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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建合同模板
范文

土建合同模板(精选9篇)

土建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括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

  四、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土建装修部分;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

  2、现场临建的搭拆(临建材料由甲方供就,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架的搭拆及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焊条、铁丝。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楼号 总面积约 平方米

  2、 基础土建部分算半层

  3、其它建筑计算讲法按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如果有变更,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套用河南20xx土建定额中人工工日含量,给予每个人工日43元补助,另外周转材料费、机械费也给乙方,以此类推,需不增,需减就减。)

  4、每平方工程包价:每平方米 元。不包括各种税金及费用

  七、付款方式

  1、乙方6层封顶甲方应付乙方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 万,砌体粉刷结束完再付 万。

  2、交工后总款付至90%, 余款一年内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叁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钢材、商品砼、水泥、大沙、石子、砖、加气块等)。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6)因甲方造成停工两天以上(不包括两天)应补发工人生活费及劳务费,每日每人 元。三天以内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三天以后按当市场租赁费进行赔付乙方。

  (7)机械挖土、

  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4)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5)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6)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五人以内。(每个栋号)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操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二、其它: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临建设施由甲方出资,乙方承建。

  十三、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水站管道安装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经询价采购乙方实施该工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

  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设内容:

  管道及管沟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

  三、建设标准: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质量合格。

  四、建设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 个月。

  五、合同价款:

  根据采购价为 万元(大写 元正)。

  六、工作职责:

  1、甲方工作职责:负责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工程施工质量。

  2、乙方工作职责:

  严格按工程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及水务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土建合同模板 篇3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世行货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极为重要的文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土建合同模板 篇4

  发包方(甲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X中学宿舍、学生食堂新建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内粉抹工程、外墙瓷片工程包工给乙方。其中:工种包含泥工、钢筋工、架子工(含安、拆、开卷扬机;挂装安全网及安全文明标示牌等)。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及规模

  1、 工程名称为:X中学宿舍、学生食堂新建工程。

  2、 建设规模:宿舍建筑面积为500.32平方,宿舍食堂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二、 工程结算及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同意按总包工每平方米150 元计算(±0以上,基础在外)。其中基础及主体工程钢筋工用的所有扎丝按1200元整包给乙方。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在工程承包总价范围内就工程相关事项商议如下:

  (1)基础工程:清桩头、凿桩头、浇砼桩头,通过甲方开

  条零杂用记时工150 元/工日。

  (2)浇承台及地脚梁,每立方米砼按60 元计算。

  (3)总包工范围:泥工、钢筋工、架子工(含安、拆、开

  卷扬机;挂装安全网及安全文明标示牌等)。

  三、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

  1、基础竣工后支付 总工资款的10%

  2、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资款的30%

  3、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总工资款的30%

  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总工资款的30%

  四、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XX县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及相关规

  范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图纸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所聘监理的施工监督,

  由于不服从监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工程质保期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施工期限

  本工程必须在 20xx 年 7 月 10 日前竣工,逾期未 竣工乙方按照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安全施工及要求

  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积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5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土建合同模板 篇6

  一、合同争议点

  1)招标图纸中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业主在结算时希望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将减少或取消的内容在结算中全部扣减掉。而承包单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减少或取消内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承包单位利润空间多的子项。承包单位认为业主虽然有权利提出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但是不能够在招标投标后有意将招标图纸内容分解取消,从而有意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在投标预算书中由于承包单位作为当时的投标单位,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可能会出现工程量上偏差,即与招标图纸工程量不相符。那么对于减少或取消的内容是按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扣减还是按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扣减,也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2)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中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减少此内容或取消此内容。

  由于承包单位在投标预算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在有些子项上有意漏报,而这部分内容业主恰巧在后来施工阶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减少或取消该子项。那么在结算时业主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上扣减。而承包单位可能会认为这些内容当初是作为投标时一种优惠条件,而在工程量上少报,或没有计取,在结算时不能够将投标预算书中少计取或未计取的内容再扣减。同时,在扣减时如何取用单价也使双方不可避免的产生争议。

  3)招标图纸设计中没有的内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内容。

  此情况对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说争议较少,一般业主也能够同意在结算中将招标图纸中没有而施工图纸中增加的内容给予增加。可能会存在争议性问题就是在单价的计取上。

  4)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有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部分内容。

  此种情况一般业主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增加的内容在结算中予以认可。但是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使用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技巧,使得投标预算书中这部分内容工程量不准确。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过多,则业主可能不同意在结算中再给予增加,若投标预算书中工程量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相比过少,则承包单位可能利用设计变更,要求按施工图纸工程量与投标预算书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单价时候,是否延续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报价,还是重新取用新单价也成为不可避免的争议,双方都会力争采用此内容。

  5)招标图纸设计了此内容,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书无相应子项,实际施工图纸增加此内容。

  承包单位认为投标预算书中未计取的这些内容是投标阶段作为一种优惠条件,现在业主在实际施工中增加了这些内容的工程量,承包单位不能够再承受,要求在结算中增加这些内容的工程量。而业主可能认为既然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未计取这些内容,属于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作为优惠主动放弃这些项内容,因此不能在结算中增加计取。其次对于单价取用上也会存在争议。

  二、解决方法: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应站在比较客观公平的角度,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结算方式应采取下面的公式:投标预算书造价+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的差异,其优点是充分遵照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倡导思想相吻合,结算内容相对明确。采用这种方式结算,要建立在投标预算书、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图差上,应该本着“交易习惯,双方协商”的思想由业主与承包单位来解决问题。对上述五种争议应采取以下相对应的五种具体解决措施:

  1)对于第1种减少或取消的内容,首先确定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后采用承包单位投标预算中单价进行扣减量差。对于投标预算书中比招标图纸实际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虑,因为为了使投标在总体上有竞争力,并且赢得合同,投标人对某些分项的工程量计取高于正常水平,必然对其他的分项中工程量的计取偏低。投标预算书中的单价问题也是同样道理。

  2)对于第2种漏项错误,承包单位无法证明其漏项错误究竟是工作疏忽、让利行为还是故意留有余地。此处的漏项错误损失有可能被别处的重项错误所弥补;漏项错误使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乃至获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标图纸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量差进行扣减。单价的取用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取,既可参考标底,也可参考当地标准定额及市场造价信息,双方协商确定。这种解决方式符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对于第1种和第2种情况所涉及内容均为取消或减少的内容,在这里要做特殊说明。如果减小或取消的子项较多,价格数目较大,直接对工程价款产生巨大影响,笔者建议不能完全采用以上两点方式。我们可参考国家水利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中第39条中相关规定。对于减少或取消内容所涉及工程价款与所增加内容相比超过合同价格的15%时,笔者建议只扣减主材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3)第3种情况,属于新增的工程变更范畴,可以根据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采用现行定额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造价信息调整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4)第4种情况与第1种情况相对应,属于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5)第5种情况应与第2种情况相对应,亦是如何扣减即如何增加的问题。

  总之,对于施工图纸预算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变化时,在结算工作中应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本着“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近年来大多数的固定总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形式产生。一般情况招标人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应该是准确的,投标人在投标前也可以复核,有重大错误时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这种形式的固定总价合同因上述情况发生施工图纸变化时,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争议,可以采用以实际发生为基础进行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根据上述分析的“交易习惯,协商解决”的五种情况对应实施。

土建合同模板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梁板供水站管道安装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经询价采购乙方实施该工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邻水县梁板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设内容:管道及管沟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

  三、建设标准: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质量合格。

  四、建设工期: 20xx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期1个月。

  五、合同价款:根据采购价为9。95万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正)。

  六、工作职责:

  1、甲方工作职责:负责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工程施工质量。

  2、乙方工作职责:

  严格按工程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水务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土建合同模板 篇8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现将工程委托乙方承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正自愿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合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结构: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

  5、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天,乙方确保施工工期,按期交工。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图纸变更或增加工程量、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等情况,所发生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赔付事宜。

  6、质量等级:合格

  7、未列明事项按图纸进料、施工和验收。

  二、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预算价格为(大写)肆拾肆万贰仟零肆拾陆元整,(小写)¥:442046元。最后决算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

  三、工程进度要求:

  1、合同签定后按照双方协定的工期要求,乙方在收到图纸后7天内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2、对甲方因延误工期的任何索赔,均视本合同索赔,由甲方负担被索赔费用。

  四、工程质量的要求: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纸、说明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或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日期内无偿修复,至合乎上述规定。

  五、材料供应:

  乙方必须选用合格材料,甲方对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须经建设方和监督方验收,如不合格,禁止使用。

  六、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必须要高起点严要求,按公司颁发的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组织落实,同时乙方要服从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财政评审后工程款付清。

  八、工程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发生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应无偿修理。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图以及必要资料,进行单位工程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的监督工作。

  (2)负责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3)负责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与管理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

  (4)负责总平面的测量工作,并对单位工程定位放线进行审核复测。

  (5)负责监督试验工作。

  (6)负责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与核验工作。

  (7)甲方派人员参与乙方施工质量、工期的组织、施工及验收工作。

  2、乙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与工程配套的管理人员和劳动力,负责制订确保工程能顺利完成月、旬、日工程形象进度计划。

  (2)已完工程项目,在交工前负责保管,现场如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技术资料、材料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理。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字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分歧,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模板 篇9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自愿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甲方愿将本村后原子区域耕地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承包四至地界为: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约合_________亩,以四至界限为准,附近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壹佰叁拾元整(¥130元/亩)。乙方分三次将承包费付清。每十年付一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第二次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次付款付最后十年的承包费,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于交款签字之日生效。

  三、甲方保证该土地承包合同经土地所属村民组群众民主商议并同意后签定,如需有关部门批准,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

  四、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所承包土地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务,给乙方开发治理提供方便(如:走路、行车、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在承包期内,凡在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地权或相邻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此引发的误工或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劳工,劳工费用按市价付款,雇工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人优先。

  五、承包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土地无法承包,乙方先前经营的所有投资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后续经营者给予补偿。

  六、承包期内因甲方造成乙方无法承包土地继续经营,由甲方按照乙方投资加倍补偿。如合同不到期乙方不干,乙方土地上的附属物无偿交付甲方,除房屋外。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承包土地必须用于以苹果为主的种、养殖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继承权、转让权(转让必需经甲方允许后生效),甲方不得干预。乙方除交承包费外不负担其它任何费用。国家对种粮直补等专项款归甲方农户所有,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原有坟地保留,继续使用,但外地人不能使用。

  八、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意继续承包,应将土地交还甲方,地面附属物可合理作价并由甲方接管;若乙方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优先承包给乙方。

  九、此合同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所有参与该合同签订人员,均已阅读、理解并同意该合同所有条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或申请洛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镇政府、村、组各执一份,乙方和鉴证机关各持一份。

  十二、甲方各户面积承包费详见附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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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19: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