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停车场收费方案 |
范文 | 停车场收费方案(精选20篇)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4、收费保障:在停车收费管理区域使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车辆,按标准缴纳车辆停车管理费。 5、安全隐患: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6、超大型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路内泊位内,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7、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依法建立停车场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共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为: 县住建局:制定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可建的路内泊位、可经营的停车场、确保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产权无纠纷。 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依据的解释和收费的监督。 县公安局:对天网监控范围内路段发生停车纠纷提供影像资料、加大力度对路内泊位及停车场的巡查,预防治安事件发生。 县市监局: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及执法。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车辆清场、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提醒告诫多次欠费的车辆。 县委宣传部:对县城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及标准进行宣传、对欠费和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曝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制止不按规定占用泊车位的现象、按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共同维持文明城市的建设,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执行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发改局的批复收费、做好群众的投诉建议及咨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牵头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承担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宣传工作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2为保证住宅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小区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起用IC卡停车场收费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月卡,年卡用户)。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中心 电话: 2 、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完成。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临时卡收费标准 1、参照地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 -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 月卡,年卡收费标准 1、住宅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住宅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交纳车辆占地使用费,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 二、进出车辆实行刷卡管理,临时进出车辆需在门卫处领取IC卡,由值班保安履行登记手续 。 三、车辆进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鸣喇叭,限速10公里,车主积极配合保安员指挥停放。 四、停车后,须关好车门车窗,防盗系统置于警备状态,IC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五、住宅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六、车辆运货出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必须到服务中心开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按时交费,不得拖欠,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工作。 八、进出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卡几车多次使用,如发生问题概不负责,若IC卡遗失请立即到服务中心挂失。 九、保安员有权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询问,确实存在问题的可暂不放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3一、车场位置 内设停车场一个,约可停放普通轿车十余辆,酒店大门前设有停车场左右各5个,共计停车位20个。 二、收费对象 只针对不在本酒店消费的外来停车车辆。 三、收费时间 (1)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收费; (2)室外停车位每日08:00-18:00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室内停放:08:00-23:00收费10元/次;23:00以后收费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费用 五、停车费的管理 (1)收费暂由当班保安人员收取,统一交由队长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交至酒店财务; (3)停车费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门提成部分于次月15日由保安队长领取发放。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4一、基本情况 广场停车场位于市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现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 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 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5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6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__〕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原则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二、机动车停车场点分类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由县交通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较低收费。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五、机动车停车场场点收费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六、机车车停放服务不收费范围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七、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7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8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00元/辆·月; 2、电瓶车:.00元/辆·月; 3、自行车:.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9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0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1)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2)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3)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4)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D、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1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 (二)联系电话: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2为保证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区内共有露天、半封闭车位470个,不包括已出售车库,分别以0—8字头进行编号,其中半封闭车库20个。 二、据统计小区露天停放车辆为497辆(不含私家车库停放车辆)。其中云AA9字头的有65辆,云O字头的有21辆,警车有5辆,军车有3辆。为解决车辆多车位少的问题,所有露天车位不另收车位租金,均视为临时车位提供泊车。 三、车位不足的补充方案: 对二区值班室至门诊路口靠右边可规划40个车位的位置补充规划,做到合理化利用,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起用IC卡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1、现有IC卡1000张,需重新制作图案用不干胶张贴(每张费用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图案,背面为提示内容。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 2)按有关规定,本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2、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捷顺公司负责完成,费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收费标准 1、参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收费办法 1、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对20个半封闭式车位进行出租(7幢3号、4号2个,16幢4号、9号2个,17幢4号、9号2个,18幢9号4个,25幢—26幢之间10个。),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八、建议收费时间:3月1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3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存在车辆收费难、车辆管理难、服务工作难、停车工作难、停车纠纷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难题。根据停车场现状和未来停车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专业外包)是必然趋势,通过合理规划运营,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专业管理到位、责任划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赁经营场地资金实现企业脱困减负或再投入经营发展,进而最终实现物业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公司将结合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解决停车位利用率,运用专业的运营管理手段,提供给车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贴心的泊车服务,并保证贵方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双重效益。 为了加深贵方对我方管理过程的了解,我公司现向贵方提交下列停车场管理方案,并愿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与贵方商椎,为最终达成合作奠定基础。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 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①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②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③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④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E、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略。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十一、停车场相关文件 1、员工行为规范。 2、停车场各岗位服务操作规程。 3、停车场接待投拆及处置服务程序。 4、停车场事故发现、调查分析、处理服务程序。 5、遇特殊情况处理的服务程序。 6、车场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车)业务服务程序。 8、车场调入新员工的培训。 9、车场设备、设施的报损及更新办理程序。 10、逐级报告制度。 11、停车场车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据、停车卡、计时卡管理规定。 14、停车场卫生制度。 15、防火、防电机电安全措施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个崭新的服务领域,又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单项外包规避管理风险的必然途径,停车规范化管理又是郑州停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隶属停车场管理中心管理的郑州鑫地喜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学、严明、规范的管理,发扬“求实、创新、协作、敬业”的精神,以“抓规范、创品牌、树形象、拓市潮的总要求进入停车场参与停车管理,时刻用“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他务宗旨鞭策自己,力争成为郑州停车管理的一面旗帜!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41.设计背景 校区占地较少,行政楼教师办公的地方,这里有很多教师都有自己的私家汽车,同时这里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场,考虑到教师一般在行政楼办公时间较长,而且行政楼前的地域较小,教师为了拿车方便一般把车停在行政楼前,容易造成道路拥堵,也有一些车辆停在第一教学楼下面,而那条道路是学生们上课经过频率最高而且人流量最多的道路,放学时分,学生回宿舍,教师拿车下班,时间冲突,道路拥堵很有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根据统计进出车辆主要集中在中午12点左右,和下午四点30左右,行政楼和一教楼下车辆大概在70—80辆左右。 2.设计目标 以上情况都反映出有必要建一个专门的停车场,根据观察图书馆与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的距离都较近,而且图书馆前面广场地域面积大,决定在图书馆前面的空地上建设一个小型停车场该方案主要侧重于,节约停车用地,使道路畅通,又因图书馆有一个地下停车场,更为我校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3.图书馆示意图
4.设计方案 图书馆前广场面积粗略长90x宽70(m)一辆轿车长4米左右,宽1.8米.中间设置双道总宽是20米,相隔的草坪宽0.5米,每道空档长25米宽11米可排10辆轿车,两空档之间有一条宽5米的过道,如图所示 3.停车场示意图 4.停车场管理系统 车辆进出过程示意图 1.概述 在现代化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到各方面的管理,其中车辆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尤其是对特殊停车场、大院而言,要求对各种车辆实时地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其出入的时间进行严格的监视,并对各类车辆进行登记(包括内部车辆和外部车辆)和识别,如为内部车辆则正常放行,如外部车辆则需要进行记录、检查后做出放行或阻挡的处理,并将各种信息输入到数据库。对大规模的营区中,各种出入的车辆较多,如每辆车都要进行人工判断,既费时,又不利于管理和查询,保卫工作比较困难,效率低下。为了改善这种与现代化停车场、大院不相称的.管理模式,需要尽快实现停车场保安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并以计算机网络的形式进行管理,对所有出入口的车。 (1)管理控制中心 管理控制中心由高性能工控机、打印机、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组成,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处理进、出口设备采集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控制外围设备,并将信息处理成合乎要求的报表,供管理部门使用。 (2)进口设备 进口设备由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智能补光、道闸、等组成,主要负责对进入停车场的内部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身份验证并自动起落道闸;对外来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实时抓拍记录进入时间、车辆信息并自动起落道闸。 (3)出口设备出口设备由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智能补光、道闸、等组成,主要负责对驶出停车场的内部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身份验证并自动起落道闸;对外来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匹配驶入时间、车辆信息实行自动计费,收费后自动起落道闸。 无卡管理模式——本系统完全省去了IC卡或射频卡,实行的是无卡管理系统,利用每一辆车均有一个车牌,且每车的车牌均不相同的特点,集成数字图像采集、数字图像处理、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技术,真正实现了高度智能化,所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具有安全、方便、快捷、可靠等特点。出入停车场(小区)迅速准确——出入的司机无需做任何操作,汽车在进出停车场(小区)的出入口时,系统自动完成该车的审核、记录、扣款等工作,无需工作人员和司机的干预。如果允许车辆通过,道闸自动打开,车辆进出完毕闸杆自动落下。整个过程人性化、自动化,方便快捷,无需停车;计算机计费准确,可适应多种收费方式。 备注:现在校园内车辆不过百辆,此停车场完全可以容纳。此后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也会随着增加,车位显然会紧张,则可以停在图书馆至实训楼道路两旁,和教工宿舍停车场内。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5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运营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xx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6为及时灭火和疏散办公楼内人员,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部、五组”即: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任:孙召辉 副主任: 成员: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一)灭火行动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赵国瑞 职责:1、发现火情,快速向指挥部汇报,并代替总指挥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疏导人员撤离现场,也可在火场适当位置成立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成员控制着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灭火区域的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栓水源、扑救初期火灾。 4、快速启动现场消防设施,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5、特殊情况下,可代替指挥部下达疏散人员指令和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二)疏散引导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盖自强 职责: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2、及时组织与着火点相邻的单位或部门疏散与火灾现场较近的闲散人员。 3、负责人要安排专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持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着火现场。 4、及时通知办公楼消防中控室。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疏散办公楼内所有人员。 (三)通讯联络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及部分义务消防人员组成 组长:郭凤玲 成员: 职责: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或指挥部负责人报警,也可直接向火警“119”报警。 2、办公楼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局领导、指挥部成员及物业公司经理到中控室集合。 3、在中控室值班人员,各单位的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现场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联络各行动小组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火灾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委员及部分义务消防员组成。 组长:林永庆 职责:1、办公大楼发生火灾后,外勤保安立即到大楼正门和北门和车库出、入口布置人员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办公大楼。 2、帮助撤出人员运离大楼和火灾现场,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楼外围,停靠到适合救火位置。 4、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和闲散人员,疏通救火用交通要道。 5、大楼四周及地上一层车库内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驶离现场,以免损坏。 6、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对受伤严重的人员进行救治。 (五)后勤保障组:由局义务消防员和所有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赵红杰 职责:1、及时向火灾现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他所有灭火用具。火灾现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3、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疏散人群,保证急救车辆、消防车辆在事故现场畅通无阻。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抢险救火中,灭火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是第一责任人,与各行动小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发挥主动作用,做好灭火、通知所属科室、单位和疏散人员的工作。 2、所有参与灭火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各行动小组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任务。 3、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温毛巾将口鼻捂住并将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在高层的人员撤离时千万不能乘电梯撤离。 4、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负责人如未在岗时,由代班人或其他成员履行其职责。 5、各科室、单位及各行动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如遇火灾发生,应立即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开展灭火工作、全力控制火灾难。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7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XX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XX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8随着小区管理的新时代要求,智能社区、平安小区逐渐成为时代居民的迫切的呼声,智能停车场系统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设备结合起来,为建设智能社区、平安小区提供有效的途径,通过科学的管理办法,实现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成为主流。 下面是小区停车场系统的实现方案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等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工具应齐全; 2、工程施工布线标准、线材规格型号、应符合停车场工程设计要求及标准停车场的有关规定; 3、携带好齐全的相关单据,及资料。 二、工程施工布线技术要求停车场系统布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线缆在建筑物内安装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应加套管保护和使线缆固定稳妥美观;220V强电与信号线要分开铺设,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距离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线都必须套管,PVC管和镀锌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断线路引起故障。 若线路中间有断点,需将断点用烙铁焊上并做好绝缘处理;布线时一定要对线缆做好标记,方便以后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电源线出入口道闸、出入口控制机需要220V电源,采用三芯屏蔽线(RVVP3x1.5),一般接到专线UPS专线供电,在某些情况下AC220V电源也可就近接取,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确保系统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线真实接地。 联网线 停车场联网方式可以分为:485通讯、TCP/IP通讯、RS422通讯等485联网线必须采用屏蔽双绞线RVVSP2x0.5,485总线长度,理论上是可以达到1200米,建议不要超过1000米。 如果超过请选用485HUB或者中继器来改善通讯环境。为了保证通信的稳定,在通讯线末端接电阻,或者把所有的屏蔽层都连接起来,末端可以悬空或者根据情况接到大地上。485网络必须是总线型结构,不允许全部或局部星型结构。TCP/IP联网线可以选择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控制机到交换机或HUB的距离要小于100米。 设备要求: 远距离读卡器信号线(读卡器—控制机):读卡器信号线使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 按钮线(管理室按钮—道闸):按钮线使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 对讲线(对讲主机—对讲分机):对讲线使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对讲线应远离强电,电磁干扰环境; 显示屏信号线(显示屏—控制机):信号线采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为了使信号线不受到干扰,在铺设时要与电源线分开铺设; 控制线(道闸—控制机):标准停车场控制线采用四芯屏蔽线(RVVP4x0.5),简易停车场(MAC板子)采用两芯屏蔽线(RVVP2x0.5),具体情况根据停车场类型来定; 视频线(摄象机—控制室电脑):视频线采用SYV75x5视频线,不要与其它强电系统在一起,应保留500mm距离。 三、工程施工布管(布槽)技术要求 线管(线槽)布线有明线和暗线两种,明线管要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暗线管要求管路短、畅通、弯头少。线管(线槽)的固定、线管(线槽)在转弯处或直线距离每超过1.5米应加以固定。 在不进入盒(箱)内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作密封处理。在门禁布线时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的话,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和客户认可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布线线管(线槽)时有时需要确定开槽:开槽应根据以下原则: ①路线最短原则; ②不破坏原有强电原则; ③不破坏防水原则; ④确定开槽宽度:根据信号线的多少确定PVC管的多少,进而确定槽的宽度; ⑤确定开槽深度:若选用16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0x25mm;若选用20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5x30mm; ⑥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⑦线槽的测量:暗盒和配线箱槽独立计算,所有线槽按开槽起点到线槽终点测量,若线槽宽度超过80mm按双线槽长度计算; ⑧封槽:封槽后的墙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应与原平面相平。 四、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出入口控制机、自动道闸 控制机距相对应道闸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出入口雷同); 设备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 箱底与地面接触紧密,间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体不应超出车道线,最小距车道边缘5厘米; 设备固定要牢固,不存在摇晃的情况,并应该在抵受100kg/s冲力时设备不移位不松动; 入口控制机应安装于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便司机从车辆左侧窗口读卡。 2、显示屏 显示屏应垂直于水平地面,倾斜角度不大于1°;固定于司机容易看到并易于倒车的位置。 3、道闸控制按钮 道闸控制按钮安装在人员方便操作的地方,具体情况根据现场来操作。 五、地感线圈技术要求 1、线圈材料:标准Φ0.75mm耐高温镀锡线; 2、周围50公分范围内不能有大量的金属,如井盖、雨水沟盖板等; 3、周围1米范围内不能有超过220V的供电线路; 4、作多个线圈时,线圈与线圈之间的距离要大于2米,否则会互相干扰; 5、标准3米宽马路,地感线圈的尺寸为2米长1米宽,角上做45°、20厘米长的切角; 6、线圈与马路边的距离在50厘米左右,线圈为垂直叠加绕3xx8圈,总长度在30x40m; 7、埋设线槽切割参数:宽度3x5mm、深度40x50mm,深度和宽度要均匀一致,应尽量避免忽深忽浅、忽宽忽窄的情况; 8、线圈应与道闸或控制机处于同一平衡位置; 9、线圈引出的两根线应该双绞,密度为每米不少于50结,未双绞的输出引线将会引起干扰。输出引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由于探测线圈的灵敏度随引线长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线电缆的长度要尽可能短。 六、安全岛技术要求 安全岛主要是起摆放设备以及防止车辆撞击设备的作用。如因马路宽度限制设备安装于路边时,应在路边做设备安装地基。安全岛施工注意事项: 1、如设备安装地基尺寸应比设备实际尺寸大10厘米以上,防止固定设备时膨胀螺丝将地基胀破; 2、安全岛应高出地面约10cmx15cm; 3、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水泥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5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4、如设备安装的地面为沥青基础时,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铺设,但铺设的地方应该以星型每间隔25厘米打一根钢筋(Φ20以上),钢筋应深入地面不低于20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七、系统检查测试 安装前检查:在安装设备前需提前将设备品种、数量核对安装合同,确定无误后从库房领出设备。当设备从库房中领出后,需对全部设备逐一测试,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装时带来麻烦。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19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 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 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 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 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 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 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 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20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xx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xx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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