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抵押合同 |
范文 | 2023抵押合同(通用19篇) 2023抵押合同 篇1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丁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连带保证担保 丁 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丁 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 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 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2023抵押合同 篇2抵 押 合 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使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财产的当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权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三、第一条中的“财产有效证书”,只有公证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抵押财产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第二条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贷款额与抵押财产作价限额的比率。 五、第三条中的空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六、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条中约定。 八、第十六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023抵押合同 篇3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 单位:(元)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电 话 抵押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帐面价值抵押现值折扣率抵押价值存放地点保险单原值净值保险号码起止时间 2023抵押合同 篇4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抵押权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2023抵押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023抵押合同 篇6为确保年 字 号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船舶做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一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号散货船。甲方保证自己是该抵押船舶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权人,并依法办理了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登记证书。甲方提供船舶国籍和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予乙方备查。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船舶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担保范围:主债权元整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设定船舶的抵押权应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船舶抵押权登记费用、当甲方未办理抵押船舶的保险或未续保险时乙方代为办理的保险费、乙方为抵押船舶支出的施救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抵押船舶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船舶由甲方自行保管、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维护抵押船舶,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当该船发生损毁、灭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同时应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损毁、灭失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船舶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馈赠、质押、抵押船舶给任何第三人;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船舶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在 天内到船舶登记机关板栗抵押权登记手续。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并板栗船舶抵押登记。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理抵押船舶。在乙方处理抵押船舶时,甲方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位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九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双方到船舶登记机关板栗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可靠的担保,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 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理抵押财产,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贷款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在本合同第一条中虚假陈述,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竞技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乙方保管的保险单。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其分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起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导致无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2023抵押合同 篇7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双方加盖公章)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23抵押合同 篇8甲方:齐齐哈尔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小区57号楼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法定代表人:于伟职务:行长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马路318号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开展,缓解齐齐哈尔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形成银行、企业及担保公司多赢的局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自愿在乙方分支机构开立账户,且为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并按担保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2、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协议中的贷款是指银行表内外短期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我行所有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授信业务,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 4、甲方原则上只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需延长期限的,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双方签定的保证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5、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所担保项下所有业务金额的五分之一存入保证金。按照甲、乙双方实际发生的合作担保业务的余额的5倍对应的保证金部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出。 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应在乙方存入保证金壹仟万元,三个月内追加存入保证金贰仟万元。 6、甲方担保额实行总量控制,融资担保总额最高不得超过甲方存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余额的5倍。甲方对单个主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实收资本的10%。 7、甲方支持被担保企业经营资金存入乙方有关的分支机构。 8、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如实向乙方披露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特别是资金运用的情况,定期提交财务报表。 9、甲方代偿后,应在30天内补足保证金,使融资担保余额与保证金余额的比例控制在规定的放大倍数以内。如未在约定期限补足保证金的,担保授信额度暂停使用,待保证金缴存比例符合乙方授信要求比例再行恢复。 10、甲方的代偿期限为二个月,即从贷款到期之日起,二个月内被担保人仍未还清贷款本息,甲方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向乙方清偿,乙方从保证金专户划款,如被担保企业已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则甲方代为偿付不足部分。 11、被担保企业应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甲方为被担保企业代偿后,自动获得代位求偿权,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被担保企业进行追索,包括协助对担保企业的抵押财产的变现。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承担担保赔付责任: ⑴ 乙方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对变更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 ⑵ 乙方擅自给被担保人的贷款办理倒贷或展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或甲方对倒贷及展期后的贷款未经追认的,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⑶ 乙方和被担保人恶意串通,造成担保失误,而被担保人无力偿还贷款的。 二、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对于乙方推荐的企业所提供的各项数据资料,乙方应认真按照有关的信贷政策及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甲方担保要求的企业,甲方将优先考虑为其提供担保。 2、乙方对甲方拟担保的贷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贷款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及收回工作。 3、乙方在对甲方所担保的贷款企业发放贷款后,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贷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取得借款企业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担保前为甲方提供被担保企业的基础资料,以协助甲方做好担保前的各项准备,同时乙方在甲方对企业提供担保的期间,若发现被担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有关重大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手段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5、被担保贷款企业违约后,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扣收被担保企业和为被担保企业提供反担保的企业在乙方开立账户中的存款。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现有贷款担保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应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2、甲乙双方要监督被担保人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加强借款资金使用的监管,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人代表的变更等重大事项时,双方有相互告知的义务,并要求被担保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优秀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并 可以对重点支持的企业定期共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4、甲乙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于调查结果及审查意见双方有相互通报的义务,对符合担保条件的客户,甲方及时向乙方出具同意担保的意向书。乙方应优先进行贷款调查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业务开展中进一步完善、补充。 2、本协议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4、本协议约定条款与乙方标准担保合同文本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文本为准。 5、本协议的终止、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涉及的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23抵押合同 篇9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抵押合同 篇10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2023抵押合同 篇11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上所列财产(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四、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省(市)市县(区) 2023抵押合同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3正文: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_____字号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币别)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以抵押财产为借款人基于本合同第一条限定的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全额担保,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条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条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座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 11.商业用房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五条以商业用房设定抵押的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商业用房部位: 5.抵押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6.抵押商业用房评估总价值: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五日内按规定到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或免于支付。 第十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保险单证在投保后三天内交由乙方代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有效期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总额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抵押债权时,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本合同前款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续办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偿清完毕后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抵押财产清单; 2.抵押财产保险单正本; 3.抵押登记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4合同编号: __________ 抵 押 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 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 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三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烟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 1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五条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七条 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八条 本合同其他约定: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签订;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5抵押合同(公司与公司) (声明:1、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是本律师的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本律师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本律师就在线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为确保编号为 的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签订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抵押财产 3.1 甲方同意就乙方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以本合同附件《抵押物品清单》所列财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孳息、从物、代位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及权利。 3.2 甲方保证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抵押、被监管等情形,乙方依法处置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争议或限制。 3.3 本合同签订前,如抵押财产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设定抵押,甲方须实现书面告知乙方。 第四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 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需办理保险,如需办理保险,则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就其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第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义务延续 8.1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8.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9.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9.1.1 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9.1.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9.1.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9.2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抵押权的消灭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债务的,抵押权消灭。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11.2 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 %的违约金。 11.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文首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生效期间的联系方式,并保证维持联络畅通。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12.2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真实、有效地址,一方按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所发出的书面文件,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无论是否签收或拒收。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判。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4.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附: 抵押财产清单: 财产有效证书: 抵押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以一定的财物为抵押而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 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023抵押合同 篇16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市支行(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人:黄兆纯(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贷款需要,将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一条乙方抵押的地块位于洪湖市新堤办桑田街三巷五号土地总面积146.48平方米,其东邻张大红,南邻小路,西邻小路,北邻小路。 第二条抵押土地于20xx年2月16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证号为:洪湖国用(20xx)第2351号。 第三条经评估,该宗土地使用权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按%的抵押率,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数额为人民币元,贷款限期为年。 第四条抵押期间,抵押的土地由乙方负责管理、经营,乙方应维护好抵押土地,不得出现人为毁损。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届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甲方应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及时归还给乙方。的氏押期满,乙方因故不能及时归还贷款,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办理抵押续期手期。 第六条抵押期满,乙方不能覆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内宣告解散、破产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土地、处分所得,甲方有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己设定抵押登记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抵押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人代表: 乙方:(章) 法人代表: 20xx年元月12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71、一般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8抵押合同(个人财产抵押)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 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 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 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抵押合同 篇19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1、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借款,每次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约定、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贷款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别不限,抵押人对原币种承担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物应办理足额财产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直接通过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本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抵押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主合同是否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抵押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债务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的,并应债务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押权人:(盖章)债务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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