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
范文 |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精选15篇)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 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银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 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 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 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 元 , 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 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 元 ,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四条 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帐户: 甲方开立在 银行的帐号为 的帐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帐号为 的帐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八条 担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 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 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①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②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 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人(签字、盖章): 时间: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2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3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4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个人贷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 (¥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款用于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将该借款资金挪作它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笔放款时的贷款发放凭证(借款借据,下同)日期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一、浮动利率: 初始贷款月利率为 ‰(按基准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为 ‰,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第五条 计、付利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已设立; 3.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债权安全的情形; 4.乙方对甲方情况和评估测算的依据没有发生异常变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二、用款 用款计划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用款计划如下: (二)用款计划如下: (三)按实际需求,随时申请用款; (四) .采用第(一)种用款计划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计划的约定延迟用款,则甲方应对应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计划约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延迟用款天数× ‰。 采用第(二)(三)种用款计划的,自可申请用款之日起,甲方应对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用款。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额×可用而未用的天数× ‰。 三、贷款资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将贷款资金通过甲方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要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乙方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金额的贷款资金至甲方账户,并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在当天划转至甲方交易对象账户。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记录及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 (二)贷款人受托支付标准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都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对象支付: 1.甲方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甲方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变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状况下降、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甲方未按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等,乙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或变更贷款资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双方不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用途或事项支付资金,不能将资金支付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第七条 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5出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借款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为保障甲方借款,乙方需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或与第三人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借款合同的从合同b。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6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7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鉴于,年月日,乙方因所需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约定借款期限为年,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利息为月息/年息。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条后,甲方于年月日按照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转账借款总额万元人民币,乙方确认已收到该笔款项。现因家中经济条件变更,乙方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延长乙方还款期限,双方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如下: 一、借款总额:自年月日起,甲方向乙方出借款项共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用途:乙方承诺该借款的用途为用于支出。 三、借款利率:双方协商一致,借款利息为。 四、还款期限: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还款,全部清偿。超期还款期限的,按乙方拖欠金额的月息%计算资金利息,直至乙方全部清偿为止。 五、其它: 1、若因乙方无故拖欠、不予偿还,导致甲方不得不进行催收或诉讼而产生的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予以废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捺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借人签字捺手印):乙方(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8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 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9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0甲方(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方): 一、借款用途 乙方因从事经营活动需要,急需向甲方借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万元。借款帐号: 三、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___%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 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借期__月。 五、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月支付,每月__日支付利息。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七、保证条款 (一)丙方同意作为本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对甲、乙方之间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相关房产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丙方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___市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5份,各方各执1份,自各方签署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1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男,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基本情况分别参照甲方或乙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2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 区(县) 街道(镇) 路(村) 弄 号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 年零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11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12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1月1日到该年的12月31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账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6.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6.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做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方、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私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章):年月日 乙方(私章):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3合同各方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 帐号 :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 (2) 帐号 : (3) 帐号 :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 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4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以下称借款人)与甲方(以下简称抵押权人)于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且借款人单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诺书》。为保证借款人的能够按时足额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归还给甲方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权处分的《抵押物清单》列示财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民间借贷合同》条款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兑现承诺内容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抵押物清单》,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复利以及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费用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三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补足责任,抵押人应在三日内或抵押权人规定的期限内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五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毁损、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履行《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协助。重新估价后,抵押权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七条 设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 第八条 因发生《民间借贷合同》第十条所述情形,抵押权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 第十条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慎重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本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变更借款期限、利率、违约金等借贷条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抵押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民间借贷合同》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权人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十二条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慎重承诺,如因履行《民间借贷合同》而到法院诉讼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适当降低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同意交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模板集合 篇15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二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00 ,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20)‰,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学习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七日 简单的个人借款合同阅读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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