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
范文 |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精选19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按《建宁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和《建宁县建设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生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应在接到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三明市建设局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2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3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4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产企业,位于耿马城郊三公里处,从业人数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具有的固定性;木制品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发生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实地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噪声、火灾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黄从德 联系电话: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办公室机动人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 ⑦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生产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生产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无法控制整个事态时,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立即拨打以下电话寻求社会增援(向以下部门报告):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事态无法控制时,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3、应急响应的一半处理程序 ①、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并逐级上报,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请求救援,人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包扎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不管是哪一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当班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各部门通报,发布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构成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善后工作组 后勤供应组 消防灭火组 危险源风险评估 事故调查组 技术处理组 物资抢救组 现场抢救组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 同志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董事长 同志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 同志担任;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厂长 同志担任;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技术负责人 同志担任;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担任;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 同志担任;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 同志担任; 9、物资抢救组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人员组成; 10、消防灭火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八、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理赔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后勤部配合生产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所需设备或物资。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由财务部监管经费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指定(也可配备专车),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驾驶员由总指挥临时指定(也可指定专职驾驶员)。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消防专用的消防水带,一旦突发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扑灭火源。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过期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和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指挥部正(副)总指挥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 十、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以及临阵脱逃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4、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②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③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④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⑤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办公会核准后实施,留公司应急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公司后勤部和生产部备案。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维护与更新 每次培训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负责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公司办公会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5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56号)的通知。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61号)。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6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公路系统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监督科每月统一上报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委会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7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做好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统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制依据: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消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活动,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遵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马 锐 副组长:余利群 王建晖 王 燕 胡先武 刘 辉 王立胜 王 涛 成 员:储 宏 张永昊 金 峰 刘会兵 吴高尚 王 宏 张毅平 李学清 郑相权 张 勇 程泽永 金 涛 吕绍瑚 李冬兵 许晓东 许远胜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诚 洪永保 王绍华 胡启云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发生交通客运、货运和危货运输事故时; 2、发生公路桥梁事故时; 3、发生由于道路损坏、路障、山体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时; 4、发生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且汽车站无力安排运送时; 5、接到县政府抢险救灾紧急指令时; 6、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 7、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特殊时期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 三、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王建晖 副主任:储 宏 刘会兵 成 员:任秀梅 许远胜 后其龙 黄 静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抢险救援人员思想发动、开展抢险救援舆论宣传、掌握事故灾害及遇险人员情况、传达救援命令、报道事故信息。 2、在应急指挥领导组的领导下,协调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4、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适时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救援组 组 长:余利群 副组长:张毅平 李学清 张 勇 金 涛 成 员:运管所、黄林交管站、斑竹园交管站组建应急救援一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公路局、地方局组建应急救援二大队,负责公路抢险保通应急处置;海事局组建应急救援三大队,负责水上搜救应急救援处置。 主要职责: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投入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各单位负责人要保障应急人员到位; 4、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车辆保障组 组 长:胡先武 副组长:张 勇 郑相权 成 员:潘申好 胡启云 洪永保 王绍华 李金祥 肖 瑞 万光明 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及人员遇险事故救援工作; 2、储备应急车辆:客车15辆,货车10辆,维修车辆3辆,出租车20辆,城市公交2辆。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客货运输事故现场,投入救援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有效措施使伤员得到及时救助; 4、交通运输系统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5、负责应急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6、执行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应急机械及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建晖 副组长:张永昊 王 宏 吕绍瑚 成 员:全县所有道班职工(含地方局、公路局养护中心) 主要职责: 1、储备清障机械:铲车7辆,挖掘机3台,自卸车10辆;储备应急物资:适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应急车辆、机械所需合格的驾驶员; 3、负责保障自卸车辆、机械、驾驶员随时投入到事故抢险之中。同时要制作好抢险标志,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执行交通应急抢险任务”等。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燕 副组长:储 宏 金 峰 成 员:林 敏 游 娜 何 丽 主要职责: 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购置、保管、供应抢险物资,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AB角制度 应急指挥领导组及下设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无论何时启动应急预案,均以“应急预案”确定的人员担任,A角为各组组长,B角为各组副组长。如组长不在岗时,由副组长自行接替,组长、副组长离岗时应做好交接事宜。 四、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及时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局应急办要立即上报县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预警行动 局应急办接到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在事态严重时,要及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3、应急响应及处置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订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领导组接警后,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派出观察组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各应急救援队原地待命并进入应急状态。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事态扩大,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观察了解情况后,并立即向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县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依据事故性质及大小派出相应救援小组前去实施救援。 4、宣传、培训和演练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牵头制订,是金寨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灾难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各股(室)、站、所应根据本预案制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局应急办备案。 2、奖励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灾难,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有突出成绩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应急工作重大失误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8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况: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授组织结构: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救授物资: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五、应急救授程序: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0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1一、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与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为德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2、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协调机构为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 3、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组、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队和社会力量。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参与处置;搜集掌握现场情况,确定总体作战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根据灾难变化,做出局部停水、停电、停气、设定警戒范围、封闭道路以及人员疏散撤离等重大决定;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根据需要封闭现场,组织专人负责事故原因调查、核定事故灾难损失。 三、应急救援办公室管理职责 1、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公司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工作。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指导各车间和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协调与相关部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6、承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组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组,分别由公司各部室人员组成,应急管理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由行政事业部成员组成,行政事业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与报警台联络及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并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处理组: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员组成,人力资源部部长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抢险救援组:生产准备部及下属生产准备车间、物流部、市场管理部成员组成,生产准备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协调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产;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卫组:由保安部和质量保证部成员组成,保安部部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导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 5、医疗救援组:由后勤服务公司成员组成,后勤服务公司经理任组长,负责设立现场救护点,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后勤保障组: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车间、采购部、铸造生产制造部及下属各部门负责协调抢险人员的物资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调处理伤员救护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2(一)施工现场的火警火灾急救 1、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引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扑灭火情可单独采用、也可同时采用几种灭火方法(法却法、窒息法、隔离支、化学中断法)进行扑救。在扑救的同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 2、人员伤亡 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求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互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迅速转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二)触电 1、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如开关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闸刀或拨掉插头,断开电源;如距离闸刀较远,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断电线,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将电线拔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材料可利用,可用几层干燥衣服将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触电人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对高压触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迅速拉下开关或由电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电源; 3、对触电者进行抢救。对于神志清醒的触电者派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活动;对于轻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抢救;对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者,则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法抢救;对于触电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须同时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并立即送医院抢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气体(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还是工业品(沥青、砼添加剂、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采取通风后再进入现场; 3、排除毒物:有害气体中毒应使中毒者尽快离开现场;接触性中毒,应尽快用肥皂洗净皮肤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鸡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温盐水催吐,必要时送医院洗胃、导泻或灌肠。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3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4一、事故的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上报。 2、事故发生后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3、民工、临时工、合同工发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职工上报。 二、应急救援组织措施: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就近就快实施。 1、本施工项目遇突发性时间盒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全面动员,组织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必须首先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物资、经费施救工作。 2、项目办在接到建筑施工重特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总公司指定的应急救援,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安全部门报告。 3、总公司在接到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时间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通知综合协调组,起动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区政府和市、区建设局报告。 三、现场施救具体注意事项: 1、请医护抢救人员携相关器械药品赶赴现场,并依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2、请公安人员、城管清人员现场维护治安,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 3、清点人数 4、确定施救方案,落实施救人员安全措施和标志,排除重大险情,有序组织施救,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施救物质和伤员救治经费。 5、清理现场,清点现场人员,撤离现场。 6、小结、分析。由专门人员向公众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救援远的重大意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人员的救助和疏散摆在首位。施救工作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在保证施救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切忌蛮干。避免造成新的伤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5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6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8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和;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范文《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具体机械车辆由和静公路段和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和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和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和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和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和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和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和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和静县交通局和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篇19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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