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
范文 |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精选15篇)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6.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熔剂稀释的涂料时,严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良好处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治疗。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防护眼镜。 10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6.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熔剂稀释的涂料时,严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良好处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治疗。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防护眼镜。 10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___年 ___月___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3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 甲方自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租赁乙方挖掘机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预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___ 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___ 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___ 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 330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 11 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 100 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4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地段内,有甲方管道及光缆,为确保光电缆安全,不造成损害,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1. 乙方在签订施工协议前,应提供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双方应共同勘察现场,明确施工范围及甲方既有设备的现状,经会商后,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前48小时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测通信管线径路。甲方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后,做相应的指导,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线或光电缆,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甲方既有光电缆的土层上,必须动土施工时,需在乙方光电缆切改完成后,方可施工。如暂时无法移设,采取防护方案时,必须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个区段内,距离通信光电缆左右各2米范围内,不得用机械施工。必须是甲方配合人员监护下,方可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避开甲方光电缆,不得占压光电缆径路。如威胁通信管线、光电缆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时,不得破坏甲方所属通信管线及附属设施。施工与通信管线交越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对通信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影响造成甲方设备切改、移设,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单位确定施工方案后,不得随意便更施工地点或扩大施工范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便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范围内,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线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结束前,必须在甲方监护人员配合下,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配合人员的指挥,甲方配合人员不到场,不得擅自施工。同时,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强化教育,杜绝野蛮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光电缆故障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抢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 1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协议,造成甲方光电缆中断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13. 本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因施工造成甲方光电缆损伤中断,执行该协议发生纠纷,交由铁路运输法院裁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动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淋设施安装合同》(以下简称“安装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规、违章、违约: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加装消防喷淋设施 2.2工程内容:消防管线施工、球罐喷淋设施安装、混凝土阀井制作。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对乙方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对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甲方不允许其进入施工场地。 3.1.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5有权对乙方从甲方租赁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6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8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1.9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2.1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 3.2.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3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4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传递。 3.2.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4乙方的义务 3.4.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4.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通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报告事故。 3.4.4应配备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及劳务分包施工企业,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不允许无资质及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乙方有义务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向甲方做出必要的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 在维护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维护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后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国家、省、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8 为加强乙方的安全环保管理,防止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保证人生安全。根据乙方此次施工费用在30万元以内,施工人员在20人以下的情况,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3000元。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维护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维护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维护合同保持一致。如果维护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维护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维护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12.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与维护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维护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合同专用章):安消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6本协议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合同同时生效,双方应恪守执行。如有违约,按本协议规定的职责各自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与权限: 1、甲方安全部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开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负责向乙方交待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等及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甲方技术人员应督促乙方制订该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和安全部一起进行审查。 4、安全部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动态安全管理,发现有违章作业行为的,按甲方经济责任制进行同等考核。 5、如乙方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苗子不断,给予制止纠正,直到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6、凡涉及运行设备或生产区域内的作业,负责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办理工作票手续。 7、当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伤害时,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与权限: 1、签订合同时应制订本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技术部门和安全部审查认可后落实执行。 2、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该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甲方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包括禁火区域内办理动火工作票)。 3、对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应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4、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5、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中途增补或更换施工人员应报告安全部并进行安全教育。 6、工程负责人是该工程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并明确一名现场施工安全员,负责对现场的人身、设备安全进行监督。工程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当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部。 7、对于发电厂的热控、电气、汽机本体、等生产设备以及技术监督、高压试验等工作,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包,不得转包。同时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并且有效。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员及其它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其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由于甲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影响乙方人员的安全施工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见。 10、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三、 其它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双方需要协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安全部(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7发包方(章)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 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 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 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 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 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8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细则的要求,遵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星光联盟--LED照明灯饰展览中心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价: 二、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随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从高空乱丢杂物; 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各工种之间发生冲突,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方汇报; 进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 质量: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质保书及检测报告,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报甲方才可进行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图纸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经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并认定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须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予以 元/次的经济赔偿,同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应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对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延误经济赔偿。 五、 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协议工期内提供外墙脚手架及临时水源、临时电源及临时垂直运输,逾期不予提供,根据实际情况,若甲方有条件提供,则按 元天提取配合费用。 甲方有协助监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通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乙方义务 乙方须办理报建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及监理方交纳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政府部门备案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公司税务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管理架构人员名单、相关保险复印件(交纳的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3%的管理费和预交一定数额水电费,电费按电表实际收取,水费按定额收取。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签订《进场施工协议》和缴纳 万元¥ 元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事故、火灾事故、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事件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同时签订有效的上岗安全合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必须达100%方能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查处一人次处罚项目负责任人1000元。 乙方于施工过程中应将自己的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内堆放,然后统一由甲方运离现场工地,做到活完脚下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打凿等原建筑物(图纸规定位置除外)时, 必须经监理方签证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质量、安全及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的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方同意,否则负全部责任;搭设、拆除和改造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监理方和甲方报告。 乙方未经甲方或监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墙脚手架的连墙件,违者罚款3000元/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的,需经甲方、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同时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原位。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现场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多,乙方或多方应相互配合及服从甲方或监理方指挥,避免发生(特别是塔吊吊运作业、吊装作业)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对乙方人员违章乱纪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乙方应认真做好专业工程安全生产自查、互查并做好各项资料、台帐及时提交甲方建档,安全检查合格率必须达90%以上。 乙方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并负责日常现场安全检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处理事故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的罚款,并给予以下处罚: 发生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承担一切伤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发生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以上处罚直接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甲方或监理方督导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对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方开具的安全、质量、工期、违纪等方面的罚款通知单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乙方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确保甲方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 六、 项目部基本规章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违规人员将参照下例条款执行: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带(处罚:200元/次); 进入外墙施工及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每人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未经允许随意拆除外架架体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处罚:1000元~20__元); 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用电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没收(处罚:200元/次); 酒后上岗每人处以300元/次的罚款; 随地大小便(处罚:200元/次); 高空落物、抛掷材料(处罚:500元~20__元/次); 发生打架、斗欧、伤人、赌博事件影响到施工时(20__元~5000元/次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台上超荷载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发现盗窃施工现场一切财物者,一经证实处以被盗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场清”(处罚200元/次); 现场使用氧气、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气(割)焊、电焊无防火隔离措施,无灭火器材(处罚200元/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监理方管理的现场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须重新调换新的现场负责人,且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要懂技术、懂施工、并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上诉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理方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监理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9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三技校区家属院全体住户电表更换施工工程交由乙方工程队具体施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约。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各地政府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的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个人的安全措施、操作等加强教育管理。 2、采取一切安全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违规行为,同时确保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订。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0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装修施工 施工地点:。 为加强装修施工场地的消防 安全管理,预防消防事故,保证装修施工场地相关人身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签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关规定;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本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原设计部门和甲方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须到甲方安全保卫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只能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当行灯使用; 12、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4、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5、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应做好消防预案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 1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接受甲方和本地区治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政府消防机关查处; 17、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中的各项要求; 18、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19、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备料,禁止交叉作业; 20、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在施工后自行承担费用恢复原状; 2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3、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4、以上仅对乙方的各项义务进行列举,未能详尽列明乙方的所有义务。乙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慎注意义务,确保施工单位严格依照有关规程施工,预防消防事故发生。 25、乙方违反上述义务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防火安全负责人(签字):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20__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_________________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2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检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a.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b.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甲方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鸡西市热力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鸡西市热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开工前没有提供开工报告的。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安全质量处负责人(电话): 工程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全质量处(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20__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单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处电源。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 2、 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 3、 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 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 2、 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3、 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 4、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号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 乙方应确保电器安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 7、 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 8、 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 9、 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 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北京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 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 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 4、 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4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公司的现场及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乙方)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机械工件喷漆作业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制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 甲方给乙方提供喷漆场地、电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腻子等喷漆所需材料);以及喷漆劳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员随甲方员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备;喷漆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承包费。 二、 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检查时提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如出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甲方派予的喷漆工作。 (1) 乙方人员在甲方喷漆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护甲方设施,团结工友;节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费及丢失,及时清理现场,爱护环境不得超标排放。 (2) 乙方负责乙方喷漆人员的管理、安技和劳保措施落实及安全培训,确保乙方人员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病,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负责。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明确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加强施工地点的文明卫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无甲方责任的工伤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自理。 (4) 乙方人员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人为或失误造成损坏应予赔偿甲方损失。 三、 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依《民法典》处理。 签字 发包方: 责任人______ 承包方: 责任人______ 年 月 日 项目部油漆班组安全施工协议 篇15安全施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第二条 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第三条 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第四条 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第五条 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 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二章 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第一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第三条 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第四条 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第五条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第六条 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 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第八条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第三条 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第四条 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第六条 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第一条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第二条 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 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第四条 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条 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 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安全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条 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第二条 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条 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第六章 安全十大禁令第一条 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二条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条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第四条 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第五条 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第六条 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第七条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第八条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第九条 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第十条 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 劳动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御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第三条 机械设备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基槽边防护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第五条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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