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
范文 |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精选5篇)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1为了进一步推进“以房管人、人房共管”,规范房子租赁行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增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依据《市房子租赁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和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增强社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就在我区社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具体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再推进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是完成管人与管房相结合、人与房信息采集录入相结合的主要手段,是落实以房管人,增强活动人口治理服务工作的有用路子。《方法》明确规则流管站受房管和公安部分托付,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综合治理服务工作,依据《方法》规则和《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房子租赁治理实践,进一步完善房子租赁治理准则,将房子租赁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严密结合,构成综合治理和服务机制,促进我区房子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不变。 二、工作目的 依据市流管办、市房管局和市公安局结合签发的《关于在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的通知》(流管办〔20xx〕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在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公安、街道等部分切实将社区流管站建设起来,充分发扬司法、律例赋予流管站的工作本能机能,知足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需求,推进租赁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指导 成立《开展房子租赁治理再推进工作》指导小组。局长 任组长,调研员 、副局长 任副组长。办公室、房管站、物业科、判定站等部分负责人小构成员。日常工作专班设在房管站,详细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谐和落实。各科室要积极共同,统一行动,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在市、区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本能机能科室要切实落实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增强沟通。 (一)房管站依法开展房子租赁治理。 依据新的《方法》,进一步增强非房屋类房子租赁治理,推行网上立案,逐渐向新的工作方法转向。 依据《方法》的规则和《通知》的要求,在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公安、街道等部分切实将社区流管站建设起来,充分发扬司法、律例赋予流管站的工作本能机能,知足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需求。增强房子租赁工作组织治理,与社区流管站签署托付书,组织营业培训。印发相关材料,推进租赁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二)物业科增强对物业服务行业治理。负责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社区流管站开展小区内的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实时向公安机关和流管站供应出租房子、出租人以及承租人员信息。 (三)判定站增强对出租房子安全的监控。经判定为风险的房子不得出租,并督促房子一切人实时对风险房子采取排险办法;拒不采取排险办法的,要采取强迫排险办法。 (四)办公室负责专班工作经费、车辆、硬件、宣传等后勤保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指导。各专班成员要把流管站建设作为增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其主要性和需要性,将建设工作归入到日常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中。切实增强指导,实时研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首要指导要亲身抓、分担指导要详细抓,保证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目的。把流管站建设工作归入到年度审核准则中,各本能机能科室要实行法定责任,大力支持、积极参加流管站建设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证。争夺区县政府支持,落实流管站建设经费,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增强工作的联接、共同,构成合力,保证流管站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明确时限,稳步推进。8月份召开《在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再发动会,完成人员培训和材料印发,理顺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相关流程等预备工作。9月份每个街道选择1-2个社区开展房子租赁立案工作试点,坚持日常巡查准则,对未实时进行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的出租人,协管员应督促其按规则处理注销立案手续,并下达《督办通知书》;对不符合房子租赁前提的,要采集人、房信息,并实时传递相关部分。10月份验收试点社区工作,总结经历、经验,研讨制订响应处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指导推进房子租赁治理工作的落实。11月份力争在全区开展房屋类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 (五)健全机制,落实租赁立案准则化治理。流管站坚持后,将着手完善租赁立案治理准则和审核机制,保证治理到位,坚持健全治理、督办、整治、审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2为切实开展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住建厅、市住建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精神和市住建局印发《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中央、省、市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指示下,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顺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保证体系、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省厅印发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教育培训,加大从业人员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探索全市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督促各方强化个人执业能力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项目永久标牌设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推进住宅分户验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加大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事故应急避险及自救能力。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规范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审查。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监理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改变事前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3、加强队伍建设。规划建设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统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鼓励争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1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部署动员开展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至20__年12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总结分析(每年度的12月) 规划建设局要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不足,按上级部门领导和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认识。 (二)加强检查,力求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等要求,对提升行动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按上限处罚。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规划建设局要统筹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安排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使之与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抗震设防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有序推进。按照本方案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确保提升行动如期高质量完成,达到提升效果。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3一、工作目标 拆迁危破房屋工作重点是拆迁城区内主干道两侧、窗口地段及重要景区域周边的危破房屋。 20xx年计划完成拆迁危破房屋8000—10000平方米。 二、工作原则 拆迁危破房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区双拆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具体实施。 拆迁危破房屋,结合市政建设项目实施,结合土地储备规划实施,结合老城历史文化片区保护性改造实施,结合条件较好的危破房片区实施捆绑式开发改造,结合房屋产权性质由产权单位或各街镇组织住户自行集资改造或合作改造。 拆迁危破房屋,结合老城环境整治重点项目,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拆迁危破房屋政策与拆迁、住房保障政策相统一,依法拆迁,有情操作,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责任分工 区房产局牵头,负责做好拆迁房屋工作,落实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区财政局负责拆迁危破房屋建设的拆迁资金安排。 区建设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的立项,负责拆迁危破房屋后建设市政项目的拆迁审核、资金专户管理和工企单位的拆迁协调服务。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的规划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后的土地管理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危破房屋拆迁、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 负责拆迁危破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落实实施单位和组织拆迁。 四、工作保障 (一)拆迁资金。 1、已落实用地单位的危破房屋,其项目拆迁资金由项目单位承担,区国土分局负责督促启动。 2、尚未落实用地单位又可用于出让开发的危破房屋,由区国土分局根据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出具的规划外部条件和设计要点评估危破房屋地块的土地拍卖价格和拆迁费用,按土地储备项目土地收益分成办法,借资给实施单位先期实施拆迁。 3、拆迁危破房屋用于建设市政项目的,拆迁资金按照区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列入城建计划,同城建资金统筹考虑。 (二)前期运作。各实施单位,向区建设局申请危破房屋拆迁改造立项,区建设局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立项。各实施单位持立项批文向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提出申请,市规划局直属分局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外部条件和设计要点等规划许可文件。区国土分局将危破房屋拆迁改造项目列入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并优先安排可用于出让开发的地块上市出让。 (三)拆迁服务。区房管局在危破房屋查产、冻结、入户调查等拆迁前期工作及拆迁裁决上做好服务,简化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手续,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产权及拆迁许可证的办理。 (四)住房保障。区房管局按照xx区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拆迁户,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拆迁后本区现住房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拆迁户,可以申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已领取《南京市xx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拆迁后在本区他处无住房的60岁以上的孤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劳模、可以申请承租廉租房。 五、工作步骤 按照区双拆指挥部统一部署,拆迁危破房屋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与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同步开展,协调进行。 第一阶段为3——4月,调查摸底,项目认定,任务下达。组织各单位对实施范围内的危破房屋开展逐一调查,登记造册,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会同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拆迁危破房屋项目进行认定,报区双拆指挥部批准。区双拆指挥部向各单位下达年度拆迁房屋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为5——6月,集中宣传,积极动员,拆迁准备。按照区双拆指挥部工作宣传部署,组织对区城市拆迁危破房屋工作进行统一宣传。通过区属媒体宣传拆迁危破房屋的重要意义,公布全区拆迁危破房屋清单和工作安排,动员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单位实施单位开展拆迁房屋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为7——11月,实施拆迁。各单位组织拆迁实施单位对危破房屋实施拆迁。 第四阶段为12月,总结表彰。统计各街、镇拆迁危破房屋完成任务情况,上报区双拆指挥部,对拆迁危破房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4为全面掌握河东城区房屋建设现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网对河东城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突破河东”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三三一一”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经营、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房屋规划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普查范围 西至天香路,东至上海路(东外环),南至万福河,北至北外环路(220国道两侧至高速路下道口两侧村庄)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37.24平方公里(建成区40平方公里)。其中,牡丹区53.29平方公里(建成区25平方公里),开发区83.95平方公里(建成区15平方公里),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二层楼及“城中村”中二层以上楼房都要进行普查。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居(村)民的房屋座落位置、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以及每幢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 四、普查方法 这次普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牡丹区和市房管局负责对牡丹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开发区和市规划局负责对开发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两区分别成立普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具体负责各辖区普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同时,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牡丹区、开发区各抽调150人,组成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6人,由两区和两局人员混合编组。牡丹区和开发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和群众工作,保证普查组能及时进门入户;规划、房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技术工作,确保普查的工作质量。各普查小组逐街、逐户上门核查,逐项填写普查登记表,绘出现状图,房屋现状和装饰装修情况都要详细拍照。普查后统一汇总,建立档案。 五、普查步骤 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一是5月14日召开城区房屋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使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统一认识,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三是准备好丈量用具、各类表格、拍照器材等普查用的各种物品,建立指挥部,落实普查经费。 四是对普查人员进行科学编组,明确各自职责。 五是搞好人员培训。举办全体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表格填写的方法和普查的技术要求等,宣布普查纪律。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21日)。 (一)普查以建成区为中心,按照先建成区、后城乡结合部,先一般民房、后平房家属院的原则,逐步向周边推开,普查入户率必须达到100。 (二)对现有房屋进行认真详细丈量,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和房屋装修状况等主要数据,并绘制现状示意图。 (三)对现状房屋进行拍照。拍照要能全面反映每个院属和室内装修情况的全貌,要求所有的现状都能在照片上反映出来,每张照片都必须拍照上户主的姓名,以利归档立卷。 (四)认真查验发证情况。对已发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和无证的有效票据,由普查小组负责认真审验,核实无误后由普查组亲自复印归档入卷,以利鉴别其房屋的合法状况。已发证件不得由本人复印,有证件不出示的,按无证件处理。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区指挥部在普查过程中,要经常抽查各组普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 第三阶段:建档立卷阶段(6月22日—7月1日)。 按照一户一档、一居(村)一卷一处一橱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每户现状房屋照片、装修照片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日—7月7日)。 普查任务完成后,牡丹区、开发区指挥部分别建立检查验收组,依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下列标准进行: 1、普查范围内,房屋实际普查登记率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房屋勘丈项目、数据齐全、准确,每户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2。 3、普查登记表记录真实、填写齐全,无错项、漏项;拍照、资料能反映整个院落每幢房屋及室内的装饰装修状况。 4、区分办事处、社区、街、巷(胡同),对普查房屋编号,建立普查档案和台帐,做到卡(信息目录卡)表(测绘数据表)图(房屋平面图)片(现场照片)四相符。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严肃组织纪律,实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相对稳定。 2、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3、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村户,了解真实情况。 4、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时间和质量。 5、明确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6、文字书写要工整,表格填写、绘图要清晰规范,有关材料要全面翔实。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组织领导 这次城区房屋普查工作统一由市政府领导,编制统一的实施方案,统一普查标准,统一时间和步骤。具体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组织实施。牡丹区和市房产局、开发区和市规划局分别组成指挥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抽调部分县级干部,到第一线指挥房屋普查工作。实行责任制,两区两局的领导分别对牡丹区、开发区的房屋普查工作负责。参加指挥部的副县级干部要包办事处,办事处的干部包社区,普查组的工作人员包户,一包到底,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这次普查是对城区房屋现状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主要是客观反映城区房屋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驻城各有关单位、城区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篇5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街道、社区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及时、动态采集本辖区内出租房屋信息,滚动摸清辖区流动人员底数,根据房屋租赁行为当事人的现实表现、出租房屋设施配备和治安状况,对出租房屋实行分类管理,实现全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形成合力、环境秩序明显好转、基础防范能力明显好转、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治安管理提供抓手。 二、职责 街道成立出租房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辖区内遇到的问题,落实各项措施。 三、工作步骤 1.调查排摸。摸清街道内出租户数量和流动人员实际居住情况。对清理整顿出租房屋,核对暂住人口信息,各社区结合计生工作情况,完成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录入。 2.分类管理。 (1)对“重点隐患户”:向上级汇报,并令其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每半个月至少一次上门入户排查,对有严重妨碍社会安全倾向的、社区应劝其返乡并做好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需向上级报告。 (2)对“关注户”:进行提醒,时刻掌握其动态信息,家庭信息,户籍所在具体地址,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一次上门检查管理。 (3)对 “一般户”:街道社区应了解其家庭基本情况,成员情况,介绍本社区、街道相关知识,政策。 (4)对“放心户”;街道社区动员其积极参加街道举办的各种活动,利用现有条件,及时反馈了解流动人口租房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租房屋管理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保障我社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 (二)加大宣传发动。加强对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营造良好氛围。要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宣传、“六送一”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提高居民对出租房屋分级分色管理的知晓率,引导承租人自觉办理暂住证,督促房屋出租人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发动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入户调查。 (三)规范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分类管理队伍的规范化、组织化建设。定期开展全员培训,落实信息采集、维护工作责任,加强规范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户、人信息及时、准确、实效。 (四)落实检查督导。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基层,加强跟踪和督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及时报送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工作推进中要按时上报各项进度情况,做好数据汇总上报。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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