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仓储管理制度 |
范文 | 仓储管理制度(精选17篇) 仓储管理制度 篇11. 目的 建立和完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仓库管理;明确仓库业务流程,确保仓库业务运作质量,提高仓库效率;仓库的安全关系着会成物流存放物和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所以仓库的安全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仓储部的管理及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养护、复核出库、不合格品和呆滞品的处理及安全、卫生、消防等事务作业有所遵循,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 范围 物流的自管仓库。 3. 宗旨: 所有仓库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业务流程合理、有效、单据统一、规范; 4. 组织架构 略 5. 职责 5.1仓储部负责制定及修改本制度 5.2仓库经理负责监督各仓库的执行情况 5.3仓库主管负责执行本制度 5.4仓库员工按照本制度进行仓库作业 6. 具体内容 6.1仓库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6.1.1 仓库的选址、建设(或租赁)、布局规划以及操作安全审核。 6.1.2 货物的进库、点收、标示、分类。此货物指本公司内所有项目的货品。 6.1.3 货物的适当储存。 6.1.4 货物的拣选及发货。 6.1.5 货物的安全保管及盘点。 6.1.6 电脑数据记录与报表整理归档。 6.1.7 仓库的安全检查。 6.1.8 仓库的消防设施检查。 6.1.9 仓库的环境卫生检查。 6.1.10 仓库各种操作设备的操作管理。 6.1.11 仓库各种应急预案。 6.1.12 仓库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6.1.13 仓库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6.2方针目标 6.2.1 仓储盘点准确率99.5% 6.2.2 收发货准确率99.5% 6.2.3 订单处理及时率99.5% 6.2.4 客户满意度99.5% 6.2.5 存放物资完好交付率99.9% 6.2.6 仓库安全检查合格率100% 6.2.7 废弃物分类处理100% 6.2.8 重大危险源受控率达100% 6.2.9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 6.3良好的仓储管理可以发挥如下功能: 6.3.1 确实掌握库存数。 6.3.2 减少停工备货时间。 6.3.3 点收、验收的高效率化。 6.3.4 货物标示的正确性的提高。 6.3.5 帐物接近一致性。 6.3.6 预防呆废料的发生。 6.3.7 减少货物及人员的伤害。 仓储管理制度 篇2冷库管理是指冷藏食品贮存空间的管理。食品冷库管理作业应注意的问题有: 1、库存食品要进行定位管理,其含义与食品冷库装置的应用图相似,即将不同的食品分类、分区管理的原则来存放,并用货架放置。仓库内至少要分为三个区域:大量存贮区,即以整箱或砧板方式贮存;小量存贮区,即将拆零食品放置在陈列架上;退货区,即将准备退换的食品放置在专门的货架上。 2、食品冷库要做好登记工作,以便明确保管责任。但有些食品为讲究时效,也采取卖场存货与库房存货合一的做法。 3、仓库要注意门禁管理,不得随便入内。 4、区位确定后应制作一张配置图,贴在仓库入口处,以便于存取。小量贮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贮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贮存空间属冷冻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5、贮存食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为了达到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6、要注意仓储区的温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7、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食品安全。 8、食品贮存货架应设置存货卡,食品进出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也可采取色彩管理法,如每周或每月不同颜色的标签,以明显识别进货的日期。 9、仓库管理人员要与订货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以便到货的存放。此外,还要适时提出存货不足的预警通知,以防缺货。 10、仓储存取货原则上应随到随存、随需随取,但考虑到效率与安全,有必要制订作业时间规定。 四、入库作业管理 1、入库准备工作 冷藏库应具备可供速冻食品随时进出的条件,并具备经常清理、消毒和保持干燥的条件;冷藏库外室、过道、走廊等场所,都要保持卫生清洁;冷藏库要有通风设施,能随时除去库内异味;库内所有的运输设施、衡器、温度探测仪、脚手架等都要保持完好状态,还应具有完备的消防设备,如果冷藏库温度为一18℃,则冻结后的食品入库前温度必须在一16℃以下;在速冻食品到达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接运卸货工作 (1)、经快速冻结后的产品应尽快迅速装箱,并尽快进入冻结物冷藏库;同时,对作业场所的温度也加以控制。冷藏库的室内温度保持在—18℃以下或更低,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 (2)、速冻加工后的食品在运送到冷藏库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温升保持在最低温度。未冻结过的产品不可放入冷藏库内降温,以防止影响冷藏库的冷藏能力,防止引起库内其他已冻结食品的温度波动。 (3)、冷藏柜及冷藏陈列柜内速冻食品的装载不能影响冷风循环流动,以缩小各点温差。 (4)、装载及卸货应缩短作业时间。装载及卸货场所的温度应加以控制,装载前货柜应预冷到10 ℃以下,以有效地避免产品温度回升。 (5)、除霜作业期间,食品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温度回升现象。一旦除霜结束后,应在1 h内使产品温度降低到-18 ℃以下;或者进行除霜前,将产品温度降到-18 ℃,甚至更低,使产品回温时不致高于-18 ℃。 3、核对入库凭证 (1)、审核验收依据,包括业务主管部门或货主提供的入库通知单。 (2)、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磅码单、卫生证、合格证等。 (3)、核对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单据,包括提货通知单、货物残损情况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和公路运输交接单等。 在整理、核实、查对以上凭证时,如果发现证件不齐或不符等情况,要与货主、供货单位、承运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及时联系解决。 4、初步检查验收 对到货冷藏食品到货情况进行初略的检查,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量检查和包装检查。数量检查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逐件点数计总;二是集中堆码点数。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做到精确无误。在数量检查的同时,对每件货物的包装要进行仔细地查看,查看包装有无破损、水湿、渗漏、污染等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可打开包装进行详细检查,查看内部货物有无短缺、破损或变质等情况。 5、办理交接手续 入库冷藏食品经过以上几道工序后,就可以与送货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如果在以上工序中无异常情况出现,收货人员在送货回单上盖章表示货物收讫。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在送货单上详细注明并由送货人员签字,或由送货人员出具差错、异常情况记录等书面材料,作为事后处理的依据。 6、货品检查工作 对入库冷藏品进行具体检验,包括 (1)、数量检验。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尺换算,以准确的测定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它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质量检验:仓库一般只作物资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的检验。进口物资或国内产品需要进行物理、化学、机械性能等内在质量检验时,应请专业检验部门进行化验和测定,并做出记录。 7、入库信息处理 经验收确认后的货物,应及时填写验收记录表,并将有关入库信息及时准确的录入入库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库存物的有关数据。货物信息处理的目的在于为后续作业提供管理和控制的依据。因此,入库信息的处理必须及时、准确、全面。货物的入库信息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包装单位、包装尺寸、包装容器及单位重量等:货物的原始条码、内部编码、进货入库单据号码;货物的储位指派;货物入库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质量状况、货物单价等;供货商信息,包括供货商名称、编号、合同号等;入库单据的生成与打印。 8、组织货物入库 入库前与入库时的要求:预冷。预冷是食品在长途运输或冷藏前预先 仓储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 总则 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减少制造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1根据本制度做好物料及产品的入库\出库工作,并使物料及产品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做好物料及产品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物资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及时编制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料和库存产成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3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滞物料及库存产品的处理工作。 1.4做好仓库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仓库物料及产成品的安全与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1.5公司各部门所申购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履行先检验后入库、再出库的规定,并做好料卡和样品卡。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检验及出、入库手续。时限半天。 二、运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储部门及仓储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物料抵库入仓前,仓管员要及时通知品管课品检员根据已核准的 “指令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依据指令单号和采购物料的性质对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色别)、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测试)。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依据“指令单”、“检验报告单”,填写“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严禁进仓。产成品入仓前必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品质并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数量入库(包括残次品)。 第二条 生产急需的物料,在来不及检验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必须得到有权放行的主管人员的批准。仓管员应在该批物料“入库单和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有权放行人员必须在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物料使用部门、品管课和采购课同时会签。但事后应对该批物料重新检验。填制检验报告。 第三条 大货材料在订单采购的情况下,严格按订单接受,订购单须注明客户、单号、数量、单价、色别、规格,并在订单上贴上色样。如未按上述规定填单或填单不清或单货不符,原则上仓管员可以不予办理收货入库手续,超出指令单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则上不收。 第四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课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单传真给供应商和上报财务部及采购部,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同仓库办理退货、打折和索赔手续。退货物料未出库前,仓管员应将其按区域单独标识存放。 第五条 生产单位因生产之需领补材料时,补料单位应填写“补料单”经主管审批,生产经理批准。没有批的仓管员拒绝补材料; 第六条 仓管员应严格按指令单发料,超出指令数的应开补料单。如查出有超出指令数无补料单的,仓管员应对超出额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控制车间乱领料现象,只有车间的领料员才能领料,领料前应按指领单的内容填写“领料单”,“指令单”内的由车间主管批准领料、超消耗的,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在领料前必须把前单剩余材料退回,方可发下个单的物料;凡是补料领料都必须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原因。没有落实的仓管员不能发料。 第八条 机电配件、修理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领用需以旧换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机械/机电配件、修理备件、易耗品的领换用需经领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领用由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仓管员才可发货。领用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九条 对于生产/使用单位退库的物料,仓管员要依据退库部门领导签署的退料原因,分别对物料进行处理,如确系供应商材质有问题的,仓管员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办理退、换料手续。若是计算失误而造成材料多购的,由材料核算员负责。 第十条 物料或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入库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单号和客户名,同时,做好入库台帐,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不得遗漏。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或发货清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部门或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如指令单、领料单、发货清单等)。发现计算数据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重开再发货。 第二条 发放物料时要坚持“按指令单的要求、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则,坚持“单货不符、无批准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料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填写领料单或发货清单,领、发人员应当面点清,并相互签字。 第四条 仓管员每日应集中精力统计、编制当日进出库、欠料动态报表,上交生产部;每月30日前应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准确盘点,并将表上报财务部; 每日21:00点停止一切发料。以免出现差错。集中精力整理当天的库容和进出帐务。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 第五条 产成品出货,要认真核对发货指令,组织、调度、指挥装卸人员装柜,不合格品坚决不允许出货。 第六条 装柜时要认真核对数量、产品名称、单号等。不准错发。 第四章 物料储存保管规定 第一条 物料或产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二条 周转量大和比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标识存放;周转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质上架标识存放。 第四条 物料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作业方便、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规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灯距。 (二)按物料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 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五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采购入库日期和检验状态等,特别要注意挂好生产单号标识。 第六条 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七条 仓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帐,(一本按定单的流水帐,一本分类总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仓库台帐,月终进行帐实盘点,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帐。结出盈亏。 第八条 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制库存月报表。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第九条 物资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资报废的控制 第十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检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账帐、帐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条按照“5S”的要求做好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 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十三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对易燃品、危险品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章 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一条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条 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条 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料完整无损。 第四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料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五条 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做到四“检查”: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夫。 (二)下班必须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席、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经理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十一)严禁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和故意刁难供应商。 (十二)严禁接受供应商提供的礼品、钱物或好处费。 第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或帐实不符,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九条仓管员对待供应商要热情,做到有问必答。服务周到。详细解释,笑脸相迎。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仓库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主管部负责制订、解释、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本制度报生产部、财务部共同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储管理制度 篇4一、仓储组织架构 仓储物流管理是存货控制管理和负责末端配送业务的职能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跟进末端用户的需求,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类货物。同时负责存货的管理和安全,以加速存货的周转,节约资金,降低存储费用,避免存货损失,保障存货的安全和完整。为了完成上述任务,仓库需配备必要的人员。 1、根据仓库规模设立:仓库主管、仓库组长、仓库管理员、仓库信息专员、配送员、巡店员。 2、仓储人员必须职能明确,明确规定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做到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调,实行岗位责任制。 3、严格规定纪律,建立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 4、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做好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 二、仓库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一)仓库主管岗位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内存货的收、发、存管理,并对仓储运营处负责,报告工作,其岗位责任如下: 1、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原材料的收发,存储和安全工作,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各种货物。 2、正确组织、安排、规定各类货物的仓位(存放场地),其中包括收货区、发货区、中转区、工作区场地的划分管理。 3、规定各类仓储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范围和任务,使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互相配合。 4、负责制定与实施存货储存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存货收、发、存的操作方法与规范,严格执行仓储人员的纪律,实行人员轮调,实施纪律控制。 5、库的通风负责完善仓、防火、防洪、防腐、防盗窃,监控的安全措施和存货准备的配合工作,指定专人管理。 6、负责与销售、采购、财务部门的联系,随时报告存货的收、发、存情况,其中包括超储积压、脱供、存期过长和质量变化的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7、组织专人负责保管存货,随时清点、核对和检查存货数量与质量状况,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8、负责检查存货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仓库人员职守情况,防止仓储人员怠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章造成责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仓储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的及时进行处理。 (二)仓库组长岗位 两人以上管理仓库应设组长,负责仓库主管所授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他保管人员的岗位责任进行监督,并负责向仓库主管汇报工作。 (三)仓库管理员岗位 1、在仓库主管(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分配的任务,对各自负责的仓库物资进行管理,并对仓库主管负责报告工作。 2、对分管的存货做到堆装整齐,便于清点、发货,并随时清点存量,检查质量状况,出现超储、积压、脱供、变质、残损、保质期将到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组长)人员处理。 3、严格按仓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章进行物资的收、存、发货工作,配合财务人员的查登账务。 4、随时检查存货的堆装和安全设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看守仓库,保证仓库安全,防止发生存货被盗被窃和破坏仓库安全设施以及纵火犯罪行为。 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非仓库人员和外来人员入库。 (四)仓库信息专员岗位 1、负责ERP(进销存)数据的输入及输出,并及时上报。 2、对仓库的进出仓活动情况的终端跟踪。 3、管理仓库的所有文书和档案。 4、监督货品到仓,出货,及退货情况。 5、接听、转接电话并及时登记。 (五)配送员岗位 1、协助装卸人员将待配送货物装载至货车上; 2、检查所配送货物的数量、包装情况,办理相关配送手续; 3、核对出库货物明细与货运单是否一致,做好出库复核工作; 4、根据客户要求和公司安排,合理安排配送路线和顺序,确保配送工作按时完成; 5、在货物运输途中,根据货物特性对其进行保管,保证货物安全到到客户方; 6、按照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卸车,进行货物验收,办理交付手续; 7、将客户及时签单,并将签收依据带回。 (六)巡店员 1、销售目标销售管理检查:销售进度的检查;与店长沟通销售目标进度和商品方面的存在与改善的重点问题。 2、负责片区业务和加盟商管理。 3、熟悉所在商品部门的商品名称、产地、厂家、规格、用途、性能、保质期限。 4、掌握商品标价的知识,正确标好价格,按照陈列标准进行陈列。 5、商品运作检查:对库存量大的前十名进行检查;对滞销的后十名进行检查;商品的质量问题顾客投诉等问题的跟进检查。 6、搞好货架与责任区的卫生,保证清洁。 7、对顾客挑选后、货架剩余商品进行清理并作好商品的补充工作。 8、与配送中心,门店关系的及时沟通与协调。 三、仓储管理制度 (一)仓库库存管理原则 1、库存合理原则 仓库的库存应根据销售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超压,脱销脱供等情况的发生,对库存实行控制管理,适时调查库存结构和数量。 2、凭证收货、发货原则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制度规定专人负责,按凭证办理收发业务,做到无合理性凭证不收发物资。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查。 3、货物进出原则 坚持无进无出、先进先出原则,批次清晰,确保各类物资不积压、不损坏。 (二)、仓库管理的有关规定 1、各类物资的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当月当日物资采购计划、送货通知单对交库的各类物资进行验收,凡与计划品种、数量不相符的,必须向有关人员问明情况方可验收。 (2)仓库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根据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开据的验货检验单予以验收,否则严禁入库。当实交数超出合格证上的数量时,应要求供方补开多出部分的合格证,才能予以验收入库。 (3)各类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看包装是否完好,标记是否清楚,入库品种、数量、型号是否与送货单相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实核对。并同供方当面交接清楚。各种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入库前必须对入库物资、逐项清点、核对。 2、库存物资保管规定: (1)入库后各物资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做到有物必有、类、有类必有区; (2)仓库保管员应经常对自己所分管的物资进行数量上的核准,做到每月小盘点,每季大盘点。 3、各类物资出库管理规定: (1)各类物资出库时必须凭发货清单从仓库中领出,仓库保管人员要同领用单位人员一起当面点清数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禁超数量发货。 (2)出库物资必须有合格证,否则不准出库。一次领不完一批的,可根据用户需要随时另开合格证,原合格证不出库。 4、登账管理规定: 对出入库的各类物资做到及时逐笔登账、销账,日清月结,字迹清楚不涂改,如有写错可用红线更正法进行纠正。 5、退库管理规定: 凡从仓库中领出的物资原则上不得退货,若需要退库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查明原因后方可退库,退库前要有质检人员的验证证明,仓库做好数量的清点工作。 6、仓库积压、变质、报废物品的处理规定: 为使仓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储存备用状态,原则上每年12月份对公司各类仓库清理一遍,由仓库提出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物资的处理建议。 四、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一)建立仓储管理报告制度 1、根据仓库情况及物资种类做出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月报。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2、存货损耗和短缺损失报告。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3、仓储人员重大责任事故报告。 4、存货安全状况报告。 仓储管理制度 篇5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仓储管理制度 篇6一、总则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货物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简称仓库)。 二、货物进出仓库制度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办公室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库管员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库管员把单据交给文员及时入库。由系 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予库管员核对并签字确认。做到帐、货相符。 3、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员承担。 (二)货物出库 1、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2、库管员在确认出库货物的型号、数量无误后,按出库单所列型号进行配货作业;配货作业完成后,同时对货物及单据进行再次检验核查;物料装运前,库管员应妥善处理装箱、包装等整装工作,并将货物集中至出货区。 3、货物出库时,库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4、若库管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物与单据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库管员承担。 5、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须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盘点表”交与库管员,并配合库管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情况后,发邮件通知办公室。 2、库管员:每月月底前2天进行盘库,库管员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按照文员提供的“库存盘点表”进行库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须在“库存盘点表”上签字认可,并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货物保管制度 1、货物入库验收后,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包装外表要保持清洁,合理安排货位; 2、货物堆码做到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节约仓容”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空间,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有办公室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办公室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四、人员管理制度 1、仓库人员要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洁卫生,定期实施安全检查,每天下班前在关闭各种电器电源后,必须关闭电源的总闸和门窗,以确保安全。 2、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不得在仓库内会客;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 篇71、目的 为了规范收货流程操作,保证入库数量与采购数量的准确性,明确各部门验收流程中的职责范围,特拟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所有钢材的验收相关事项。 3、具体内容 3.1 采购员将采购计划单复印一份给仓储部,以便仓储部做好货场规划、来货接收等准备工作; 3.2 柳钢驻厂采购员在开单装货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装了几车货以及装车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以便仓储部做好安排卸货、验收入库等工作; 3.3 货车到货场后,仓管员向货车司机索要送货单和钢材的质保书等资料。如运输司机无法提供送货单据,仓储部有权拒绝收货。 3.4 仓管员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核对,再与采购员提供的到货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马上上报部门主管或和相关人员联系进一步确认核对。 3.5 发货员也依据随车带来的货单,对车号、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进行复核。经过复核确认无误后,则可安排卸货。 3.6 不同的材质、不同的规格应区分放置,禁止混放。 3.7 来货是螺纹钢9米的或者是其他钢材在车上无法清点数量的,则可先安排卸货后再进行清点数量。 3.8 卸货完成后,仓管员和发货员在来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3.9 货物到场后,仓储部也应第一时间告知营销部到货情况,包括到货规格、材质、数量等信息。 3.10 营销部接到仓储部的到货信息后,若有安排整车出货的,可第一时间通知仓储部,哪车要整车出货不用卸,并开出销售意向单给仓储部,仓储部接到销售意向单后依据出货流程办理出货手续。 3.11 收完货后,仓管员应及时的填写相关入库手续,并做好台账、系统账。 3.12 入库各种单据资料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起施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仓储部。 仓储管理制度 篇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仓储物资的规范有效管理,提高仓储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供应系统所属仓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流程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应在接到请购单位请购计划的当日完成审核提交工作,并根据采购计划,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文件夹跟催临近采购到货期限而未到的物资,及时提醒各主办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大生产计划(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应通过请购单位和采购中心召开过计划讨论会后汇总提交。 第四条物资验收与抽检要求 (一)物资到货接收时,仓库保管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该批物资的出厂检验报告,且进口物资必须有中文标识,材料不全的物资保管员应拒收。 (二)仓库保管员按照送货清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及物资的感官质量进行验收,感官质量不合要求的物资应予以拒收。 (三)对属标准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应按1%—5%的比例抽检,如发现有单个标准件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则此批物资均按少出部分的百分比进行扣减。 (四)对非标准件物资要求全部称量,数量出现短缺的,应要求供应商按2—5倍给予折扣处理。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在物资验收无误后方可给供货方出具收货单或在客户送货单回执联签收确认。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在验收物资前要检查计量器具,保证其准确性。物资验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计量单位的规定,同一物资的计量单位必须统一,不得使用国家明令规定作废的计量单位(如斤、尺等)。 第七条感官质量不合要求、到货数量超计划10%以上的物资如需暂存,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审同意后方可,并注明暂存期限;对暂存物资,仓库保管员不可出具任何单据。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八条仓库保管应在当日内将需经品管部检验的到货物资送检并配合品管人员的抽检取样工作。 第九条缴库时,仓库保管员应对照缴库单核对如下内容:请购计划、收货记录、质检报告,核对无误后填写实收数量并对数量负全责。特殊情况参照如下要求: (一)对于需由对应部门验质的物资(工程、基建、汽配),缴库时应有该类物资的验质人员在缴库单的“验收人栏”签字后方可入账; (二)对于无需检验部门验收的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原请购单对到货物资的品牌、规格、材质或样品等要求后,由对应的业务员办理缴库; (三)对某些大型设备、机械的缴库,必须由使用部门按照合同签订的试用期限进行试用后,由试用部门或工程部出具《设备验收记录表》,并经采购员或相关验质人员三方到场后办理缴库; (四)对未经保管验收实物就直接被使用部门使用的物资,必须凭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的出库单缴库。 第三章物资出库流程 第十条物资出库必需凭合格生效的出库单方可办理,出库单签审应由使用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审。 第十一条所有领用出库的物资必须为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紧急放行范围内的物资,禁止发放处在待检、在检、不合格、过保质期状态下的物资。 第十二条对属让步接受或紧急放行的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必须在出库单备注栏上注明,以提醒领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关注质量情况。检验合格物资在出库单上必须标注该批物资的质检报告号。 第十三条物资的调拨出库,参见《物资调拨制度》中相关出库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所有物资出库都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对未遵循此原则而导致库存物资超期造成变质的,应对保管人员全额索赔。 第十五条新品商标、包材、辅料、季节性促销用品等物资,请购单位须一次性全部出库。销售物资出库时应凭销售专用单、财务收据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审后方可发货。 第十六条对大型设备、机械类等贵重物资的出库,如有质保书、说明书等,还须在出库单备注栏注明“质保书、说明书等随物件一并出库”字样。 第十七条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出库时,应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及危险品出库管理规定》,必须有完整的《有毒化合物领用发放记录》。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四章物资保管要求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ISO9001程序管理库存物资,不同状态下(待检、在检、合格、不合格)的物资应在对应区域的库位存放并做好相应标识。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应做到三清(材质清、数量清、规格清)、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五防(防火、防窃、防尘、防鼠、防霉变)。 第二十条有毒有害化合物资的管理,如亚硝,氢氧化钠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专柜保存。 第二十一条鲜货、冰鲜产品及其它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必须在到货后及时通知请购单位领用,如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储存温度有要求的物资必须储存于相对应的空调库位,同时每天上下班时检查库温并做好记录。具体参照以下标准: (一)原料(肉类及副产)的贮存温度为—15℃,温度偏差为±2℃,湿度95%~100%; (二)鸡蛋、鸭蛋、皮蛋若储存不超过3天的可存放在阴凉通风的环境下,若较长时间储存(不超过14天)的必须存放在0℃~4℃冷库内; (三)常规辅料、干燥香辛料灯无特殊要求的物资在常温下存储即可,但必须保持仓库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磨碎的香辛料必须桶装且密封好;新鲜香辛料要保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条件下。 (四)包装袋、肠衣(包括塑料肠衣、PVDC肠衣、胶原肠衣、动物肠衣等)、包装膜、标贴存放温度不得超过25℃,且仓库必须保持干燥; 第二十三条所有袋装、箱装的物资在移动时,须保持完整,保证物资不受污染,所有散装物资必须全部密封保存。 第二十四条需周转性容器盛装的物品(如香油、酱油),每次灌装时要将桶内清洗干净;且保管应定期督促业务人员和供应商对盛装容器进行调换。 第五章仓库基础管理 第二十五条严禁任何人员携带有火种类物品和危险物品(如打火机、火柴、汽油、煤油等物品)。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客户进入仓库。 第二十七条仓储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仓库物资的品类、存量、日用量、生产供应商等信息,违反的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处理。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二十八条物资码放必须结合库位(指二楼以上)的承压标准,杜绝超标堆码,确保人身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常温库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库管人员下班前必须保证门窗关严锁好以保证物资安全。 第三十条仓库内的电动叉车必须由专人操作、保管、定期维护,严禁超载装卸。 第三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储现场定期进行清理打扫,做到走道通畅、地面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良好的仓贮环境。 第三十二条仓库管理员不得接收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馈赠或回扣,否则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理。 第三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可能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对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到上级主管领导处协调处理。 第六章账务、仓库信息管理 第三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月对所属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可结合财务抽盘一并进行),盘点结果应有书面记录。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损溢应及时上报采购中心,同时仓库保管员应对所管辖仓库储存(包括暂存)物资的数量、账务的准确性全权负责。 第三十五条仓库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所发生的出入库单据录入电脑台帐,并对所属仓库留存联分类整理归档,对出入库单会计联应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 第三十六条仓库管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部门、处室要求反馈的各类信息资料(包括紧急物资跟催、到货记录、积压物资处理、不合格物资反馈、周考核通报等)及时反馈。 第三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原则上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地点,确实需要离开,必须在留言板上留言说明去向、时间、电话号码,并保持信息畅通。 第三十八条仓库管理员应积极主动协助、督促公司或相关请购单位处理积压物资。 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采购管理 第七章仓储交接管理 第三十九条仓库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必须进行交接,交接期限为一周(七天) 第四十条仓库交接包括以下内容: (一)账务交接:包括库存、未缴库、不合格、暂存等物资的数字、台帐交接; (二)档案交接:包括出入库单、调拨单、让步接收、紧急放行、批文、报告等; (三)固定资产交接:包括所有登记在案的固定资产如办公桌椅、电器、计算工具等; (四)疑难问题交接:包括前期遗留问题和未处理完毕的问题交接; (五)其它事项交接:包括近期的计划及跟催事宜、岗位技能及合理科学的操作方法、人员的熟悉等; (六)交接方法: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交接,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处室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书面交接一式三份,由三方存档; (七)问题总结及责任分担: 1、新上岗人员必须在上岗一周内将前期所有问题总结,同时提出改进思路; 2、交接前原因出现的问题,如已交接,由交接方承担3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70%的责任;如未交接,但接收方在一周内提出的,交接方承担60%的责任,接收方承担40%的责任;如未交接且接收方一周内未发现,双方各承担50%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行业管理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采购中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采购中心。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仓储管理制度 篇91、目的 规范物资的入库、仓储、搬运、防护、出库作业。 2、职责 2、1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2生产管理部成品的仓储管理归属仓储管理。 3.工作过程和方法 3.1入库 3.1.1仓管员根据送货清单核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等,并检查物资是否变形、破损、污染等情况。检查核对无误后组织卸货,并填写《入库单》。 3.1.2若检查发现物资有问题,应立即通知送货人员或采购员到场验证,并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如实记录,要求送货人员或采购员签字确认,然后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3.1.3若物资受损情况可能会造成较严重后果时,采购员应立即向供应中心经理报告,落实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生产管理部甚至生产部负责人裁协调解决。 3.1.4生产部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生产车间应填写《入库单》交仓管员,由仓管员核对无疑后进行签收。 3.1.5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2仓储 4.2.1物资的标识:所有入库的物资均需标识清楚并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4.2.2储区的环境管制:为确保物料不变质,储存区要求通风,地面干净,料架清洁,垃圾及时清除。 4.2.3安全措施 ①公司应加强消防器材的保养、清洁及维护,消防设备区域不得堵塞。 ②物资堆放不得阻碍灭火器的使用或阻碍安全出入口、电器开关等,通道应保持畅通。 ③库房内严禁烟火,应保持整洁、干净、通风。 ④易燃物、易爆物储存时须单独隔离放置。 ⑤物资堆放高度应适当,确保安全,以免跌落伤人。 ⑥物资若无法储存于室内,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物资损坏。 ⑦物资的仓储条件和方法应符合规定要求,确保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 4.2.4仓储部应建立相应物资管理台帐,确保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标识规范牢固。 4.2.5在确保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仓储部应采取适当措施,提高现有空间物资存放率,生产部注意控制生产按公司要求保持库存量。 4.2.6仓管员应及时传递各种出入库单据,当发现存货不足时,应及时通知采采购部实施采购或生产部门。 4.2.7当物资长期积压、将超出保存期、变质、数量不足时,保管员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主管要例出所属品种、规格、数量表格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4.3搬运和防护 4..3.1生产部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等方面的作业指导书。 4.3.2生产部门与仓储部负责各自物资的搬运和防护工作;生产部门成品移交仓库后由仓储部负责搬运和防护工作。 4.3.3必须按规定的搬运方法进行搬运,确保搬运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人身安全。 4..3.4搬运过程中要保护好各种物资的标识,防止丢失、损坏、错漏。 4.、3.5当物资在搬运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3.6对搬运工具要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并确保搬运安全。 4.4出库 4..4.1领货人员凭《领货单》到仓库领货。 4.4.2仓管员根据《领货单》核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组织发货。 4.4.3发货时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如遇非整包装的领货,应先将零星货物发掉,保持同一种货物在仓库最多只有一个尾数包装。 4.4.4当领用人发现领用的物资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可退回仓库。 4.4.5仓管员分析物资退回的原因,对确有质量问题需退回供应商的物资,仓管员应隔离放置,明显标识,不得再发货。 4.4.6在产品出库前,由仓管员核对《出库单》与发货产品名称、数量、标识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确认后在《出库单》上签字,产品交付后的状态由接收方负责。 4.4.7仓管员每月底报送《xx年xx月领用物资汇总表》给财务部和领用单位,作为各单位消耗核算用途。 4.5盘点 4.5.1生产部与仓储部每月组织对物资的盘点,填写《xx年xx月物资库存表》。当出现帐、物、卡不相符时,应及时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进行数据处理。 4.6对本程序涉及的有关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的各类手续证明、帐册及验证记录,生产部与仓储部应予以保存。 4.7生产部与仓储部仓储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管负责人反馈。 5、相关文件 5.1《进料检验管理程序》 5.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检验作业指导书》 6、使用记录 6.1《入库单》 6.2《领料单》 6.3《出库单》 6.4《xx年xx月货物库存表》 6.5《xx年xx月领用货物汇总表》 仓储管理制度 篇10为加强本单位配件仓储的统一管理,确保机动车配件的入库、出库、堆码、保养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素质 仓储管理应由仓管人员专门负责。仓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配件专业知识和销售业务技能,能够根据机动车配件的特点合理安排入库、出库、堆码等工作,并熟知机动车配件的存储条件和养护方法。 二、配件进仓管理 1.仓管人员根据《供货清单》(入库单)及时登录电脑账,并复核确认。 2.仓管人员根据《入库单》,区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并做好价格明示工作。 3.编制配件摆放的仓位码,合理划分配件摆放区域,做到配件对号入座及时入账。 3.配件上架时应注意核对仓位上的配件号或替代号与实物的配件号或替代号是否一致,并按照规定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4.堆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配件发货管理 1.仓管人员依据出库凭证发货,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等相应凭证后,当场交验签字确认。 2.发货时出现出库凭证与实际所发配件不符时,或者出现《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存在缺落、污损等情况,应及时核实改正。 3.发货时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区分报管。 4.货物出库要确定复核负责制,一人发货,必需指定另一人负责复核确认签名方可出库。 5.货物出库确认后要及时登记出库账目。 四、配件存储管理 1.根据配件检验状态的属性分区分架或分库存放,定期检查《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做好《配件经销质保凭证》保管工作。 2.物资摆放整齐,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资应注意堆叠高度、形状、稳固等,并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于《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污损、缺失的配件及时进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更换、补贴。 3.在配件搬运、移动与防护中,要轻拿轻放,正确使用搬运工具。 4.针对配件、附件及辅料的不同属性,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护(如:防潮、防擦、防重压、通风)。仓管人员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辅料发生锈蚀、损坏或变质,查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完整状况,抽查记录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5.定期开展配件盘点工作,每月盘点一次,做好《配件库存报告》。 6.仓库要保持卫生、整洁,仓管人员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保管由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 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申领、使用 1.申领: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上报配件基本信息,领取相应《配件经销质保凭证》。根据仓位号规范放在相应的仓位,并妥善保管备用的《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2.使用:按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将《配件经销质保凭证》粘贴在相应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损、脱落工作。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配件经销质保凭证》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粘贴。 仓储管理制度 篇11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发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仓库应依成品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4、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四条成品堆放 配货中心应会同商品部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0"。 2、库位流水编号。 3、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4、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库管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库位管理 (一)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收货管理 第七条成品缴库方式 (一)入库部门开立"入库单",使用方法及流程前面已经讲述过。 第八条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入库产品款号、品名、规格、产品数量、包装或唛头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入库部门更正。 发货管理 第九条发货注意事项 (一)配货中心接到"订货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 (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 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发运。 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发运。 (三)配货中心接获"订(货)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发运。 (四)订制品(计划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入库或"订货单"注明"不得提前发运"的,配货中心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配货中心主管先予发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五)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成品不得发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发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六)订制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发运,等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发运。紧急时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配货中心主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 (七)"成品发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发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发运情况,若已发运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 第十条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一)配货中心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二)配货中心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发运的"成品发运单",并通知公司总务科调派车辆。 (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发运前,配货中心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第十一条客户自运 (一)客户要求自运时,配货中心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 退货品管理 第十二条运输的联络 配货中心接到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应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让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十三条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公司后,配货中心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依据前面介绍的退货单使用流程办理退货。 (二)配货中心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退货的更正 (一)若退回成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配货中心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报交业务部门。 (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配货中心办理销案。 第十五条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配货中心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配货中心查明原因,再送销售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配货中心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一联配货中心自存、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配货中心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二)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配货中心应随时注意。 (三)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四)配货中心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之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未经配货中心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 (六)配货中心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十八条库房抽查考核制度 (一)为了了解仓库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进展,公司将不定期的对仓库的生产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抽查内容包括仓库的货品陈列、人员考勤、场地卫生等; (三)抽查人员的安排由公司指定或派遣; (四)抽查时间将不提前通知,每月抽查次数为2—3次。 附则 第十九条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仓储管理制度 篇121.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仓储管理制度 篇13一、库区的规划和划分。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库区分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库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分区按垛存放,成品库根据产品的品种和生产车间分库分区存放。 二、物资的出库和入库。 1、入库: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按照指定的仓位,在“复检员”的现场检验下卸车入仓,净重数量即为入库数量,并分仓记账贮存。 (2)原料:原料到厂后先有化验室取样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安排库位和垛位,并组织卸车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随时进行感官检验,根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入账。 (3)成品:成品保管员根据经品管员检验后的成品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每班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入账。 2、出库: (1)玉米:生产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实际领用量开具《出库单》,做为玉米出库记账的依据。 (2)原料:生产车间根据当班生产计划计算出各种原料的理论使用量,并据此到仓库领取原料。生产结束后,原料保管员根据实际领用量开具《领料单》作为原料出库记账的依据,同时及时填写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成品销售单》按照品种组织装车出库,每日成品保管员对当日的《成品销售单》和《成品销售记录》汇总核对后分品种登记、上账,《成品销售单》为成品出库的唯一依据。 三、物资的码放和标识。 1、码放:原料和成品的`码放均使用托盘,根据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种分区按垛码放,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库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码垛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三盘,同一品种原料或成品单盘码放包数一经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2、标识: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悬挂垛位标示卡,标明名称、等级、供应商、出入库的时间和数量、包数、质量制定、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信息。 四、库存量控制和盘点 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尽可能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仓储部根据采购部制定的《原来最低库存量表》,当某一原料达到最低库存量时督促采购部及时采购。同时采购部应根据《库存原料日报表》及时组织采购。 库存物资要建立台账,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记账,月底会同财务人员进行月终总盘点,做到账务清楚、帐物相符。 五、库存原料的巡检监控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对库存原料质量进行巡检监控、并及时填写《库存原料检查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化验室应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对库存原料进行抽样化验监控。 六、仓库的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仓库门窗要完好,库顶不漏雨,墙皮不脱落,地面应硬化无破损,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2、库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盗。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位放置、明确标示,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七、保管员换任 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保管员对经管的账目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责任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换手续。 仓储管理制度 篇14一、入库 所有产品要符合入库标准,按单收货,做好标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入库,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货物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的;没有包装或批量包装破损的;码放混乱清点困难的;无入库单的;不符合成品库属性不相干的货物。 二、出库(发货) 先进先出为基本原则,严格照单发货。保管员核实数量后装货,装车后再次复核(含装卸人员),确保出厂数量的绝对准确。如因此环节赢亏库,多发部分货物由相关责任人按市场价全价赔偿。责任分摊:保管员70%,装卸人员20%,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少发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担补发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三、日常管理 1.切实做好仓库的“三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虫。因货物丢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以货款全价或一定额度处罚。 2.库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工程明火作业须有人看管。 3.非业务相关人员严禁出入和逗留本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4.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产品要分类、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货品。 仓储管理制度 篇15一、物品入库 1.一切采购物品,均须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签字后在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得领用;紧急情况报值班经理同意后方可领用。 2.保管员应根据入库单和采购计划认真核对入库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情况,设备、仪器还需查对技术资料及图纸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然后方可在入库单上签字,经保管员签字入库的物品,其责任由保管员负责。 3.未经保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的物品发票,财务不予报销。 4.已办理入库的物品,保管员应及时记帐,将标识悬挂在醒目处并做好保管工作。 5.仓库物品的标识内容有: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供应商等。 二、物品领用 1.日常维修用料凭维修通知单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班组长或主管签字领用。 2.大、中修工程用料,凭单项工程用料计划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经班组长、主任签字领用。保管员应在出库单上注明领用数量,以便核算。 3.设备、仪器凭批准的计划由班组长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任签字领用,领用人需在设备登记卡上签字。 4.抢修等急需物品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抢修负责人签字领用。紧急情况下,抢修人员可留条领用,事后按上述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发现虚报冒领追究领用人责任。 三、工具的.领用 1.个人必须配备的常用小工具由使用人按规定品种数量填写领料单,经主任签字领用,并需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签字。 2.班组公共常用工具由班组长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任签字领用,并需在班组工具卡上登记签字。 3.其他工具由库房统一保管,凭工具借用卡借用,用毕及时归还。 4.工具丢失或损坏,按使用的实际情况报失、报废或赔偿手续,未办清手续者不得补发。 四、劳保、办公用品的领用 1.个人劳保用品按规定品种、数量及使用年限,由行政部统一填写领料单,经分公司行政主任审核签字后发放。 2.班组公共劳保用品由班组长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任签字领用并需在部门公共老保用品登记本上备案。 3.办公用品、用具由部门领导签批并指定专人到行政部签字后领用。 五、材料退库 退库物品应由退库人用红笔填写'材料领用单',经保管员验收签字,保管员应核减原领出数并予记帐。维修时回收的旧料,包括部件等原则上由部门周转库保管,并在维修中尽量予以修复和利用,大宗旧料交库房保管,另行列帐登记。 六、材料盘点 1.每月底各部门仓库保管员对仓库材料进行盘点统计,统计表月底随材料采购单交采购员。盘点统计时要求做到账物相符,并附有关材料使用情况的说明。 2.采购员不定期抽查部门材料使用情况,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分公司内部调拨使用。 3.采购员、质量主管根据各部门的盘点统计表,每月汇总分公司材料使用情况上报行政部。 七、质量监督 1.采购员对采购材料的质量负责,发现伪劣商品,由采购员负责退货处理。 2.工程部负责对采购材料质量进行抽查并作技术监定。对大宗或大批量物品的采购,工程部对物品的质量、价格、产地提供专业意见。 3.质量主管对采购材料的市场、价格、质量负监管责任。 八、其他 分承包单位施工、维修所需材料可在部门领取登记,报财务结算。 仓储管理制度 篇16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规范内容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仓储管理制度 篇17引言 化学品的全生命过程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到废弃,其中仓储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管理不善,会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就是由于氧化剂过硫酸铵与还原剂硫化碱混存,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加强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并无后制定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尽管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但如何将仓储管理各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并能安全操作,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应用技术。 一般要求 1.1储存场所的要求 对每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要求都很具体,一般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它地下建筑;建筑物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储存场所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就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防止可燃空气或有害空气的生成和积聚;通风的等级和类型取决于化学品的特性和储存及操作加工的方式;根据储存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1.2标志要求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1.3储存安排及储存量的限制 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排时,首先应考虑它们之间的禁配关系。对危险化学品,有一套专门的禁配体系,如:3类易燃液体、可燃液体或4.1类易燃固体与5.1类氧化剂互为禁忌物,有燃烧和爆炸危害;强酸与碱互为禁忌物,有反应危害。对互为禁忌物的化学品通常采用隔离层或隔开一段距离,或在不同的房间内存放。 另外,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等。 1.4储存场所信息管理 储存场所信息管理包括,场所内的化学品必须提供msds等信息,msds中应清楚的给出与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接触限值等信息,提供的msds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如gb16483-20xx《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作业场所的msds必须是最新的且时间是最近的。 同进,储存场所应建立储存化学品清单,清单中应包括如下内容: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职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次级危害和包装类别等;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un编号和存放数量等。 建立严格的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出入库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等。 1.5化学品的养护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6废弃物处理 禁止在化学危险吕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1.7人员培训 储存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一般工作程序 2.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认和指定特定角色的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环保处组织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员组成,小组成员应熟悉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普查、新进化学品上报、本部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组织工作。 2.2确定化学品储存区域 企业必须确定使用、操作处置、储存或运输化学品的内部工作区域。包括:企业内部的所有作业场所;仓库和其他储存场所,包括收取货物、原料和成品的储存场所,附属仓库的任何储存室及维护区都应被考虑到;公司内部的任何科研部门,如实验室或研发部门;清洗或化学品养护的所有储存区域。 2.3化学品普查 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并进地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化学品的危害程度;与化学品使用或储存有关的危害;需要的个体防护设备;接触或泄漏时采取的应急程序和设备;职工培训信息。 2.4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建立“软件管理与硬件控制”相结合的仓储管理系统,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识、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养护、废弃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建立的仓储管理系统,制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包括:确认应遵守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与标准;系统的维护使用;信息查询程序,如化学品检索、应急信息与个体防护设备选择、安全文档检索、储存记录查询;仓储化学品的日常管理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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