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
范文 |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精选19篇)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经营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洽商。于________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 : ,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2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农业综合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详林权证所示山地范围内) 经营范围:经济林(含速生林、果树林)、种植/养殖、观光休闲经济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林权证有效期内,自20xx 年 ---- 月---日起,至 2050年 ---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现金 方式出资,占出资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现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 年---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作为申请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入股股份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的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戊、己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 向长寿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合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3第一条?约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_____”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_____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_____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_____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月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_____或技术。 第十条?_____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_____程序暂行规定予以_____。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_____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_____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_____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_____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_____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_____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_____、_____、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灵活的经济合作方式,双方提供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model)专利。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4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个人投资者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区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______ (不少于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 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除根据第五章缴付公司注册资本和提供合作条件外,还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风险和亏损的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合作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3-13人)。其中______ 方委派______ 名,______ 方委派 ______ 名,(…)(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一任董事长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三)合作企业的解散; (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作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为1/3以上)。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或第九章 监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东共同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共同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的180天前向中国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同意,可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合作条件,即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条规定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四十三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作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作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5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甲方: 乙方: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7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 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XX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 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 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 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 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 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 公司(印X) 乙方: 公司(印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____________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经营场所,用于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卫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务和治安费用等,其包括:水电,治安,公共关系,房费等一切费用。 3.甲方需保证场内的正常运行,并负责机器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出现人为破坏,被盗,没收均由甲方全面负责,照价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机器设备并负责维修费用等。 2.乙方提供技术人员。 三、分成方式 1.双方按营业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结帐一次,帐与现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结帐时按机器的总底分结算,乙方不定时间查看帐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2.如受政策影响,特殊情况和经营状况不好,甲方需保证乙方的设备安全运出。 3.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任何一方有权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9合伙人:甲方,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现住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 元(大写:),甲出资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盖章)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深圳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组成了合作经营企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深圳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深圳市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职务: ________,国籍: ________;电话: ________,传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 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国籍: ________;电话: ________,传真: ________,E-Mail: ________。 丙方: 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作公司宗旨: 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合作公司经营范围为: ________。 合作公司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第九条合作各方按合作合同书的规定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 现 金 万元 实 物 万元 土地使用权 万元 知识产权 万元 ________ 乙方: 现 金 万元 实 物 万元 知识产权 万元 ________ 丙 方: ________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 ________。 〔注: 合作各方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缴付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的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应与合同相应条款相同)。 第十一条合作各方缴付或提供合作条件后三十天内,应由中国*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作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或提供合作条件证明)。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 合作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作各方名称或者姓名,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内容及其有关附件,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出资证明(或提供合作条件证明)应当报原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若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转让其权利、义务时,不论全部或部分,必须经合作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并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董事会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 1、制定和修改组织机构表和人事计划; 2、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权利、义务和薪酬; 3、制定合作公司的总方针、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案和筹建(基建)实施计划,审批总经理或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 4、修订合作公司章程; 5、审查经营状况,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等); 6、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办法; 8、通过合作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9、决定合作公司资本增加、转让、分立、合并、停业、中止和解散; 10、负责合作公司中止或期满的清算工作; 11、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乙方委派董事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三年,经委派方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合作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十九条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作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____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三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够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英文同时使用。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经与会代表签字后,由合作公司抄送全体董事,并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存档,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作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董事会休会期间需经董事会决定的事宜,也可通过电讯及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按董事书面表决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1、合作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2、合作公司的中止、解散; 3、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者调整; 4、合作公司的资产抵押; 5、合作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合作公司的分立或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除第二十六条以外的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超过半数)董事通过。(注: 应选择一种方式)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具体机构设置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_方推荐。 第三十条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日常工作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三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作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必须是常住合作公司住所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或依合作公司的管理规章,可随时解聘;对造成合作公司经济损失或触犯刑律的,要追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六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作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作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作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请求辞职的,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方可离任。 第六章 监事会 (注: 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 合作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在对合作企业监督管理中,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列席董事会并提出提案、质询和建议; 5、对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第四十条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公司职工代表 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 通过(不得低于半数),并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劳动、税务、财务、外汇收支、审计、统计、环保 第四十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应当在合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四十四条合作企业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四十五条合作企业以及合营企业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六条 合作企业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情况,建立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合作企业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十九条 外国合作者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依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五十条 合作企业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五十一条 合营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国外商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报表。 第五十二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八章 收益分配 第五十三条合作公司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在合作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为当年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十五条合作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按合作合同书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第五十六条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七条合作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八条合作公司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九条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应向工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合作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作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作。 合作公司提前终止合作,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一条合作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合作一方或数方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公司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本条第2、第4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作出决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在本条第3项所列情形下,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解散合作公司。 第六十二条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时,应及时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组织清算委员会,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在清算完结前,投资者不得将合作公司的资金汇出或携带出境,不得自行处理合作公司的财产。 第六十三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作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作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六十五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作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六条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六十七条清算委员会对合作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规定的方案进行分配。 第六十八条清算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交董事会确认后,报原审批机构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六十九条合作公司解散后,各种帐册及文件应由原中国合作者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条合作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注: 也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有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和法规为准。凡因本章程引起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签署。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____________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1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开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___设备的投资,设备:________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______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_____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_____(共设轮播______个频道)。(_____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______台______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_____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频系统技术文件、设备规格、型号、质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2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空白)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地方农业产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乙方拟租用甲方池塘用于________________灌溉。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租用池塘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池塘名称:_____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__亩。 二、租期: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租用,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肆佰______元整。第一次付款在签订协议后付,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四、交池塘时间:甲方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移交给乙方。池塘内原养殖的鱼类等水产物在交池塘前甲方自行处置,否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不负责。 五、租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无法履行协议,即终止租赁协议,双方均不属违约,其池塘经营权归还甲方。 六、乙方可根据自己生产的`需要,有权对池塘进行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池塘取水、放养水产、家禽等行为。 八、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在该池塘范围内修建的基础设施和水产物赔偿费用归还乙方享有,征地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已多支付的承包金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期限由甲方据实退还。 九、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付给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元,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守约。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5部门: 负责人: 签定日期: 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该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6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汇处 电话: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高安市中山路与桥南路交汇处的中山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高安市中山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____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贸城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年月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7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8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X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三年,自_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装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20xx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1.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1.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合作经营合同 篇19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场地,甲方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的适用状态,采购及时,外围关系的协调与处理;乙方全面负责洗浴中心的日常相关管理和经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技师提成比例和日期双方协商认可财务执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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