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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泥石流应急预案
范文

泥石流应急预案(通用3篇)

泥石流应急预案 篇1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发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现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游、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3、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对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③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②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②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

  ②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关信息;

  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援助。

  五、应急保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游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关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恢复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拓展:

  关于泥石流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暴雨导致的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避免或减轻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对人身、生活、生产和电厂安全构成的危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发电厂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厂房、保大坝,”为原则,进行制定。

  1.3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是一种土、石、水相混合的流动体,该流动体挟有的土石固体碎屑物含量在15%~80%,他不同于一般的山洪,冲刷撞击能力都远大于山洪,常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及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本事故的应急处理,根据事件的严重性,组织部分或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发部位有:青崖岭滑坡体,厂房后危岩,进厂及上坝公路靠山坡,住宅楼后山坡等。………

  2.2青崖岭滑坡体在大坝上游××公里处,他的稳定与否直接应影响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厂房后危岩和进厂及上坝公路影响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特别是职工住宅楼后山坡影响全厂职工家属的人身安全。做好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制定好应急预案, 对本厂和下游群众、单位的生活、生产正常运作及防汛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3.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

  成 员:厂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厂属二级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集团公司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各应急小组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严密监视事故的发展,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5)全厂所有单位,对事故发生的部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

  所有险情排除,恢复正常生活、生产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故。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挖掘机、推土机尤为重要)。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8)完成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3成立各专业应急小组

  1)民兵应急分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人身救援为主);

  2)抢险突击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保交通、生产设施为主);

  3)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通讯保障组。

  3.1.4应急报告及通信保障

  3.1.4.1安排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经常巡查,特别是长时间降雨和暴雨期间要派专人巡查(巡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前方生产区由水工分场负责,生活区由龙江公司物业部公司负责。

  3.1.4.2巡查人员发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后,立即向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厂长向有关二级单位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 各专业应急小组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1.4.3生产厂长汇报厂长、书记,通知各位厂领导,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1.4.4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厂长办公室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期间和终止后,要按照事故调查规程和本厂防止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措施要求,及时分析和预测事故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加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的巡查。

  3.2.3各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群策群力,要顾全大局,针对事故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2.4各应急

  组要确定事故处理的重点和中心,把抢救和保护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3.2.5在事故发生后,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汇报事故情况和抢险进展情况,请求上级部门援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青崖岭滑坡体和厂房后危岩关系到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危及下游及厂房管理、生产人员人身安全,应加强常规检测和日常巡查。争取对厂房后危岩立项处理,做好预防工作。当发现厂房后危岩滑动或岩石掉落时,报告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根据实际情况下令撤离工作任人员倒安全位置,并按预案启动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若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可边撤离边汇报。

  3.3.2进厂及上坝公路影响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特别是六号职工住宅楼后山坡影响全厂职工家属的人身安全。这些情况一般发生在持续暴雨时期,因此在长时间降雨或降特大暴雨时,加强巡回观察,做好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当发现山体滑动或出现泥石流时,立即报告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按预案启动程序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当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先疏散危及安全的职工家属,撤离抢险人员倒安全位置。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提高全厂职工家属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认识,掌握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原因、特性、表象和预防等基本知识,提高预防、抢险救援的成功率。

  3.4.2应急救援人员、资金、物资储备要求

  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态的严重程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抢险或组织全厂人员抢险。汛前,由生产厂长带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发部位进行认真巡查,完善措施。并必须备足生活、医疗、救护车辆等急需品,所有费用作为特别项目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生产人员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3.5.2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后勤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商品供应和食品供应,特别是医疗用品的供应。

  3.5.3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广长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大地沟泥石流预警应急预案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大地沟泥石流防灾避险指挥部。为了便于工作和统一指挥,按照“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的工作方针和以“防避为主,加强监测,站点结合,确保重点”的原则,县上成立大地沟泥石流防灾避险指挥部,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水保局局长、工信局局长、城关镇党委书记任副总指挥,水务局、住建局、气象局、广电局、武装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地点设在水保局,由水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水保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在防汛期间,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集中办公,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大地沟预警工作重点和要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是汛前及汛期检查,保证大地沟监测点的仪器和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汛情及时上传下达;强化责任,明确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做好危险区的防灾避险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随时与大地沟防灾避险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值班人员要保证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值班责任。

  二、及时安全疏导

  县水保局负责对大地沟的降水和泥石流泥位进行严密监测,当洪水位达到临界值时,监测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大地沟泥石流防灾避险指挥部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知城关镇、工信局、武装部负责人组织抢险队,及时对群众和有关单位执行常规疏散、紧急疏散和抢险防灾等工作,并对重大地质灾害和救灾情况向政府作专题汇报。

  为了保证在泥石流发生时临危不乱,做到心中有数,按照预定的方案每年组织群众开展一次现场演练活动,让群众熟悉撤离地点和路线,并积极配合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三、预警报警方法

  根据沟口(清真寺)处防洪涵洞的设防标准(约37.4立方米/秒)和预警预报要求,其监测断面的预警水位分别设计为0.85米和0.95米,采用分级报警的办法。当观测断面水深达到0.85米时,监测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和广电局(电视和无线广播实时转播)通知下坝威胁区域的机关单位和居民做好一切避险准备工作;当水位达到0.95米时,监测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并发出撤离转移信号和指令,各有关单位立即组织抢险队员迅速按制定的路线帮助群众安全撤离。

  四、疏散转移地点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规定,当大地沟发生特大洪水和泥石流时,沟口及清真寺附近区域为重点,中医院和排导渠附近居民为非重点区;紧急疏散和撤离信号为中医院楼顶安装的警报器,在发生暴雨时,当听到警报声时,迅速撤离灾区,撤离路线和地点为清真大寺以上、曹家山、大地山和坡头山等方向。

  五、奖励处罚措施

  在监测预警和组织抢险工作中对有重大贡献的人,可参照《县预防山洪灾害预案》和《片一级站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和兑现。对大地沟泥石流监测仪器、设备和对水保措施设施有破坏行为以及阻扰抢险救灾工作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泥石流应急预案 篇2

  为及时、规范、高效开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根据《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领导:

  成立抗洪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见附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防汛减灾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学校防汛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选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组建防汛抢险医疗队,确保汛期电话24小时畅通。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队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三)负责防汛减灾应急物资储备、调运工作。做好必备的医疗设备及药品、担架等急诊急救物品以及食品、雨衣、雨鞋、帐篷等生活及救灾用品的储备、调运,并定期检查、补充、更新。

  (四)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大型医疗设备及重点部门正常运行,确保配电室安全畅通。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组织防洪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院区防汛应急安全检查,对演练及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防洪应急预案。

  三、汛期抢险工作

  (一)汛期准备阶段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准备,做到汛前有准备、汛时快速启动、汛后及时恢复正常工作。

  2.根据“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科学、适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宣传工作,稳定工作、生活秩序。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对电力设施、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供电设施和医疗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安全度汛的目的。

  (二)汛期警示阶段

  1.各成员组成部门必须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医院对防汛工作的'指示。

  2.防汛抢险警报发出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指定地点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

  3.做好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4.做好抢险队伍后勤保障工作。

  四、院内突发泛水事件处置预案

  因各种原因造成院内管道破裂(包括供水、空调、消防、排水等管道),突发泛水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后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迅速组织抢修,首先查明原因,关闭泛水管道阀门。

  2.阻断水源蔓延,帮助有关科室部门,转运安置患者及家属。

  3.抢运各类物资设备,把损失减至最低限度。

  4.清理泛水,设置防滑标志,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5.抢修恢复管道功能,确认无隐患后恢复供水、排水。

  6.帮助科室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和良好工作环境。

  7.同时向应急组长和院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院领导抢险工作指示。

  五、灾后应急行动

  1.各成员组成部门根据医院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灾后应急工作。在防汛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尽快配合各部门恢复日常工作,确保职工正常工作、生活。

  2.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防汛抢险工作经验教训,不断改进不足。

泥石流应急预案 篇3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火灾、地震、泥石流)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道全(校长)

  成 员:周香波(政教主任)、高 丽(教导主任)、阮丹丹(团支部书记)、王建华(工会主席)、任定东(总务主任)。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

  2、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县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联系县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保健老师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

  7、组长及相关成员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县教育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领导及教职工,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每学期至少进行地震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泥石流、地震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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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