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寓的管理制度 |
范文 | 公寓的管理制度(精选9篇)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1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2一、执行《规范》(简称)不力的楼长,中心将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和教育;对不能胜任者,予以解聘。 二、对于因执行《规范》不力造成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或给中心、学校造成较大影响、严重侵犯学生切身利益者,给予相应处罚: 1.因对本楼员工管理不善,本楼员工工作未达工作规范要求者,楼长应连带相同罚款;发生员工与学生打架、争斗,员工中有违章用电、偷摸行为及其它恶劣行为者,除对当事者予以相应处罚外,对该楼楼长予以每人次罚款20元,损失、影响尤为严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因对本楼值班员工要求、管理不严,造成外来人员进入楼内实施偷盗、骚扰、推销等,除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外,负责楼长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人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因未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消防意识不强,造成本楼内因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动用明火等引起的火灾,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较大损失者,罚款200元,中心主任责任亦不可推卸,连同罚款200元;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罚款外,对负责楼长、中心主任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造成每学年(期)在校生的宿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的宿舍安排及各类学生卧具、家具、电话机、门锁、钥匙的收藏与发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完成,以及发生物品丢失等情况,每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罚款50元。 四、不服从领导、搞小团体、小帮派、因个人恩怨影响中心工作,给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使中心形象严重受损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尤为严重者,予以解聘。 五、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考察不适合担任楼长者,中心将劝其离职或直接辞退。 六、对执行《规范》得力,主动、有效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者,中心将给予适当奖励。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3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 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 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 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4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5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61、住宿员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公共环境、室内、厨房、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各住户门前的楼道要经常打扫,始终保持整洁,不往楼道上泼脏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乱扔杂草、纸屑。 3、垃圾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楼道内无积存垃圾,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4、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垃圾,不得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坠落伤人。人人都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保证做到不损坏或不被别人损坏。 5、人人都有权力制止和检举乱倒污物、垃圾、乱扔杂草纸屑的违章人员,并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 6、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消灭蚊蝇害虫,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清除。 8、公共卫生实行分人分段负责,责任到人,楼层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干净,共创美好青年家园。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7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七、维修服务标准 1、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维修及时率100%。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保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维修满意率100%。 2、定期对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98%以上。 八、接待服务标准: 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来访或住宿人员,及公寓居住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对提出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耐心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2、认真、全面、详细、准确地登记来访、住宿和公寓居住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备存登记资料,以便提供服务和查询。 3、按照公寓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住和迁出手续,保证公寓物品的及时回收,损坏处置,相关费用的收取结算;以及提示迁出人员个人物品的携带搬迁。 4、对公寓居住人员的信件报刊,及时准确地收取投递,不出现迟投、错投、漏投等差错,保护个人重要信件的安全。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8老年公寓管理制度范文 一、外出 入住老人外出,委托人须在入住合同上写明,同意外出,公寓给老人办理出入证,未办证的老人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有人随行,需请假经公寓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必须按时返回。老人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二、会客 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会客时间为每日上午9:00点至21:00点,会客时不得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三、财物保管 入住老人自身不允许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 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护理级别调整 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中心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委任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委托人接到通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埋服务。 五、就医 老人在公寓内就诊,治疗费、药费随时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清或在押金中扣除。如享受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疗,须提前告知老年,公寓按医保或新合疗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老人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公寓及时通知委托人,重危老人,公寓及时送医院就诊。老人、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若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老人委托人负责办理并陪护,如需公寓护理人员在医院陪护,每天支相应陪床护理费。 六、安全防护 公寓内有求助救护系统,老人因事、因病需要帮助或遇到意外情况均可在居室按铃求助。楼道及公用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的标识,如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疏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疏散。 老人不得在室内抽烟、玩火,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到垃圾; 不准酗酒闹事、打骂他人和工作人员;不准将电炉子、灶具带入公寓,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公寓就餐 根据不同季节及老人身体需要提供膳食,一日三餐。 1、早餐:提供牛奶或豆浆、稀饭、面糊、鸡蛋、馍、面包、小菜;午餐:提供三菜一汤、米饭、面条、馄饨、饺子、包子等; 晚餐:提供稀饭、馒头、炒菜等。 2、周定食谱,可供老人任意选择。还可根据老人需要或医嘱提供不同的软食、流食及其它低盐等特殊饮食,并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老人生活需要点菜加菜的,应提前一天提出要求,食堂进行采购加工,费用自理。 3、统一送饭菜到房间。外来人员不允许在老人房间就餐。 八、退出公寓 1、老人需要退出公寓,委托人应向公寓提出申请。 2、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配备物品。 公寓的管理制度 篇91、宿管员为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责任和维修故障申报人,负责对寝室财产人为损坏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维修人员的要求,落实损坏赔偿费用,督促责任人将赔偿费用交财务室。 2、宿管员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产、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对寝室的主要财产项目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落实责任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维修。 3、学生入住寝室应相应保持稳定,宿管员管理公寓,也应相对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和宿管员管理发生异动时,应通知总务处,搞好财产管理交接。 4、学生公寓维修故障由宿管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及电话申报,对学生申报的故障,宿管员应事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进行申报。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对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置的维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隐患和造成水电浪费的维修故障,宿管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及时维修到位。 5、如因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维修处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电浪费,要分析责任,对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直一对追究法律责任。较大项目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则本着安全、适应的原则,由总务处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逐步实施。 6、维修人员进入寝室维修时,宿管员应及时主动配合,开好门,与维修人员一道核定人为损坏的赔偿费用,在确定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时,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到现场鉴定。 7、学生公寓分栋安装水电表,按入住学生人数核定用电用水量,超过部分由入住学生承担,同时与宿管员工资挂钩。 8、宿管员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应参照总务处维修人员的评议意见发放。 9、开展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竞赛活动,对评为文明寝室发给流动红旗,对评为文明公寓的宿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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