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
范文 |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通用3篇)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1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传真: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工作人员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员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紧急事宜,董事长、总经理直接与乙方联系; 1.2乙方接受聘请,指派律师等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1.3甲、乙双方有权调整本方之工作人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调整顾问律师需甲方认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律师。乙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内其他律师共同成立法律顾问小组提供服务。 2.2乙方律师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两次,以保证顺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其他时间则根据工作情况,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安排。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4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除房地产项目之售楼、按揭法律服务及诉讼与仲裁必须另行委托并收费外,甲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属于乙方工作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谨慎、努力、及时地完成如下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日常法律事务 1.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对外签发律师函; 1.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1.3对甲方的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核,辅助甲方与交易对象进行谈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辅助甲方草拟、审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书; 1.5处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争议; 1.6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企业的劳动合同。 1.7协助甲方组建并帮助管理其法律事务机构,并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1.8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2、房地产项目之工作内容 2.1在项目开发建设中 2.1.1协助解决房屋拆迁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2.1.2拟定、审查施工合同,协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1.3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1.4协助甲方解决其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2在物业销售(预售)中 2.2.1制作销售(预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购房契约之各种附件及补充协议,认购协议书、购房须知、个人住房贷款须知、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公约及承诺书、法律意见书; 2.2.2解释销售(预售)契约及相关事宜; 2.2.3协助督促购房者还款,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 2.3在物业交付中 2.3.1审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书》; 2.3.3向购房者提供法律解释,如果购房者拒绝接受房屋,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购房人协商解决; 2.3.4制作《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2.3.5协助甲方进行面积测绘; 2.3.6督促业主支付甲方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必要时制作发送律师函,代表甲方与借款人协商解决。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甲方应优先推荐乙方为甲方在建项目售楼律师和按揭律师;甲方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诉讼(含一审、二审)或者仲裁及甲方有关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负责法律事务中,甲方优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师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相关律师。同时,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应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 5、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以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五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应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7、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8、本协议因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律师应尽最大的善意处理尚未完毕的法律事务,并与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务交接等相关事项。甲方提出须由乙方律师继续完成的事项,乙方律师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时止。双方就非诉讼或诉讼事项另行订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师应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委托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1、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XX万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计人民币XX元,余额人民币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诉讼与仲裁之收费 甲方在经营、开发、建设、销售房屋及其他事宜发生的诉讼(一审、二审为不同的诉讼阶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项律师费乙方应优惠收取,双方约定: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X%收取,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异地办案或者需要办理公证、鉴定等事项的,其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五条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甲方可以书面请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可据实不付顾问费或代理费,或据实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者部分顾问费或代理费。 2、对于甲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乙方履行的约定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严重不当,或者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数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计算。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顾问费或代理费,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偿相关费用。 4、若甲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违法行为且经过乙方律师提出意见后仍然不改正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未约定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项繁多且时间较长,对于出现本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社会惯例协调处理。 第八条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2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大连百居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标的 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出租及承租位于大连市 区路(街)号(楼)单元 层 号,权属为 ,证号: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设备(见交接单)。该房屋由乙方人使用,租赁用途为 。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2、甲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若乙方欲继续承租该房屋,须在租届满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租事宜。 三、租金及费用 1.该房屋为月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元)。 2.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 等费由甲方承担,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本合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与乙方使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开具租赁等相关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金结算时间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为 □季付□半年付□年付,以现金方式支付。 年月日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共计元, 双方协商后期租金乙方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进行支付。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甲方承担责任 1. 租赁期间内,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2. 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并保证共有人同意出租该房屋。同时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该房屋不存在转让、查封等权利限制和相关债务,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将房屋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4.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采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的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相关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 个月租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乙方承担责任 1. 在租赁期间,如出现需由甲方负责维修的情况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通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无法维修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本合同由双方协议解除、租期届满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租期届满之日迁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及甲方所属内部设施、设备及乙方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如有)完好无损的返还给甲方,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或按价赔偿。 3. 乙方使用该房屋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如将该房屋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而擅自转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5. 租赁期间,乙方欠缴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中的各项费用达二个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处理。 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应付款的千分之一。乙方无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超过七日或逾期迁出该房屋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租房押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资料、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该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他处所并书面通知乙方。 7.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 个月租金,如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免责。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 2.该房屋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3.因国家政策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拆迁或改造。 八、居间方报酬与责任。 基于居间方已提供居间服务,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 元),此项费用只是作为甲、乙双方通过居间方出租与承租该房屋的居间服务费用。居间方在促成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终止对甲、乙双方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除居间方有过错外),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居间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居间方只负责提供原始合同文本证明及双方其它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必须经权利方书面同意)。 九、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签署前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如有和本合同不相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居间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十、居间方提醒 1.甲乙双方向居间方交付的款项,居间方均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请向收取人索取; 2.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已充分知晓并认可。 3.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甲乙双方应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治安责任登记。 5.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纳税费。 6.每次缴租日之前,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各项使用费用的阶段费用进行核对,以免造成长时间欠缴。 7.甲乙双方就有关本次租赁的相关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已互验并认可。 8.甲乙双方在签约时已见过对方本人或有授权书的代理人并认可对方的签约权利。 甲、乙双方对上述提醒事项已完全知晓,并确认签字(甲方: 乙方: )。 十一、由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出租方: 居间方:大连百居易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承租方: 代理人: 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协议 篇3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2、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午休时间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门组长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办公室备案。 2、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____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3、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四、人事异动 1、新员工入职的,公司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的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律约定____月,试用期间变现良好的,可提前破格转正。 2、员工要离职的,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应协助员工办好离职手续。 五、着装与礼仪 1、员工在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2、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3、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六、环境卫生 1、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2、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七、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1、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2、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4、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八、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在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九、XX公司业务机密制度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十、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 1、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2、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3、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级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级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 (4)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级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6)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 (7)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4、介绍信使用要求 (1)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2)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 5、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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