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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整理实施方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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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实施方案2篇

  为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全面完成舒城县百神庙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122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xx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131号和安徽省资源厅《关于做好xx年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目标

  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舒城县百神庙镇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仅2㎞,距县城约 1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20″~117°05′31″,北纬31°25′43″~31°28′12″。

  2、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个部分。项目区面积1717.42公顷,净增耕地71.35公顷。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6783809.59元,占总投资额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占总投资额的28.65%,农田水利占总投资额的34.93%,田间道路占总投资额的17.01%,其它工程占总投资额的0.77%);设备购置费1195657.11元,占总投资的3.63%;其它费用总计4291574.03元,占总投资额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研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招标费)1124920.00元,占总投资额的3.42%,工程监理费267838.10元,占总投资额的0.81%,竣工验收费803514.29元,占总投资额的2.44%,业主管理费579601.64元,占总投资额的1.76%,拆迁补偿费1515700.00元,占总投资的4.60%];不可预见费645420.81元,占总投资额的1.96%。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717.42公顷,其中农用地1519.55公顷占项目区总面积的88.02%;建设用地183.48公顷,占10.68%;未利用土地14.39公顷,占0.84%。

  3、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为18个月:

  xx年8月至xx年2月。

  项目前期工作:

  xx年8月至xx年11月。

  计划施工工期:

  xx年11月至xx年1月。

  项目竣工验收:

  xx年2月。

  4、项目目标任务

  通过对项目区的整理,可新增耕地71.35公顷,新增耕地率为4.15%,使项目区耕地面积达到1297.60公顷。通过整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平,实现旱能灌、涝能排,使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使防洪、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块,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区变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二、组织实施机构

  1、领导机构

  2、项目管理机构

  3、技术指导机构

  三、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1)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项目区设立永久性标牌,公告项目批准机关、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内容;

  (2)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公告项目区整理复垦前后土地权属及权属调整方案;

  (3)发布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4)项目竣工后,通过媒体公布验收结果。

  每次公告期为15天,15天内发生异议进行调解处理。

  2、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仲裁等有关事项;

  (2)本项目所签定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审定后签署;

  (3)所有合同严格按《档案法》的规定存档保管。

  3、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5、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

  6、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四、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立的建设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书进行实施,单项工程必须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电力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应按照有关施工规定及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2、质量监督控制方案

  (1)县土地整理中心质量控制方案

  (a)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是本项目工程的法人,负责组织项目工程的招标,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组织项目工程的初步验收,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b)检查参建各方的资质,上岗人员岗位证书,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退出或改正。

  (c)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文件和资料。

  (d)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抽样检查。

  (e)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f)组织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初步验收。

  (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方案

  (a)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b)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c)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工程验收。

  (3)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方案

  (a)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b)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

  (c)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并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d)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

  (e)施工单位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f)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或者竣工验收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五、进度计划

  1、前期准备工作:xx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2、土地平整:从xx年11月—xx年12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施工任务。

  3植树、房屋拆迁工程:从xx年5月—xx年8月结束,工程通过协议方式承包,由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百神庙镇政府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交由百神庙镇政府组织项目区农民完成工程任务。

  4、农田水利工程:从xx年1月-xx年12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5、田间道路工程:从xx年11月-xx年8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田间道路工程施工任务。

  6、项目竣工验收:从xx年12月-xx年2月结束。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土 地

  平 整

  农田水利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其 他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完 成

  投 资

  1440.35万元

  1851.43万元

  六、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请拨付管理

  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下达至我县财政部门,项目法人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情况提出资金需求,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申请应及时拨付。

  2、项目资金风险防范方案

  项目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资金封闭运行。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拨付工程款时必须依据完成的工程量,并要取得工程管理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前须预留20%的工程承包费用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发现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负责修复,否则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财建[]177号)。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3、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按项目单独建帐、专人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管理的报帐制。制定廉政高效的审批拨付工程款程序,即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由工程管理负责人、监理人员签,经项目法人审核,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拨付工程资金。严格财务会计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财务监督检查由县审计局进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土地整理项目领导组监督检查。

  4、资金管理机构建设方案

  资金管理机构设在县土地整理中心,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专户。

  5、资金管理方式

  (1)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应根据施工合同严格按工程预算和施工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工程管理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签署具体意见,经项目法人审核,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拨付工程资金。

  (2)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

  (3)项目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工程财务决算。对于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县土地整理中心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和检查验收结论编制工程决算。在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时,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20%的工程承包费)。

  (4)县土地整理中心要密切配合财政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县土地整理中心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附财务情况说明书,连同会计报表,上报省土地整理中心。

  6、投资资金安排计划

  第一期安排预算资金

  1440.35万元

  工程施工费:1024.44万元

  前期工作费:112.58万元

  设备购置费:119.57万元

  工程监理费:10.19万元

  拆迁补偿费:151.42万元

  业主管理费:22.15万元

  第二期安排预算资金

  1851.43万元

  工程施工费:1654.32万元

  工程监理费:16.47万元

  竣工验收费:80.32万元

  业主管理费:35.78万元

  不可预见费:64.54万元

  七、权属管理

  1、土地权属现状

  ①项目区土地权属性质:均为各村集体所有土地。

  ②土地确权定界情况:项目区内土地已确权定界。

  ③土地权属纠纷及调处情况:项目区各村土地权属清晰、界线分明、无争议。

  ④土地登记情况:百神庙镇已完成项目区内全部土地登记。

  2、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原则;等量等质交换原则。

  3、时间要求

  百神庙镇成立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先调查分析现状、充分听取意见(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权力人的同意),于xx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4、工作方法、程序

  八、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配备档案柜和工具。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分门别类保管。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县土地整理中心将项目档案整理编目、形成文件,移交县国土资源局保管。

  九、项目工程后期管理

  项目区建成后,对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和建筑物,按照产权主体与谁受益、谁负担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者进行管护维修。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进行后期管护,双方签订项目管护合同。项目后期管护者(村委会)应认真负责,从增加耕地收益中解决管护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

  十、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要求,参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规程,确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确定验收范围、验收条件、依据与内容、程序和方法。

  1、参与验收人员: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

  2、验收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工程管护情况等;

  3、验收条件:工程已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工。

  4、验收依据: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机耕路验收规程》等。

  5、验收内容:项目区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情况,整理土地的面积、质量、土地权属调整、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及项目竣工后的管护措施等。

  6、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验——实施单位填写验收申请报告——县土地整理项目领导组初验——市级复验——省级最终验收。

  7、验收方法:现场踏勘、抽样检测、专家评估、会议验收。

  县国土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组审定意见

  组长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 间:年 月 日

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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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慨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崇仁县西北部、河上镇政府东南部,距崇仁县城8公里,距河上镇政府驻地5公里,涉及河上镇元家村和甘坊村。项目东至崇仁——东来公路、西至石牛甘坊村、南靠左港水(河流)、北至井坑村,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6°02′03″-116°05′21″,北纬29°49′34″-27°52′09″。项目区总面积248.96公顷,其中元家村192.17公顷,甘坊村56.79公顷(5063.25亩)。项目总投资307万元。

  2、项目效益

  2-1功能和经济效益

  (1)项目区248.96公顷土地通过综合整理,可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预计每年可增加产值39.45万元。

  (2)原有耕地通过土地整理后,使没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成本减少200元左右,生产投工减少10歌工左右,每公顷农田粮食生产总成本减少500元左右,原有耕地可降低生产成本约9.32万元。

  (3)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后,原有耕地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很好改善,一季稻可改双季稻,还可种植冬作,预计原有耕地每公顷可增产值0。225万元,每年可增产值41.93万元。

  2-2社会效益

  (1)可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权利人获得长期的社会效益。

  (2)通过土地整理,充分利用了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1.40%提高到96.92%。

  (3)通过整理耕地面积由原来的186.35公顷增加至215.5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9.22公顷,占项目土地总面积的11.37%.

  (4)通过整理,水利工程网络覆盖186.35公顷,从而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原有耕地的投入降低了成本。

  2-3生态效益

  (1)整理前零乱破碎无序的地块改变为整形合一的标准化田块,提高了机械化作业和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

  (2)建立农田防护林网,改变以前少林或五无防护林的状况,提高了林木覆盖率,有效地增强防风固沙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3)改变了零乱的坑塘和无序的灌溉沟渠,建成了排灌分开、统一有序的农田排灌系统,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和灌溉、排洪能力。

  (4)改变了高低不平、弯弯曲曲的农村道路状况,建成了便利机械化耕作和人行管理的道路网络,提高了道路的网络水平。

  3、资金来源

  全部资金307.2万元由国家拨款

  4、项目的目的、意义

  4-1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基本达到同一层面平整,建立高标准、高效率农田。

  4-2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道路与沟渠体系,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变为标准化田块,有利于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和土地集约规模利用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3改良土壤水、肥条件,提高农田质量,调整农业和农作物结构,实施集约规模经营和管理,提高耕地的产出率。

  4-4通过路边、沟边等农田防护林带的种植,提高区内林木覆盖率,增强防风固沙作用,改善区内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通过对沟、田、水、林、路的综合整理,实施248.96公顷土地整理的施工,使原来形状、大小不一的田块成为“田成方、溪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标准化生态农业园区。

  2、改善项目区内的道路网络,完成干道1950米、田间道5610米、支道2580米、生产道14970米、机耕桥12座、人工桥6座的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机械化作业标准,提高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的运输能力,方便农用机械化生产;

  3、新建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沟渠总长35760米、过水涵1070座、控制闸1座,确保农田旱涝保收;

  4、完成11750株农田防护林的栽种工作,按3米1株的标准栽种,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

  5、积极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和分配使用的工作,达到整理一片利用一片的目的。

  四、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分配、时间安排

  1、项目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当地的气候、资金情况,先着手投资少,见效快的工程,并尽量避开雨委,充分利用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

  (1)测绘项目区地形图:年月日—年月日;

  (2)编制项目详细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3)核实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并制定调整方案:年月日-年月日;

  (4)项目工程招投标:年月日-年月日;

  (5)完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年月日-年月日;

  (6)项目开工施工放样:年月日-年月日;

  (7)填土造田、土地平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8)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年月日-年月日;,修筑各类道路及桥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建生态防护林、配套电力工程、蓄水与提灌站工程。

  (9)竣工验收:4月

  2、资金分配

  (1)该项目国家总投资万元,其中:

  (2)工程施工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设备购置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4)前期工作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5)竣工验收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6)业主管理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7)不可预见费: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3、项目建设所采取的措施

  3-1、管理制度实施措施

  3-1-1、公告制度实施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14—28天将土地整理项目名称、总规模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

  (2)项目招投标公告。为了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用全省范围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竞投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拟定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方案,最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以下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工图答题—施工单位投标—公开投标—标文评议—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招投标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结果等。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乡(镇)、村进行为期15天的公告。

  3-1-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措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法人单位,对项目周期的各个过程实施全程管理和全面负责。

  (1)实施准备阶段: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有关制度。

  (2)项目建设阶段:公布公告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履行法人义务,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协调其他问题,抓好组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对项目工程验收。

  3-1-3、合同管理实施措施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组建有关组织,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三方的权责利。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专设项目合同管理专用章。其他招投标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必须由法人盖章签发。合同纠纷调处按《合同法》规定程序处理。

  3-1-4、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1)招标的组织实施: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同县建设工程招投中心提出具体的招投标方案,交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自始至终参加招标、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督工作。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电子幕墙、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竞争,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3)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基本程序为: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然后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

  (4)相关内容及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对项目经理要求,二级以上项目经理,三年以上施工经验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明确专人负责,开标时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后当众开启并宣读有关内容。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本工程采用固定报价,由招标人设置各个标段的最高限价a,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得出算术平均值b(当每个标段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六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c=(a+b)÷2×k(k为合理低价期望值且为0.945、0.95、0.955、0.96、0.965、0.97、0.975七个数之一,开标前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投标人报价正负最接近c值者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报价正负接近程度相同时,则小于c值报价者为中标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并列同一中标排序人时,则当场抽签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进度、质量、并通过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中标价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贯穿整个工程直至工程保修完成之前。中标人不得自行分包,严禁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3-1-5、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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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