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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范文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通用15篇)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经营范围涵盖: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咨询与调查等,公司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企业资产管理和家族资产管理专项业务。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律师团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基金管理等金融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后补救追偿等法律服务,可以为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提供融投资架构方案设计及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为企业家朋友提供境内、外财富管理及传承的法律服务,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的优势互补、增强双方的服务能力,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合作事项

  1、乙方对甲方已经收购或者即将收购的债权进行宏观上的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协助甲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关当事人出具律师函。

  4、在甲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乙方协助甲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合同文本。

  5、乙方对甲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债权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资产清收的诉讼业务。

  7、其他非诉与诉讼业务。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2、甲方需认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合作,依委托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律师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接到甲方和对方当事人依法送达的通知后,按时参加有关活动,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详见第五条保密条款)。

  4、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守约方相关经济损失和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声明、公告等;

  3、协助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并协助处理清算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社保、债权债务等);

  4、接受委托,联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工作(如需要);

  5、接受委托,处理与甲方清算注销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该项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一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鉴于甲方现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意见;

  (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

  (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

  第二条:费用支付

  2.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

  2.2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

  2.3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第三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

  第六条: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4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5

  鉴于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__的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账款管理服务是指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并作为客户的代表,对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债务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说服和要求债务人将逾期账款直接支付给客户的整个过程。

  2、服务程序 客户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逾期账款管理时应填写“案件订单—委托书”并提供关于该逾期账款的必要资料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收到客户填写的“案件订单—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受理与否作出结论并同客户发出书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每月向客户提交一份正式进展报告,直至案件根据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关闭。

  3、转委托

  4、案件服务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__在每个案件上的案件服务期为6个月,但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贡意缩短或延长具体案件的案件服务期。

  5、排他性 案件理后和在服务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不得同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

  而且,在案件委托后,无论客户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处理对于债务人偿还宾欠款,客户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向__支付佣金。

  6、债务人付款计划的批准 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处理应以债务人全额给客户欠款为基本目标,对于债务人同意在3个月内全额给付欠款的付款计划,__有顷代表客户直接予以接受。

  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与前款目标相悖的任何付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部分偿还、退货或部分退货、以其他物品抵偿等,律师事务所应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

  客户应在收到这种付款计划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退还原有交易货物抵偿欠款,客户和__同意以货物原账面金额的60%作为回收货物的金额并以收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物品抵会欠款,__将对折抵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面告知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决。

  客户需要以约定的抵货价值作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双方对抵货的价值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7、服务收费 客户应按照本俣同附件元宝的收费标准向__支付案件调查咨询费,作为__调查债务人和进行收账过程的基本费用。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费用外,对于在案件服务期内债务人给付给客户的欠款 ,客户应在收到债务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内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向__支付佣金。

  __在受理客户委托后,在催收过程中发现,客户委托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标的金额中出现10%以上比例的账款存在下述情况:

  1未实际发生;

  2债务人已经支付;

  3客户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往来抵消和冲销账款。

  对于该部分款项经客户核对后,客户同意支付该部分账款金额的5%作为核实账款的服务佣金给__。

  若客户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__支付相当于应付佣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8、案件关闭 案件在下列情况下得以关闭:

  1、案件服务期届满;

  2、债务人支付 了全部债务;

  3、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前终止委托并取得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同意;

  4、律师事务所认为进一步催收不会产生实质效果决定提前关闭案件。

  9、尽职和免责条款 律师事务所应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账款。

  但尽管如此,客户同意,由于逾期账款本身性质及其他客驳原因,__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偿还室迩人远欠款的结果。

  客户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10、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俣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1、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之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项权利。

  本 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无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经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终止,但本合同终止时正在处理过程的案件履行应继续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客户: 

  地址:

  授权代表:

  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

  签约地点: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6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在购房时是否会遇到此类困扰:

  您缴纳定金后才被告知房屋不利因素、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学区房、交通位置与宣传广告、沙盘等不符)、开发商延期交房或延期办证、合同或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严重显失公平、收楼时房屋漏水渗水严重或房屋格局货不对板、中介提供居间服务有严重瑕疵、因跳单收到中介《律师函》等众多套路问题。

  我们购买一套房屋几乎耗尽家庭半辈的积蓄,房屋交易又涉及众多环节,稍有不慎可能遭受惨重损失。如购房时有律师“智囊团”护驾,我们相当于购买一份保险,开发商与中介的套路将会减少,损害自身权益的'纠纷亦会降低。

  “律师陪购”服务,指专业房产律师以其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我们在“期房、现房、存量房(二手房)”等交易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购房投资、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2)提供审查房屋交易文件及法律风险提示与法律风险规避建议服务。商品房与二手房交易中,律师协助审核房屋的权属、他项权利(包括日后的居住权)、共有权利及可能存在抵押等。律师会根据审查结果提示交易风险并给出规避建议。

  (3)提供亲临项目现场进行谈判或协商服务。在退房或退还定金(首付款)争议中,通过律师专业谈判或协商降低维权成本,以平和方式维护我们的权益。此外,因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等格式合同存在严重显失公平条款,律师会争取修改或补充有利于我们的条款。

  (4)提供发出《律师函》或《催告函》等方式督促(警告)开发商办证或退款等法律服务。如因开发商等原因造成我们不能在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期限内办证或退款,律师通过合法形式进行法律交涉。

  (5)提供监督合同履行及解决争议(包括指导客户保留与收集证据,形成诉讼证据链)服务。在购房合同履行出现障碍,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我们保留与收集证据以为诉讼或仲裁做准备。

  本团队提供如下A型、B型、C型三种服务方案以供各位客户选择:

  类型

  服务内容

  收费

  次数

  A型

  一、律师提供审核合同或提示风险及合法规的服务:

  (1)审查、修改房屋交易中的《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中介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书;

  (2)针对合同审核中出现法律问题(风险)提供一份书面《合同审核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法律依据、风险规避建议);

  (3)提供签约注意要点等事宜的法律咨询。

  A型3000元/宗)。

  (1)以审核合同为主;

  (2)提供一份书面《审核意见》;

  (3)客户可咨询到签订合同为止。

  B型

  二、律师提供审核合同与外出谈判&协商服务

  (1)审核《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中介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风险提示与分析规避建议);

  (2)协商(或代理)客户向房屋交易相对方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并指导保留证据。

  3在出现争议或纠纷时,代表(陪同)客户与对方进行(现场)谈判或协商,通过较低时间(金钱)成本等方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B型:7000元/宗)。

  (1)审核合同与谈判(协商)为主;

  (2)到现场谈判或协商两次为限,超过次数另行收费;

  (3)广州市外或标的超过300万,另行协商收费。

  C型

  三、提供对已出现较大争议案件的法律服务

  (1)该项服务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出现纠纷以及“投资型”客户而设置;

  (2)律师在提供“A型”与“B型”服务基础上,对可能存在较大交易风险在约定期限内提供律师服务包括指导收集证据、发出《律师函》、准备走诉讼程序救济);

  3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提供包括一审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C型:1.5万元/宗

  (1)以准备起诉或仲裁为主;

  (2)服务到一审(仲裁)结束为止;

  (3)广州市外或标的超过300万,另行协商收费。

  委托流程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7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8

  一、案情简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小区业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

  被告王某为我小区业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书》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请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违约形态,故被告请求适当减少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日违约金为标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的以及原告实际损失的数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说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的照片等。同时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的照片数张,该小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的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该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经充分协商,系双方当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经经过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合同还约定本物业管理协议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结合被告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被告的管理综合费用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缴纳。每次缴纳物业管理综合费日期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时约定了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审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主张其一直进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认可。

  二、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当属有效。原告受开发商的委托进行物业管理。被告虽未与原告订立书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后,也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追索物业费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持续主张权利,故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

  间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辩解,虽提供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363.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因该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业主又无法拒绝前期物业的物业服务,故无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如何,该小区业主都缺乏一个能够代表他们的意思表示机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书面《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延续,因此本案中虽然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在审查法律关系时,应当注意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另外,本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为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如何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原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在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应当发生中断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业公告栏中催缴物业费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等证据材料证明其积极主张权利。

  同时被告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只是一个指导性规定。其中适用诉讼时效不宜过苛,也绝不可扩大解释为:当原告不能证明其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

  情形时,可以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两年之规定。这也是法院最终以采信被告的答辩意见的原因。

  因此,在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只是在主张权利连续性上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过苛,并不是在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上不宜过苛,应当加以区分。即只要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证明其有积极主张权利的行为,即使主张权利缺乏连续性,也应当认为其主张的权利未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保护。

  此外,在物业管理企业主张权利的举证证明问题上,特别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针对欠费的单个业主逐一主张权利,且主张权利时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门催收要求业主确认签字或者EMS等邮寄送达的方式要求业主签收。

  最后,我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立法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对其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不断改进,特别体现在物业管理费的确定上。按照1996年出台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采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结合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办法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调价变价也应当获得审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才将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的收费监管的行列中去,无需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当依据当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对待,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实践提示:

  诉讼时,应当注意:

  1、应当首先认定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小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区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事实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

  2、应当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3、应当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4、应当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应当注意提示当事人做好诉讼的证据保全工作。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0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协议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协议,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1

  关于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2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受托人:(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3

  (_________)_________律顾_______第_______号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篇15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_______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_______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

  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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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3: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