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
范文 |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通用5篇)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__________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 (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_______________个日历日,开工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篇2出让方(土地所有者):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甲方确认其拥有本协议中涉及的土地出让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在该用地上的投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用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第二条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 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 3、地上附着物为_____ 。 4、土地使用权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1。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年限:永久使用。 第三条 其他权力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转让期限 1、 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永久使用。 2、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 3、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主张 第五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包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 ; 2 、乙方在受让后在协议所提的土地上所做的一切规划设计,甲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也无需向甲方出示任何依据; 3、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等原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4、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 。 账号为 。 5、甲方收取乙方转让价款,应开具证明予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力 1、出让期间, 如国家法律、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需征收本协议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 协议中所述土地所得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属乙方,甲方无需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给予补偿。 2、在分配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时,甲方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中关于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责任,退回所有钱款。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6.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8、乙方签订协议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9、出让期间,国家法律、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需征收本协议中涉及的土地,乙方承担所造成的风险。 10、如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因城市规划、政府需要等原因,其变更的土地性质,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房屋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房屋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房屋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房屋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房屋交付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房屋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房屋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房屋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房屋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篇4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 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________。 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 预定为: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__年____元。 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 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合同转让协议 篇5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xx]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〇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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