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范文 |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9篇)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一、总则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2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3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4为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工程生产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机构: 1、项目部成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和指挥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的全面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如下: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指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救援行动组: 组长: 副组长: 联系电话: 成员: 联系电话: 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应急器材和设施及时到位,全面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通讯联系组: 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报警和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预案,一方面通知指挥中心各领导组进入预案程序,另一方面按规定或预案程序与上级应急救援系统有关的机构取得联系,始终保持上下、左右、内外的密切联系,并随时随地通报事故现状。 疏道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职责:根据总指挥指令和具体事实启动应急疏散的组织预案和措施,迅速指挥组织人员撒离隐患危险现场到达预定的安全场所,并视情节安顿。 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总指挥指令启动安全防护救护的组织预案和措施,迅速指挥组织人员奔赴事故现场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某些物件的必须做好标志、记录、拍照或摄录相、同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避免二次伤害发生。 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工作程序: 一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可能性: 1、可能导致的`事故有: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爆炸事故、突发性的传染病等。 2、可能发生的伤亡事故的原因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烧伤、中毒和窒息等。 3、可能导致的紧急危险情况有:化学危险品如:油漆、稀释油、氧气、乙焕气、液化气大面积泄漏等。 二应急准备:分公司每年一次、项目部每半年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和义务消防学习,检查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当发生高处险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人身重大伤害事故时班组长或当班工长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指挥组织紧急抢救,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不得延误抢救时间和最佳治疗机会。并第一时间向分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2、当施工现场发生大型机械设备倒塌,脚手架体倒塌,模板倒塌,土方坍塌,围墙坍塌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事故,项目部应当立即向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抢救措施必须得当,防止二次伤害造成事故扩大。 3、消防应急安全措施: 1)项目部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有定期演练; 2)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材,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并配备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项目部应当立即向分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正确组织初火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告。 4、保健急救: 1)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工地设有保健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分公司医生巡回医疗; 2)现场备有急救器材如担架、氧气袋等以便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3)施工现场有急救措施,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5、项目部将按安全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及经济损失程度大小,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做逐级上报工作。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5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远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6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2、评价组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3、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4、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7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认识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的组织工作 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2000家,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我县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行业涉及广泛和复杂,企业安全基础和素质参差不齐。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充分听取了有关行业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按照行业分类、对口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商贸加工、文化娱乐及其他等8个行业,我局会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经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帮助、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预案制定完善工作分两步走,务求实效 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数量众多,二是中小型企业多,三是企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要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预案难度很大。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服装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大型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及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以促使行业企业能够按照市、县要求,在20__年制定的安全预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 第二步,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善预案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逐步对现有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推广和规范,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我县80%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四、认真开展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指导工作,预案编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使安全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和我局有经验的人员先后组织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3期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还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预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帮助,消除了企业在制订预案过程中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有1149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完善了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7家,其中经营单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企业2家;建筑施工单位72家,其中本县施工企业10家,外埠施工项目部56家;旅游景区19家,其中A级以上景区7家,星级宾馆19家、星级餐饮11家、公园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场21家,10000平米7家,集贸市场5家,家具城5家;交通运输业9家,其中客运5家、货运1家、水运3家、汽修企业67家,其中一类汽修5家,二类汽修62家(其中7家停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其中网吧11家,歌厅6家,健身房9家,洗浴场所20家,美容美发152家。我局按照计划组织了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照演习暴露的不足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计划,以现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完善预案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推广,以促进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8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9一、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0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1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2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3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陵县干线公路计有国道1条,省道4条,G104线与S315线连接线1条,总里程151.903公里,桥梁40座,总计2399.2延米。其中大桥6座,1212.16延米;中小桥梁34座,1187.04延米。其中四类桥梁1座。事故类型为桥面沉陷、桥板断裂、坍塌等,其严重程度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付立军担任,成员由养护科全体人员及公路站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 桥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管理以及公路桥梁检测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时刻了解和掌握公路桥梁的隐患情况,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更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4)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紧急调用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所; (6)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可能波及的范围,组织人员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抢险组 由养护科长付立军任组长,养护科、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负责公路桥梁事故伤员的抢救,对损坏的桥梁进行抢修加固,尽快恢复交通。 (2)专家组 安全科负责组织桥梁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事故的有关情况,对事故的发展提前做出判断,对损毁桥梁的抢险恢复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专家意见。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 养护科负责全县境内国省道干线公路桥梁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及时予以消除;为危机行车安全,一时难以消除的,应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后,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限制通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及时派专家组和抢险组赶赴现场,对桥梁进行勘察和技术检测,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排出险情。 四、报警 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桥梁管养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单位负责人立即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现场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县局安全科电话: 县局养护科电话: 五、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按照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和事故性质分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三个级别。 (1)一级事故:公路桥梁坍塌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事故;超出本认为处置能力的其他公路桥梁重大事故。 (2)二级事故:除一级事故中规定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3)三级事故:公路桥梁虽未坍塌,但桥面已出现沉陷,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事故;交通事故造成桥梁设备严重损坏的事故。 2、响应程序 一级、二级桥梁事故发生后,桥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级桥梁事故发生后,应启动相应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市局报告。 3、处置措施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要立即启动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调配桥梁事故抢险所需的物资、设备、机械,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抢险组赶赴现场后,迅速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同时,配合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协助医疗救助人员做好伤员的救治工作。必要时架设临时便桥,尽快恢复交通。 (3)专家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勘察、检测损毁桥梁,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抢险工作建议,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根据职责范围和应急工作需要,必须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应急物资和装备应包括:警示灯、切割工具、铁马围栏、反光衣、反光桶、反光带、伸缩梯、脚手架型材、安全帽、安全绳、完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开关箱、照明灯、发电机、吊车、铲车、空压机、风炮等。 七、响应结束 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同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4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5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况: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授组织结构: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救授物资: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五、应急救授程序: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6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7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按《建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建宁县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三明市建设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8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单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篇19一.建全科室人员组织机构 组长:钟雪琴成员:药房全体员工 二.具体职责 1.药房的”地震药事应急预案”小组的工作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按时汇报工作情况。 2.组长负责地震时期药剂科抢险救灾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和科室主任汇报。 3.所有员工在地震来临之际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达各自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4.药工、临时工人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除特殊情况应该有正式职工一道工作。 三.抢险救灾程序 1药房在接到中心灾情的通知后立即启动“药房地震药事预案”做好防灾工作的一且准备。 2所有部门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将门诊西药房的药品、微机、药柜、药架以及能搬动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临时存放,能搬动的其他物品尽量搬离。临时存放按照“危险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先搬;灾情重的区域先搬;药品价格较昂贵的先搬”原则进行。 3危险、易燃易爆搬运时必须2人在场,临时工不得搬运上述药品。 4临时存放药品库房应做到:危险、易燃易爆药品要单独存放;须低温保存的药品要冰箱储藏。搬到其它科的药品须派专人看守。 5如果灾情轻微,药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则正常工作。 6全体员工要随时待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整个救灾过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员工受伤事件的发生。 四.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案” 由于地震的发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药房在做好科室应急地震预案的同时,还承担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必须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预案”充分保障救灾药品的准备。 五.地震后期的药事工作 1.应将在地震期间搬走的药品如数搬回,恢复正常工作。如有差错应认真分析原因,书面说明经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 2.员工在地震期间的表现纳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并报中心;对表现差的本不能评优、评先进;表现特别差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上报中心作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药房要对整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工作做得更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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