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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居间的合同
范文

关于居间的合同(通用16篇)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___,女,19__年5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___,男,__年12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及逾期履行滞纳金(暂计至20xx年1月5日为____元),两项暂合计为_____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_________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____于20xx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

  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现被告与案外人于年月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2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唯一居间人,且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就本合同指定矿权,引荐第三方和甲方进行交易,向第三方提供关于该矿权的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矿权交易。

  第二条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乙方超出该居间期限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时,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选定其他合作对象。

  2.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矿权交易相关的全部资证文件,负责和矿权购买方进行合同谈判;

  2.在乙方接受委托期间,甲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对乙方作为居间人的活动不得非法干涉;

  4.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与购买第三方另行签订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和购买第三方所签订的矿权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矿权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5.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和支付方式,负有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甲方不得以与购买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拒绝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6.甲方应当履行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2.为甲方提供与购买第三方交易的相关撮合服务,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尽己所能帮助甲方策划、协助和指导甲方;

  3.乙方不得为甲方和购买第三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甲方与购买第三方之间因矿权交易发生纠纷时,由其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购买第三方确定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5.乙方促成甲方与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乙方作为本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6.乙方对于甲方的所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居间报酬和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2.支付方法

  (1)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2)自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元;

  (3)待甲方与矿权购买第三方对矿权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委托酬金。

  第六条居间费用和税费承担

  1.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有别于居间报酬。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2.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各自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期间,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以其矿权实际交易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居间期间或居间期限届满后,甲方及其关系人(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甲方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隐瞒事实情况致使矿权无法交易,与购买第三方产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还应以其矿权交易底价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购买第三方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5.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报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第八条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方(施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委托人(施工承包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挖运工程。工程总方量:_______万方左右,以实际施工结价方量为准。工程价款:土方14元、石方22元,含爆破、开挖、装运。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方量石方每方支付壹元(¥:1.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办法:按每月进度付款一次,具体办法按委托人人员机械进场,总包方拨付委托人的第一笔工程备料款之日,委托人必须当日支付叁拾万元(¥:300000.00元)人民币给居间人作为酬金,余款按进度支付。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时,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建设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支付。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________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密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5

  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1、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等,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

  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4、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5、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20xx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6、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居间合同的特点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促进交易,在民间大量存在,因此,合同法明确把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活动的报偿,居间人以收取从事居间活动的报酬为其营业;如果没有报酬,就不是居间合同,所以说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和现实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所以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居间合同的成立也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采用口头、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明确,应遵循有关商业习惯及其他以前合作形式的习惯,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居间合同的目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寻觅及指示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所以说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在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的过程中,居间人仅是一个中介人,他既不代表委托人,也不代表相对人,他不是交易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居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思,这些特征体现了居间合同的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居间合同的一方主体居间人具有特殊性,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可以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才可以为居间人。居间人应具备相应的法律和专业业务知识、能力、经验和信息。法律应规定机关法人、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

  居间报酬的不确定性是指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而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不到目的,委托人不负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能否成功,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有着不确定性,居间活动或许成功,或许失败。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

  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纳税资料,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查核实。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和《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没有按每一个人逐栏逐项填写的,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扣缴义务人重新填报。已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可以将《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写实际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情况;《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写支付了应税收入,但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人的情况。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6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委托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办理煤炭采购中介事务,引荐甲方和煤炭供应商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煤炭供应商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煤炭供应商达成煤炭购销合同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煤炭供应商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五、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煤炭居间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合同期间采购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_________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一次性支付应在购销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按月支付你们想想怎么支付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购销合同未成功签约则自然失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具有保密义务,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协议,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1.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付款方式甲方均确认。

  第五条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协议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协议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协议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坐落(区域):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户型:室厅卫;

  4、总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内;

  5、装修标准:附属配套设施:

  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贷款□需公积金贷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不需贷款

  7、其他:

  三、佣金支付

  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基于遵约守信,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远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关系及居间项目:

  1、“居间关系”达成,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开拓市场,向甲方提供与居间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甲方应允或甲乙双方形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往来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资料等,均视为甲乙双方达成居间关系,默认乙方为该项目的居间人。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项目合同或参与项目的实施。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股权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可能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3、甲乙双方非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市场开发及其他费用。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发包单位所签订的项目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项目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每日按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居间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居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居间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项目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发包单位的关系。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税后)(大写:人民币),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或关联组织在与工程的发包方签订项目合同或实际参与经营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元整(税后),在发包单位拨付的第二笔进度款到账后七个工作日,甲方将剩余居间费全部结清,即元整(税后)。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4、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项目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公司或单位未能参与项目实施,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3、任一方将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内容向外披露的,应按居间费用的20%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项目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万 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月/日(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服务等内容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1甲方工程名称:

  1.2项目地址:

  1.3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________”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3.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电汇/其他。

  3.3付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4.2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5.4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5.5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5.7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6.1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20________年3月30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________年4月10日前安装完毕。

  6.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6.4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6.3验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6.6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4.2-20________执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7.4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0.5‰作为补偿,超过15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8.2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条附则

  11.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保存_______份,乙方保存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贷款人:

  贷款品种:

  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个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贷款人一定积极解答。借款人和

  担保人有权同意本合同和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第一章贷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贷款人经审核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书,同意向其发放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贷款的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元。

  第四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贷款借据(附件2)记载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或计息方法变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开始,贷款利率按调整后适用利率浮%计息。贷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调整本合同贷款利率的,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计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七条上述约定与贷款借据不符的,以贷款借据为准,贷款借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提款先决条件。借款人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8.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账户。

  8.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已生效。

  8.3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该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

  第九条借款人在此授权贷款人将借款人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的贷款一次性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附件3),或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十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抵押/保证)担保方式,抵押人为、保证人为(视情况而定,下文统称为“担保人”),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应担保条款。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以下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季)共分期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见贷款行提供的《还款计划书》(附件4)

  1、利随本清

  2、等额还本付息

  3、等本金还款

  4、递增/递减还款法

  5、按期还息一次还本

  6、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7、前3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8、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额还款

  9、前5个月按月还息后按月等本还款

  第十二条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附件4)内扣收到期本息。借款人应保证还款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到期应付本息。若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账号或对还款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借款人须到贷款人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立新的扣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

  第十三条贷款人将对逾期贷款本金按贷款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对逾期贷款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四条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偿还一次贷款。

  14.1借款人必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5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14.2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xx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14.3对于因提前还款而变更还款期限的,重新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得长于原期限,且仍按照贷款借据约定的利率及还款方式计收贷款本息。

  14.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对剩余部分未还贷款重新约定还款计划,借款人应按贷款人重新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标明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额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十五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15.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5.2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5.3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贷款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任何事件。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如下:

  15.4按照贷款人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15.5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15.6在借款人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15.7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第十六条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6.1借款人

  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时或全额履行还款义务的;

  16.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16.3借款人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4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16.5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第十七条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17.1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7.2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7.3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

  17.4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第二章抵押

  第十八条抵押人自愿以其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分权的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担保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抵押物具体情况见附件1:《抵押物品清单》。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1元,抵押率为%。在抵押期限内,抵押物的抵押率若超出此抵押率时,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抵押物或贷款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抵押人拒绝履行上述约定视同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其在本合同第十七条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条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期限即为本合同第一章约定的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

  第二十一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亲自或委托贷款人持本合同到有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承担50%.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资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均由贷款人执管。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执管。贷款人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并视情况将其直接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款项。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

  第二十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并合理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26.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6.2抵押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6.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26.4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转让、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6.5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贷款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三十天内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6.6抵押人不应采取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抵押人的同意。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所设抵押将一直保持有效、直至依据本合同项下规定应付的本

  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第三章保证

  第三十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借取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以下第种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保证按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抵押人已就抵押物有效设定抵押,且相关抵押物权利证明及设定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交付贷款人正式执管之日止。

  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总额。

  第三十二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三十三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授权贷款人自行按贷款金额的%从保证人账户中将相应金额转入保证金专户,户名:,账号:,作为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保证金。贷款人实现本章项下的担保权益时,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扣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付的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34.1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4.2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4.3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34.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34.5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34.6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针对抵押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第

  三十七条无需事先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贷款人可将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应当为此目的完成相应的法定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第四章其他条款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四十条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和/或担保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签字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43.1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3.2向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借款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及其相关条款自贷款人与抵押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及抵押物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代表借款人、担保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完整的委托文件(包括公证处对委托文件的公证)

  第四十五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贷款/还款账户》、《还款计划书》、《提前还款申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47.1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7.2经司法机关裁决后强制进行执行。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

  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及抵押物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签订。

  贷款人: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借款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住所:

  联系电话:抵押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保证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5

  甲方:法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提供融资单位或基金公司(具体收购单位名称按照签约为准)居间介绍给甲方,以使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现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居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义务

  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0000000元整)。乙方提供酬金收取凭证(不包括发票)居间费用有甲方安装乙方要求转入指定银行帐号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介绍融资或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融资或出资方以信托、出借、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借贷或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转让的金额约为¥大写超出转让金额部分的居间费用双方协商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该公司股东介绍给甲方,积极撮合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协议。

  3、甲方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该公司股东,甲方或(及)其关系人与该公司股东就受让该公司100%股权达成协议。

  4、乙方权利

  4.1乙方有依照本合同收取居间费的权利。

  4.2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与该公司股东发生争议或(及)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乙方有豁免权。

  5、名词解释

  甲方“关系人”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具有以下关系的个人或组织:①甲方直系或旁系血亲、姻亲;②甲方任职或拥有股份、份额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③甲方通过关联交易、合同等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④其他由甲方实际控制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6、违约责任、纠纷处理

  6.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居间费。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居间费。

  6.3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方、乙方应提交无锡仲裁委裁决。因仲裁发生的仲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7、生效要件合同文本

  本合同经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居间的合同 篇16

  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托事项

  甲方托乙方在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 ___;结构: ____;朝向: ____;建筑面积: 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____ 元;租期: ____;房屋用途: _____;

  房屋权属: 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___________。

  第二条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 每次____ 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 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____。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托

  乙方将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托人(章: )

  居间人(章):

  合同签订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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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