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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通用17篇)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律师事务所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乙方律师在处理甲方清算注销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代理权限为:

  1、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甲方工商调查事项;

  2、负责起草甲方清算注销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决议、协议、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 服务人员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_____: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动_____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_____?万元;

  ②浮动_____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_____: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万元。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 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_____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 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甲方包括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关联企业。

  二、工作方式

  1、人员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霞、孙*哲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2、固定走访式制度

  为加强合作,乙方律师应二周内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访,了解情况,现场办公,沟通有无。

  3、临时性走访制度

  为及时、迅速协助甲方解决问题,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义:不论是节假日,还是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只要甲方有紧急事务处理,除乙方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脱身外,乙方律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参与协商解决。

  4、集体协作式制度

  该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项非顾问之所长时,乙方将以全所的强大律师团队为依托,指派其他专业特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证甲方所托事项圆满完成

  三、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与他方之间的协议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协议范本;

  (5)审阅、修改协议、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2.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参与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2)参与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4)为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3.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0.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1.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务费用为每年陆十万元人民币(¥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币。

  2、涉及甲方的诉讼、仲裁等,乙方将依据________省物价局、________省司法厅[________价发(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市发改委[大发改收费字(________)________号]规定的《________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下限收费标准收取,特殊案件,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3、对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等有效工作时间在16小时以上的法律事务所需费用,按优惠原则,由双方另外协商收取。

  4、对于本协议项下的常年法律顾问费支付方式,采取分两次等额支付,即签订协议之日起七天内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内再付元。

  七、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市内四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八、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经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9.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期限。违反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4

  聘用单位: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5

  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合作背景

  (1)甲方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存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2)乙方为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可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1.2 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    件(含本数)以上的诉讼业务或非诉讼业务的公证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的对象为甲方或甲方客户。

  1.3 公证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网页公证:对涉案的相关网页进行公证。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对涉案商品网上采购过程及线下收货过程进行公证。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陪同采购在公证处所在市县范围内采购的涉案产品,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如对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进行公证。

  (5)证件公证:如对营业执照、护照等证件进行公证。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比如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 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7)其他:        

第2条 公证费用标准及支付

  2.1 本合同第1条项下约定的公证法律服务内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网页公证:公证服务费用为    元/件。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件收费,    元/件。

  对于体积或重量较大,线下收货时需要借助搬运等工具协助的按件,按计时收费,每小时    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每小时    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合同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    %收费。

  (5)证件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    %收费。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原则上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    元/小时。但复杂的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协商收费。

  复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存在危险性;土地招、拍、挂程序等。

  (7)其他收费标准:        

  2.2 本合同约定的公证费用均为含税价。

  2.3 公证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根据乙方收费规则支付,不晚于公证完成后10天内付清该次公证服务的费用。

  2.4 甲方或甲方客户支付公证服务费后的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发票。

第3条 教育培训合作

  3.1 甲、乙双方可定期开展开展人才、智力交流,举办相关学术沙龙活动。

  3.2 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相关公证员参与律所的相关培训活动,如举行公证知识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等。

第4条 对外发布规则

  4.1 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或本合同内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对外公告或以新闻稿、通报、通函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

  4.2 如双方同意将此合同的合作关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发布,相关宣传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闻稿件内容需经另一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5条 合同联系人

  5.1 为认真执行本合同,顺畅推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组成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小组,并分别安排合同联系人进行联络与沟通行为。

  5.2 联系人信息

  (1)甲方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第6条 合作期限

  6.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7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7.2 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

  7.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 十天 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附则

  9.1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_____、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_____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_____。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7

  一、案情简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小区业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

  被告王某为我小区业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书》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请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违约形态,故被告请求适当减少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日违约金为标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的以及原告实际损失的数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说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的照片等。同时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的照片数张,该小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的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该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经充分协商,系双方当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经经过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合同还约定本物业管理协议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结合被告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被告的管理综合费用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缴纳。每次缴纳物业管理综合费日期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时约定了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审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主张其一直进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认可。

  二、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当属有效。原告受开发商的委托进行物业管理。被告虽未与原告订立书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后,也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追索物业费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持续主张权利,故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

  间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辩解,虽提供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363.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因该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业主又无法拒绝前期物业的物业服务,故无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如何,该小区业主都缺乏一个能够代表他们的意思表示机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书面《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延续,因此本案中虽然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在审查法律关系时,应当注意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另外,本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为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如何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原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在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应当发生中断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业公告栏中催缴物业费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等证据材料证明其积极主张权利。

  同时被告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只是一个指导性规定。其中适用诉讼时效不宜过苛,也绝不可扩大解释为:当原告不能证明其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

  情形时,可以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两年之规定。这也是法院最终以采信被告的答辩意见的原因。

  因此,在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只是在主张权利连续性上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过苛,并不是在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上不宜过苛,应当加以区分。即只要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证明其有积极主张权利的行为,即使主张权利缺乏连续性,也应当认为其主张的权利未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保护。

  此外,在物业管理企业主张权利的举证证明问题上,特别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针对欠费的单个业主逐一主张权利,且主张权利时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门催收要求业主确认签字或者EMS等邮寄送达的方式要求业主签收。

  最后,我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立法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对其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不断改进,特别体现在物业管理费的确定上。按照1996年出台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采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结合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办法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调价变价也应当获得审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才将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的收费监管的行列中去,无需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当依据当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对待,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实践提示:

  诉讼时,应当注意:

  1、应当首先认定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小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区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事实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

  2、应当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3、应当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4、应当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应当注意提示当事人做好诉讼的证据保全工作。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

  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

  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9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_________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_________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2

  聘用单位:法律服务所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

  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____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_____: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动_____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________________万元;

  ②浮动_____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_____: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___________万元。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_____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址:电话:?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电话:?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_____(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5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___________侦察阶段的辩护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已收取律师费_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3、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5、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_____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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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