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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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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0篇)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绍兴市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坍塌事故的再发生,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排查区域以城区为主,也包括乡镇、街道的所有危旧房屋等。

  二、排查对象

  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街道(乡镇)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的职责

  各乡镇、街道是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具体实施、政策制定;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区建设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具体负责区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区建管局的职责

  负责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协助解决全区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区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负责对已确定为违章建筑的危旧房的执法及监督工作。

  (五)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教体、文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服务业发展、经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商贸国资、水务集团、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及时与相关乡镇、街道衔接具体公共建筑的排查对象;城改局负责本部门直管征迁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宣传、监察、民政、财政、规划、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当地街道(乡镇)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负担起自查自报的主体责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也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区长为组长,罗鹏达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建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城改局、供销合作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全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政策、措施,按照“轻重缓急、数据可靠”的原则,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尽早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要迅速、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新的倒房事故。全区各部门、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工作部署,并迅速转换到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操作实施环节;今年5月30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基本建立好档案资料,同时将《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各乡镇、街道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区直相关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分别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督促检查,并加大对督查情况的通报力度。凡是工作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向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视情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大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6月20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结合起来,扎实向前推进。在单位内部进行深入检查,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和制度健全到位。

  3.落实责任,强化治理。各单位要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排查人员头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排查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一、要求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

  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己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1、公司冷库库安全管理状况。

  2、制冷机房、生产车间、冷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9月1日—9月7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帐。

  2、整改阶段(9月8—9月15日)对照台帐落实整改,能够立即整改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

  3、整改及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液氨泄漏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巩固深化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首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着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取缔一批非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到20xx年,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全市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三、治理内容和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北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行业覆盖、重点行业突破”的原则,依据职责,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包括:

  (一)重点消防领域。

  1.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巩固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成果,围绕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和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三合一”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距离严重不足、消防器材设施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违规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到20xx年,全市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出租房屋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围绕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重点排查治理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行为。到20xx年,全市老旧小区、核心区大屋脊筒子楼以及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交通领域。围绕铁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公路、桥梁等,重点排查治理高速铁路和干线铁路沿线人员密集区段,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控制保护区,道路和交通设施、危旧桥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仓储物流基地、集贸批发市场、棚户区、危爆品场所及堆物堆料行为等衍生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挂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铁路和轨道交通保护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控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设施工领域。围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20__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等重点工程,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边坡、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结合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重点排查治理无规划许可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到20xx年,有效治理建设施工领域和违法建设挂账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南水北调办、市重大项目办、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市运行。围绕燃气、电力、热力、供水、排水等城市运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排查治理30年以上老旧管线、断头雨水管线、燃气设施设备和市政消火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摸清全市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机制,严防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防止管线占压隐患出现反弹。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危险化学品。认真落实《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xx〕28号),围绕燕山石化生产区域、大兴安定精细化工基地、房山东流水化工园区等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重点使用单位和运输单位,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到20xx年,完成挂账安全隐患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医疗机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计生委等,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工业企业。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重点排查治理涉爆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白酒制造、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重大安全隐患,工业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矿山。围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矿山企业,重点排查治理井下帮顶浮石、支护不牢固、违规动火作业和尾矿库坝体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到20xx年,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3座,实现6座尾矿库、6座排土场销库。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北京煤监局、市规划国土委,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政府。

  (八)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核心区游客较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排查治理设备设施运行、大客流控制、燃气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实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全面到位,高风险项目有效监管,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因设施设备缺损导致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特种设备。围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电梯、“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使用15年及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建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到20xx年,完成建档电梯整改,电梯运行安全可靠性显著增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地下空间。围绕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重点排查治理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或改变备案用途使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使用,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等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安全隐患。到20xx年,有效治理挂账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民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安委会统筹协调、属地政府全面负责、行业部门分类推动、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原则,采取“动态排查挂账、全程监督治理、严格验收销账”的模式,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一)前期准备。各市级行业部门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行动方案并结合市级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量化指标任务,并于20xx年8月底前和20xx年、20xx年每年3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和报备工作。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建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依法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计划,依据职责分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实时收集、动态更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信息。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建立和管理本地区安全隐患台账,并将行业部门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安全隐患一并纳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地区台账,形成全市安全隐患总台账。

  (三)销账核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隐患整改情况,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和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验收资料。乡镇(街道)要对挂账安全隐患组织整改责任主体、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行业部门等单位进行复查,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达到整改要求的挂账隐患进行销账。各地区、各市级行业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销账隐患按一定比例进行核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四)总结评估。每年12月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安全隐患治理效果进行再核查。要全面梳理总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管,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和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并加强与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一本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完善考核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办法,并将挂账隐患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政府绩效考核。

  (三)强化政策保障。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制定完善村民宅基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结合部村民宅基地使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要分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解决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城市运行保障从业人员居住、困难群众帮扶、企业退出及有关人员就业等问题。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挂账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解读,教育引导企业和单位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宣传隐患治理成效和先进典型,并对隐患问题累积、整改不力、出现反弹的责任主体以及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要建立舆情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安全隐患治理。

  (五)构建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绘制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电子地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积分制等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向纵深发展。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5

  为扎实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各村(社)委员会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着力巩固提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以房屋安全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村(社)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城乡房屋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次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托统一部署的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以下简称调查系统),不论土地性质,不分城市农村,不漏一幢一户,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及时归集录入系统。

  2、排查内容。各村(社)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摸清三类清单,即自建房房屋结构安全性清单(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自建房经营使用安全性清单(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自建房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清单(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

  3、排查方式。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部门和各村(社)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通过调查系统数据采集录入,逐一归集自建房及其他房屋信息。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村(社)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房屋结构安全性、经营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三类问题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幢(户)、销号一幢(户)。

  2、实施分类整治。各村(社)要分别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农村房屋,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安全使用的城镇自建房,要第一时间“安全围护”,并根据鉴定结论,及时开展解危工作;对存在经营使用安全性问题的自建房,要对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开展消防、燃气等相关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出租人员登记监管;对存在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的自建房,要及时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做好查处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三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相关站办、各村(社)要严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须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要全部纳入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系统(以下简称“浙里建”),其他新建、改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要全面纳入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农房“浙建事”),实现对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的全过程管控。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多渠道畅通自查自报机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上报村(社区)。各村(社)要落实属地责任,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系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整治及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举报、核查、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充分发动群众提供隐患线索,逐一核查、销号管理。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可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数字赋能。以房屋安全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积极参与做好全省房屋安全数字化管理系统迭代升级,建立一户(幢)一码、多跨协同及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房屋建筑从审批到建设到使用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加快推进“浙里建”和农房“浙建事”的贯通运行,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守牢我县房屋安全底线。

  5、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镇级有关部门和村(社)的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镇(街道)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保险+服务”等制度。

  三、进度安排

  (一)开展“百日行动”。至20__年9月底,我镇集中开展城乡自建房“百日行动”,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充分利用调查系统,重点排查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全面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基本情况。7月底前完成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排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排查,9月底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全面管控,确保全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集中排查(至20__年12月底)。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边查边治”原则,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分步进行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20__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三类重点自建房排查及数据录入工作,力争20__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自建房和其他房屋的排查及数据录入工作。各村(社)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二是集中整治(至20__年6月底)。各村(社)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整治方案。20__年5月底前完成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及数据录入工作;20__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及数据录入工作,并同步建立全镇房屋安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下沉监管力量,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坚持镇统筹、各村(社)抓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加快制定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排查,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明确承担自建房全周期管理职能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压实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支撑保障。要组建镇级专家组,推进“千名专家、万名工匠”行动,各村(社)要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机制,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建筑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建立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充分动员暑期返盐的高校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充实排查力量。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排查工作准确度、全面性进行评估,对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并给予经费保障。各村(社)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整改,推动纳入镇委、镇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相关普法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6

  根据公安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平稳运行,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住宅小区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争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深入发动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多部门联合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黄永平任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忻一鸣、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马浩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朱志荣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检查等工作。各区县房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工作职责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检查指导等,指导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等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予以整改;指导业主委员会(产权人)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更新、改造和修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联合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对本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等进行具体检查和排摸,发现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的,要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落实资金;督促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发现楼道堆物、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形,要开展联合整治;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影响小区消防安全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业主委员会:负责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库和消防通道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楼道堆物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更新、维修、改造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整改;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

  四、整治内容

  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清除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范围: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居民住宅小区内楼梯间、首层门厅、安全出口;居民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

  工作措施:一是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修缮的,房管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业主)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或改造。二是对住宅楼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张贴管理公约,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集中存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并统一维护保养有关充电设施设备。三是对住宅楼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业主(使用人)立即改正;四是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集中开展清理楼道堆物行动,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五是对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业主)报告,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住宅小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步骤,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摸自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根据市公安局制定发布的通告,各区(县)房管部门根据市局、区(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排摸工作,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楚、状态明晰。同时,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抓紧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县房管部门要积极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9月底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工作的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工作例会、督导检查、隐患抄告、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对发现的住宅小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和主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抄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确保信息对称、监管到位。

  (二)依法从严治理。各级房管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区(县)房管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走过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在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档案上予以记载;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努力形成严管声势和氛围,鼓励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房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部门和联络员,并于7月15日前报市局物业管理处;同时,要就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工作台帐,每月月底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7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__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__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__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教育方针为指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宗旨,让师生牢牢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思想,切切实实抓好学生楼梯拥挤踩踏、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含座无证无牌车辆、晨跑、安全隐患、校园暴力、家长接送、手足口、学生自救自护自逃等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整改目标

  1、当前严峻形势深入每一教工人心;

  2、确实实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首问制”;

  3、推选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快速反应机制”;

  4、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

  5、安全排查尽可能不出遗漏;

  6、师生100%掌握“安全自防自护自逃”知识;

  7、课堂教学基本不出安全事故;

  8、组织一次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演。

  三、具体整改安排

  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2、学校召开一次专题会。

  3、为全体教工做一次形势分析、动员会。

  4、出一期安全知识校刊。

  5、搞一次应急预演。

  6、学生外逃的预防。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9

  一、活动主题

  根据xx集团开展XX年(核)安全月活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XX年安全文化锻造年”主题安全月活动之三——“加强公共秩序管理主题安全月活动”的原定有关安排,特制定5月份安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树立要用“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10000-1=0的安全工作理念,积极行动,认真对待,从x安全的高度做好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安全工作,通过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安全责任目标。

  二、活动主题

  1、全员行动,提高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管理、重中之中”;“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2、防盗窃、防“两抢”,加强公共秩序管理,为业主、用户提供安全的办公、居住环境。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1、具体活动内容

  负责单位4、30前宣传发动,在全体员工中形成重视安全管理的意识和氛围。各部门、管理处、经营单位5.1-5.7加强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值班、检查、督察。各部门、管理处、经营单位8-12号公司通过网络、内刊,管理处和经营单位通过宣传栏等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宣传活动,营造重视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安全部、管理处、经营单位 12-191、进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专题培训2、进行安全意识、安全常识与安全案例、安全心理学等专题培训3、各部门、管理处进行各项安全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培训。物业(安全)部、工程部、各管理处 15-19 进行“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查还存在哪些隐患”的三查活动。物业(安全)部、工程部,各管理处 10-191、进行全体员工安全防范建议活动,汇集到安全保卫部,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2、开展安全管理征文及宣传活动。

  3、整理编印公司安全管理案例集。各部门、管理处等 25-31 公司安全保卫部牵头组织安全月活动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复查。安全部组织 20-25组织安全队员外出参观学习 安全部 1-31加大夜间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秩序良好安全部6月5日前 评选活动月先进集体、个人。

  (评选办法另外公布)安全部6月10日前对安全月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管理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办公室安全部三、活动组织 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安委会办公室(安全保卫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

  四、活动要求

  1、严格按照核服集团要求,认真搞好本次活动。

  2、以上培训计划及外出参观学习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各部门、管理处、经营单位6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公司安全保卫部汇总。

  4、安全保卫部做好安全活动月每周简报、宣传报道和活动总结报告。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老旧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房屋使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城区老旧危楼、建筑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保证房屋住用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权属负责、把握标准、全面排查”的工作原则,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新、老、旧、危楼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完损、以及采取的有效措施解除状况和总量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房屋信息化管理安全档案,初步实现基础信息数据化管理和房屋使用安全的动态化管理,建立台账提供依据,并为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系统提供数据信息。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工作,成立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要喜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秦国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住建局局长)

  要彩霞(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张俊庆(保合少镇镇长)

  寇海民(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群(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戈二平(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继峰(迎新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占英(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娜(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成(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邸海龙(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王雪冰担任。

  三、工作职责

  1.住建局负责协调市房管局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核定各办事处上报数据;进行房屋鉴定相关专业技术指导。

  2.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在排查范围内的房屋排查工作;定岗定人开展排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权限范围内协调处理住户、物业管理机构涉及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问题。

  四、排查范围

  辖区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住宅(商品住宅、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办公(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写字楼)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文化娱乐体育会展场馆、交通场站等),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法违章建筑物等。

  五、排查方法

  1.住建局建立沟通机制,协助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工作对接、协调和报送等任务;指导排查工作中存在的房屋专业技术问题,协调市房管局,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有序展开。

  2.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鸿盛工业园区以接受软件操作培训人员为主要人员,以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未辅助人员,立即开展对辖区内明确排查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摸底排查,留存影像资料,如实记录上传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系统。要求填报内容准确全面,不得漏填误报。软件录入数据要绝对精确无误。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12日前)

  1.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和社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排查人员,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排查工作。

  2.住建局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联络机制,确保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

  (二)排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1.排查工作以幢为单位,排查人员深入现场逐幢排查,定位房屋数据,填写房屋基础信息数据和影响拍照后,上传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留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统计表》(附表1)电子版和纸质版。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经排查人员初步判断隐患程度,及时告知住建局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

  2.排查结果须经保合少、各街道办网上复核。复核通过的排查结果报住建局审核,并根据住建局反馈的审核结果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档案。

  3.住建局对上报排查结果进行网上审核。对上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对待,派专业技术人员核查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反馈上报单位。住建局负责整理汇总本地区排查结果,签署审核意见后,填报《旗县区(市)房屋及建筑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附表2、3)

  (三)隐患整改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1.危险隐患的整改要与排查工作同步进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向住建局报告。住建局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逐一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住建局要加强跟踪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危排险,整改到位。不能立即实施治理的危险房屋,或排险解危有困难的,要制定排险解危计划,限期完成整改工作。镇、办事处同时要安排专人重点监控房屋,发现危险征兆要安排群众疏散躲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治理工作。

  3.隐患整改情况随时上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

  (四)总结上报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住建局要对本地区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建全和完善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按损害程度分类建立危险房屋管理台账。

  七、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我区老旧建筑物安全管理形式的严峻性,从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房屋垮塌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领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内涵,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合作,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查内容逐项检查,要求标准统一,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保证排查工作质量,确保排查范围覆盖全部、不留死角。要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查成果和整治情况上报工作。

  (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必须要采取果断措施,对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危险房屋未解除危险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居住,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大排查工作人力支持,确保危旧房屋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3月12日处里召开了紧急安全生产会议,针对环卫处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做出了加强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会后,根据我所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迅速组成由所长、分管安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员和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的专项检查小组,于1516日对我所管辖区域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在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我们重点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安全运行及安全用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二、安全隐患

  1、 部分保安、保洁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外包物业公司保安、保洁员工流动性较大,有个别新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比较淡薄,不能完全了解和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

  2、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及隐患

  对外包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够严格,办公休息场所违章使用电气设备、私自乱拉电现象;工作场所停车场有抽烟、乱扔烟头等现象。

  三、 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立即进行整改。根据隐患排除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消防中心、配电室、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风机房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对外包物业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外包物业公司负责人定期对其内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求物业公司不得私自乱拉电、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如有工作需要,必须向工程部申请,由工程部派专业电工进行拉电,如果再发现私自拉电情况,严厉处罚。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实操培训工作,向职工宣传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生产常识,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生产局面。

  4、要求各部门各班组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班前检查不到位,隐患排除不彻底的部门和班组,进行严厉处罚,彻底消除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有效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办公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把办公室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工作与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做到“四落实”、“四到位”。

  1、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做到“四落实”、“四到位”,即:学校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及安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防范意识到位及防范措施到位。

  2、与办公室的每一个成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发生责任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制定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办公室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公室制订如下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方案、交通安全教育方案、档案室安全管理方案等。并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实,运做有序。

  (三)、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1、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本办公室职员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

  2、利用宣传教育材料等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第一个人的安全意识。

  3、开展常规性检查活动,防患于未然。

  (四)、抓重点,重实效,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四项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办公用品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上或抽屉、橱柜内,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吸烟人员要每天清理烟缸,确保烟蒂彻底熄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水笼头。

  8、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整治要求,保护区管委结合辖区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快查快改、立查立改,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大风险。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灵山岛保护区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的重点是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内容重点包括以下三项:

  (一)建设手续合法合规性。主要排查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建设手续是否齐备,是否进行了竣工验收。

  (二)房屋结构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设计是否合理,施工是否规范,是否有明显裂缝、地基沉降、倾斜等结构性损伤。

  (三)经营安全性。主要排查自建房经营手续是否齐备,自建房是否可以作为经营用途,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坏房屋安全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坚持行业主管、属地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立查立改,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首要目标,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8月31日前,利用100天的时间,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整治;20__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同时,结合我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健全法规规章政策,建立常态化的自建房监督管理体制

  (一)重点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10日-20xx年8月31日)

  1.农村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农村房屋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全面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对住房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应转移的立即转移,应改造的立即启动改造程序,坚决堵住房屋隐患漏洞,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请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及时反馈至保护管理办公室。

  2.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业主自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经营性自建房业主(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按本指南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应包含房屋基本情况、使用状况、改扩建状况等,并如实填写《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基本信息表》(附件2),由业主及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是排查初判。由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逐楼逐户排查并填写《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3)。必要时排查工作应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保证排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初判结果经排查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业主共同签字确认。各社区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账》(附件4),并经社区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附件2、3、4按要求于5月31日前报送至保护管理办公室,如排查过程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__年6月30日)

  对其他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一般性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迅速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按照最严格的要求,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停止使用的停止使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0日)

  在全面完成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消除存量,严控增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自建房规划建设标准。

  四、责任分工

  自建房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主体,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实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周密部署,细化职责分工,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科研服务和保护推广中心负责用作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等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用作养老院、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心(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四)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建房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五)财政审计中心负责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六)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规划审批管理,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七)城市管理与社区建设中心负责按职责做好农村审批管理工作;

  (八)科研服务和保护推广中心负责行业许可管理的文化和旅游场所自建房安全管理;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自建房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市场管理所负责经营性自建房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负责违法经营的查处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违法自建房的查处工作;

  (十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信访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保障。管委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保护管理办公室,各科室、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成立由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委员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程序步骤、工作进度。同时,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单位、姓名、电话)于5月21日前报至保护管理办公室。

  (二)精准排查和评估。通过产权人、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自查,保护区核查、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逐户逐栋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的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建立数据库和隐患库,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对经营性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排查和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开展整治工作的依据。

  (三)实施分类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一户一策、一栋一策,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抓紧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要停止使用、搬离人员,确保危房不住人,并逐步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周调度+月通报+明查暗访”督导机制,强化保护区纪工委对各社区及股份经济合作社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弄虚作假、敷衍整治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采取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相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纪工委问责处理。将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列入保护区对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度考核指标。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在消除存量城乡房屋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严控增量,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规范自建房管理。今后城区一律禁止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三层以上新建房屋要采用专业设计和施工队伍,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

  (二)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建立网格化体系,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夯实保护区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强化设计、施工队伍监管。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建设、违章建筑,严禁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加强宅基地建设用地管理,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对企业的重大意义,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为龙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贯彻实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文件化、程序化,符合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施风险评价、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力带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文明环保施工,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进一步改善安全状况,预防项目部安全隐患事故。进一步加大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结合我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规避安全风险。开展各项目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隐患预测、预防、遏制项目部事故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查找和剖析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风险因素,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建立项目部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分析项目部作业场所风险等级,对项目部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降低项目部安全风险,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部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

  成 员:各生产队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和确保矿井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和取得实效。

  三、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的对象

  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是对项目部生产系统中、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危险源进行预判、辨识和排查,并结合项目部现有条件、施工自然条件、装备水平、安全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安全隐患预测综合评估,采取分级、分类、预测、预警等的合理性、可行性及针对性进行预判,预测。制定本措施进行消除或控制,使项目部安全隐患、施工风险降低到可控的安全管理的过程。

  四、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的范围

  1、队组在参与生产过程中,提前对生产的自然环境、运作过程、管理办法、工具设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相关活动、相关人员的进行提前预判、预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或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防措施,并在向项目部所有员工传达、学习,力争人人都明白,事事都清楚,采取自我预测、相互预测、阶段预测、日常预测等方式,查找施工过程之前、之中、之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预测、做到人员安全行为隐患预测、生产系统要素安全隐患预测,管理层面预测(包括人员、设备、运输、通风、防灭火、供排水等)以及安全综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2、其他需要纳入安全风险预警的事项。

  五、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内容

  在生产过程中,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析、评估安全隐患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并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整改落实措施。

  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每日一排查,及时召开安全调度会,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现场指挥和重点督促整改,安监部每月认真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形成通知下发各部门,并做到有组织机构、有时间限期、有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全面细致地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把检查中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列出台账并按“五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定效果)原则跟踪复查整改到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销号制度。

  六、项目部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建立项目部安全风险预警体系

  项目部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完善的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是建立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制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方案和对策,明确安全风险预管理总体目标,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控制措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运行模式。

  (二)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

  项目部的生产活动作为集合经济、技术、管理、组织等各方面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项目部要在生产活动中,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危险因素,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管理,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信息、辨识、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并评价各种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向决策层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预控对策,经项目部负责人或委托负责的领导明确后,交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三)安全隐患、风险防控

  项目部在生产活动中,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在人员、技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按照“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其它计划等对危险源进行防控。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工作程序;对专业性较强、危害程度较大、整改较难或无法评估的危险源,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处理。

  (四)深入排查管理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

  1、外部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

  项目部生产所处的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自然灾害以及人的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破坏。

  (2)政策法规变化

  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的变动,对项目部的生产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国家对行业政策的调整、法规体系的修正和变更等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非常大。

  (3)技术工艺、装备等变化

  现代企业对科学技术的依赖越来越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技术装备的变化涉及各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如果使用不当,对安全生产也会造成相应的威胁。

  2、内部管理因素

  职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职工准入管理。建立并保持职工准入管理标准,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明确职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准入条件。

  (2)职工不安全行为分类。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职工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职工不安全行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具体、有针对性分类。

  (3)职工岗位规范。在职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应制定职工岗位规范。

  (4)职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职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确保职工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和职工不安全行为特征,涵盖影响项目部职工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职工教育培训。建立职工培训教育机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职工行为监督。建立完善职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职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职工行为监督必须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职工档案。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全面掌握职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所有在岗职工的档案齐全,每个职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重点监控对象。

  (五)深入排查项目部生产系统方面存在的不安全要素

  1、防火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火灾风险。防灭火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灭火设计符合《公司安全规程》规定;

  (2)、库内充电间危险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公司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达到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防灭火技术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充电间、宿舍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供用电管理。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消防泵房供电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2)、主消防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泵站、监测监控系统、柴油机、通信联络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库区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齐全、灵敏、可靠;

  (5)、大型设备检修应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10)、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机电设备产品。

  七、其他事项

  1、项目部负责人是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奖惩措施,列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

  2、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对于不开展安全隐患预测、风险预警或者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工作失误,发生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 (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7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党政班子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市颍上县“3.23”较大火灾事故和我区镇“6.11”火灾事故、乡镇“3.25”铁路道口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全面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重点整治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建筑、农业生产、电力设施和教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面整改农村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村(居)监管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农村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农村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与分工

  (一)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村民住宅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做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持续做好农村火灾防控宣传工作。

  (二)建筑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农村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改造建筑以及拆改主体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消除安全隐患。

  (三)道路交通。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道路交通设施维修保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宣传工作。

  (四)农业生产。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村沼气池以及废弃井、桥、渠(沟)等基础设施摸排整治。

  (五)电力安全。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监管安全运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加大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力度。

  (六)教育安全。突出农村学校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校车的管控,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农村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好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摸底排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整治任务、措施、推进时限等内容,立查立改,由各分管负责人牵头,列出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检查,并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

  (二)重点整治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排查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不放过”要求,按照整治重点和标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下发隐患整治任务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

  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制定隐患排查整治量化考核标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确保农村安全,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村要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农村安全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工作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突出农村安全隐患排点节点和关键部位,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条线监管,加强联系,强化本行业领域业务指导,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强化工作保障。街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

  (四)严肃考核问责。街道安委办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农村安全风险隐患情况进行督查,要开展明查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梳理汇总后报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不力或因此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校园安全,消除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按照长岭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1、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学校危险化学品保管室、仓库及木结构房屋等场所,特别要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检查人员集中场所是否按规定配齐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水桶等消防设施和工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并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是否良好;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检查是否真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

  2、校园校舍安全:

  重点对学校建筑(教室、厕所、仓库及其他房屋等)和附属设施方面(大门、围墙、道路、栏杆、锅炉、文体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及对重点部位的巡查,针对各种险情的预报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

  要严查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家长自行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不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对车辆要跟踪了解情况,如有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座安全交通工具;公路沿线学校必须在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4、饮食卫生安全:

  重点对学校商店物品采购、贮藏、销售、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排查并实行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商品进入校园。要特别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管理,确保饮水卫生,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安保工作:

  重点排查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学校(幼儿园)内部每个岗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和严格的门卫、保卫值班制;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对校内及校内外人员矛盾纠纷是否掌握;是否杜绝了学生携带管制器具现象,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6、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上学放学时间领导带班、值班是否到位学生放学等高峰时段疏导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此项工作是否形成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安全隐患台帐制度;是否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否严格实行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三、时间安排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活动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各村小(幼儿园)组织人员按照检查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自查,认真细致地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隐患。

  2、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中心校及各村小(幼儿园)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积极准备,迎接教育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对我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中心校按照教育局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对组织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工作是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安全工作时时放在心上,处处抓在手里,事事落到实处,切不可麻痹大意,确保安全工作长抓不懈。同时,要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保证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项活动责任到人。

  2、健全制度,严肃纪律。

  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中心校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在上报整改措施的同时,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作中出现的因排查不细、整治不利,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协调行动,合力整治。

  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学校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整改行动协调一致,取得实效。要借此活动把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在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排查、整改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电〔20xx〕64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265号)、《XX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办〔20xx〕2号)要求,深刻汲取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加强全县自建房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开展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用3个月的时间,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同时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房屋数据化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性规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县完成对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城边村、学校周边的经营性自建房、擅自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自建房、危旧直管公等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完成对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县城乡房屋基本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XX县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督查督办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卢帽担任。

  (二)督查督办组督查督办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树人担任。

  四、责任落实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持续推进,取得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实行领办、督办、认办责任制。

  (一)各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技术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政府、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出报告。

  (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财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自建房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擅自加层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完善系统数据

  排查人员逐户对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系统,如有漏报漏项,及时进行补录并完善系统数据。

  (二)实施精准整治。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

  乡(镇)人民政府和党群服务中心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建房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应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扩建的自建房,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分类整治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报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采取停用停业、拆除等方式进行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并报市场管理局停止其经营资格。

  4.整治验收

  要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六、时间安排

  (一)重点排查(20xx年5月)。对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账,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

  (二)重点整治(20xx年6月)。对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边排查边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县级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学校及附属房屋;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建成区所属企业的房屋及附属用房;负责建成区商贸领域商贸企业、住餐业(含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客栈、会所、度假村、休闲园、农家乐、洗浴场所等)的房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房屋选址安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县卫健体局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及附属房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成区办理营业许可证的房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属房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建城区全县机关单位用房;县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建成区六个社区的房屋;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和各乡镇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技术指导;其他职能部门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发《XX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定政办发〔20xx〕81号)文件相关要求,对所属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后头看,查漏补缺,完善信息。

  (二)强化督查指导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县应急管理局要把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督查内容,同步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人:)

  (三)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县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对接住建局。县级财政将城乡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排查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日常办公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针对性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x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x市安监局综合科。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

  1、学习部署阶段

  自20xx年8月5日至8月7日开始进行学习部署。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工人(包括力工和其他勤杂人员)学习上级文件,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确定检查时间和任务。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自20xx年8月8日至8月30日项目部和各班组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排查方式主要采取自查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具体落实实施。

  3、总结。

  自20xx年9月3日至10月15日项目部组织跟踪验证,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三、排查重点内容:

  1、模板支护;

  2、脚手架搭设;

  3、机械设备设施;

  4、“四口”、“五临边”、外电线路等重点部位;

  5、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环节;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规定;

  7、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8、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针对性及实施情况;

  9、防火措施及落实情况;

  10、生活设施安全状况;

  11、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

  四、宣传工作。

  施工现场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办好墙壁报。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一、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我校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校长戴伸同志任组长,副校长马木提江同志、吐尔逊艾力同志、伊晓军同志和陈福强同志任副组长,学校的各级主任以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由李芹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先后制定和完善了《xx县城镇小学关于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xx县城镇小学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xx县城镇小学预防传染病工作预案》、《xx县城镇小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xx县城镇小学地震应急预案》、《xx县城镇小学维稳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措施。特别是对食品安全、防震防传染、防踩踏、交通安全、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制定了更加详细具体的应急预案。

  学校建立了“三级安全应急保卫网”组织:即由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班主任形成的学校“三级安全应急保卫网”,明确统一应急指挥信号:哨音代表集会,警报代表地震或火灾,学生应快速有秩序的下楼,紧急铃声代表校园出现不安全,学生应关闭教室门窗,躲在教室。应急管理工作坚持校长负责制,由校长负总责,与分管领导、班主任、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专管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校园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或学校财产损失的`,都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对周边环境的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处室、各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妥善处置,确保了全校的突发性事件发现得早,处置得及时。

  二、加强宣传,创建文明校风。

  我校长期坚持安全教育“进课堂”,一方面,利用思品政治课,适当地增加安全教育的内容;另一方面,以主题班会、队会的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利用会议、橱窗、黑板报、手抄报、调查问卷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每年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来校讲座,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地震、食品安全,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应急及互救、自救常识。

  三、完善应急设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得益彰。

  我校在应急管理中坚持两手抓,既抓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这一软措施,又抓学校各项安全保卫物资设施这一硬措施。学校由伊晓军副校长主管应急管理的物资设施工作,定期对学校外部环境、内部设施进行清理整顿。学校德育处积极与公安、交警、工商、文化等部门联系,整顿治理学校周边环境。后勤处为了确保应急管理物资设施到位,按时更换补充灭火器,装窗户防盗网,防盗门。到期灭火器按时换粉,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路进行了整改和维修,每月对校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教学楼、实验楼、食堂、楼道的水电线路和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xx年以来,学校加大投入,先后在教学楼、宿舍楼、操场安装了校园监控;在楼梯间张贴了标语或安全警示牌,设置了安全疏散通道和紧急照明灯,严格明确24小时轮流值班门卫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步入正轨。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已经具备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良好能力。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我校十分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学校建立了应急演练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项预案演练活动。在紧急疏散应急演练和防震演练中,全体师生全部安全撤离楼体,疏散至紧急避难场所,我们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沉着应对、严密部署、处置迅速。通过演练,不仅锻炼了救援队伍,找出了不足,还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快速反应能力和各处室协调配合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高了全体师生面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当机决断能力,最大限度的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和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八项重点”,强化“六项措施”,落实“三项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工作目标:20xx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把事故总死亡人数、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农机、较大事故起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10项指标有效调控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回查率和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评价面、事故报表率和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三)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止瞒报、漏报、误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以上年统计资料为依据,搞好综合平衡、量化分解。

  (五)按月调度、季度分析、年中微调、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调控序时进度,确保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管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七)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防控力度。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远程安全监控系统。

  (八)落实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9号、10号、11号令等有关规定,坚持便民高效、服务基层的原则,严把安全质量初审关,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九)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十)森林防火: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责任,对涉及油库、加油站、烟花爆竹仓库、炸药库等高危场所,制定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

  (十一)道路交通运输: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抓好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消防: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抓好黄山风景区、屯溪老街、西递、宏村等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商场、超市、宾馆、市场、学校、医院、网吧、休闲中心、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防火单位和防火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十三)地质灾害:对列入台帐的地质灾害点,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严加防范。

  (十四)烟花爆竹: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开展许可换证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市场备案和定点销售制度。实行烟花爆竹打非“零报告”和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员“专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4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抓好“四个建设、六个重点”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稳步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

  三、排查时间

  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时间开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加强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村(社区)、乡属有关部门、联村办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四、抓好“四个建设”

  一是巩固基层建设。落实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财、物,强化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权、利,实现各村、乡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人监管、有能力监管、有手段监管、有经费保障。将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到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要建立村级安全协管员的准入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方式,督促村级安全协管员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及时查找和报告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协助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执法行动。

  二是保障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对安全设施、设备予以保障,督促各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优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结构。以安全宣传和培训为主线,加大对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执法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执法和监管水平。

  四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发挥履职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突出“六个重点”

  一是矿山企业。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各村及有关部门领导联系矿井和安监员驻矿制度,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二是道路交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行为,继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狠抓道路交通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检查管控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努力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方法,完成20xx年道路安保工程,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三是建筑施工。加大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覆盖范围,确保现场安全管理落到实处,特别是深基坑、脚手架、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操作规程的'遵守,杜绝违章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全面清理检查学校、超市、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限时整改或提请关闭。

  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对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切实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

  六是食品药品。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及时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自冶;

  (三)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依法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求企业对员工实行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职业病防治检查和备案登记,强化生产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管理,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四)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设施工、学校、沼气、消防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节假日、“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止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吃、拿、卡、要或履职不到位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凡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实、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5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快速准确消除我镇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坚持“排查要快、整治要硬、措施要实”的工作原则,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摸清全镇自建房底数和风险隐患数,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要重点排查以下六类:

  (1)经营性自建房。

  (2)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

  (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

  (4)学校、医院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5)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

  (6)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

  坚持所有人自查、村(社区)排查、镇核查三级排查方式,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建档造册,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确保6月底前摸清底数。在排查中要区分轻重缓急、动态推进,对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督促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改造自建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对将闲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的,要适时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后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标准。

  (三)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要严格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四)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要统筹建立本地、本行业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网格,清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确保每个网格、村(社区)有人包保、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新发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负责督促指导全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各自建房屋建筑主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将排查治理城乡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乡镇日常管理的范畴,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

  四、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舆论声势,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

  按照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分别管理的原则,采取业主(产权人)自查,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排查方式,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1.排查步骤

  (1)业主(产权人)自查。业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5月31日前,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业主(产权人)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自查过程需参与人签字确认。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排查。排查可与自查工作同步开展。排查工作应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全面系统排查风险隐患,真正做到自建房安全整治全覆盖。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办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经发办负责督促各企业生产、储存、居住等用房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综治办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农业农村办负责组织指导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派出所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1)督促酒店(宾馆)、大型商超、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城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3)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4)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市监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国土所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

  2.排查方法。摸底排查工作以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住建领域房屋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结合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自查情况,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

  3.建档立卡。摸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实行一房一档、一楼一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过程留痕,实现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集中整治(20xx年9月底前完成)

  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一户一策、一栋一策,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抓紧整改。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整治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具体分类整治标准如下:

  1.对疑似危房的,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2.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房屋产权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3.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对房屋产权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手段干扰专项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巩固提升(20xx年10月至20xx年)

  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组织领导,更顺利完成新发镇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立新发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群防群治。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机构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集镇各网格、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6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7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事关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关系到稳定和谐,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公司成了以经理为组长,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把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并要求各项目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到班组,做到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严密部署工作,明确划分责任区域,落实加强消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提升意识

  广泛宣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xx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在施工项目,我们针对容易发生火灾危险的、x等项目分别都搞了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练,提高了一线职工的灭火技能。通过下发文件,把公司保卫处《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传达贯彻到各项目的每个职工,同时制作有关消防知识的ppt下发到qq群让职工学习,提高广大职工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结合各项目实际,完善消防应急逃生预案,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消防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强化自查,确保平安

  要求各项目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杜绝隐患、不留死角。一是要求个项目开展自查,特别是对在建重点的:、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所进行重点检查,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职工宿舍在人员离开时,没有关闭充电器电源,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基地库房进行检查,危险物品能统一存放,标识清楚,灭火器能按照标准配置,做的较好。

  分公司将持续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职工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今冬明春的生产和生活稳定。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产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2.全面动员,群防群治。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纵向要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横向要全面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部门街道乡镇核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况,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加强监管,督导检查,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分类处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针对昆明市自建房粗放发展,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隐患较多、存在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实际,全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基于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对农村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综合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大项目周边、地势低洼、靠山临河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农家乐、宾馆、饭店、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电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疫病集中隔离、社区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点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区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和存在突出火灾风险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3个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现有自建房基本情况。

  1.审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设无正式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类经营性自建房未经安全性审查、未经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虚假等情况。

  2.实体安全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受损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明显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等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装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企业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燃气管网老化、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实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据专业评估鉴定结论,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进行分级分类、划定安全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

  昆明主城区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自建房建设纳入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缺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20xx年5月4日—8月15日为百日攻坚阶段,8月16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一)全面动员(20xx年5月4日—10日)。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以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专业技术专家组,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20xx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镇排查—县级复核的流程,街道(乡镇)倒排自建房排查计划,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依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逐一入户调查,逐户逐栋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排查数据库,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隐患清单。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手段,同步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的收集,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正在实施改扩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建房排查数据和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复核;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家同步进行现场评估分类,挂牌标识警示,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县(市)区领导小组研判。

  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和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并按鉴定机构处理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不营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6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评估全评估、应鉴定全鉴定;依据排查评估鉴定结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做到隐患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xx年6月20日—8月15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施策,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限时主动进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时,立即停业停用并开展整治,如产权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强制整治。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采取加固等措施;对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缮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四)巩固提升(20xx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街道、城镇、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昆明市农村住宅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xx年10月1日前出台有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按照“市级统筹推动、县级组织实施、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级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督导组。

  (二)强化部门联动。衔接国家、省级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个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办机制,每周开展工作调度,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

  (三)强化技术保障。根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等技术标准,市级层面统一全市技术标准,成立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统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动员组织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全过程参与排查工作,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鉴定。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素保障。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诉问题。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经营许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链条监管体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疏堵结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牵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规划、建设、安全、法律等方面有关常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村组),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房屋安全自查,积极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线索。

  (六)强化跟踪问效。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四级实行“挂图”作战,确定数据统计专员,每日汇总自建房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逐级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按照安全隐患等级实行“色卡”管理和“销号”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排名情况,由市级联合督导组及时提醒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需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情况,视问题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有关责任人。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9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对全镇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校巨安全隐患,认真整改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并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防拥挤踩踏、防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情况;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对制度规定内容熟知和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规范安全工作档案,有无安全工作日常记录等情况。

  2、门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门卫值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是否统一着装,有无治安室或警务室,是否配备必需的警用器械,有无视频监控系统,能否对校园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有无门卫值班制度、巡逻制度;有无来客出入登记薄、车辆出入登记薄、24小时巡逻值班交接班记录等;上、下学时段是否落实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

  3、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对学生开展了夏季防溺水教

  育,是否与学生及其学生家长签订了夏季防溺水责任书,是否给学生家长印发了防溺水告家长书,是否对辖区重点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标志等。

  4、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有无食堂原料定点采购制度、索证、登记制度、饭菜留检制度、饮食卫生监管制度,制度落实记录是否详实;是否建立加强饮用水源管理制度,炊管人员有无健康证;学校食堂、校园内饮食摊点是否有过期、霉变食品;操作问及餐厅是否整洁。

  5、学生宿舍管理情况:宿舍管理制度、请假制度等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应急照明设施,有无查寝记录,学生宿舍内有无禁止使用的刀具、蜡烛、小型电器等;是否配备足够的宿舍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夜间巡逻制度;女生宿舍有无女宿管人员。

  6、校舍安全情况:校舍及附属建筑物是否安全,现有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等建筑物是否拆除,未拆除的危险校舍及附属物是否采取了保障安全的警示标志和措施。校园内大树、电线杆、灯杆、标语牌、厕所等是否存在隐患。

  7、学校周边安全情况:学校及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报刊点、娱乐场所等,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200米范围内是否开设网吧,校园周边有无在建的中大型工程和施工工地,安全状况如何。

  8、消防安全情况:学校的消防器材是否能做到全覆盖,灭火器是否失效,摆放的位置是否合理,师生是否会使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学校是否经常性的`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火常识教育,校园内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超负荷运载现象,教师做饭使用的煤气瓶是否在审验期内,

  学校周边是否有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防火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加强校车管理方面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检查中小学是否存在租用未具备校车营运资格的客车及货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情况。

  10、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有预防传染病、流行病等有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对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坚持晨午检,是否定期对学生、幼儿宿舍、教室、食堂等学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毒。

  11、安全教育课的开设情况:各校是否每周为学生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是否做到课时、教材、教案、教师、作业、考核“六落实”。是否利用班会、升旗仪式、报告会、安全教育宣传周、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三、检查方法

  即日起,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检查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人员对本镇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之后,区教体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了保证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中心校成立了由唐保军同志为组长,刘亚洲、牛江涛、宋军涛同志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

  人,注重实效,力戒形式,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2、明确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贵、“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一岗双贵”的安全责任制,各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要在建立健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校长进行处罚,对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领导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

  3、高度重视。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3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

  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学校每月开展1次自检自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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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