务)合同》(NO. ),我司申请叙做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业务。 贵行在买入了上述单据后将取得该单据项下的所有权利。 我公司在此声明并保证: 1、上述单据的签发真实、有效,基础交易正当、合法。 2、我公司对上述债权拥有完整的权利,未被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并且无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也未向任何第三人作出过全部或部分让渡该债权的承诺或约定。 3、我公司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为完整的债权转让,贵行因此而取得完全的权利。 4、如因欺诈、基础贸易违约等司法上的原因而导致贵行无法取得或实现债权,我公司将赔偿贵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签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7-2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 致: 根据我行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定的 号《国内信用证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国内福费廷业务)合同》,及贵公司 年 月 日向我行提交的《国内信用证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我行拟买入以贵司为受益人的 号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我行现将有关交易内容通知如下: 1.我行编号: 2.开证行: 3.开证金额: 4.融资金额: 5.融资期限: 6.到期日: 年 月 日 7.利率: 8.业务手续费: 9.风险承担费: 10.其它扣费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以上内容如确认无误,请贵公司盖章后将其中一份退回我行。我行在收到经贵公司盖章的通知正本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贴现净额贷记贵公司在我行开立的账户。 本通知为前述《国内信用证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国内福费廷)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双方均须按照《国内信用证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国内福费廷)合同》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7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帐号: 包买行:(以下简称“包买行”) 地址: 鉴于申请人申请由包买行对以其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为保证该业务的顺利开展,申请人与包买行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福费廷业务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指包买行向申请人购买有关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一经付款,包买行即丧失对申请人的追索权,除非该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 经包买行审查,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包买行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融资: 1、申请人须向包买行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1); 2、申请人已经向包买行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3、申请人已按包买行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包买行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 4、申请人已办妥本合同及业务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包买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提交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7、包买行将单据提交开证行后,收到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的承兑电或承诺付款电文; 7、包买行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未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交易的申请与确认 申请人与包买行签署本合同后,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下称“交易”)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在第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包买行向申请人出具买入通知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相互独立,每一笔交易均应该遵守本合同、相关信用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包买行出具的买入通知书之约定。 第四条 付款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落实的条件下,包买行将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及/或保兑行承兑/承诺付款的金额在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有关规定见本合同第五条)后的净值贷记客户在包买行的账户。 第五条 价格 为确定购买相关债权及/或单据的价格,双方同意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中扣除: 1、融资利息:自包买行向客户提供融资付款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或开证行承兑到期日为止。融资利息=融资金额X融资利息率X融资期/360,其中:融资利率以%。表示; 2、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扣费、电报费、快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3、福费廷业务手续费。 包买行提供了单据和报文等的审核、传送等服务,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手续费。 4、风险承担费。 包买行承担了开证行/保兑行等银行支付风险,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风险承担费。 如果由于银行扣费等原因使开证行/保兑行最终付款额少于包买行向申请人融资金额时,申请人保证在接到包买行书面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将差额及相关利息补还给买方。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申请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1、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之授权; 3、申请人在每一份要求申请人签字的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真实签署; 申请人向包买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在包买行处开立了结算账户; 5、每张单据的面值代表着信用证的付款方由于申请人向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而应在到期日无条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消或反索偿; 6、申请人在单据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抵押、质押、权益转让或其他担保,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与单据有关权利的行动; 7、基础交易真实、合法。对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申请人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缴付应交税款、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8、申请人所进行的该项贸易没有抵触国家法律,并且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须缴付任何税项或任何扣缴的证明; 9、据申请人所知,不存在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法律止付令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问题; 10、在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时,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包买行,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包买行之前,申请人完全为包买行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包买行的指示; 11、如开证行在到期日未能全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申请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包买行从开证行取得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应包买行要求,代表包买行进行追索或起诉,或以申请人的名义追索或起诉,或根据信用证采取的其他任何为追讨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所必须的行动; 12、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的原因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返还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的款项,并赔偿包买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同利率计算的从到期日到包买行收到该款项日期间的利息)、电报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返还该款项,包买行有权随时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上扣除上述款项。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申请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第六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与承诺; 3、申请人在与包买行总行或任何分支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终止营业或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在本合同签定后发生了包买行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包买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申请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包买行返还单据面值并结清所有未付利息。如延期返还,自延期之日起,包买行有权向申请人加收双方约定融资利率 %的迟付利息。如包买行未终止合同,则任何一笔交易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解除的交易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终止合同; 4、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任一机构的账户中或从其他收款账户中主动扣划申请人应付的款项,包括申请人应支付给包买行的任何费用。 如因政府命令、法律或法规的实施使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成为非法或信用证的任何一方被禁止付款,包买行将被免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申请人支付或偿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包买行给予申请人任何宽限、豁免、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之规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包买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所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上述申请书和通知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申请书和通知书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包买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申请人与包买行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签定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或修改协议经申请人和包买行签章后生效。 申请人(公章) 包买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8融资服务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因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 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 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 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以 项目融资需要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 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投资 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_ __人民币(大写);融资贷款 期限为 ,但最少不得低于 ;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年利率% 之 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4、居间委托期限共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 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并为项目融资所提供的 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 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与出资方的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 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5、甲方在约定的条件下,合同履行期间及融资范围内不得拒绝与乙方寻找的 出资方签订融资借款协议,否则甲方应按照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全额的居间服务费 用。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 7、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 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 甲方的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间服务。应,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 源。 2、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 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 机会,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 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 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费用及支付方式 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 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为融资总额的 %。 乙方领取的居间服务费用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2、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 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 金额的 %作为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 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 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先行扣除居间服务费。 3、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居间 服务费,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多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是指公 正、评估报告等费用。 4、除本条规定的居间服务费和居间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 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 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 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 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居间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居 间费用。 4、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或居间费用的,则自应支付 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融资服务合同书 篇19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希望通过甲方推荐投资商,使乙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甲方愿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乙方同意,乙方确认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乙方在甲方服务下融资成功。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财务包装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同意聘请甲方财务团队薪酬为_________元,每月支付甲方工资_____元,每月先付工资总额的____%,余下的____%在甲方完成对乙方的财务包装后一个月内结清。 (二)乙方自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三)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从自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融资款项在____万(含____万)以上按____%,____万至___万以内按__%、___万至____万(含____万)以内按__%(百分之三)、____万以内按___%的融资服务费,在融资款项到账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所有融资服务费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附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如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融资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就乙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乙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乙方项目。 5、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对甲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乙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乙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甲方所能,协助乙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甲方对投资商的推荐。乙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甲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如车费、的士费、应酬费等)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乙方有义务对从甲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甲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甲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乙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推荐投资商。乙方与甲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乙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甲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乙方承担,每次采用实报实销制报销。 (三)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乙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正式签署,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满,乙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中的融资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将自乙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壹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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