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
范文 |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精选32篇)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编制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幼儿园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食品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内的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适用范围 xx市xx职业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依据本预案执行。 (五)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xx市xx职业幼儿园成立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 xx市xx职业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项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 4、及时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汇报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幼儿园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处置组,组长:,组员:。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救治协调组,组长:,组员:。相关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4、新闻信息组,组长:,组员:。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三、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幼儿园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的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幼儿园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幼儿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1、报告范围 幼儿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报告,同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幼儿园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3、报告程序 初次报告:尽可能详细报告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过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 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事故意见和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幼儿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幼儿园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幼儿园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幼儿园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演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五)宣教培训 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只是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奖惩 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幼儿园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幼儿园制定并公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幼儿园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负责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预算和资金调拔计划;承办各种会议;负责秘书、文件和机要工作;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财产;协调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外籍人员及台、港、澳同胞提供预防和医疗服务。 2、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动态,设立食物中毒报告电话,及时报告辖区内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流行病学专家研究制定预防控制方案;掌握各地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医疗组。负责制订定点医院的标准,确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制定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转运、救治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协调做好临床专家会诊、治疗和护理等工作;组织、管理和调遣市医疗应急救治队。 4、现场调查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取证采样及临时控制措施的实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踪已售出或外运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样品并送检。现场调查组由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和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组成。 (1)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食物中毒采样、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中毒诊断并出具食物中毒诊断报告。 (2)现场卫生监督小组: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事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医疗救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专家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专家组。其职责为: 1、指导对食物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2、提出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地的医疗救治工作; 3、分析事件动态,向指挥部提出事件分析、预警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4、指导或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事件现场处置; 5、承担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运行 (一)应急准备和预警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抽检、预警工作。 1、健全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卫生监督,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点、饮料、水发产品等进行日常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2、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 3、组织各项信息的汇总,通过对常规监督、监测、抽检等综合信息或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变更或结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事件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市卫生行政部门。 (5)市政府。 (6)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7)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 2、报告时限规定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报告时限按如下要求实施: ①对于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v级),应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经调查取证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认定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保障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 加强食物中毒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利用现有的公共卫生网络,整合公共卫生信息资源,保证应急处理信息的畅通、及时、准确;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应加快疾病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建立食品污染物检测网,对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装熟肉、乳及乳制品、水产品等进行监测并加强抽检工作; 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救治需求,按照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紧急救援中心,根据需要选择综合医院急诊科建立急救网络。同时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紧急救援机构。 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5、应急卫生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的由卫监、疾控、医疗参加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卫生处理队伍资料库,对应急卫生处理队伍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对队伍及时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积极选送应急卫生专家进行培训。 (二)物资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调理配备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对讲机,无线上网计算机、车载电话等通讯器材、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明细清单并购置适当数量用于储备。 市疾控中心检验室应保证储备常见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中毒标准菌株和诊断试剂等,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各级医疗救治单位应储备常见食物中毒特效救治药品,随时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患者提供积极医疗救护。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每年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应急储备所需物资,开展专项技术研究等所需经费以及有关技能培训等经常性项目支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医学救治等应急经费,以确保应急行动能够及时快速启动。 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列出预算后报同级政府批准,遇有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发生费用超支时财政部门应保证必需的资金供应,保障因突发事件致并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五、管理 (一)预案的管理本预案由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布,报市政府备案。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评估,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的演练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市卫生行政部门应保证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可是综合演练或就现场调查处理、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分系统模拟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重点检验信息渠道是否通畅、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反映机制灵敏性和指挥系统的有效性等,以提高应急处理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发现问题应及时对预案予以调整和修订。 (三)宣传与培训 1、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食品抽检,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卫生的总体水平。应定期或根据需要适时对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便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国内外、省内外最新专业知识的进展,推广应用先进检验监测技术。 2、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手册、传单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或配合做好应急防范和救治工作等宣传教育,以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面对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的应对能力,防止或减缓事件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责任与奖惩 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以及不履行职责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因其过失造成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者对社会公众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3活动目标: 1、引导幼儿通过录象懂得乱吃东西的危害性。 2、引导幼儿乐于探索、交流与分享,激发幼儿的想象力。 3、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及应对安全事件的能力。 4、愿意与同伴、老师互动,喜欢表达自己的想法。 活动准备: 录象《卡在喉咙里的五角星》、每组一小筐图片 图片: 1、老鼠、苍蝇叮咬过的食物 2、过期的食物 3、腐烂变质的.食物 4、假冒、劣质的食物 5、没洗干净的食物 活动过程: 一、观看录象《卡在喉咙的五角星》 1、教师提问“刚刚你们看到了什么?”“小男孩的做法对吗?” 2、幼儿相互交流讨论“他这样做了会怎样?”“你有没有这样做过?” 3、教师做适当小结 二、看图片 1、教师提问“这些东西你吃过吗?” 2、引导幼儿讨论“这些东西为什么不能吃?” 3、教师适当小结 三、游戏判断对错 1、教师提问“上幼儿园时,没有病的小明非要妈妈帮她带药到幼儿园;夏天快来了,天气太热,我喝了饮料又吃雪糕;小朋友拿了一个玻璃球放在嘴里。” 2、教师小结-不生病乱吃药,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冷的东西吃多了对胃宝宝不好;玻璃球放在嘴里很危险。 四、操作活动 1、请幼儿自由抽取图片,并说一说这些东西为什么不能吃? 2、教师巡回观察,引导幼儿互相讨论。 活动反思 教师向幼儿进行生动形象的讲述,幼儿精力集中,记忆深刻,发言积极踊跃。 用孩子喜欢的情景表演,选择孩子身边熟悉的生活情景为题材,进行热烈的讨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4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负责组长:孙景梅;副组长:姚雁玲;成员:谷可慧、冷亚文、崔秀辉、白京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护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监督。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势反馈到幼儿园。 3、加强教育。加强对家长、幼儿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幼儿园要对照设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设备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救,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4、联系家长。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力所能及的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幼儿园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5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区、街道有关文件,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如下: 一、加强,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1、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全面加强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积极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确定分管、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和村级食品安全络监管组织。 2、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按照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分工。 3、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的.会议和文件。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2、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深化“三”建设,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大力建设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体系。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与食品监管、农业、林业、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络,构建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着力构建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考核体系当中,认真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演练。切实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努力健全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并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监督络。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社区食品安全状况的明显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6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7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后勤保障,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8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高保障师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5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50人,出现5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5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24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上级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1、监测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 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预警及时接受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3、报告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1小时内向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占、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和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9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两节”期间的消费较多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环节关口,实行追踪溯源,跟踪监视,全程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保健食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标准有序、质量可靠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通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解决我镇食品药品平安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标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各监管环节的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平安用药有效。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米面及其制品、蔬菜、豆芽及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酱油、醋、水果、植物油、酒糖果及其它休闲(方便)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小商店、流动摊贩和餐饮环节为重点,对全镇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的'经营活动进展有效整治。 (三)重点环节: 1、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加工行为。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依法撤消生产许可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视检查,发现质量平安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要坚决打击生产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儿童食品、熟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发现平安隐患,立即上报镇食安所,由镇食安所联合县职能部门进展综合执法,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大力推进餐饮效劳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视检查,以承办宴席的饭店和集中用餐地为重点对象,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安康体检、餐厨废弃物处置以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同时要针对节日期间家庭订餐活动日益增多的现象,加大对餐馆的节日期间巡查力度,排查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坚决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加强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和加工、使用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进入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商店、小餐饮进展排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x年12月30日开始,至xx年2月22日完毕,分两个阶段进展。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年12月30日至xx年1月15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并做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和责任。在辖区内全面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检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视检查和整治。在集中专项整治中查出实效、查出声势。 第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年1月14日至xx年2月22日)。我镇将对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集中专项整治行开工作进展总结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督查。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同时我镇成立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范利兵为组长,副镇长雷艳为副组长,成员有杨强、杨勇、杨安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我镇“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广阔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两节”。 (三)加强舆论监视,营造良好气氛。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平安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现信息共享。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和详细责任人,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实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对于漏报、瞒报、无故迟报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0为切实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处里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于6月28日上午8点30分就我院食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程序、内容,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行动。 一、演习背景 这次演习位于我院食堂为背景,虚拟多名病人家属到我院看望患者,在我院食品一楼吃早餐,购买了包子、咸菜、稀饭等早餐,随后坐在食堂大厅就餐,吃完早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餐厅工作人员知情后迅速与我院总值班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 时间: 地点: 上午我院大部份职工都在上班,院领导等人还在查房。食堂的两名工作人员发现后,迅速拨打我院总 值班电话,并口述:“多名客人在食堂一楼大厅吃早餐,吃完出现呕吐、头晕等现象,现在人都在食堂一楼大厅,请尽快派医生过来抢救。”值班人员听完电话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院长做汇报,同一时间通知急诊科等相关科室前往现场抢救患者;同时总务科控制医用电梯,做为急救用;保卫科前往现场,并控制现场外来人员的进出,维护现场次序和保护现场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立刻对现场相关食品进行现场封存同,了解事件的详细过程和掌握食物的进货渠道,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等待上级检测组人员来做相关检测。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1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2为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中国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 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突发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根据授权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传真: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发布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境外的媒体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和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3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 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 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 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职责 2.1 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 分析和组织 处理。 2.2 公司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 配合制定必要的应 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2.3 销售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2.4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品管 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3.事故处理程序 3.1 报告原则 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 安全事故。 3.2 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各车间、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 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各车间、部门主管领导 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3.2.1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 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 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 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2.2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 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2.3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 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3 处置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 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 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照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4.责任追究 4.1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 24 小时联络 畅通,对无 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2 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 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 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 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5.纠正与完善 5.1 如有事故发生,由品管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 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 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安全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5.2 质量安全负责人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 以 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5.3 事故发生后, 质量安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 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5为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广安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广食安办〔〕7号)和《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岳食安办发〔〕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法治和诚信两大宣传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引导食品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 三、活动时间 x年6月16日至6月19日 四、活动安排 确定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悬挂一条横幅,营造宣传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开设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向广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小学、催龙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镇卫生院牵头组织举办知识讲座。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 通过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镇安办负责牵头组织辖区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机构、副食店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 开展设点宣传,由镇党政负责牵头,6月18日在政府门口设点进行街头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切实增强全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五、宣传用语和宣传知识材料 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 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有关宣传知识材料另行印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我镇的工作实际,与相关单位和各村保持联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企单位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村、各单位要对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于6月1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有关图片资料(电子版)及宣传周活动统计表(附后)报镇食安办。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6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7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组员:、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8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含城乡接合部,下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20xx年驻马店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始终保持许可或登记或备案时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农村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依法登记,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制度。 (三)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仓储服务提供者贮存条件达到所贮存食品标签标识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依法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落实入库查验记录和出库记录制度。 (五)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审查入场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建立并及时更新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 (六)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与假冒仿冒食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时间安排与主要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调研。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深入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定期有集市的村庄等农村重点地区,全面了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找准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xx年5月30日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二)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期间,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采取印发通告,在报纸、电视、#站等媒体开辟专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在大型公共场所安装制作固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和专项治理的重点、方法、措施、时间安排、举报电话、奖励办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动。专题召开我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逐乡镇(街道)组织召开由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加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开展《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一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动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自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小销售店,餐饮企业、各类集中供餐单位、小餐饮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集市、庙会等相对固定场所加工制作销售食品的小摊点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到区域全覆盖、生产经营者全覆盖、检查内容与项目全覆盖,逐户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到位: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备案卡等合法资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3.用非食品原料、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 4.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5.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 6.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涉嫌侵权、仿冒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7.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8.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 9.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 (六)严管食品批发商。以县城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源头地的监管,严格监管食品批发商,督促批发商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标签标示不合格的食品,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劣质食品。要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商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要劝导食品批发商主动停止经营傍名牌的“山寨”食品,对不听劝阻,执意经营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的频次。要加强对批发商仓库的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批发商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农村食品送货车的检查频次,斩断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链条。 (七)规范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采购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五防”设施、卫生状况、温控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定期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散装食品安全。 (八)强化监督抽检。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 “山寨”食品、“五毛”食品,重点抽检食品批发商、大中型超市,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其来源,查找上级供应商(批发商),重点打击,源头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暗访,督查和暗访情况作为年底对各食药所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月报表(详见附件);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送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总结要有具体的数据、案例、监管成效等。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发传真或扫描件。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19根据市教育文化体育局统一部署,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体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意识,特制订本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全体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校园和谐氛围。 二、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4日至6月27日。 四、活动步骤 1、6月14日至17日:“食品安全周”启动,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罗洋,副组长:赵晗、王玉华、陈涵张婷婷,组员:各班班主任。 2、6月20日至24日校大门口悬挂宣传标语,通过校讯通、微信、课堂、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6月25日至26日:各班级或中队活动开展一期进行食品安全常识以及暑期预防食品中毒相关知识讲座,提高学生自我意识。 4、6月27日,总结本次食品安全周活动情况,上报区文教局。 五、活动要求 1、按照区文教体局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好本单位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校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2、我校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在宣传周期间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案例,提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0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五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无证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为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前战。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排查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安全整治,不断加大对劣质“五毛”食品的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对待、深入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对临街沿公路销售牦牛肉的商贩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其中可能成为区域性风险隐患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监督管理下,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隐患。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三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承接和安排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向农村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在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食品供货商、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样频次,使农村地区食品抽检成为常态。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在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并掌握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分类汇总排查和自查发现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1日-10月15日)。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组织力量开展大检查,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不断完善治本措施,督促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及时纠正未经营许可或超范围许可、不清理过期食品、经营的`食品无法溯源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要认真总结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结合以往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深入、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股、中心、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股、中心、队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报送。各股、中心、队要认真梳理总结并及时上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请各股室、队、中心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综合食品监管中心,并由综合食品监管中心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1、附件2)报县局综合食品监管中心。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1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 三、活动时间 20xx年7月11日至15日。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法律知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整治措施。 (三)普及食品知识。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组织开展“四进”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县食安委主要责任单位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进机关:xx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前悬挂宣传条幅,并围绕宣传周主题,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社区宣传栏、休闲广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进学校:教体局负责安排中小学校在活动期间,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带一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信回家。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渠道介绍食品安全知识,特别要引导学生对学校周边食品的正确认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进村居: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村利用广播、街头展览、集贸市场、明白纸、张贴海报标语等方式,每天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引导村民不要只关注食品价格,更应该关注保质期、储存要求、涨袋破损等情况,养成良好饮食生活习惯。 进企业:经信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行动,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促、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制挂宣传标语,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印发宣传单(必须含部门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 六、具体安排 (一)启动仪式。7月11日上午9时,在全县统一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莲花山广场为我县启动仪式主会场,宣传部、政法委、县监察局、食安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商务局、民宗局、畜牧局、流通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等27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管委会)参加启动仪式。卫生局、食药监局等11个主要承办单位至少提供2块展板,在主会场陈列展示。届时,将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主会场的启动仪式。 (二)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好“四进”活动。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海报。 (三)宣传周具体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在人口密集的集市、街道、广场学校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7月11日:XX局、XX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卫生局在莲花山广场和人民商场分别设置宣传点,摆放展板,着重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基本知识,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工商局在莲花山广场、银河路口和万家福超市门口分别设置宣传点,举办真假食品鉴别展示和宣传展板,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超市和食品消费环节企业采取设立宣传专栏、 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7月12日:XX局和科协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药监局在泰沂超市路口设立展板,着重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在小润民超市门口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片赠送仪式;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邀请记者报道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百货大楼前设立宣传点,制作科普宣传展牌,宣传科普文化知识;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营养专家开展咨询服务。 3.7月13日:XX局举行宣传活动。农业局在大润民超市门口设立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开展农产品速测演示,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疑惑;利用宣传车到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农业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种植指导;注重宣传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及农产品安全鉴别常识,并制作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4.7月14日:XX局举行宣传活动,粮食局在县城一粮店、二粮店门口设立宣传站,设置粮油安全知识展板,发放粮油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深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夏粮收购安全检查,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政策,保障粮食源头安全。 5.7月15日:XX局举行宣传活动,在联华超市路口设立展板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举办质检邀您看企业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人员参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检验实验室,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验检测机构和产品质量检测过程,并详细解答参观人员的问题;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一场以食品质量安全及管理为主题,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 七、工作要求 1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的作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农村、学校、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做好宣传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广播电视台要每天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新闻广播中设立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宣传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将各自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文字、图像资料及时报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以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周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将本地、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2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镇关于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学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监督能力,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养成师生良好的食品行为习惯,不断提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专题教育活动期间,我校各年级要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每个班级要在健康教育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安全工作要求,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 2、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分班级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以“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为主题,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经验。 3、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同时,通过黑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形式,多渠道向小学生宣传食品安全有关知识。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岗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建立“校园安全监督岗”,调动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纠正和制止学生中的不良卫生行为习惯,使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机制。 1、成立食品安全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聘请校外辅导员。为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任命食品安全校外辅导员(辅导员由沙沟村卫生员担任)。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在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我校领导和乡卫生院负责人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一查学校查校园内小卖部是否规范;二查幼儿园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协作 我校教师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活动,把工作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好、协作好,通过齐抓共管,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我校以宣传为重点,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的内容有:“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关注食品安全,关爱人生健康”;“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 (三)总结经验,自查效果。 各班要采取师生访谈、发放问卷、知识竞答等方式自查活动效果,并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学校德育处。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以人为本,从关注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食品消费环境安全度、师生和学生家长食品消费满意度,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营造安全上学、放心消费、舒心生活、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学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显著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良好,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摊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校园及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点;校园内商店(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点。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奶豆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食品经营者的各类食品农药残留、甲醛等超标问题; 3、定型包装食品无标签、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无生产许可的“五无”食品; 4、散装、裸装食品无安全标签(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 5、冷藏条件不达标、食品过期变质、卫生条件差等方面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县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工作;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二)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县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的仿冒侵权行为。 (四)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饮食摊点行为。 (五)县农委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为供应对象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六)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六、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立整治重点、难点和整治内容,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形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食药监局和教体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信息收集和整理,以简报或动态等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要注重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好做法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2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回。 (五)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4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钧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 副组长:王娜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5一、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确保获证食品质量安全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热点食品的监管,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四、加强节前食品的专项抽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做好节日值班,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6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及时报告原则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与分析总结并重原则 认真落实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领导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1)原辅材料、添加剂及产品检验合格:应严格检验或根据分析扩展检验参数再次检验。若仍未检出可疑物,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此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建议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终止。 (2)原辅材料、添加剂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检查生产工艺每一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检查操作人员及往来人员,生产用水,排查二次污染源。 (3)原辅材料、添加剂、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追溯原辅材料来源或添加剂供应商;将产(成)品流向及时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汇报,启动召回制度。 3)应急处置终止 应急处理全部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领导小组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指令,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处置报告。 (五)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对策,进行质量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原辅料、添加剂的进厂验收;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的出厂检验;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预防此类相同事件的再次发生。 6、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拒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3)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夸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及散布有碍应急处置信息的。 7、应急演练 每年应编制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过程。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7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伙食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指战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支队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的伙食保障工作。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确保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卫生的`饮食是指战员身体健康和执勤战备工作的有力保证,支队高度重视伙食卫生防疫,积极打造用餐“安全防火墙”,坚决从食品采购源头加强饮食防范。认真执行上级防疫工作要求,加大厨房和食堂消杀频次,严格落实饮食安全责任。 二是科学制定食谱,合理搭配膳食。支队后勤条线专门组织消防救援站召开会议,分析节日期间伙食保障特点,科学制定食谱,精心搞好调剂,要求各站在烹饪制作上下功夫,更新菜品种类,坚持粗菜细做、细菜精做、一菜多做,切实做到营养搭配均衡、色香味俱全,真正让指战员们体会到集体生活和支队大家庭的温馨。 三是提倡“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加强指战员的“节约”意识教育,引导指战员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等陋习。坚持量力而行,少装多打,尽最大努力减少饭菜浪费,形成“人人讲节约、人人爱节约”的良好气氛。 四是强化伙食监督,提升管理水平。支队坚持“早餐讲营养、午餐重质量、晚餐抓调剂”膳食标准,结合指战员节日安保执勤和体力要求等实际情况,细致研究、合理搭配,确保每餐膳食中营养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适当。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8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钧 副组长:石玉伟徐勇 成员:朱光璞常智祥王先明何学平肖文波 郑素涛白利刚吴刚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乔晓亮 队员:张红梅王波王翠翠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杨洪伟副组长:王娜 成员:焦雅高晋芬张丽贞4。后勤保障组: 组长:乔晓亮 副组长:张红梅 成员:王波王翠翠杨洪伟 新荣南收费站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29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30一、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31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 谢丽萍 副组长:付 晖 睦 斌 欧宝学 成员: 朱婷 张凤萍 王瑞 陈 磊 李学花 赵春香 贾丽霞 马凤兰 纪 凤 耿 晖 唐卫东 魏亚卜 陈 颖 王 婷 王瑞萍 王 瑞 支小玲 曲翠萍 姜凤梅 王秀莲 李艳红 马红艳 岳红霞 李瑞金 贺 娟 马爱娟 李 伟 郭秀琴 保凤霞 王 娟 张玉霞 孙 娟 陈 容 凌佳慧 吴 靓 王 妍 高 强 李 欣 朱献华 张国霞 李晓燕 韩 超 马 奇 梅丽红 庞东兴 马文波 王 颖 吴 芳 孙月琴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门店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门店上报公司营业部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公司批准后,成立门店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门店各个部门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门店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店长、主管、领班及员工和公司采购部门。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公司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客服部牵头,会同食品区、百货区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客服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门店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门店牵头,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公司及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门店根据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门店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门店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门店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篇32春节临近,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职工在矿期间能美好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职工食堂特制定如下措施: 1、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从人员配置到安全正常运行,每窗口必须在平时配置人员要充分,必要时也可以分别雇用小时工。 2、针对冬季用电事故多发的特点,加强各窗口对用电设备的管理,6个窗口避开高峰期,排出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间表,分别轮番用电,做到专项设备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3、突出抓好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环节,规范食品加工过程。 4、增加食品花样品种,督促各窗口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各窗口在大年初一至初六期间的品种花样不得少于六种,初一各家必须出售水饺从而能使职工们有在家的感觉。 5、规范节日期间职工餐票的正常使用,保障专票专用,不得用少于餐票的金额来购买餐票,如发现类似问题发生将加倍处罚,必须保证等额使用。 6、加大监管力度,由专人每天检查一到二次食品安全卫生,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不得出售过期、霉变等食品。 7、加强班中餐的'管理,每天专人检查班中餐的质量、数量、花样、配检,春节3日应比平时花样多、质量高,一定要以服务为第一标准。 8、多方面了解、收集职工在食品的卫生、质量、数量、花样、价格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调控,对违反规定的窗口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劝退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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