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托管合同 |
范文 | 托管合同(精选15篇) 托管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推动“谜底”服装在指定地区的销售,维护“谜底”品牌服装在当地市场的稳定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甲方产品是指由广州市猜想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济南晨晶贸*有限公司山东总代理,并许可而分销的“谜底”品牌服饰。 商标:“谜底” 二、授权: 甲方授权使用的“谜底”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认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乙方承认甲方对“谜底”品牌拥有上述权利。甲方授权乙方在山东省市县(区)街道商场托管经营管理“谜底”品牌服饰。 授权期限: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三、乙方托管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托管“谜底”女装品牌是以甲方与商场“结款额方式”计算结款。 2.乙方在销售管理中每月销售折扣不能低于7-8折;全年销售额不能低于200万托管费用43%结算。 3.乙方在销售管理中每月销售折扣低于7折;全年销售额低于200万托管用 4.乙方在销售管理过程中每月销售折扣低于6.5折;全年销售低于150万托管费用为0%. 四、乙方托承担费用及合同的签订: 1.托管保证金:托管保证金为:¥贰拾万元。在经营中因自身原因放弃代管经营权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以在接到乙方通知后60天内交接完毕。双方在账目核对准确后60天内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扣除50%的违约金。 2.乙方托管费用标准根据甲方制定的政策进行核算,甲方根据每月商场结算日期结算后支付乙方托管费。 3.乙方承担运费如下: a.货品发给乙方的发出及返回运输费用、快递费(含市内运费)。 b.营业费用:水电费用、商场扣率或者租金。市内运费)、客订所需的快递 c.薪资:导购及业务人员薪资、奖金、加班费用等。 d.营业费用:办公文具用品、日杂费(含改衣费)、电话费、宽带费、业务公关费,商场费用:商场pop制作,小票、价签费用。 e.员工来济南培训住宿及往返差旅费。 f.商场结算销售额增值税发票(不含正常进货的含税发票) 4.商场合同的签订要求 a.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与商场直接签订合同。 b.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并根据各商场具体结帐日期,及时通知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确保上月货款次月结算,乙方有责任保管好增值税发票,甲方在受到货款后扣除乙方应付商场及员工所有费用后一周内将乙方的托管费用汇给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托管合同 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餐饮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员工公司员工伙食供应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定时餐饮供应,具体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等。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5)食堂的残渣剩饭由乙方处理,但不得扔在甲方的厂区内。 二、伙食标准: ______荦______素______汤 三、结算方法: 1、甲方按实际用餐人数每月(或______天)计算一次餐费,于每月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付给乙方。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若甲方有用餐人数变动,需提前告知乙方。 4、若乙方有特殊情况无法供餐时候,需提前告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因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适当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到双方依照以上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托管合同 篇3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就食堂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基本条款: A)乙方服务范围:甲方厂区内所有员工(签约时约______人)及部分客人。 开餐时间:早餐______中餐______晚餐______(若因季节更换和特殊情况依照甲方通知)。 B)伙食标准:早餐______元、中餐______元(中餐标准为______大荤______小荤______素)、晚餐______元(晚餐标准为______大荤______小荤______素)、宵夜______元。 C)乙方自行安排人员,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 D)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安全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燃料,并为乙方厨房员工安排住宿。乙方依照设备清单对甲方所提交的设备进行保管、维护。 E)承包期内必须添置、维护或需要的底值物件(¥30以下),由乙方承担;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的,由乙方提交申请单,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 结算方式 甲方按双方核定的用餐数每半月结一次餐费,于每月的5日和20日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付给乙方前半个月餐费。(因我国对员工食堂经营免征税,,乙方以收款收据作为结算凭据) (一)甲方权利和职责: A)甲方按承包合同有关条款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B)提前一天核定就餐人数并告知乙方(开单)。 C)甲方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特别是卫生状况、服务水准,以及进菜、配菜、营养搭配、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D)若合作终止,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库存货物依照乙方原始进价盘点给下家。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A)乙方应该努力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搭配与制作、服务、环境卫生等。 B)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作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特别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 C)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不锈钢灶台及炊事用品油渍污垢经常清理。 D)消除蚊、蝇、,鼠害。 E)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 F)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G)监督厨房员工遵守甲方公司的厂规厂纪和乙方公司的厨房纪律等。不轻易进入厂房车间和员工宿舍。 (三)合同终止方式:若一方有意终止合作,需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 (四)违约责任: a)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b)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帐款超过15天(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日计起,遇国定长假顺延)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 c)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按照第五条款规定提前通知对方的,需赔偿对方人民币五千元。 d)一方因故不能按照合同起时间执行合同,并且没有同另一方达成推延协议的,赔偿另一方人民币两千元。 (五)合同期限: 1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起始时间若因甲方的厨房装修有所变动则顺延,甲方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试用期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正式合同期内终止方式参照第五条和第六条第C款。 a)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b)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 托管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从事托管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托管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3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投资管理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取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根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资产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 1.5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声明并承诺 2.1甲方声明并承诺。 2.1.1甲方对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受托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受托财产的托管权。 2.1.2甲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有效执行负有责任,而且该项委托不会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甲方依据企业年金计划设立的相关文件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职责。 2.1.4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甲方章程和适用于甲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 2.1.5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印章印鉴及相关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做出挂失、重新登记等导致印章、印鉴和相关文件无效的行为;甲方同意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证券账户交乙方使用,账户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甲方在此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2.2乙方声明并保证: 2.2.1乙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托管银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以其资产承担民事责任; 2.2.2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合法资格从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 2.2.3乙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2.4乙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会违反乙方章程,以乙方为主体的任何合同、契约以及适用于乙方的任何判决、裁定、授权、协议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协议,不挪用受托财产,不将受托财产用于担保或资金拆借; 2.2.6遵循诚信原则,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受托财产托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2.8乙方承诺受托财产的托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报告的规定,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受托财产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财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3.1.4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3.1.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将受托财产交乙方托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规定的范围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受托财产,也不得干预乙方托管行为。 3.2.3受托乙方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在乙方指定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3.2.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职责必需的资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的真实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 3.2.6要求投资管理人协助、配合乙方对投资管理人监督。 3.2.7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2.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取得托管费收入; 4.1.2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投资管理人限期纠正; 4.1.3对甲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和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资金调拨行为行使监督权,发现甲方的划款指令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委托人和监管机构报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4.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权利。 4.2乙方的义务: 4.2.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义务。 4.2.2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受托财产的托管事宜,并将本托管财产与其他托管资产和固有财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产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4.2.3执行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自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 4.2.5建立、健全与受托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受托财产托管内部控制以及与本受托财产托管有关系统的可靠性的专项评审报告。 4.2.7向甲方报告其发生的任何可能与受托财产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关冲突的行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约定,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 4.2.9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与程序,跟踪、获取委托投资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与来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对受托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4.2.11依据《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计提并支付相应的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 4.2.12严格按照本合同有关信息报告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财产托管业务信息报告。 4.2.13复核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等财务信息以及编制的受托财产投资运作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向甲方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4.2.14及时将支付企业年金基金的资金信息以及受托财产收益情况发给甲方和账户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约定完整保存与受托财产有关的档案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至少________年内,完整保存有关受托财产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与协助投资管理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交易席位租用与变更等相关事宜。 4.2.17配合与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终止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终止的相关事宜,向甲方及时出具委托投资资产投资清算报告。 4.2.18协助甲方追究投资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4.2.19赔偿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使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违约或违规行为给甲方或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 4.2.20协助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偿该第三方给受托财产造成的损失,追偿所得归受托财产所有。 4.2.21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2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指定与变更 5.1账户管理人。 5.1.1甲方确定或更改企业年金基金名称和对应的账户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书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账户管理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时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书的,可以作为附件。 5.1.2账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 5.1.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本企业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发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资管理人5.2.1与本受托财产相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和投资政策等情况由甲方确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接受投资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权限范围内发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业务文书。 5.2.3甲方应在终止投资管理人签署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配合、协助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第六章受托财产的托管 6.1受托财产。 6.1.1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全部财产。 6.1.2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受托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资产,独立于投资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及其投资管理的其他资产。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受托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财产。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受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受托财产的债务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托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张或同意第三方对受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6.2受托财产增加或减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增加与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财产和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增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资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乙方应于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与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6.3账户的开设与管理6.3.1交易席位的租用与管理6.3.1.1委托投资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纪机构由投资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资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资管理人指定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交易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投资管理人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资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认为证券经纪机构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可选择新的证券经纪机构代替,但投资管理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经纪机构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资金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资金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清算备付金账户等)的开设与管理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资金账户的预留印鉴由乙方保管。 6.3.3证券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6.3.3.1根据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开立一个或分不同的投资组织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6.3.3.2甲方为乙方开设证券账户提供相关便利。乙方应及时将证券账户开通信息通知投资管理人,并将账户开设确认资料和股东代码卡等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托财产的证券账户开设和使用,仅限于满足本受托财产业务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 6.3.3.4乙方应制定受托财产有关账户的管理制度,并实施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财产。账户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及其修订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6.4受托财产移交。 6.4.1在向乙方转交受托财产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受托财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以及该财产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账户名称与账号等。 6.4.2乙方应在移交受托财产到账的当日,向甲方及相关的投资管理人出具受托财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中应注明到账金额以及对应的投资管理人名称及委托投资资产的账户名称与账号、到账时间等,并加盖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达受托财产支付指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甲方。 6.5实物证券的保管。 乙方根据投资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办理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则安全保管实物证券。委托投资资产的实物证券及保管凭证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内容。 6.6.1.1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的款项相互拨人、停止清算、受托财产的增加、支付受托费、投资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 6.6.1.2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场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发国债认购、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银行间市场回购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须载明下列内容:账号、金额、划款方式、用途、预留印鉴、签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6.6.2指令和通知的发送确认。 6.6.2.1甲方及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发并加盖预留印鉴。 6.6.2.2指令必须以书面方式发送,书面方式包括原件送达和传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应指定专人验证签名和印鉴。签名和印鉴验证一致的,按照7.4.3有关规定执行;签名和印鉴验证不一致的,该指令或通知无效,乙方并应立即报告甲方。 6.6.2.4对于限时到账的指令或通知,甲方应当考虑乙方办理业务的必要时间。 6.6.3指令和通知的执行。 6.6.3.1对于来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绝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当日通知甲方;如甲方书面通知维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须执行。 6.6.3.2对于来自投资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应对其进行审查,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应立即执行,不得延误。乙方若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应按照本合同7.7.2规定的处理方式和程序执行。 6.6.3.3如果投资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及《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但与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冲突,乙方应暂停执行,并立即报告甲方和投资管理人。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予以答复,乙方按甲方的答复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管合同 篇5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 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 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管合同 篇6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 托管协议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 ........................................ 3 第二章 释义 .............................................. 3 第三章 协议订立的依据、目的与原则 ........................ 3 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 4 第五章 划款指令的发出、确认和执行 ......................... 7 第六章 托管人报告 ....................................... 9 第七章 公司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9 第八章 公司终止与清算 ................................... 9 第九章 违约责任 ......................................... 9 第十章 保密 ............................................ 10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 10 第十二章 退任、提前终止与更换........................... 10 第十三章 争议的处理 .................................... 11 第十四章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 11 第十五章 通 知 ......................................... 11 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 本托管协议由以下三方当事人签署: 甲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元),重点投资于 投资导向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托管业务资格,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释义 2.1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各方”指本协议三方当事人。 “公司”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即甲方。 “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指由_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创业投资管理_有限公司签订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公司资产”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各类投资项目的股权、银行存款本息、以及其他各项资产的价值总和。 “托管资产”指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并移交乙方保管的公司资产。 2.2本协议所有附件构成本协议的部分并具有本协议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检索而设,不用作对本协议规定的解释或理解,或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规定。 第三章 协议订立的依据、目的与原则 3.1鉴于甲方依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委托丙方代为管理和运作甲方的创业投资资产,同时为保障资产安全,委托乙方作为创业投资资产的托管人,三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公 司法》、《合同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订立本托管协议; 3.2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协议各方在甲方托管资产的保管、甲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和监督、甲方托管资产日常划拨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甲方托管资产的安全,保护甲方和甲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3.3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本协议。 3.4本协议各方均声明并保证,各自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力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充分的授权。 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依据本协议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有: 1) 享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2) 取得公司的投资收益; 3) 检查乙方对甲方托管资产的托管运作情况; 4) 获取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5) 主持托管资产的清算,并取得托管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 授权丙方据本协议和《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发出划款指令; 7) 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有: 1) 从本协议生效开始,及时与乙方办理公司托管资产移交的相关手续; 2) 甲方应会同丙方在根据甲方委托向乙方办理托管资产手续和移交有关资料当日,向乙方发出 资产托管通知书,注明托管时间、托管资产种类、数量、金额以及相应的资金账户账号等,并加盖公章; 5) 定期对外接受年度审计、工商年检; 6) 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等与公司设立和运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均应向乙方提供加盖公司 公章的复印件,乙方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7) 任何因甲方业务性质或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导致影响乙方托管业务的重大事项,应提前书 面通知乙方; 8) 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提供开展托管业务各项必须的协助; 9) 及时向乙方提供托管业务所需的董事会的决议等文件; 10) 确保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与本协议没有冲突;如上述文件与本托管协议不一致,以本托 管协议为准; 11)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4.2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 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对托管资产的保 管权; 2) 根据本协议监督丙方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行为;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1) 应在托管资产及相关资料移交完成的当日,向甲方和丙方出具托管资产到账确认书,确认书 中应注明到账资产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其相应的资金账户户名和账号、收到时间等,并加盖乙方业务章; 2)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人的义务,安全保管甲方托管资产;乙方对甲方托管 资产的托管并非对公司投资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 3)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甲方托管事宜; 4) 执行丙方发出的有效划款指令,负责办理甲方托管资产名下的资金往来; 5) 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丙方签发的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划款指令,不予执行并及时向甲方报 告; 6) 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公司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方法,为甲方资产建立独立的托管资产会计账 簿并独立核算; 7) 根据本协议第八章的约定,按时向公司出具季度、年度的托管和资金变动报告; 8) 保证甲方托管资产与乙方自有资产之间以及与乙方其他托管资产之间相互独立; 9) 对任何与托管资产投资有关的会计记录、账册和档案保存至少________年; 10) 根据公司章程,在公司期限届满或公司提前终止后协助进行公司的清算; 11) 随时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的检查和稽核; 12) 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取利益而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 13) 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甲方或丙方的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划款指令,甲方托管账户余额不足或乙 方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托管合同 篇7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托管合同 篇8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____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____ %.如拖欠租金____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托管合同 篇9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批准 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_________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份额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6个月开始。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拒绝执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按时将_________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账户,对基金资产实行分帐管理,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本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资产或其他业务以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_________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4.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二)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十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金额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验 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予以书面确认;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_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为基金开立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用于基金证券投资的交割和存管。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办理证券账户的开立事宜,并对证券账户业务发生情况根据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代理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正本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本基金资金清算的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积极协助。 2.清算备付金账户按规定开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法律、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证券账户卡保管 证券账户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保管费用按证监会及其它有权机关的规定执行。 (十)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签署与基金投资有关的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合同产生的问题,由合同签署方负责处理。 2.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运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签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传真方式下达签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但基金托管人应将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该等合同需要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则基金管理人至少应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4.因基金托管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责。 五 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投资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原件后以回函确认。授权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并回函,并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并确认的当日生效。被授权人及其权限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改变或其权限改变,基金管理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的,视为未作改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1.投资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等,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采取轧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回购到期付款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收款人、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投资指令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程序 1.投资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且得到托管人书面确认后,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 行投资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指令已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但该投资指令尚未被执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销原投资指令。但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销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时间,否则由此导致投资指令无法执行或延误执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2.投资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投资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从表面形式上验证投资指令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有效性后,方可执行投资指令。如有疑问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资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指令验证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得延误。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被授权人员及授权权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换被授权人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同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及授权权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托管人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开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 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并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表面真实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并停止执行。上述内容,中国证监会另有新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_________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过失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投资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交易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六、交易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割及帐目核对 1.清算与交割 (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导致基金头寸不足而使托管人无法正常清算,托管人应该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次日12:00前补足头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资金划拨:基金管理人的划拨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及时执行,不得延误。如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 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对于管理人超头寸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将不予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2)资金帐目的核对:资金帐目包括基金的银行存款等会计资料。资金帐目每日对帐一次,按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证券帐目的核对:证券帐目是指证券交易账户和实物托管账户中的证券种类,数量和金额。证券交易帐目每周核对一次,实物券账户每月末核对一次。 (三)基金赎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以公告为准。 (四)基金持有人认购,赎回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认购和赎回申请,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办理资金清算,并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注册登记人办理过户和登记 (五)基金融资 本基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基金募集期间,认购数据不需按上述要求发送。 3.基金管理人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约定的数据传送系统发送申购赎回等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另一方应予积极协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协议一方损失的,由系统无法正常传送数据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由双方共同引起,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措施,使新任注册登记机构的数据接口规范与基金托管人的数据接口规范双方保持一致。 5.关于清算专 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汇划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托管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清算的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 6.对于基金份额申购,基金转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7.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拨付赎回款,基金转出款或进行基金份额分红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及其他任何责任。 8.资金指令:除申购款项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帐外,全额划出,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管理人需向托管人下达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采取申购赎回转换分红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除与投资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规定。 (二)认购资金 1.基金设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设立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应按时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2.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资产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 (三)申购和转入资金 1.t+日(t日指申购,赎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请日)15: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单位净值计算投资人申购或转入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应将确认后的有效申购款和转入款划到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或转入款是否到帐,并对申购或转入资金进行帐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帐,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3.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四)赎回和转出资金 1.t+日15:00前,基 金管理人将t日赎回或转出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核对t+日应划付的赎回款项 3.t+日15:00之前,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将t日赎回确认款划到基金清算总账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赎回款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五)基金份额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将其决定的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后通知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分红进行帐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现金分红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分红划款指令要求的划款日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六)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清算 1.若结算备付金账户发生透支,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该违约金最终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但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造成该账户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托管人应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请书,指定其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及透支金额。登记结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买入证券成交的先后顺序,自后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总市值达到透支金额的_________%为止(证券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下同)。如该基金证券账户内所有证券价值不足透支金额的_________%,则扣该基金的全部证券。 3.对于结算备付金账户因计收违约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采取本条第1、2款规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应在t+日前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后,这样登记结算公司应交付暂扣的证券。如果登记结算公司未及时交付,基金托管人应根据《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的规定向登记结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暂扣的证券,卖出款记入结算备付金账户 以弥补其上述透支款项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托管人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资金余额,因基金托管人未及时核对结算备付金是否有足额结算头寸或未及时划拨以补足结算备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出现透支,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如结算备付金账户未发生透支,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透支,应基金托管人的申请,登记结算公司可协助基金托管人暂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内相当于基金托管人所申报透支金额的120%的证券,并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透支基金采取按申报透支金额计收违约金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最终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如果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指定发生错误等原因发生错误暂扣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7.对于任何原因发生的证券资金结算透支事件,基金托管人可协助登记结算公司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报告证监会。 (2)提请证券交易所限制或暂停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的证券买入等。 8.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债券超额卖出或卖出回购质押债券而导致债券卖空行为的,登记结算公司在t+日暂不交付卖空价款对应的资金。同时,以卖空价款为基数,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最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基金管理人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卖空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交付相应价款。否则,登记结算公司以暂扣资金买入与其卖空等量的证券,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9.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债券回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质押债券,如因质押券不足导致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量超过标准券数量的,则登记结算公司在t+日暂不交付超额融资回购款项,直至标准券数量足够符合质押券要求,登记结算公司才交付相应款项。 10.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发生大宗交易买入,基金管理人应在大宗交易发生前保证银行存款账户具有足额资金以满足基金托管人及时划拨用于当日交易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登记结算公司按买入大宗交易成交顺序,自后向前并以一笔为最小冻结单位冻结相关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解冻。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估值 1.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计算;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股票的计算: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计算; ②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计算。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债券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价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复核。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5.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条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错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_________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计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额资产的价值。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单位资产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资产净值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应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因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人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该计算结果而涉及到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误。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3)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净值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人支付赔偿金后,如果托管人有过错,可以向托管人追索应由托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三)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四)基金帐册的建立和基金帐册的定期核对 1.基金帐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凭证保管及核对 证券交易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保管并据此建帐。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从而核对证券交易帐目。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资金收付,证券实物出入库所获得的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并记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帐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帐发现双方的帐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持双方的帐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分别独立编制。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核对过的基金财务报表上加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结束后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报告内容截止 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内容截至日的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内容截止日的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其对所发布的报表负责,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一)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___%;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_________%,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规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应积极协助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监控; (三)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六个月后托管人根据前条投资比例要求进行投资比例监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资人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满_________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 5.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时间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时,基金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个月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内进行多次收益分配,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现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资金向基金托管人下达付款指令,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人和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在每年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光盘形式交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册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销售机构,持有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金托管人仅负责保存基金管理人交来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册,但不对过户与注册登记人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信 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有关信息均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价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2)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对于不需要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4)对于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发布。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众投资人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以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完整保存各自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财务报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有关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 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告,报相关的监管机关,并抄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相关报告期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况。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 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_______”的字样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某1.5%÷365天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某0.25%÷365天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三)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摊销。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条或《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也不得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同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五)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 资产。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七)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3.当事人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二)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净值差错处理 1.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垫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项规定之方法进行处理,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投资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 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可以免责; (3)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规定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并已告知基金托管人的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未提出异议,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4)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况下,若应采用三项办法之一进行估值才为公允,若基金托管人未提出异议的,且需赔偿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5)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形下,除上述(3)的情形外,若该价格有失公允且需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若被诉人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基金托管人提供估值方法合理性的说明和支持。若基金托管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管理人追索;若被诉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若基金管理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托管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托管人追索。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3.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五)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条款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投资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投资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 权(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但如果基金托管人明知投资指令下达人员所下达的指令未获得授权或超越权限,则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3.基金托管人仅从传真电文的表面上识别投资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是否一致,若基金托管人没有合理理由怀疑投资指令的真实性并执行了投资指令,则基金托管人无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但若无效指令上该签名与印鉴和预留签字样本及预留印鉴存在表面明显差异的,基金托管人未能识别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4.基金托管人拒绝执行或延误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但基金管理人未及时提供足够,真实的信息和时间供基金托管人审核投资指令除外。 5.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未能将其收取的基金份额款项全额,及时汇至本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是,在发生基金份额款项未能全额,及时汇至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情形时,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7.基金管理人制定错误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此产生的责任应按下面情况确定:分配方案中财务数据方面的内容应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如果基金托管人不同意该分配方案中的财务数据,则不承担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经复核同意该分配方案中的财务数据,则双方按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应收取的管理费数额计算错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应按下面情况确定: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不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而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退回差额款项及相应责任,不能退回的,基金托管人也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基金托管人有权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9.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应收取的托管费数额计算错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应按下面情况确定其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不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而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同意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应由基金托管人 承担退回差额款项及相应责任,不能退回的,基金管理人则按其过错程度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责任划分仅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并不影响承担责任一方向其他责任方追索的权利。 十九、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应向基金托管人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规定其效力终止的情况出现时为止。 (二)本协议一式六份,协议双方各持二份,上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后生效。 (二)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或基金合同终止; (2)因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3)因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4)发生《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二、其他事项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参见基金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办理 基金管理人(盖章):_________基金托管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托管合同 篇1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套),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风险提示:明确约定承租期限、续租优先权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托管合同 篇11企业邮箱托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 “甲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意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1.4 “甲方产品”指甲方自行开发的,具有独立版权的电子邮件系统及产品的相关说明、文档、资料。 二、权益和义务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基于乙方的因特网域名________________为后缀的企业邮箱托管服务。 2.2 乙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2.3 甲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用户邮件内容。 2.4 甲方为乙方设立管理员信箱,乙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2.5 甲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2.6 甲方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A.乙方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甲方向第三方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甲方在诚信的基础上,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 B.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甲方会提供乙方的注册信息。 2.7 如果乙方的企业信箱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企业信箱服务。甲方在乙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结束乙方使用甲方收费电子邮件服务的权利。 2.8 为了得到甲方所提供的邮箱服务,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费用:邮箱服务费______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请列出项目,比如域名):_________元人民币;合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2.9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日内,以方式将合同款寄至甲方。 三、服务条款 3.1 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_________,接到用户信息后,2个小时内给出答复。_________以后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_________中。 3.2 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乙方承诺给以甲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四、误期及罚款 4.1 由于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货款(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由乙方负责。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系统延期开通,每延期一周,支付合同总价的0.25%的违约金,最终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不负上述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五、仲裁 5.1 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5.2 仲裁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国家法定的仲裁机构处理(仲裁地:_________市)。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担负。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托管合同 篇12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营销委托管理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董事会通过《关于目标责任管理的决议》,总经理决定对公司营销工作油乙方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营销工作托管经营。 为了甲方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和持续、长远发展的目标,乙方将派驻负责全面营销管理的团队,以保证对甲方进行良性营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特聘请乙方全权负责营销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托管标的 1.1本协议项下托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企业性质: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 1.2截止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月平均收入人民币___多万元,商品总库存(进价计算___多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为___人,其中门店营销人员(含门店经理)_________人,仓管及配送人员25名,其他行政及财务人员_________人。门店个数_________家,其中直营_________家,加盟_________家。 第二条托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托管经营期限为壹年,自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托管事项 3.1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甲方的营销业务 具体包括: 3.1.1全面建立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 3.1.2拟定年度营销培训案及培训计划并实施有效培训 3.1.3拟定公司年度营销策划案并分六步实行步步推进实施 第四条托管经营目标 4.1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将组成不少于5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室批准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进入甲方工作。 4.2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将在甲方召开年度营销托管项目启动见面会,甲方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不少于30%的员工代表参加。 4.3项目启动见面会后____日内,乙方启动营销咨询调查程序,甲方应积极配合。 4.4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乙方递交营销管理制度、流程、表格以及营销培训(含员工思想教育培训案和员工技能教育培训案)草案,10天内经双方修正定稿,并实施培训, 4.5实施第一轮(总共不少于6轮培训)制度、思想教育培训和技能教育培训后(一个月完成),开始启动年度营销促销策划案的实施。 第五条托管费用及支付 5.1本协议项下营销托管固定费用为每年为___万人民币,按年依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金额为___万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5.2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第一年固定托管费用的40%,制度、流程、表格、培训案审定后支付第一年的另40%,年终支付另外的20%,下年度依次同。 5.3此报价为非含税价,甲方如需发票,需按税率加点计算。 第六条营业额分成 6.1乙方享有营销托管期间超过原月均销售指标部分的销售额5%的提成,超过原销售毛利额的3%的提成。 6.2甲方应在每月月底支付乙方应提成提取部分的50%给乙方,另外50%到年底(本合同期满时)统一结算。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对乙方的营销托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2有权对乙方进行营销目标考核。 7.3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 7.4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5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营销工作。 7.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营销活动。 7.7营销活动费(含广告费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营销工作。 8.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营销管理活动。 8.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5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6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要求进行整改。_________ 8.7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第九条托管事项的交接 9.1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营销托管前的各项营销参数指标及相关人事档案资料给乙方。 9.2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营销托管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0.1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0.2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乙方可以调整公司员工岗位。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的通知 1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1.1.1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1.1.2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1.1.3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1.1.4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1.2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营销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二条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2.2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2.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3.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3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3.4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四条保密义务 14.1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4.2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5.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5.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3.1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5.3.2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5.3.3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5.3.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5.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5.4.1甲方逾期____日以上未将公司营销工作交付乙方托管; 15.4.2甲方逾期____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5.3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疫情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17.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120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娄星区法院诉讼解决: 18.2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19.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公司对外宣传时,适当的情况下分别加入“湖南鼎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字样。 19.2双方同意受托方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将不得再使用受托方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19.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受托方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二十条附则 20.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20.2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3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20.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0.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大药房零售连锁公司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管理咨询公司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管合同 篇1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主机托管指甲方将主机放置于乙方机房交由乙方托管,乙方为甲方提供机架空间和相应的机房环境,并将该主机接入到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为甲方或甲方所属用户提供internet 信息服务。 1.2 “u”是指主机托管在标准机柜中的高度,1u=4.45cm。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申请本业务时,应提供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或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若甲方经营广告,需向乙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费用,同时有权得到乙方指配的机架空间和相应的网络接口; 2.3 甲方的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和乙方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甲方应加强对其托管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被攻击、侵入,如由于遭受攻击、侵入影响乙方网络稳定,乙方有权停止甲方该部分服务的运行; 2.4 对交由乙方托管的设备,甲方自己负责软硬件配置的安装、升级、维护管理、系统的安全设置、故障排除及数据维护工作。 2.5 甲方享有遵守本合同条款下的业务自主经营权,信息资源所有权。收到乙方提供的ip地址、登录帐号和密码等信息后,甲方可随时独立操作控制自己的服务器、修改初始口令、上传软件或数据,并对自己的操作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存放在自己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6 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该经营活动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版权纠纷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2.6.1 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如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 甲方负责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不得发送垃圾邮件或为垃圾邮件组织提供平台和服务;不得利用电信网络攻击、入侵他人网络和主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淫秽、色情、赌博等内容的信息,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直至终止合同。 2.7 若甲方的系统运行影响到乙方网络的稳定,或出现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时,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主机托管服务,直至问题的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2.8 甲方租用乙方整个机架或租用vip机房时,安装设备需充分考虑机房、机架电源的供给,不得过度增加设备而导致电源过载,影响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同一机架上,放置的设备与设备之间要留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如因设备放置过多导致电源过载或因设备间散热空间不够等原因引起设备运行不稳、通信中断甚至硬件烧毁等现象,甲方将承担所有责任; 托管合同 篇14股权托管合同 股权托管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a公司55%的股权; 2.甲方为乙方股东; 3.甲方拟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股权托管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二、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具体权限包括: 1.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参与a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2.代表甲方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5.其他依据法律和甲方授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 1.遵守a公司章程; 2.对a公司和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3.依法定程序行使上述权利; 4.其他依据法律和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四、a公司向股东分配红利时,作为委托经营的报酬,乙方可分取甲方每年从a公司获得红利总额的15%。 五、在乙方向甲方增资配股时,甲方应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首先以其在a公司中的股权置换乙方新发行的股份,直至乙方获取甲方在a公司中的全部股权。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 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托管合同 股权托管合同 托管合同 篇15托管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管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托管地点及约定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托管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户型为____室____厅,楼层为___楼。房产证号(合同)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房屋交付乙方托管,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其中免租期______.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付,支付日期为租金到期前_____天之内。另付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托管终止,甲方对房屋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合同签署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预付___个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每期的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上述户名、开户行、账号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仅作商业办公或居住使用,若为商业办公使用,不得在午休或夜间时段干扰邻居及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乙方有义务对承租人进行管理,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后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托管期间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上网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采暖费由甲方承担。 6、政府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托管房屋前,必须在甲方的监督下对房屋的结构及屋内物品进行检查、清点。 2、乙方代为甲方管理房屋及房屋钥匙。托管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对甲方的房屋进行查看并管理,以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房屋结构、上下水以及水、电、暖、天然气、光纤、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统一改造,以及上述设施在托管期间出现非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也可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上述设施出现人为损坏或其它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托管的房屋如因产权、拆迁等发生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解决,由此造成乙方及承租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房屋具有使用权,但不得破坏房屋现有设施;托管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用自留钥匙进入房屋,否则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6、本合同期限未满前,一方拟终止合同,需提前___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意见。托管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托管到期后,甲方若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再续签合同,甲方应给予乙方1-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房屋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付。 7、甲方在交付房屋前需完善房屋的基本设备,如水卡、电卡、燃气卡、机顶盒等,如不能及时交付上述设备,乙方有权延长免租期直至上述设备交付为止。 四、房屋验收及交接 1、甲乙双方共同到场交接房屋,乙方结清自己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后,给甲方交还钥匙。 2、若房屋设施、设备有非自然损坏的情况,调查属实后由乙方修复或赔偿。 五、合同的'更改、补充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补充或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律、政策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修改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则按有关法律、政策执行,若造成损失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承担。 3、乙方拖欠租金达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除了补交所欠租金外,应按应付额及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存在严重影响居住的因素,乙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解除合同前的租金,但不承担违约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屋内固定设施,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恢复原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若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总额的_____%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如与上列条款的约定有冲突,以本条的约定为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随便看 |
|
范文大全网提供教案、简历、作文、工作总结等各类优秀范文及写作素材,是综合性免费范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