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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范文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精选16篇)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______元,付款方式为: ;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政府/委办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 ,以下简称《意见》),聘任乙方担任甲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双方就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顾问事项的范围和内容

  乙方担任甲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应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每年不少于 次,提出具体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研究,每年不少于 次,提出法律论证、审核专家意见。

  □参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核,每年不少于 件,提出合法性审核专家意见。

  □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应诉案件应对,每年不少于件,提出专家意见、建议。

  □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提出法律处理专家意见、建议。

  □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专家意见。

  □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每年不少于 次。

  □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顾问事项、内容以及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2.2甲方对于乙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工作成果,享有著作权,乙方公开使用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3甲方对乙方履职的情况实施考核等管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完善相关的机制,为其参加相关活动、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便利和条件。

  3.2甲方应当尊重和保障乙方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

  4.1乙方有权查阅、获取与甲方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4.2乙方有权组织、参加与甲方委托事务有关的座谈会、听证会及其他会议,进行现场调研等。

  4.3乙方在约定的顾问事项范围内,有权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

  4.4乙方有权取得工作报酬和其他与甲方委托事务有关的工作费用,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当勤勉尽职,遵守相关职业规范和准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及群众合法权益。

  5.2乙方对甲方安排的顾问事项,应当按时保质完成,并按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需要出具书面的专家意见或建议,由本人签名,并对其合法性负责。

  5.3乙方组织、参加相关会议等活动如涉及需要甲方承担费用开支的,乙方应当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在担任甲方兼职法律顾问期间,为避免利益冲突,在涉及甲方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其他法律事务中,乙方不得作为与甲方存在利益冲突一方的委托代理人;乙方在接受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时,若发生其他利害关系冲突情形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主动回避。

  5.5乙方在合同约定以及甲方授权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与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5.6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条 保密规范

  6.1乙方对其在向甲方提供兼职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发表论文、著作、授课、讲学等方式加以泄露。

  6.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使用用途和方式,正当、合理、审慎地使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和信息;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得留存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载体或介质。

  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获取的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的文件或资料交于第三人保管或使用。

  第七条 聘任期限

  7.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7.2法律顾问聘期届满后,经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达到优良的方可续聘。

  第八条 相关费用

  8.1乙方的工作报酬为每年人民币_____元,分两笔支付,第一笔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第二笔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

  8.2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承担:

  8.2.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8.2.2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必要费用;

  8.2.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考核

  9.1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述职,全面、客观总结合同履行期间内受甲方委托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便于甲方进行考核。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0.2.1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义务的;

  10.2.2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10.2.3不符合《意见》有关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要求的;

  10.2.4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甲方要求的顾问活动或者不按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0.3.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违反相关职业规范的;

  10.3.2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或者其他费用的。

  10.4本合同因10.2与10.3项情形解除而终止后,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和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工作报酬等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有关情况有误而产生的责任除外。

  11.2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支付应付未付的工作报酬、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发表的法律意见或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受到处分或者蒙受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3.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独立承担立法项目、课题研究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

  13.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存。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

  地 址:_______

  乙方电话:(签字)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乙 方(公章):_______

  地 址: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

  签约地:_______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负责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

  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乙方依照工作职责或甲方的授权,就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等。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

  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类合同文本,对重要合同逐步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对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甲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

  应甲方的要求,切实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协助

  甲方进行工商登记等工作。

  6、法律培训: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针对甲方的经营需要,系统制定并负责实施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识。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协助甲方完善劳动制度,审查、修改甲方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联系约定,并为乙方指派的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法律顾问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人民币,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毕。

  2、本合同第二条第5至8项所列的法律服务项目及参与特别重大、复杂的商务谈判,乙方将另行收费,并优惠计费。计费方式为小时收费或按标的比例协商确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证费、调查费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费等由甲方据实支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__小时(另行收费部分除外),超过部分另行收费。有效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五、乙方指派的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六、乙方应对其所指派的律师负责日常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 由乙方集体讨论决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另行指派律师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对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甲方雇员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法律服务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指派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将在其所收律师服务费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工作;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书面文件终止续期,否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退还所收律师费用。若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二、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此诠释。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选择方式 支付顾问费:

  方式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

  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甲方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甲方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甲方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甲方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与甲方单位的重大经济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甲方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甲方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

  1、为甲方单位的诉讼案件起诉、进行分析和判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甲方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咨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甲方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甲方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甲方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包括:

  1、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甲方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

  3、接受甲方单位委托,代理加分那个单位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乙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对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

  (一)乙方可以查阅与承办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留有必要的复印件,甲方积极协助。

  (二)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三)列席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事务的有关会议。

  (四)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出差补助按公司差旅补助标准执行。

  (六)按时支付基本工资,其他奖励及费用也按时结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采取不定时工作时间,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保证随叫随到,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用

  为调动乙方的积极性,执行下列标准: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项商谈、解决过程中,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3%奖励,100万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3、乙方在代理公司进行民事、经济纠纷调解、谈判工作中,甲方视乙方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一般事项及乙方付出较少的不奖励。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奖励,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奖励。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被告的诉讼中,甲方按诉讼标的额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所涉事项1至10万的部分,按3%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甲方按法院执行或和解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乙方法律服务费,未执行回款的不付费。1至10万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万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严重不负责任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返还相应费用外,还应在支付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罚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有关资料,并将未办结事项移交甲方,未移交前应尽到保护义务,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

  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金卡,享受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或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

  (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

  (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

  第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因甲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五条 律师陪购卡的_____标准

  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________元/宗;

  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签署后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七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不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初始资金为________________,当日大盘指数________________的投资账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

  日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对以上账户进行有偿专户理财。

  1、甲方必须把网上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网交易。

  2、甲方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网上交易密码,甲方每月一号及十五号查询账户明细。

  3、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提取资金。

  4、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

  收益分配:_________________甲方获得收益部分70%,乙方获得收益部分30%。

  风险承担:_________________到期若出现亏损可能,由甲方自行承担。

  以上由战争、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因素的定义参照国家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

  5、结算模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将在每半年或收益超过30%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的所得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支付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收益分成请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_____

  6、本协议有效期1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中途结算或追加资金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

  7、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者甲方擅自提取资金等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赢利进行分配,同时,甲方还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2.5%管理费给乙方后,协议自动终止。

  8、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协议期出现的亏损,且乙方需另外支付初始资金2.5%手续费给甲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9、仲裁: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9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律师费用按年(季、月)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0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顾问服务:

  1.解答公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关的律师信、催告信、见证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规章;

  6.应甲方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7.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担因违反本条款而产生的对双方不利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4.在乙方律师从事第三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工作时,甲方需另行委托,与乙方签订有关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五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联系、约定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3.乙方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附律师团队名单;

  4.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整,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支付元,在本合同履行结束时支付元。

  2.乙方律师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查询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律师出具律师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办法的标准减半收费。

  第七条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3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鉴于甲方建设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 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 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 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 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 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1、 参与或协助项目各阶段招投标中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书的起草、审核、修订和谈判协商

  2、 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3 参与和协助项目招标之后各类合同的起草、签订、审核,重点就有关工程款的支付、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农民工权益保障、进度、质量、安全及竣工结算等条款严格把关

  (三) 完善履约管理

  1、 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2、 协助甲方依法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进行招标发包,并就有关招标所及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或意见

  3、 为甲方提供有关勘察、设计费和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等事项的法律咨询意见

  4、 就建设监理的内容与程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应注意事项及监理服务收费等问题向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6、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有关监理、设计、总承包人、分包商及相关单位的补充协议、签证、会议纪要、技术资料、图纸、函件、请示、报告、回复、通知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

  7、 协助或督促甲方对设计、施工中的任何变更及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及书面形式予以固定

  8、 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9、 全面介入履约过程,参与有关争议的协商与谈判,必要时以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为甲方主张权利

  10、 协助甲方处理与履约有关的各方事务及突发事件,帮助甲方避免和减少损失及不稳定因素

  11、 就建设工程所及工程造价、预算、保险、签证等关键性、敏感性或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 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委派 陈子建 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有权代表: 有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2

  委托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顾问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一、合同宗旨

  为切实落实好国家基础教育改革所涵盖的诸项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全面维护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法律顾问;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现预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合同,以兹合同双方共同诺守。

  二、顾问人员

  乙方按照甲方请托顾问业务范围和指名要求委派顾问一名依合同协定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所委派人员达到国家资质条件要求。

  三、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和特殊业务

  1、法律顾问常规业务包括:

  (1)乙方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2)乙方为甲方草拟、审查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3)乙方出席甲方定期举行的法制报告会、家长会、重大事项专题会作法制报告、提供法律意见,力求准备充分、举例典型、阐释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4)乙方结合顾问业务中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依法治教必备的相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力争实效有声有形。

  (5)乙方负责甲方学生的_____纠纷、学生间入身伤害赔偿或教师间矛盾、学校与社会其他方面纠纷非诉讼阶段的协调处理。

  (6)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建立具体顾问业务档案。

  2、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法律顾问特殊业务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调解、_____、诉讼及相关联必备事宜。具体包括:

  (2)乙方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调查事实真相、分析论证提供妥善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建议。

  (3)乙方及时出席党政部门为解决甲方所涉特殊重大问题所召开的专题会议,切实履行顾问职责。

  (4)乙方在为甲方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遵守执行纪律,遵守甲方纪律管理,维护甲方在处理特殊重大问题中的大局稳定和社会良好效应做出最大的努力。

  四、相关约定

  1、甲方、乙方在顾问业务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在办理顾问业务中,应严格执业纪律,恪守甲方纪律规定,做到顾问及时,执业谨慎,立足实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顾问业务中应遵守司法程序和时效期限规定,做到议事及时,决策果断,依法处理顾问协办的业务。

  3、甲方、乙方对顾问业务的运作,应做到联系紧密,沟通及时,共同商榷,集思广益,但必须给相对方在法定时限内或合理时间内予以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滋_____完成顾问业务具体事宜预期效果。

  五、顾问费用

  1、甲方、乙方商定,顾问费用:

  (1)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顾问费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约定顾问期限内办理顾问常规业务不增加费用。

  (2)乙方为甲方办理特殊重大的诉讼、调解、_____及相关必备事宜,双方依相关_____规定协商另行_____,由此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大额业务通讯费、鉴定费或担保金由甲方据实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必须如实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权利、义务,依_____总则之规定行为,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物质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

  1、甲方、乙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一方都有权选择合法的调解、诉讼救济途径。

  2、本合同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后,双方欲再续合同的,应另行订立合同书。

  4、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各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师法律担任甲方私人法律顾问,负责本合同确定的各项服务;乙方可根据法律服务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师或工作人员共同提供法律服务,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确定的服务报酬中。

  二、乙方指派的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不定期以电话、Email等通信方式及时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资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相关案例、立法动态等。

  3、一年内提供不少于N次律师事务所内或甲方约见的服务,当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务咨询及处理其他法律服务。

  4、根据甲方需要,协助出具与甲方工作及生活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审查、修订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提供法律建议书等。

  5、根据甲方需要进行不超过N次的律师调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档案、房屋权属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6、上述未提及但理应由乙方提供服务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第三方声明或表明乙方所指派的律师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顾问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权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师代理甲方参加诉讼及仲裁。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指派律师告知具体法律事务所涉情况,提供有关的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对乙方指派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慎重考虑乙方指派律师的法律意见及建议,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并承担相应的决策风险。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在办理甲方委托处理的法律事务中,遵守《律师法》及相关职业道德,对甲方提出的要求,作出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判断。

  六、乙方义务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务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处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3、 乙方及指派律师对涉及甲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但不干涉当事人的纯商业的目的和条件,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4、乙方指派律师应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

  5、乙方及指派律师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经甲方授权公开、或甲方已公开、或法律要求公开者不在此列;

  七、法律服务费与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支付法律服务费,付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 (大写):           

  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的,甲方应另行付费:

  【1】负责处理甲方及关联公司事务所涉的诉讼、仲裁及执行法律事务;

  【2】负责代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异议、复审、复议法律事务,双方另行约定;

  【3】甲方或关联公司的股份制改造项目、股票发行与上市项目、公司收购与兼并项目、合资设立公司项目、新型融资项目等非甲方企业日常经营及日常管理事项,该类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次数或范围超过本合同约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务费的,以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费的法律事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北京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公证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长途通讯费、调查费、查档费等必要办案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承办律师垫付的办案费用,由承办律师直接到甲方处实报实销。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真实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乙方律师执业中受到影响而不能正常工作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支付代理费或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返还。

  (二)乙方违约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乙方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2、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乙方返还。但已经发生的市内律师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查档费、查档复印费等费用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代理费:

  【1】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义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工作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壹年,自日起至日,合同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联系方式(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之一)进行送达,如果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解决机制

  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内容出现分歧及异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予以仲裁,该仲裁结果视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结果。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请白沙法律服务所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乙方律师可提供以下服务工作:

  1、应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可提交法律意见书;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

  4、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法律审查重大的经济(合作)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6、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可配合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对全民所有(集体)资产或国有(乡镇)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议或意见;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法律诉讼;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参与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条 聘请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限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条乙方律师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师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地点,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及紧急性需要,乙方律师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适地点为甲方工作,但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及安全的工作环境,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费用承担及支付:

  1、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1、2、3、4、5、6、7项业务的法律顾问费用为叁万元人民币/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贰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鉴于乙方律师是“应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务,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师未提供工作服务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顾问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本协议第二条第8、9、10项业务,另行与乙方约定收费。

  3、以上本条1、2项乙方收取的费用是指律师的法律顾问费和代理费,不包括办理业务时由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收取的费用。

  4、乙方律师为办理甲方业务发生的必要的招待费用和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大额招待费用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可向甲方预借必要的工作费用;乙方律师须及时持票报销。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为乙方律师履行义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律师应当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研究,按照公认的律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标准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3、乙方律师必须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供甲方决策参考,对甲方不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地点: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_____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_____;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书 篇1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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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8: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