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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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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土地承包合同(精选17篇)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____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____”,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___村 ____组,总面积为:____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____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____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 元/亩计算。首期支付____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____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____年 ____月 ____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甲方愿将自己的位于 的复耕地共 块(总计 亩)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乙方自主决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扰。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因土地、道路、水电需要修整,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免缴 年月 日之前的承包费。)

  三、土地承包价款:承包土地每亩每年 元, 亩地 年总承包款为 元整。

  四、缴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现金方式结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经营方便,保证从风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畅通,水路流畅,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样的水价和电价,不得干扰乙方经营。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扶持及国补政策,扶持资金与补贴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七、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执,提请运城市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

  以上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镇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镇政府(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盖章)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3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__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20_]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村组,总面积为: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二○ __年 四 月 一 日至二○__年 四 月 一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20_]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20 年 月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七、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八、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土地承包给乙方作苗圃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定边镇西园子村水浇地,土地总面积为50亩。

  二、地面附着物

  院内附着物:砖混平房1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深水机井1眼。

  三、承包费

  每亩每年200元,50亩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20_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30年3月1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纳一次承包款。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苗圃、农作物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3月1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5

  流转方: (下称甲方) 承转方:湖北天造园艺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乙方拟投资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经西塞山区和河口镇两级政府招商引资,落户龙泉湖农业示范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甲乙双方是土地流转方和承转方的关系,乙方采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获得甲方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 流转土地用途

  1. 建设“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

  2. 流转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

  3. 按照国土资发[ ]155号文件精神,申报相关的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

  4、建设与“湖北天造·石龙头生态园”配套的餐饮、观光、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

  二、 土地流转面积及方位

  流转土地位于西塞山区龙泉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的河口镇_ 村 组,总面积为: 亩。(具体方位详见经GPS测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字的土地红线图)。

  三、 土地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为 50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一切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 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预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流转。

  五、 土地流转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计费价格按照省政府[ ]46号文件规定(建设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分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和: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按每13000元/亩计算,农户安置补偿费按元/亩计算。首期支付3000元/亩,余款贰年内付清。 元/亩(含安置补偿费),一次性付清至 年 月 日。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附后,作为乙方付款的凭据并备案。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租金支付办法及时间:安置补偿费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甲方与农户签订协议生效后30日内。甲方确保转付至每家农户,不拖欠分毫。甲方与农户签订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备案;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实行分期付款:首款按3000元/亩,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支付,余款付清。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六、 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清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户。乙方一次性用现金把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补偿给农户后,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流转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需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允许。

  2、甲方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3、乙方在土地流转期间的用电、取水、排水、通讯及进驻的生产管理人员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待遇。

  4、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允许,人畜不得进入,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5、在土地流转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中止合同(国家建设或重点工程占用除外),如造成乙方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6、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负责地面建(构)筑物拆迁清障工作,并协调乙方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对破坏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生活秩序的行为,应积极协同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在土地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八、其它约定

  1、按招商引资应提供的基本条件,甲方应具备水、电、路三通。基于实际情况,甲方现有的水、道路供乙方无偿使用,电力资源就近给乙方提供方便,使用电费按实结算;

  2、乙方不再承担甲方所在地或镇政府的义务劳工,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工费及其它任何摊派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土地流转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有违返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流转费用。

  (1)若乙方无法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给甲方,则超期部分由乙方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用为止;

  (2)乙方交纳土地流转费用超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则甲方按照土地流转费用与地面附着物总投资之和的3倍赔偿给乙方。

  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继续土地流转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土地使用权。

  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继续承转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由甲方用现金找补给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本合同才正式生效。

  附件:

  1、农户授权委托书

  2、社员大会会义决议

  3、土地流转户花名册

  4、土地流转范围红线图

  甲方: 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村委会:

  签订时间: 代表: 代表: 年 月

  身份证: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土地承包给乙方作苗圃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定边镇西园子村水浇地,土地总面积为50亩。

  二、地面附着物

  院内附着物:砖混平房1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深水机井1眼。

  三、承包费

  每亩每年200元,50亩每年10000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五年向甲方交纳一次承包款。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只能作为苗圃、农作物使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甲方将树苗、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零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

  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树秧株,树秧株,树秧长

  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

  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

  斤。

  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厘米;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

  厘米,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

  每株树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树苗

  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验,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

  %。

  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

  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_______)(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公章)

  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订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县 乡 村的水田 192 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 元,共计 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块土地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队,位置地名:________________,东西长____米,东至____,西至____,南北长____米,南至____,北至____,土地面积:____亩。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1、期限____年,从____年至____年。

  2、租金:粮食____斤/亩。年/现金____元/亩。年,合计:粮食____斤。年/现金____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

  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

  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

  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

  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土地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违约,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罚没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或向靖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 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受托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甲方将 等 户农户在 等地承包经营、面积合计(大写) 亩的土地,以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具体见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6、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投入补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六、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七、其他约定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亩。

  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__。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______元,每年承包费共为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___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影响其价值,折价给甲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如该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协议期满后,乙方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地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共_______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_______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_______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收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种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土地承包和西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土地_______亩中的_______亩转承包给乙方种植大棚西瓜。转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每亩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合计承包金额为_____元。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条乙方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为种植大棚西瓜,乙方产出的西瓜由甲方按当日市场价收购。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交货时间:乙方于合同期内于采摘前______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装车。

  第六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验收;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乙方于转承包期满后,清理好棚架、薄膜等杂物。如乙方未清理,甲方可请人或自行清理,所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乙方将转承包的土地转作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土地转承包期满后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收购方)(盖章):________

  转承包人(种植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年12月10日

  甲方:周济明

  乙方:陈唐生

  为进一步开发本寨土地资源,本着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位于长滩河边属于自己耕种的土地0.16亩互换使用,承包期为20__年,承包期从20__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10日止。

  二、甲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府性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有权在承包期满后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产需要延租的,可与乙方另行协商续签,在承包期内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权。

  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周济明

  乙方签字:

  20__年12月10日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组上会议同意并报村上批准,将位于新市村二组面积_________亩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中证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苗圃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大坝部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6年。即从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

  三、承包用途:_________________露地蔬菜种植、设施蔬菜种植;

  四、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前三年为每年每亩(667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后三年以县内同等大宗土地承包费为参考。乙方需在当年的1月30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用。

  五、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权在土地内开展与蔬菜种植相关的临时性建设(如临时性工棚、便道、排水渠等),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2、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收集整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方;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技术用工除外)应优先考虑甲方,但甲方必须服从乙方用工安排和指挥,若无故刁难或强行上工,乙方有权异地用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道路运输等涉及日常生产、生活的事项,享受当地群众同等待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基地,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6、在承包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8、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种植的合法性,不得无故挑起事端,影响土地正常耕作;若有其他村民无故挑起其他事端,甲方应出面解决;

  9、乙方生产经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0、若遇国家重大事项征用土地,确需中途终止合同,由多方协商解决,征用土地有补偿时,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11、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和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因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报村委会同意后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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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9: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