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
范文 |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2一、考勤 (一)加强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严把考核标准和条件。对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除扣发离岗期间工资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2年内不予晋升工资、不予晋升职称;对连续擅自离岗15天以上或一年内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校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审批;请假3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中心学校审批;请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县直学校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上、15天以内的,由本人带给有关证明,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对超假人员以旷工处理,组织上应敦促本人及时回到。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扣发工资;连续超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学校当月考勤结果和工资花名册在下月1日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后报中心学校审核。 (三)禁止中小学教师不经过批准在外兼课。 二、教师脱产进修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在职教师脱产进修。教师脱产进修须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并与学校签订协议。脱产进修学习期满应及时回原单位上岗,否则以擅自离岗和协议规定条款处理,并偿还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有关培养、管理费用。 (二)未经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擅自离岗论处,给予除名处理,其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转档案材料,须偿还培养费及管理费。 三、教师流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借用教师。因学科课程岗位需求,须调配解决的,在县政府下达的教育编制内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教学管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是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为此特制订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备课 (一)备课是搞好教学工作的基础,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根据教学纲和本学科的目的要求,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掌握知识的系统性,明确教学的重点、难点和关键,探讨教学方法。 (二)划分章节、课时,要从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出发,博览教学参考资料,择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袭。 (三)个人备课和群众备课相结合,允许不一样意见的争论和不一样教法的试验。 (四)经常储备一周的课时,不许教一节备一节,不准上无准备的课,每节课都要写出礁。 (五)对布置的作业,教师应先作一遍,以便辅导学生和掌握分量。 (六)实验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实验课时,要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认真选取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做到备教法、备实验、备教具、备板书、备作业。 (八)礁书写要工整、干净、细致,要做到六到位:即课时划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点难点处理到位、教学过程到位、体现教法到位、布置作业到位。 (九)要统一教材,统一资料,统一进度。 (十)教务处协助学校领导定期检查礁,一般状况下,每学期组织每月检查。平时不定期随时抽查礁。 上课 (一)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课堂教学的总要求培养潜力,发展智力,拓宽思路。 (二)对每一堂课的安排,要精心构思。做到:加强基础,复巩固,重点突出,详略得当;难点抓准,分步克服;例题精选,讲述正确;密度合理,分量适中。 (三)提倡启发式,废止注入式。引导学生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推理、决定等思维过程,探索问题的答案,吸收知识营养。提倡学生发言,搞活课堂气氛。 (四)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上课时仪表要端庄,教态要亲切,声音要宏亮,举止要恰当,幽默不失分寸,严肃切忌呆板。教学语言要规范简练,逻辑性强,生动形象,富有感情。板书要简明工整,设计科学,布局得当。教具使用恰到好处,演示实验操作正确。 (五)重视课堂练习。各科课堂教学要有讲有练,透过练习启发较好的学生,推动中等生,督促差生,实现教学均衡,避免两极分化。促进后进变先进的转化过程。 批改作业 (一)批改作业,十固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消化和巩固的手段。要求学生务必认真作好作业,教师务必认真批改作业。 (二)布置作业要精选,分量要适当。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的方法,部分试题要作适当提示。要严格要求学生正确、整洁、按时、立完成作业。 (三)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要求是:收发及时,批改量够,整洁认真,批语具有指导好处,并且要留有批改记录。 (四)检查作业批改状况。教务处、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生作业,检查的资料主要是:作业次数,每班本数,实批本数和次数,作业质量和批改质量。 辅导 (一)了解学生,分类指导。教师务必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从双基、潜力、学风、方法诸方面衡量学生的素质,参考考试成绩,分类排队,因材施教,针对不一样程度的学生,用不一样的方式及时进行有计划的.辅导。 (二)注意培养拔尖学生。对基础扎实、智商较高、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要发挥其特长。在学好各门课的基础上,能在某一个方面成为出类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教师应针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的性格特点、弱点进行具体忙和教育。以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纪律,培养好的学习习惯,克服自卑心理,增强学习信心,忙他们扫除学习上的障碍。加强基础,剖析难点,疏通思路,指导方法,使他们逐步跟上学习较好的同学共同前进。 考核 (一)考核是检查教学质量,评定学生成绩,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重要措施。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做到经常考核。如:提问、板演、小测验、单元练习等。期中、期末考试是每学期按规定时光进行的两次考,要认真组织。 (二)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所学课程,注意知识的系统性,把握教材,归类综合,突出重点、难点、疑点,要指导学生复习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应变潜力。 (三)认真做好命题工作。每门学科应根据纲要求,有计划地安排,努力建立学校各级段、各学科的试题库。试题要求既能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状况,又能考查学生的智能状况。要注意试题的思想性、实践性、启发性、广泛性。覆盖面要,难易适当,题型多样,力戒偏题、怪题出现。 (四)认真做好监考工作,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以求实、求真的考风,推动勤奋多思的学风。 (五)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及讲评工作。阅卷评分要坚持标准,力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要做好学生学习质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视缺漏现象,及时向学生馈考试状况。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3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4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5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6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7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新形势下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完善师资队伍培养体系,积极促进我校新进教师的健康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更好地为我校职业教育事业服务,特制订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新教师培养的指导思想是以德为先,能力为本,以老带新,行为规范。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使新教师热爱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规和教育教学环境、牢记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初步掌握高职教育理念及教学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提高课堂教学的基本能力。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让新教师热爱、关心学生,同时也进一步了解高职学生特点。 通过新教师培养工程,引领广大新老教师,积极投身到产学研工作中去,树立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为社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 二、实施措施 1.培养对象为学校当年引进、录用到教学岗位的新教师(从其他高等院校调入的教师除外),培养期为两年。 分别以专业教研室为主,根据新教师的工作职责制订培养计划,为每一位新教师委派一名指导教师,明确目标、职责,签订指导协议,颁发聘任证书。 2.新教师职责: (1)熟悉所任课程的专业定位、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及教材与指导书的要领; (2)掌握授课计划、教案准备、实验实训安排等教学常规文件的编写规范; (3)每月至少听课4节,听课对象可为指导教师、本系(教研室)教师或者在学校教学活动中表现优秀者; (4)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汇报课; (5)积极参与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说课、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 (6)每学期末提交完整的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 (7)在确保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钻研专业技术,注重对外交流,两年内至少参与一项校内科研项目,或者一项企业技术服务; (8)提交培养期满时的总结材料; (9)培养期内担任学生辅导员,并实行坐班制。 3.指导教师职责: (1)对新教师在教学文件学习、常规教学文档编写、课堂教学过程等方面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检查; (2)每学期至少听课四次; (3)每月审查一次新教师教学文件及其学生作业或报告材料,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多交流了解情况,及时解答新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被指导对象有严重影响教学或其他工作的行为,及时向所在教研室、科室汇报; (5)学年末上交一份评价报告及总结材料。 4.各教研室及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新老教师的工作职责,及时落实有关教学活动与学生活动,并不定期地给予以督促、检查、指导。 5.教务处在学期末组织一次新老教师座谈会,在学年末组织一次新教师讲课比赛及优秀教案评比,并安排考评总结会。 三、考评与奖励 1.系、部(教研室)成立考评小组对新教师培养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象分为新教师和指导教师两部分,考评结果设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培养期内,新教师一次考评不合格,延长培养期一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对新教师和相应指导教师在年度考评中获得良好以上评价的,可适当予以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 2.新教师考评细则 (1)新教师十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6分,占60%; (2)学生评教打分折算,占12%; (3)新教师讲课比赛打分折算,占12%; (4)新教师优秀教案评比折算,占14%; (4)获得院级奖励的,每有一项加10分; (5)受到处分的,每有一次分别扣10分(院级)或5分(系级),有违师德师风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8分。 3.指导教师考评细则 (1)指导教师五项职责执行情况,每项10分,占50%; (2)所指导的新教师,其总考评分折算,占30% (3)所指导的新教师,其优秀教案评比分折算,占20%。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8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9一、教师职业道德学习培训制度 1、各学校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培训领导小组,并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将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培训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每年不低于10学时。对师德建设不达标教师,要加强师德再培训。 3、所有新任校长、新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教师职业道德专题培训。 4、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形式多样性、切合教师实际,要记录准确、反馈及时,培训结果要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5、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教育教学实践当中,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已的观念意识,在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养。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 1、建立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学校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陵城镇师德建设四要、八不承诺》等相关文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2、学校要采取教师自评和互评、学生及学生家长测评、社会评价与学校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价教师师德表现。重点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状况、教学态度、育人效果,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3、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师德优秀、师德良好、师德合格、师德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工作要贯穿于教师的日常工作之中,日常考核随时记入师德档案中。师德档案记实要有专人负责,随时,准确无误。 5、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岗位聘任等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者,要及时诫勉;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者,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将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三、教师职业道德情况报告制度 1、学校须及时向镇教管会报告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总结每学年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每学年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发生教师重大师德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教管会。不隐瞒不报并及时妥善处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 4、学校要高度重视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到责任教师,并责成该教师限期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随时督察。 5、学校中凡发现有教师违法违规现象的干部、教职工,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 四、教师职业道德监督制度 1、学校成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聘请社会各界人士、学生家长代表担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行风监督员,定期向监督员征求意见。 2、学校每学期要广泛向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对以任何方式向学校举报教师有悖师德的行为的,学校都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属个别教师问题的,由学校处理解决,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严肃处理,及时上报,如不属师德问题,也要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4、加强对师德问题举报人的保护,学校依法保护师德举报人的权益,凡出现泄露、报复、打击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6、学校每学期初要组织广大教师结合新时期要求,确定师德承诺内容,与教师签订师德建设目标责任书,向学生、家长、社会作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郑重承诺。 五、教师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制度 1、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师德档案员具体负责,与学校的业务档案合并建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管理。 2、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教师师德总结;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教师互评评分表;领导评分表;家长评分表;学生评分表等相关资料。 3、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档案中如实作好记载。 4、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5、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6、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六、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 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或散布封建迷信、淫秽内容、传播非法出版物、传播宗教,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师因失职造成重大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给学生、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3、教师因举止不文明、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在教育科研、职称评聘、考核评优、骨干评定中违背学术道德,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5、教师收受、索要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的。 6、教师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7、教师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次,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肆意损害学生自尊心的。 8、教师直接或间接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或其它商品的。 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表彰制度 1、学校要要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贡献卓著的师德先进典型,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年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按镇教管会统一布署,公平公正地评选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优秀教师。 2、被评为校、镇、县级以上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分别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3、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兵”“教师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师德典型,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进而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弘扬高尚师德。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定期宣传教师中的优秀典范和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师德报告会、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等师德教育活动。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0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 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6.备课活动请假者,需经备课组长核签后报级部批准。 7.所有请假,都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指国标省标,下同)全额发给。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④以上人员病假期间的活工资部分(指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补贴等,下同)由董事会和校长室酌情扣发。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当月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停发管理和特殊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的,管理津贴和特殊津贴按50%发给。 ②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50%;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③事假期间如遇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扣发工资。 3.女教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女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②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教职工,若体力不支,请假休息的,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 ③以上人员请假期间活工资部分停发。 4.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婚假、丧假、计生假等休满后,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假规定执行。 四、旷工的认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即擅离工作岗位及超假不归的,视为旷工。 2.教师一天内旷课达两节,即视为旷工一天(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视为旷工半天;教师无故缺席一次集体备课,视为旷工半天。 3.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视为旷工。 五、完善考勤体系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六、加强处罚力度 1.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人民币20元。 2.学校会议、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德育活动、教研活动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人民币20元;无故缺席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无故缺席集体备课的,每次扣人民币100元。 3.旷工半天扣人民币100元,旷工1天扣人民币200元。一学期累计旷工2天的,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除给以经济处罚外,学校还要给以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1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心得),并将总结(心得)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培训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2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度另行颁布。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授课)由年级组、教研组及各处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虽不超过半天但影响授课者,须由组、处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干部备案,一天以上须报校长批准,组、处负责人请假须报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写请假条。如遇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事先无法请假者,应于事后补假,事后补假一律须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起始日或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医院证明向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组、处负责人收到病假证明后即交至人事干部处备案。 5、教职工因公请假,应持相关通知,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向人事干部备案。 6、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影响上课者,组、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教导处,共同研究代课或调课方案。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各组、处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因私徇情,学校将追究责任。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3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出具医院医师的建议病休证明外,同时还需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教务处,教务处下达到教研组长考勤。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的,须电话请假,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1、任课教师外出或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上课)由教研组长签条,一天以内(不影响上课)由教务主任审批,二天或二天以上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教务主任请假一律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2、行政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条,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其他行政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3、假期超过三天以上者必须在请假前二天向有关职能部门打招呼,便于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三、假条管理 假条一律由各教研组妥善收藏,一月后上交总务处工资员统计。 四、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电报、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两天内补填请假条。 五、销假 职工假期满后,回校上班必须先向有关职能部门销假,各职能部门转达给教研组。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4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5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6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 请假 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 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X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 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 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 旷职 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到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 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 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 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 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篇17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工作有效果,收集、积累教育教学教研经验资料,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师德师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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