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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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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通用11篇)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1

  20xx年寒假在即、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让师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健康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寒假和“春节”期间,是学校安全管理“空档期”“薄弱期”,但校园防火、防盗和防范外来人员伤害工作挑战仍然存在,同时随着节假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校外学生安全问题有增无减。因此,各地各学校要认清形势,清除麻痹、懈怠思想,一如既往地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安全工作人员不离岗,学校安全防范不“挂空挡”。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假期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研判安全管理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好学校安全。

  二、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1.寒假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按规定执行对外开放任务和允许有住宿生、补课生的情况外禁止学生逗留学校。

  2.所有校车均要停运封存,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凡有校车上路运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严格执行校园开放条件下的安全管理规定,承担校园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学校,必须有校级领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校、在岗,履行校园守护职责;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外来侵害校园事件,确保校园开放,人员和财产安全。

  4.假期有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环保检测,安排专人全程监管,对人员车辆出入要详细登记,出入校园,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要设立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5.寒假和节假日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参加各种庆典活动;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管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凡是利用学校资源组织学生寒假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安全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时段的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进行,方案及预案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参与集体活动安全、防盗防骗、防人员拥挤踩踏、食品卫生及流行性的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要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各学校要建立家校联动机制,以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工作,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等渠道开展节日期间安全提醒活动。

  四、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着重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此外要按照市教育局《长春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域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校车安全运行。

  五、做好禁燃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长春市“禁燃”办关于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家长遵守“禁燃”要求;禁燃区域内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外,禁止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违者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加大对学校周边易燃物品排查,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

  六、加强校园值守,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落实假期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市直属(管)学校于寒假、春节期间要安排教师值班值宿,校级领导实施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带班领导不能离开长春市);假期按规定有学生在校的学校,必须安排校级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要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夜查力度,督促值班人员和学校保安员认真履行校园值守职责;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信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市教育局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值守工作制度,原则上不提倡女教师在校值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不执行、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依规依法予以处理。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2

  当前,中小学寒假和春节临近。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xx〕76号)和《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印发了《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的通知》(邯安办传〔20xx〕51号)。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春节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年末岁尾,是学校各项工作关键时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分析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明确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校园和谐和师生平安。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动真碰硬、盯牢看紧,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各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部署本辖区、本学校、本业务范围内寒假前的安全工作。各有关处室和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措施;学校教职工要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履行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二、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冬季是冰面溺水、取暖、消防、交通、雪灾、煤气中毒、饮食、活动等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在寒假放假前、开学前后、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校舍、场地、食堂、宿舍、校车、取暖设施、实验室、特种设备、危化品、燃气设施、供电用电设备、校园欺凌、大学生校外住宿、校园非法传销等重点部位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落实监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按要求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同时,在假期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据。重大隐患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预防冰面溺水专项活动

  各学校在放假前和开学初要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即:上一节安全教育课,给每一个学生印发一份假期安全提示卡,开辟一块安全宣传阵地,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对学生进行防冰面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煤气中毒等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的自护自救能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的各项注意事项列入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中,向学生家长进行告知、宣传,提示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好孩子的监护责任。并要做到每个学生及家长有签字、有回执,形成学生寒假安全家校联防的合力。

  要把以往发生的冬季溺水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学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向中小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池塘、河流等非专门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更大伤亡,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

  各高等学校要专门开展一次防范传销和金融诈骗的警示教育活动。寒假、春节期间是传销组织和金融诈骗组织的活跃期,各学校要教育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警惕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攻心”和“洗脑”。

  四、切实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校内部安保管理。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做到定期巡查,每查有记录。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加固、维护。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加强与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配合,严防社会不法分子滋扰校园和故意破坏学校设施等事件发生。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形势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发生校园火灾事故。要集中力量对高低压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学校食堂燃气储存间等重点部位加强巡视检查;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博物馆、文物建筑等重点保护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二级单位、学校三级联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认真自查,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不合要求、危废物处置不当等方面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分类处置,针对突出风险要敢于曝光,坚决关停实验室,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推进整改,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对安全隐患逐项消除。

  (四)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负责制,原材料和餐具的釆购、验收要严格管控,员工晨检、食品加工、餐具消毒、成品留样等重点环节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做好食堂肉类菜品供应,保持食堂菜价基本稳定。

  (五)加强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增加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加强新建改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新竣工交付使用的宿舍及教室等校舍空气质量、新釆购设施设备用品质量进行检测,防止发生校舍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有关检测情况要及时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严防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寒假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周的内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确保放假、假期及返校学生乘车安全;要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中明确交通安全内容。要通过会议等方式,对广大教职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教职员工注意出行安全。二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对校车司机、照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工作规范和法律责任;对乘车学生进行乘车安全专题教育,进一步明确乘车要求,确保学生遵守乘车秩序;召开乘车学生家长会议,让家长明确自身职责和法律责任,配合学校、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工作。利用寒假时期,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确保开学后校车运行安全。开学前后,学校要与校车服务者、司机、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三是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门口交通安全标识设置、重点时段交通疏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及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所有承运学生车辆登记备案、日常监管、定期检测,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其遵守驾驶和乘坐规则,做到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司机无疲劳驾驶,师生文明乘车,坚决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违规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七)加强重要时点的安全管理。寒假和春节期间,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因各种原因留校学生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留校人员管理台账,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坚决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对各类外来留守工作人员做好关心慰问,主动了解和掌握假期、节日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中小学校要加强假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放假离校期间注意防范交通、水电火危险和传销组织诈骗、滑冰溺水、自然灾害、触电、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密切关注思想动向,防范自杀、自残行为发生。

  五、严格执行假期清校、净校制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清校、净校制度。对于必须组织的大型校内外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审批,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安排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六、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迟到、提前离岗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做好学校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的巡查,对每日值班情况要认真汇总,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重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和带班、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欢庆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维护燃放人的正当权益,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拥挤踩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乡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20xx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乡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实现“确保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乡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乡政府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一),由政府乡长李凤余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谭亚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办,由付承福担任办公室主任,江彤、隆鑫负责日常办公。

  (二)部门职责。

  1.派出所: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干警深入重点村社,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个人、企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

  2.乡“领导小组”: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经营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不定期开展“打非”检查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并联合许明工商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查处无证经营和储存行为,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

  3.乡教管中心:负责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

  4.各村(居)委会、单位部门负责本辖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监管、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凡举报一例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的,经乡“领导小组”办查证属实的,每例奖200-100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月24日)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20xx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安监办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经营管理,查处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xx年1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中旬)

  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守护(20xx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

  20xx 年2月1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xx年2月4日至2月19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场镇人员密集场所、超市、农村大院、森林等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20xx年2月25日-3月5日)认真总结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良好素质。

  1.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建设“平安丰都”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丰都”为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

  2.要运用各种宣传途径,以院坝会、专题会、宣传车、宣传栏及在街道设置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重点宣传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宣传工作要坚持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居、进禁放点,强化对“四个禁放提示”的宣传,即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要从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间段入手,节前以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重点,节中以宣传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宣传以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查处非法违法工作,要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囤,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囤积,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销售。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要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

  1.严格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在入青的边界要道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努力形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问题。要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和做好非法产品安全销毁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与此同时,对各单位各部门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安全城市环境。

  隐患排查要做到“五个坚决”,即排查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不跟进整治的情况,必须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对农村地区、棚户区、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同时,要检查各个单位消防器材配备情况,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20xx年2月3日前,乡安监办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开展销售点安全检查。对许可的`销售网点,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建立居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居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居)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2.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守护。20xx年2月4日—2月19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防范。向华林、向前负责魏朝霞烟花爆竹店,黄绍虞、向小林负责汪胜华烟花爆竹店,易安华、向昌金负责易安忠烟花爆竹店,代国平、张生平负责向绍柏烟花爆竹店,黄国权、代括明负责向莉烟花爆竹店,黄国祥、易洪忠负责黄国祥烟花爆竹店。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一是春节前,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警并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要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日,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四是要组织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洋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镇长吕凤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铜鼓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办、镇卫生院、片区教管中心、各村(社区)等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吴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罗瑞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冯晓煜、廖志刚、李恭海、石雅玲,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辖区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并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收发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检查相关证件、安全收缴处置剩余产品等安全稳定工作。在燃放区域内,负责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派出所设卡堵截、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铜鼓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

  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镇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

  片区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人员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并组织网格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各自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阶段步骤

  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党政办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巡逻车、LED等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和《荣昌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场镇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按照区上“十进”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针对燃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镇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消防队要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有办公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5

  时下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显著增多,处于火灾易发、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新冠防疫安全形势严峻时期。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寒假(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欢乐祥和度假,特将近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全力以赴,要认真分析,瞄准最薄弱环节,紧盯最不放心区域,形成责任明晰、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突出火灾防控、安全生产重点区域。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全面消除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并从严追责。重点排查区域及对象如下:

  1.学生宿舍、高层建筑、食堂、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教学楼、办公楼。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严禁电瓶车违规充电、使用违章电器;按照“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整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隐患,严防火灾事故。

  2.校内特种设备、燃气设施。加强特种设备和燃气线路设施的检测与维护,勤清洗食堂后厨灶台及烟油管道,检查燃气阀门是否老化漏气;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3.配电站(房)。不得在室内堆放易燃物品,私自接、拉电线,检查设备线路是否漏电;

  4.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加强实验室进出管理,严禁人员在室内住宿过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5.房屋装修改造。坚决杜绝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私自移动、遮档或撤除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导致防火间距不足、防烟分隔失效、安全出口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寒假期间工程施工。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后勤基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要有有效的隔离措施,要全方位排查事故隐患,指定安全监管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拉电,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规范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加强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办公室。加强电器安全使用管理,不得超过不使用劣质、“三无”电线插座,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节假前安全检查工作,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学校定于1月18、19日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对校园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是“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接触密切”场所,一旦发生疫情,容易爆发集中感染。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假前、假中、假后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坚持疫情常态化下精准防控。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寒假(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沪,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若因特殊原因必须离沪应在一站式大厅里的流程应用中的“教职工因私离沪申请”中进行申报,并在返校时需持在沪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入校,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密切关注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一旦出现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师生员工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快递包装的表面消毒,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习惯,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疫不可心存侥幸,还请师生员工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社会服务员和外来人员“必要不进校”,确有必要校的员,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对下属社会服务企业员和外来人员进排摸,确有校必要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少提前24时申报校。同时对进校员都要掌握准确联系式,建出校台账,要求校全程戴罩,确保突发事件第时间能够联系到。后勤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品种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假期期间,要满足学生正常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后勤服务需求,继续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同时要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证明备案;加强冷链食品管控,做好冷链食品外包装预防性消杀工作,杜绝采购进口冷链和风险地区食品原材料;对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三、强化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防火、防疫、防盗、防诈骗、防寒防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学生加强保护,严防事故发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疏导工作,主动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还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留校学生实习、求职、参加培训等特点进行传销和诈骗;教育学生不登陆涉黄、涉恐网站,传播违规违法音频视频,不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要加强对国际留学生的宣传教育,减少国际留学生安全事故,防止“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况在校园发生。根据《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对于举办文娱演出、体育赛事、教育考试、活动庆典和其他大型会议、论坛等集体类活动,实施严格的审批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能线上的线上。确实需要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制定完善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加防范,加强校园安全管控

  要慎终如始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牢牢守住“校门口”,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对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落实在沪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才能入校,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寒假(春节)期间,所有进校人员必须出示证件,不出示证件、不出示疫情防控审批手续者一律不得入校。宿舍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留校生宿舍管理,加派值班人员,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楼面巡查,提高楼内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保卫处要充分发挥保安人员的作用,加强校园巡控,做到提前预警;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各二级学院须作好统计,留校名单(班级、姓名、手机号)及寒假期间二级学院留校学生安全专管员(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于1月17日之前交保卫处。

  五、做好假期加班、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寒假期间需要加班的部门要在20xx年1月20日前,分别向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上报加班人员名单。有加班任务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对假期的“加班安全”进行管控。

  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做好夜间和节假期间值班工作,后勤服务、修缮、校园安全等部门值班电话要及时向师生公布。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心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关注,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一旦出现火灾、交通事故、疫情、人身伤害、食品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7

  为确保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连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

  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校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不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全力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园疫情事件、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不发生校园食品卫生事件,坚决守住校园安全工作的底线。

  二、突出工作重点,消除各类隐患。

  各校要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再次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连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xx-20xx学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重点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莲人员的动态,严格封闭管理,加强考试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提醒教育学生及家长做好防疫自护,确保家校安全。

  2.要注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施工场地、自然灾害点、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3.要重视低温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寒潮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做好在校生管理,加强物资储备,及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保暖物品。要加强校车动态监管,严防校车在极端天气、湿滑道路上行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明火等取暖设备。

  4.要关注心理异常学生摸排和管理。要健全家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提醒家长在假期做好看护工作。要通过家访、谈心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做好心理辅导疏导工作,及时开展危机干预,严防发生学生极端事件。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各校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烟花爆竹伤害、防偷盗、防电信诈骗、防食物中毒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特别要提醒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和船只。

  3.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告知家长寒假具体时间,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假期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不能随意进入网吧、歌厅、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止意外发生。

  4.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5.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四、加强预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工作

  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强化学生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电信诈骗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不参与电信诈骗;要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时刻关注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及银行资金的异常变动情况,健全家校“双向互通互联”机制,发现问题家校能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参与电信诈骗;各校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速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尤其是正值新冠肺炎多地散发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印发《沧州市教育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20xx年12月30日起,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及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查找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疫情的发生,进-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在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春节寒假期间境外和国内疫情形势,坚持“三个关口前移”,严守“三道防线”,严格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措施,慎终如始抓好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和演练,加强人员、物资、设备储备,坚决保障春节寒假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大局安全稳定,为春季开学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机制。

  (二)校舍安全检查情况。着重检查:学校教学用房、食堂、宿舍、厕所、校门、车棚、围墙、路灯.悬挂物和水、用电线路,以及在建工程建设各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认真开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强化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各学校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交通隐患整治情况。冰冻雨雪天气已经来临,各学校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情况,确保一个不漏,详细真实;对于查出存在非法、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如实汇报情况,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乘坐违规车辆的学生及其家长,要再次进行教育,并逐一签订拒乘和拒租非法、违规车辆承诺书或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户外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能到铁路及周边玩耍,乘车不能将头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五)安全专题教育情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寒假、春节假期内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防寒、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各项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学意识。寒假之前,各校要以校讯通或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冬季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因沉溺网络、交友不慎而导致的被坑蒙拐骗的意外事故发生。

  (六)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首课教师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如学生未及时到校,当天首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的去向;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需提前告知家长并做好学生是否到家的信息反馈工作;遇有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家有事,需联系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由学校负责护送。

  (七)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各学校要与政法、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制度。

  (八)学校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前)

  1.各学校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2.各学区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2月20日)

  1.各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学校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限期销号,并及时录入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

  3.教育局对重点整治内容和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月21日至28日)

  1.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打非治违”。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级、分区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三)做好统筹结合,提高整治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表三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创建运行等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组织双控机制建设培训考核工作,并采取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专家入校指导帮助、监管部门督导执法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会、不懂”“两张皮”“一创了之”以及各项规定要求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教育局将会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及出现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报邮箱(各学区同时报送督导检查计划);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数据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表三清单”和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数据统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 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六、强化源头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七、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八、严格管控看护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10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05、传真:866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日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篇11

  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上近期煤炭、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价格上扬,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x委办明电〔20xx〕x号)、省政府安办《关于扎实做好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x号)和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坚决防范揭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状况稳定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要针对春运、“两节”期间客运出行集中、货运需求旺盛的特点,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工作,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源头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三要强化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的实际,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做好烟花爆竹的限放宣传工作,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要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大型焰火燃放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疑似危险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各类隐患。

  四、严格企业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保障“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两节”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化工、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危险物品看护守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六、强化节前督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为x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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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5: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